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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佳佳影視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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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創意影音
1.首先就你第一個問題,房屋產權屬於三個人的,在另外兩個產權所有人不在的情況下能不能說明這個房產屬於捐贈者的這點,我們看到了電視上所播的片段,其實他們三層都是有獨立產權的,你把自己產權的房產捐贈給國家,當然是可行的呀,另外他們另外兩層買賣當然是可以買賣的,只是沒有了那個老洋房的價值了,別人要買的話肯定也是買三層所有權,要是中間這層是國家的,又買不到,別人買去也沒有用呀,對吧!
2.第二個問題,由於房屋的特殊性,另外兩人不在場的情況下,捐贈是否合法!我捐自己的東西給國家,你說合法不合法!現實當中我不知道有沒有這樣的事情,可能也有吧!
3.第三個問題,這樣的方式是不是適合所有的商品房,這個其實說白了就是把個人所有房產包括其它所有的東西捐贈給國家而已,為什麼不適合呢?對吧!
這些都只是我個人觀點,希望你能喜歡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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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閱more
捐獻後屬於國有資產,肯定不能輕易買賣的。但是可以國資委協商,主動把共有產權有償過渡給國家,但是會比市價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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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涼夜軒
電視劇《安家》您提到的劇情,如果在現實生活中,有一些細節是需要注意的。
例如:捐獻給國家或個人的公正,需兩位外甥與老人同時在場,三方共同達成一致,該公正才更具法律效應。也就是您的第一個問題。
至於第二個問題,這份遺囑是否合法,兩位外甥可以進行申訴,具體判罰還需要法院依據遺囑具體條款而定。
我都希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想讓惡人有惡報還需要我們更多地瞭解法律,善用法律,這才是真正能夠使我們拿到應得的,也避免惡人佔了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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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來根華zi
在最近熱播的電視劇《安家》中,出現了這樣一個劇情:上海老洋房主人的祖爺爺曾經收留過遠房表姐,兩家一起在老洋房共同生活了幾十年。
時過境遷,遠方親戚成了表姑姥姥,她的兒子也都已經成婚並有了自己的房子。當表姑奶奶發現主家要出售老洋房時,帶領自己的兒子、兒媳們一起搬回來,極力阻撓主家賣房,並試圖瓜分賣房子的錢款,要價五千萬元。
法小評:
主家遇到表姑奶奶,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資本主義國家的法律中有一項重要原則,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而在我國的《物權法》中則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涵蓋的範圍比資本主義國家更多更廣,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物權法中的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安家》中被霸佔的老洋房便屬於物權法要保護的物件。
根據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進行登記,即“公示生效主義”。換言之,老洋房的房本登記在誰的名下,誰就是房子的主人。只要電視劇中的主家沒有將房屋過戶登記在表姑奶奶名下,那麼這座洋房的處置跟表姑奶奶沒有一絲一毫的關係。
如果像劇中一樣,老洋房被無理霸佔,主家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物權請求權。物權請求權是一種行為請求權,其目的在於保護被侵害的權益。
物權請求權包括返還原物請求權。在劇中,表姑奶奶屬於無權佔有老洋房,主家可以依據物權法第三十四條,向表姑奶奶主張歸還老洋房。
物權請求權還包括排除妨害請求權和消除危險請求權。在劇中,表姑奶奶點著爐子烤肉串,極易造成老洋房發生火災,主家可以依據物權法第三十五條,請求表姑奶奶排除妨害、消除危險。
表姑奶奶全家上陣,在老洋房中吃喝拉撒。如果,表姑奶奶損毀了主家的桌子、凳子、椅子以及鍋碗瓢盆等物件,主家還可以依據物權法第三十七條,請求表姑奶奶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安家》中老洋房被霸佔其實有著一個真實的案例。在真實案例中,主家收留遠方親戚,並給他們在院子裡搭建了一個小房子。幾十年後,當老洋房的主家打算賣房時,遠房親戚同樣獅子大開口,要求平分賣掉老房子的錢款。
不過案例的結局大快人心,老洋房被賣掉後,遠房親戚沒有分得一分一釐。而原先一家擠在院子裡的小房子也被當做違章建築,被依法拆除,遠房親戚只能搬到郊區繼續租房。
在中國,要相信法治的力量。
法條小貼士:
《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物權法》第三十四條: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物權法》第三十五條: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物權法》第三十六條: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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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longsuixin
這兩集,播放的大家感覺到非常解氣,那一對貪婪的外甥,終於得到了報應。但是,我們來想一想,房似錦說的,那句話,永遠賣不出去了。
是對的嗎?
他們已經交易掉兩套老洋房了,說明了一點,很重要,就是析產。這個房屋的產權要明晰。
那這套呢,也就是說,江奶奶捐給國家了一層。(按理說,捐獻也得經過兩外甥同意)
如果這個是可以的,那麼兩外甥怎麼進行交易呢?
