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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草莓鮮生

    完全可以按合同協議來辦啊,我們村上也有這樣的,有的直接把樹挖了,應該也是通過了他的同意,如若無果可以走法律程式!

    一、直接找乙方商議

    二、商議無果,找村委出面調解!

    三、調解無果,法院起訴!

  • 2 # 愛搞笑愛唱歌的程哥

    這個很簡單啊!只要有合同書,如果調解不行的話,我們可以到法院起訴,透過法律手段解決,現在是法律社會,法律會保護每個公民應有的權益的。

  • 3 # 鄉村娜丫丫

    一、對此問題的處理方式,建議:

    1、具體按合同條款辦!

    2、合同沒約定的,合同到期乙方將土地物歸原主。交付方式:恢復原承包時的狀態。

    如土地上還有附著物乙自行處理,達到承包前的狀態即可。若乙方未取得甲方的同意,必須恢復承包時的狀態,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3、所以,甲方按合同辦,可以先理後兵(即先談,看乙方怎麼說,同時留下談的證據)。談不妥,面積大金額大,走法律程式;面積小金額小,找村委會協調,留證據,然後自己找人把樹處理了。

    二、農村集體土地租賃知識補充

    1、農村集體土地租賃期限。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該期限屬於對特殊主體的特別規定。

    除以上特別主體外,其他一般主體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如該塊地為農業建設用地,租賃協議無效。

    3、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 4 # 坤源

    合同有約定嗎?有約定的話按約定執行就行。沒有約定的話就比較麻煩,提供點思路供您參考,我們可以採取先禮後兵的策略。

    一、積極與乙協商

    甲將土地包給乙,實際上是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租賃期滿,權利自動迴歸甲,

    乙不續費也不起走樹苗的行為實際侵害了甲的權利。甲可以與乙協商,主張自己的權利,要求乙簽訂續租合同或將土地回覆原狀,超出租期的時間,可以參照原合同補齊租金。協商過程要留有記錄(錄音、簡訊、聊天記錄等),為協商不成做準備。

    二、協商不成的話如何處理

    第一種方式是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先調解,如果調解順利的話事情會比較快解決。如果調解不成,就需要開庭審理了,會比較耗費時間,當然超出租期的時間,甲可以主張乙參照原合同補齊租金。

    第二種方式是委託第三方機構對樹苗價值進行評估,然後進行公證。甲按評估價值對乙補償,並自行處置樹苗。這個時候就輪到乙報警或起訴甲了,甲準備好租賃合同、協商記錄、評估報告、公證材料準備接受調解或應訴就行。另外這種方式還是有一定的法律風險的,慎用。

    所以,下次籤租賃合同的時候,合同條款儘可能考慮各種情況,還是很有必要的。

  • 5 # 農村人帶逛農村

    甲可以先找法找當地政府,由政府執法部門帶頭調節,如果已還是不同意續費,不起走樹苗,還可以到法院起訴,讓執法部門強制執行自己的合法土地得到回到自己手裡可以繼續種植

  • 6 # 陪伴幸運

    很簡單啊,按合同辦!能私下解決就儘量談,畢竟是合作關係,如果解決不了,那就走法律程式,警察,法院,都認同合同!

  • 7 # 老生隨談

    這種情況是有的。一、儘量協商,達成共識,取得一致。二、要求對方按合同履行。三、申請調解或仲裁。四是訴諸法院判決。

  • 8 # 生產隊長老楊

    問:甲土地包給乙,乙栽樹苗,合同到期,乙不續費也不起走樹苗,怎麼辦?

    甲把土地包給乙,有一年期,二年期,三年期,五年期,十年期,無限期等。

    立合同時應寫:甲方張三村北二里有地二十畝,租給乙方李四五年期,五年之內不管栽種什麼,乙方李四必須每年向甲方地主張三續費,租期滿後如還想租,則按時價協商如期續費,租期未滿如不續費,甲方地主張三則有權解除合同將地收回,地收回後在開春播種前乙方李四必須把地騰出來,如不續費也騰不出地來,則地裡一切植物建築,皆由甲方地主張三處理,口說無憑,立此字據。

    憑這一紙合同,走司法程式,還怕沒辦法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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