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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司法院大法官今日宣佈,現行的《民法》未允許同性婚姻違憲,立法院需於2年內完成修正和制定,逾期未完成修法則比照現行婚姻自動生效,最晚2019年5月24日同性就能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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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巨蟹好多腿毛

    終於!!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地區!

    臺灣司法院大法官今日宣佈,現行的《民法》未允許同性婚姻違憲,立法院需於2年內完成修正和制定,逾期未完成修法則比照現行婚姻自動生效,最晚2019年5月24日同性就能結婚了!!

    太感動,Love Wins

  • 2 # 楊玉春3

    理琚

    我一聽臺灣要變成一個合法的地區我想吐,男女結合是天性的反映,中醫講陰陽,萬物的生長離不開陰陽相交,例子包米離開受粉就長不好,有的會發生病害,普通人都明白這個道

    理,

  • 3 # 律師說

    5月24日,下午四時,臺灣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宣佈禁止同性結婚是違反憲法。此舉使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區。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臺灣政府《民法》關於婚姻的規定排除了同性,這與臺灣政府《憲法》保障的人民婚姻自由及人民平等權相違背。立法院需於2年內完成修正和制定,逾期未完成修法則比照現行婚姻自動生效!

    是的,中國有個省 同性婚姻合法化了!

    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一場混合了文化、政治和個人血淚的少數派鬥爭。臺灣同性婚姻合法化後,關於大陸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爭議依然很熱烈,我不敢臆測大陸是否會合法化,但是對於同性取向的群體來說,彷彿這是一個希望。

    “ 我媽在旁邊,我直接叫了出來。媽!臺灣同性戀可以結婚了!大陸也快了吧,我媽聽到之後笑的很開心,(已經出櫃,爸媽理解支援)”

    這位網友是幸運的,因為他的父母沒有將他作為“異類”,但中國傳統文化根深蒂固,男婚女嫁思維已成定勢,人情禮數已成學問,這讓同性戀長期與“性變態”“流氓”“不要臉”等負面詞彙聯絡在一起。

    很多家長在知道自己的孩子的性取向不同之後的第一反應,往往是不能接受的。

    我身邊也有同性戀,客觀的說,他們的人生經歷和我們幾乎一樣,從小接受應試教育,然後埋頭苦戰高考,上大學、畢業、找工作。不同的是,他們選擇了和我們不一樣的愛情。

    引用柴靜《看見》的一句話:“我們的社會為什麼不接受同性戀者?因為我們的文化裡,把生育當目的,把無知當純潔,把愚昧當德行,把偏見當原則。愛情,應是一個靈魂對另一個靈魂的態度,而不是一個器官對另一個器官的反應。”

    但是當問到我:如果你的孩子是同性戀,你會怎麼面對?坦誠的說,猛然一下,我不知道答案,而聽了聽我身邊的聲音,大部分是支援的,或者說,至少是不抗拒的。

    “不支援不反對,換個角度想想,如果自己是同性戀,肯定也想得到爸媽的祝福。而且我覺得,可能我們所認為的幸福在他們身上不會幸福,好多人反對同性戀是因為別人的眼光,我覺得不用在意。”

    “就隨他吧!”

    還有一個最感動的回答是:“那是我的孩子,我肯定會愛護他。”

  • 4 # 神評論doge

    《臺灣同性戀合法?這只是妥協後的閹割版!怎麼回事?》

    很多網友視該草案為臺灣同性戀合法化的標識。而“臺灣同性戀合法”的話題也上了微博熱搜榜。

    那麼,臺灣同性戀合法化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據資料顯示,2013年,一臺灣同志在臺北市申請結婚登記被拒,於是在2015年8月向臺灣司法院申請司法解釋。而臺北市政府也於2015年11月向臺灣司法院申請解釋。

    兩者均主張臺灣民法婚姻規定中的“未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即同性不得結婚),與臺灣憲法規定的“保障人民婚姻自由”以及“保障人民平等權”相牴觸。也就是民法規定的同性不得結婚涉嫌違法憲法。

    於是,臺灣司法院於2017年3月24日進行了辯論,並於2017年5月24日公佈大法官解釋,即《司法院釋字第748號》。

    該解釋確認了臺灣民法中同性不得結婚的規定,違反了臺灣憲法中“保障人民婚姻自由”以及“保障人民平等權”的精神。因此要求相關部門在司法解釋公佈之日起兩年內,修改或制定相關的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如果在期限內無法完成,那麼同性婚姻將參照現行的異性婚姻法律執行,也就是同性雙方也可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而兩年期限的最後截止日期,就是今年的5月24日。也就是說,2017年5月24日的司法解釋,就已經奠定了臺灣同性戀合法化的法律基礎。

    但由於長期以來傳統社會文化的根深蒂固,恐同厭同思想仍然佔據主流,因而臺灣同性戀合法化之路也不是一帆風順。

    去年12月,臺灣舉行公投,其中就包括五項與同性戀有關的議題。這五項議題的投票結果是:

    1.民法婚姻規定的婚姻只能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2.禁止同性婚姻納入民法婚姻的規定;

    3.禁止教育部及學校對國民教育階段的學生在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之同志教育。(國民教育階段即義務教育階段,2014年起,臺灣是12年義務教育。而所謂的性別教育之同志教育,是指有關同性戀知識的科普,讓學生了解同性戀,尊重同性戀。)

    4.禁止國民教育階段的學生接受包括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性別平等教育課程。

    5.只允許在民法婚姻規定之外的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婚姻的權益。

    也就是說,在去年的臺灣公投中,與同性戀相關的議題投票,同性戀群體大敗。

    因此,臺灣相關部門就需要在2019年5月24日之前,重新制定並透過實施保障同性婚姻的新法。

    然而即使如此,臺灣的反同群體依然認為臺灣政府不負責任,漠視去年公投中反對同性婚姻的那765萬人。

    另外,這個同婚專法,除了名字被閹割之外,其內容與民法婚姻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相比,也有部分閹割。比如領養小孩,只允許以繼親的名義領養同婚雙方自己的親生小孩。

    而在社會文化層面上的同性戀權益,則正如去年的公投結果,也是被閹割了一大塊。

    不過從無到有,從有到優。臺灣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已經成為一個必然,這是性取向平等的一個重大里程碑。

    只不過要達到各種層面上的平等,還是路漫漫其修遠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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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夏天的天空527

    臺法充許同性婚姻,法律充許只是能領證,不一定法律就是正確的,從高度文明的角度看,同性戀是人類文明中出現的奇形怪狀,是社會的陰影,是人性獸化,是倒退,同性戀不能延續人類,更不會發展文明,將會給社會給青少年代來災害,給國家代來庸俗,動物都不會去做的事,人為什麼要做?當然法律不認可讓其自然發生和演變也許會好許多,首先不會侵腐文明道德之常理,讓人類在健康的婚姻狀況下健康生活。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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