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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春美食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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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看著朵朵花開
這個不必多想吧,還是可以交往的。他們辦離婚肯定是有原因的,但和他們的人品關係不大。
說實話我有好幾個朋友都和她老公辦了離婚,但還生活在一起,和普通家庭一樣。很多人不知道他們已經辦離婚。
我的表姐都五十多了,也和姐夫辦離婚了。但他們夫妻看起來關係挺好。一家人還在一起生活。孫子都有了,一大家子生活很和睦。也不知道為什麼要辦離婚,也許是某些地方有需要吧。
還有兩個同事,看起來都是和諧恩愛的,也都生活在一起,根本不像離異家庭。一次填表中發現她們填的婚姻狀況才知道他們已辦離婚。
這幾個朋友人品都不錯,所以一直都交往著。也不敢問他們辦離婚的原因。終究是隱私,咱還是不要問吧。
我猜想,也許和家庭有關係,也許和某種利益有關,也許只是偶爾一次吵架衝動的結果。不管什麼原因,都和我們這些外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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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驕然
確實,現在很多夫妻辦了離婚證以後依然還生活在一起,這裡面當然也有他們的原因,或者說有他們的痛處,總體上講有以下幾點。
1,為了孩子。兩個人如果離婚受傷害最大的當然就是自己的孩子,有的夫妻為了孩子著想,雖然說離了婚,但也生活在一起,一方面可以更好的照顧孩子,別讓孩子有心理負擔,另一方面,也免得其中一方生活困難,比如其中一方還得出去租房子等等。
2,為了自身。有的夫妻離婚以後,夫妻之間不存在法律約束了,他們可以各行其道,誰也不干涉誰,只不過各住各的而已,所以這樣居住在一起,也沒有什麼,在必要的時候兩個人也可以相互照顧一下,只不過在經濟上分開就是了,甚至有些夫妻還可以解決生理問題。
3,為了父母。夫妻離婚,父母也會受到傷害,為了不讓父母知道他們離婚,他們依然生活在一起,隱瞞父母,避免父母上火,這也是離婚後的夫妻還在一起居住的一個原因。
對於離婚以後還住在一起的夫妻,應不應該和他們交往,我覺得離不離婚是夫妻之間的事,交不交往是你和他們之間的事,你的交往和離婚沒有任何的關係,離婚之後各行其事,還是居住在一起,是人家的隱私或者說是人家的習慣,與你毫不相干,剛該交往還交往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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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驟海風
關鍵是那是人家兩個人的事,屬於情感問題,礙你什麼事?離婚不離家離家不離婚的多了去了,未經他人苦,莫言他人語,有時候是很多因素才會出現那樣的情況,很大一部分和人品沒關係,只要人家沒做傷害你的事,就不要管人傢什麼生活狀態,交不交是你的事,情感是人家的事,所以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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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諧和生活
這話問的?
這有什麼問題?
離了婚,就不能重新談戀愛了?
就不能為了,讓愛情充滿平淡的生活,讓愛情起死回生、回到初戀,而有意離婚的?
我就這麼幹的,咋滴?
就要跟老婆離婚,重新跟前妻談戀愛——重新,讓她變自信、美麗、漂亮!
逼著她,放下家務,去健身塑型——再買個房車,帶她和我們的孩子去全國旅遊!
哦,強調一下——我們彼此是,大學同一屆同學,彼此初戀,彼此沒有猜忌!
9元的結婚證,只能證明是合法的睡在一起,但卻不能證明,彼此是否相愛!
我把房子、票子、車子、工資全部交給了前妻,然後跟她離婚,只要求:重新談一次戀愛!
現在,因為沒有結婚證了,所以彼此都特別珍惜——因為,彼此除了用努力、愛、貢獻留住對方的身心,沒有任何強制的約束!
至於,你考慮的——要不要跟我這種人交往?
你會給我錢?還是我靠你養家餬口?
你跟不跟別人交往,是你自己的事情啊!
結婚證不是良民證——只是夫妻之間的,有法律保證的約定!