我們都知道,誰家也不可能只買一層吧。
所以,這套老洋房是打包的。
他們只能,先花一千六百萬,把二層買下來。然後,再整體打包賣掉。如此 一來,他們還是隻得到了自己的二層。他們要是沒操作好,還會涉及到產權不明晰的問題。而買主是非常忌憚產權有問題的,有可能就會一直放在那裡,不太好交易就是了。
他們也可以賣給國家,但是,價格是絕對上不來的,其實,他們實在賣不掉,也可以學學江奶奶啊,直接捐給國家就行了!
1.房屋產權屬於3人共有,在另外2個所有人不在場的情況下如何確定第2層屬於捐贈者?
2.由於房屋的特殊性,另外2名所有人不在場的情況下,捐贈是否合法,現實能這樣操作嗎?
3.這樣的捐贈方式是不是適用所有的商品房?
回覆列表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3月12日晚,電視劇《安家》播出38、39集。在整部劇中這兩集非常重要。#電視劇安家#
一方面,這兩集是房似錦和徐文昌事業的轉折點,因為打人徐文昌被掃地出門,接著和房似錦一起出去創業;
另一方面,這是開播以來最精彩的兩集,有極強的共鳴和代入感,觀眾在看這兩集時情緒跟著大起大落,既有氣憤、感動,也有大快人心和難過。
相對於前面吃人不吐骨頭的飼料大王林茂根,為了一己私利阻撓江奶奶的兩個外甥,真是恨的人牙根癢癢,看的人非常氣憤。
江奶奶在醫院和老伴最後的那場對話,以及老伴去世後房似錦帶著門店的同事在門口送行則讓人煽人淚下。
兩個外甥很快得到現世報,江奶奶去世前去做了公證,將她的那一層無償贈予給國家,因為產權不完整,江奶奶住的這棟老洋房永遠都賣不掉,兩個外甥如意算盤落空,不但沒佔到便宜,連自己的那一份錢也無法套現,看著他們氣急敗壞的樣子,真是大快人心。
到了這裡,其實房似錦的人設已經有了一個180度大轉彎,從最開始只認賣房、吃相難看,到如今為了幫江奶奶出一口惡氣而不做這單生意,終於成了一個有感情、有血有肉的人,而《安家》也有了一絲爽劇的意味。
看上去邏輯毫無破綻,老洋房不可以分開賣,產權不明晰也無法交易,不單是江奶奶這一單,之前的老洋房交易也反覆說過這一點,所以兩個外甥沒有辦法如願將房子賣出。但事實上,這裡的設定是有問題的。
首先要說的是,《安家》屬於職場劇,是現實主義題材,六六在之前的採訪中曾說過她為了寫好劇情,在長達10個月的時間裡,跟蹤了超過1000套房產交易過程,用來汲取創作素材,為的就是儘量貼近現實中的房產交易,《安家》剛開播時因為房似錦的奪命call,以及跑道房先裝修再出售的爭議,六六還回應過。因此摳細節、追究劇情的合理性不是吹毛求疵,而是理性探討。
那麼為什麼說設定有問題呢?
錯誤1:江奶奶可以單獨賣一層
《物權法》對這種情形有明確規定。第一百零一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所有人對其所有物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自由轉讓,那麼共有人對其份額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也應該可以自由轉讓,更何況共有人之一人轉讓其份額,其他共有人的份額仍然存在,其權利不受影響。
相對於作為整體的物而言的,雖然所有權的性質屬於按份共有,但是按照《物權法》“一物一權”的原則,一個物之上只能設立一個所有權而不能同時設立兩個以上的所有權,故按份共有的財產上也只有一個所有權。當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物的處分行為涉及到整個共有物的所有權的處分時,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如果只是單純地處分按份共有人自身享有的份額並不有害於存在於整個物之上的所有權,則不需要取得三分之二以上份額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總結來說,就是雖然房產證上有三個人的名字,但三家各佔一層互不干擾,江奶奶如果想出售自己的那一層,因為沒有影響到他兩個外甥的產權,她其實是可以單獨賣掉她那一層的,問題只在於,需要找到一個願意單獨買她那一層的買家,價格合適就可以交易。然而《安家》並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只是讓房似錦一味地去追著兩個外甥簽字,用來激化他們之間的矛盾,實際上這樣的設定是不合理的。
錯誤2:捐贈不能隱瞞
如前文所述,可以交易,自然也可以無償捐贈,但這裡也是不現實的。因為法律還有規定,各按份共有人有權轉讓自身享有的份額,但是,在轉讓時需要通知其他按份共有人,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這意味著江奶奶的兩個外甥,根本不存在直到去公證處辦公證時,才知道江奶奶將自己那一層捐獻的既定事實,因為江奶奶在去做公證時,就有義務和責任通知兩個外甥。
錯誤3:不會永遠賣不出去
最後想說的是,這兩集中無論是奚美娟和徐才根兩位老戲骨,還是哭成淚人的孫儷,表演都非常出色,也非常感人。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