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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竹林風

    十七八歲正是情竇初開,風華正茂的時候。哪個少女不懷春,哪個少男不鍾情?

    十七八歲的我,思想單純,愛好文學繆斯,喜歡幻想。對美好的愛情,朦朦朧朧,既不是瓊瑤筆下的痴女也非林黛玉似的弱不禁風。在我心目中的那個她是,文藝氣質的閨秀或碧玉。

    那個人是我的乾姐,我爸的乾女兒。那時的她秀外慧中,氣質高雅,在縣城最好的高中上學。我很喜歡她,但只是暗戀,仰慕,見了她只能打下招呼而已。她比我大三歲。

    後來她並沒有考上好大學,但也去了大都市。

    她在愛情婚姻上也歷盡坎坷,後來競然嫁了一個賣熟食的,讓我大跌眼鏡。

    再後來,我們斷了來往,她的訊息很少聽到。

    許家有女初長成,養在深閨人未識

    文彩鉛華皆退去,老大嫁作商人婦

    2020.4.2

  • 2 # 業餘賣農產品的黃黃

    我17、8歲的時候在想著怎麼樣才能讓自己不要成為早早嫁人結婚生子、然後過著整天為了柴米油鹽爭吵的人,所以我17、8歲到25歲都在學校、在流水線、在工作單位和培訓機構裡迴圈,只為著能過上我想要的不太糟糕日子。

  • 3 # 喜遇你840

    十七歲喜歡的人還在身邊,十五歲喜歡的人就是真的離開了,許多人都說十六七歲喜歡的人最難忘,可是,現在零零後大多成熟得早,可能十五歲遇見的人就是他們最難忘的人❤

  • 4 # 深山更深處

    那段青澀的年華,有太多太多的回憶,若要用一種顏色形容,那麼它就是青綠色的。如果用一個季節來形容,那麼它就是春天。

    那時的天氣格外溫暖,天空是清澈的藍,Sunny稍稍的幌著眼。記憶裡的那段時光,因為有個心心念唸的人,總是那麼美,對了,那應該就是人間的四月天。

    不知道那個曾經喜歡過的人,現在過的怎樣了。那是心底最美好的記憶。

    你也許會問,難道都是那麼的美好嗎?當然不,相遇越美好那麼最後的分離也就越撕心裂肺。痛苦的往事在經過時間的慢慢沉澱後,也不再那麼痛苦了,也算是豐富了我的人生吧。

    時過境遷,前緣已然不能再續。用一段歌詞來表達吧“也許我偶爾還是會想他,偶爾難免會惦記著他,就當他是個老朋友吧,也讓我心疼也讓我牽掛,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讓往事都隨風去吧”。

    你現在還好嗎?我已無需探尋答案,但願那個喜歡過的人,你一切都好。

  • 5 # 實非良人816

    那個名字,就是在十幾年後,聽到仍然心頭一抖,手心出汗,慌不迭的顧左右而言他,這讓我怎麼敢去問他現在的處境呢?

    那麼安靜,穩重,堅定,好學帥氣又溫柔有禮的一個人,運氣大概不會太差。

  • 6 # 車輪下的水花

    現在的她已經是為人妻,為人母了,從分手到現在也是一直沒有見過面,基本上也是沒怎麼聯絡,別管怎樣,曾經的我們是幸福的是快樂的,畢竟過去這麼多年了,希望她以後越來越幸福,家庭和睦。

  • 7 # 櫻桃番茄GO

    那天我做了夢,夢見我們都還在上高中。大概是黃昏吧,天是暗黃色的,大家在操場上跑步,我當時好想就這麼一直一直跑下去…17歲時喜歡的那個人,現在怎麼樣了?

    熱心市民宋大叔:我17歲喜歡的女生現在還在上大學,剛剛考完研究生,在等成績,如果不理想的話她六月份就要畢業了,她是學醫的,我覺得她不管是步入社會還是繼續上學,都是我喜歡的樣子,我喜歡她七年了,高中表白被拒絕,可能因為我當時確實很垃圾,現在我也變了很多,2月10號是她生日,我要再去表白一次。

    莫冷暖:他應該,挺好的吧。我喜歡了他10年,從16歲,到26歲。第十個年頭的時候,我決定放棄了,覺得應該對自己誠實一些。在他生日當天,我發了一封不短的郵件,坦白了這十年來的所有的有關他的情愫。嗯,夠體面。瀟灑地刪除了一切關於他的聯絡方式。但其實,至今手機的解鎖密碼,依舊是他的生日…

    喵不白xi:年少時遇見你,終其一生懷念你,再見。

    小老闆gerry:剛扒完他相關的社交軟體,他剛當爸爸不久,他老婆好漂亮。。。

    是西妹兒呀-:奧,他呀。找了個比我有錢的女人當了人家的上門女婿,開著人家的車,生了個兒子和女方姓。女方還得了傳染病,呵呵 。揹著我出軌,準備好一切事情告訴我,我給不了你想要的生活,離了我你會過得更好。然後分手,和那個女人在一起買車,訂婚,領證,結婚,度蜜月,哦忘了說我們在一起快七年了。

    原來你是甜甜吖:娶了別人,而我也嫁了他人,從此再無瓜葛,如此甚好~

    詞佑_:我十七歲喜歡的人啊,高高的帥帥的,笑起來超級溫暖,我看著他的眼睛裡都在放光,可是後來他和他的青梅在一起了。祝福。含淚飲喜酒,吞聲祝白頭。這是我的青春。

    zzzzz後知後覺:分開了快5年,樣子記不清了,分開後有了各自的生活,青春裡很難忘的一段回憶,教會我很多,也陪我走過人生覺得很難度過的時期,吵過,哭過,也很感謝!17年10月我結婚了,不是他,不過不會遺憾,會祝福他!

    小乖的混世大魔王:大半夜把我丟在光谷步行街,一個人路邊蹲了一晚上,後來很少遇見,不提原諒。

    憂鬱的蘑菇-:在我準備結束生命的時候,決定把年輕時沒做過的,不敢做的事情全部做一遍,用盡了各種辦法找他,然後發現原來我們都互相喜歡只是錯過,那段時間很好很甜,我天天抱著手機失眠,後來我的病越來越嚴重,我什麼都沒說就提了分手,那麼好的人我不能耽誤他,現在他很好,女朋友也很好,我很不好。

    想換名字不知道叫啥lol:我是個女生,十七歲那年喜歡上了一個很可愛的女孩子,那個時候課間在操場上曬會兒太陽都覺得再幸福不過了,我和她在一起一共六年,這六年,從開始的你儂我儂到聲嘶力竭陳訴各自的委屈,時間磨光了感情,現實把我們擊潰,現在的我嘗試著跟男生接觸,以後也不會留在家鄉,而她打算考家鄉的公務員,漸行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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