努力給家庭做貢獻,夫妻彼此信任,互尊互愛,彼此欣賞,才是愛情和婚姻,永不凋謝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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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苦命人1952
這個問題有的是假離婚,為了另立戶口,獲取多一份宅基地和按戶補償,另一面就是離婚後,住房問題,暫住一起,久了同樣會取長補短,有可能複合,在這方面,必須謙慎,以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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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浮生若夢57336843
總而言之有以下幾點:一,假離婚,為了某些利益;二,為了孩子,離婚傷害最大的是孩子;三,經濟條件不允許,一方無處居住!兩個人從結婚到離婚,不管誰對誰錯,都是受害者,沒有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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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熱愛健康生活的曹曹
跟一個人能否交往主要看人品,而非是否離婚。現在有很多人是假離婚,當然還是真夫妻,是住在一起的。即使真離婚,住在一起,有的是因為房子,有的因為孩子,和這個人是否值得交往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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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如果可以重來23
應該看情況吧!離婚也分真,假離的。如果是真離婚了,雙方都沒有房子,也只能住一個屋簷下,但沒有實質性的行為,如果一方有能力了會搬走的。如果假離婚的那就不好說了,估計都有自己的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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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wxq開心就是福
目的就是為了躲避債務。現在這種情況在全國到處都是。我身邊就有很多人就是這麼做的。當你去調查他的財產時發現他身上一無所有。就是告到法院也沒用。執行不到位。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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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蟈蟈6751
與你有什麼關係?還在一起可能有兩種原因,一是怕影響孩子,二是一方還無房。因此,還在一起生活,管你屁事。[酷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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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user4024968284775
離婚住一起誰也管不了,就怕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這種男女不能要,離了就分開住,別它媽的找藉口,反正我去找小姐也不會要離婚的女人,在不用說找不到下家還在一起睡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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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如月微光
夫妻辦理離婚證後卻在一起生活,這樣的人最好不要和他們交往。
理由如下
一,離婚後,倆人就不是夫妻關係了,卻還生活在一起,說明他們還是接納彼此的。這種情況下去和他們交往,有種小三的嫌疑。儘管實際情況根本不是,但對於不明情況的外人來說,人家夫妻還在一起生活,你的橫空出現類似插足。
所以,在他們夫妻徹底分開之前,還是不要和他們交往了吧。
二,離婚不離家,是有眷戀。舊情未了,不適合開始新感情。不管是什麼原因,導致夫妻離婚後還在一起生活,有一點可以確定,就是他們之間的感情並沒有完全消失,即舊情未了,所以他們才能像以前一樣在一起生活。
事實證明,舊情未了 就開始新感情,往往後來者會輸得很慘。
三,如果他們有孩子,離婚後在一起生活,可以說是為了孩子。這種情形就更不能交往了。孩子是夫妻的紐帶,即便離婚,這個紐帶也不會斷,而且一輩子都不會斷。
大人之間解除了婚姻關係,但孩子是倆人共同的,在孩子看來他們還是一家人。這時候去和他們交往,在孩子眼裡你就是妥妥的入侵者。
感情在一開始,你就輸了。
結束語夫妻辦理離婚後卻在一起生活,這種現象比較常見。建議不要去和這樣的人交往,離婚不離家的夫妻多多少少還是有點感情的。
這時候去和他們交往是自找麻煩,自尋煩惱。
望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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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閒雲野鶴居士
愛就深愛,不愛了就遠離!離了婚無論有何種原因,都應徹底分開!那種離了婚還在一起生活,簡直匪夷所思!一方面說明二人在對待婚姻極為隨意,人設崩塌。二是想逃避某種責任和義務,那就更令人不齒。這種沒人格,沒道德,沒公德的人還能交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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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愛蕊忘憂蓮
這種情況得千萬小心,人家還是一個家,在家做了什麼事情你完全不知道,人家啥時候睡在一起了你都不會知道,不能只聽信對方的一面之詞。
如果你們交往了,等你對他產生很深感情了,離不開了,可人家又找藉口突然復婚了,會讓你處於特別被動的地位,離不開又斷不了,這種真的是比感情正常結束而分手還痛苦十倍的。
所以,儘量不要跟這種人交往。如果你真的喜歡,如果對方真的有心,一定不能妥協,再困難也要克服,讓對方跟前妻劃清界限。如果做不到就儘早抽身,及時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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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凡心fanxin
這種情況並不是真的感情破裂也沒有對婚姻實質性的傷害,僅僅是兩個人動氣後要面子或者經常喜歡把離婚掛在嘴邊,導致雙方要面子就真辦理了離婚。而事實上兩個人覺得他們的婚姻並不受這張紙的約束,有共同財產,有共建家園的經歷,有共同的孩子,有一起經過的酸甜苦辣!因而辦理離婚了依然住在一起就不是很奇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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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try555666
您所謂的交往,是指與離婚一方,處情侶關係的交往,還是指與之處朋友關係?如果你是奔繼任位置的,當然不能處!如果你是與ta處朋友,那麼可以相處看看!離婚的人,不是都因為人品而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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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任是無情亦動人
說實在的,離婚不離家的夫妻大部分都屬於還沒有離婚徹底,雖然已經辦理了離婚證,但是,你真的和對方前妻公然交往的時候,還是要謹慎,因為男主人公往往都從心理上無法接受,甚至會產生極端的情況,我的一個朋友就是如此。
朋友離婚之後,很快就結識了一個離婚的女性王女士,因為都是二婚的人,也挺聊的來,倆人的關係升溫很快,因為朋友暫時是住在公司的宿舍,當然是有很多不方便,於是朋友就去了王女士的家裡,到了他家之後才發現,原來王女士是離婚不離家的型別,也就是她還和前夫住在同一個屋簷下,朋友的到來,明顯感覺到王女士的前夫充滿了敵意,眼神很不友好,因為對方身材高大,朋友內心有點犯嘀咕,但是,王女士一再強調沒有什麼,讓朋友不用介意,他們已經是結束了婚姻關係的自由人。
於是,朋友晚上就留宿下來了,可是當晚上兩人進行夫妻生活的時候,王女士的前夫突然就闖了進來,差點發生暴力事件,朋友連夜就離開了。
所以,和離婚不離家的女士交往還是要謹慎的。避免出現以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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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山東純爺們
友友是不是多慮了?友這個問題問的?人家辦離婚後仍在一起生活,和交朋友與人來往有啥關係?
