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若一艘現代護衛艦擱淺了,那麼僅用數十名「提前埋伏好的」手持10把古斯塔夫M3反坦克火箭炮和10地對空火箭炮計程車兵能把一艘護衛艦擊沉毀?為什麼?歡迎回答~(擊毀自定義被打到船毀人亡且為止但若在海上則是擊沉,火箭炮除生化/核武器彈種外不限彈種防空火箭炮不限款式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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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龍行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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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真正鱷魚不哭
如果軍艦願意靜靜的捱打,而打擊方又有無限量的爆炸物,長時間炸下去,哪怕是航母最終也能炸沉。
如果要考慮現實情況,答案就是做不到,哪怕規定軍艦不許還手。
首先,火箭筒射程有限,即使算最大射程也不過1公里多,除非進入港口,軍艦沒事跑到近岸有擱淺危險。所以火箭筒根本不可能打到。
其次,即使真能打到,火箭彈殺傷力也是有限的。火箭彈頭無非是破甲和高爆兩種裝藥,區區幾十發哪怕全中,也不足以破壞艦體結構。
再次,即使使用的火箭筒是可以重複裝填的,擊發壽命也有限,不可能無限發射,也就不足以堆砌足夠彈藥量。
當然如果能夠做到20發全中,洗一遍甲板還是可以的,運氣好的話艦上裝置基本會被打壞,軍艦也就喪失戰鬥力了。
唯一可能出現火箭筒懟軍艦是在反海盜作戰中,假定某夥海盜腦子壞了,假裝投降等軍艦靠近,才突然搬出火箭筒想糊軍艦一臉。
但成功可能性微乎其微。火箭筒不是那麼好操作的,尤其在顛簸搖晃的船上,沒有長時間瞄準,幾乎沒有命中率可言,而軍艦上的狙擊手顯然不可能坐視海盜完成全部射擊準備。
先來說答案,當然可以!
卡爾·古斯塔夫無後坐力炮是由瑞典薩博博斯福動力公司生產的單兵攜帶多用途無後坐力炮,其第一支生產原型可以追溯到1946年,至今已經有73年的歷史了,稱其為古老的武器可以說一點也不為過。與其同時代的同類或者對手,如美國的M1“巴祖卡”火箭筒、納粹德國的“坦克破壞者”火箭筒也曾經威名赫赫,但幾十年前就已經消亡。
M3型是卡爾古斯塔夫的第三代產品,主要是對前代產品進行了減重處理,對付護衛艦可以使用FV551火箭增程破甲彈,其發射藥筒內有500克奧克托爾發射藥,彈頭火箭發動機內裝填了300克雙基發射藥,燃燒時長1.5秒,二者結合起來可以將彈頭加速到255米/秒以上,與RPG-7火箭彈的最大飛行速度基本相當。彈頭飛行400米只需要1.3秒,飛行最大射程700米也僅需2.2秒。可以擊穿大有400毫米的均質裝甲,美軍曾經測試過用FFV551破甲彈攻擊BMP-1裝甲車,該型破甲彈不僅輕鬆將BMP-1裝甲車打了個對穿,殘餘的射流還擊穿了十幾米外的10毫米鋼板,也就是說世界上沒有任何一種裝甲車的正面可以抵擋住它的攻擊,其反坦克能力足以擊穿世界上任何一款坦克的側面和後面。在榴彈威力方面,美軍駐阿富汗士兵深有感觸,通常3發AT-4火箭彈才能打塌的建築,用卡爾·古斯塔夫只需要一發就能解決,“有時候比“標槍”導彈還管用”。
在1982年的馬島戰爭當中,英軍使用M3的前輩M2型古斯塔夫炮的22人小分隊據守南喬治亞島,在遭遇阿根廷海軍登陸艦隊的攻擊後,英軍使用該炮在550米的距離上命中正在支援的阿軍“格里柯”號導彈護衛艦,在靠近水線的右舷打出一個大洞,造成了6名阿根廷水兵的傷亡。
要知道阿軍的“格里柯”號護衛艦是購買法國的A69小型護衛艦,雖然排水量才1300噸左有,但其構造和現代軍艦一樣,普遍沒有裝備二戰時期的那種鋼甲。透過這個戰例我們就可以看出,其M3可見其彈藥威力在同級別的無後坐力炮和火箭筒中,屬於威力比較大的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