人家離婚後仍住在一起,肯定有他的原因。比如;沒有找到合適的住處,怕分開了影響小孩子的情緒,怕家裡人暫時接受不了,或者是離婚後悔了,雙方都有所留戀,看是否能再復婚等等。這些原因和理由都很正常。
只要是這倆個人為人處世口碑沒有問題就可以與其來往,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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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大象生
離婚不離家的影響
一般來說,離婚不離家會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所謂的“假離婚”,為了獲取某種利益,比如購房資格、拆遷補償等等,去辦理了離婚證,但實際上情感沒有問題,依然以夫妻的方式生活在一起。
另一種情況就是,夫妻情感已經破裂,但由於一些現實原因,比如其中一方暫時沒有居住的條件,或者是為了孩子保持一種婚姻假象,經過雙方協商或默許後,採取生活在一個屋簷下的方式。
離婚不離家肯定是有一定的理由,對於夫妻之間因為情感而離婚的情況,離婚不離家需要面對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如果雙方離婚並非成熟的決定,並且有心複合,那就儘快處理好情感問題,並重新領取結婚證。若是採取離婚不離家的形式生活,心態上對方還是自己的配偶,而行為上卻不受任何限制,這隻會讓共同生活更加糾結和痛苦。
二、如果雙方離婚是成熟的決定,那離婚不離家的狀態,會不利於雙方獨立心態的形成,也就會影響到各自追求新的幸福。這時其中一方若已經開始新的戀情,自身離婚不離家的生活狀態,將會引起第三方的不滿。
能否與離婚不離家的人交往?顯然,他們已經離婚了,在法律層面是屬於單身狀態,是可以自由戀愛的,與之進行男女交往當然也是可以的。但是,由於他(她)還處在離婚不離家的狀態,我們在與之交往的時候,需要注意幾個方面。
一、弄清他們的情感狀況,是否還有情感糾結,是否是成熟的離婚。如果在情感上不能與前妻(夫)徹底割裂,甚至還存有複合的念頭,那就不要與他(她)交往。
二、我們自身與之交往的目的是什麼。如果只是處在尋歡作樂的階段,那對方是否離家都是無所謂的。如果與之交往是為了開展新的生活,那就對未來的生活方式提出了要求,離婚不離家顯然是不能被接受的。
三、在與對方交往之後,對方是否能夠結束離婚不離家的狀況。也就是說,我們與之交往,同時對方也對我們報以同樣的感情,並願意與我們組成新的家庭。我們要做的就是確定他是否願意擺脫原來的家庭。
其實對於這種情況,關鍵是還是要看對方的真實情感狀況,以及對方是否能夠改變離婚不離家的現狀。然後,我們再根據自己的接受程度來決定是否與之交往。
總而言之,離婚不離家的狀況一定會存在問題,無論什麼原因,都不建議長期處於這種狀態。至於能否與之進行男女交往,就需要本著為情感負責的態度去決定。或許一段美好的感情,能夠把人拽出生活的泥澤。(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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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沒有感情的夫妻離了婚以後想的最快的就是趕緊離開對方,可不要再看見對方了,自己有嘔吐的感覺。更有一種插翅都要跑開這個環境都要逃出這個虎口的感覺。因此說這樣離婚的夫妻多半都不會再相聚,也不會有複合的結果。
只有那些因為儀器只念離了婚的人,才會有一種不想離開自己的家,不想離開自己離婚的人,所以說仍然有一絲僥倖複合的心裡仍然有牽掛和惦記這個家的想法,可以說是一時意氣用事,只是離了婚完全不走的意思就是還想複合,所以說離婚不離家的人多半都是沒有做好離開的準備。甚至是在給自己留有餘地捲土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