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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出演很入骨,接近現實,你們在日常房屋交易有類似上當受騙過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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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安徽小盛

    電視劇也是根據生活素材改編的,雖然不全是現實生活裡的場景,但也相差不多!本人年過三十了,也在三四線小城市購買了兩套房子,第一套住房也是透過中介找的房源,前前後後也讓中介帶著看房了一個多月,其中也看到房產中介人的幸苦和堅韌!所幸他們的幸苦也沒白費,付出總是有回報的,我呢?也買到了合適自己的房子,兩者皆大歡喜!在此呢告訴大家如果要買二手房,還是要找個靠譜的中介,能讓自己省心不少,這樣也免得自己不太懂行而入了坑!

  • 2 # iLY小晴天

    這幾天在追最近比較熱門的電視劇《安家》。除了這裡面比較值得探究的幾個靈魂人物之外,也算是比較史無前例的以中介行業為刻畫主體的影視作品了。

    通常比較容易歌頌的是教師、醫生這樣“有崇高意義”的職業,或者律師、金融這樣“金光閃閃”的行業,或者是像警察、企業家這樣故事性較強的群體。在以往作品中,刻畫中介從業人員生活狀態的情況並不多見。

    直到今天,人們普遍對中介存在一種標籤化的理解,更有甚者將“中介都是騙子”這樣的認知掛在嘴上,這種偏見源於中介的生存空間就在於買家和賣家之間的利益差,多了一個人分這杯更,所以中介的工作其實是很不好乾的活兒,吃力不討好。《安家》第4集,我們看到不遵守契約精神的房產商在得到客戶後,就過河拆橋地甩開了中介,背信棄義地直接跟客人簽了合同。

    中介,是介於買賣雙方中間的一種媒介和渠道。其實各行各業都有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的存在有利於各行業中產品的推廣和宣傳,可以為買賣雙方提供專業服務、帶來便利。就像貿易和零售商,將買家和批發商的需求對接起來,他們的存在是為了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便利,是市場需求,也是無可厚非的。

    《安家》第12集,孫儷娘娘飾演的房似錦帶一對老人去看房,從見面的第一時間起,二老就沒一句好話,儘管她鞍前馬後地為客戶撐傘、開門、到星巴克倒熱水,不但沒有得到一句感謝,還多次被懟“錢太好賺”。

    最過分的一次是,老爺子下車後,完全不顧及後面跟出來的房似錦,隨手就把車門重重地扣在了房似錦手上,鮮血直流。不僅沒有為自己的行為道歉,還埋怨房似錦太慢,耽誤他們時間。即便是對於陌生人,也該有些同理心,可對於服務自己的中介人員,就認為自己怎樣都不為過。

    正如房似錦事後荒涼地說,客人不僅不尊重不心疼我們,甚至在他們心裡可能都覺得我們不會疼。雖然畫面有些誇張,但這種感情色彩在現實中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

    服務行業不好做,中介服務更不好做。客人總把為自己服務的人員當作榨取利益的螞蟥,對他們嗤之以鼻,無法意識到他們也是在靠自己的勞動賺錢。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生存空間,只要是靠自己的勞動和努力為他人提供服務,同時也能養活自己,就是問心無愧的。

    如今的中介行業與十年前的狀況已有不同,以前看重的是一手資訊,賺取的是資訊不對等的差價,而如資訊越來越透明,自然更看重專業和服務質量。作為一箇中介人士,如何提升自己的職業價值和自我認知,也要從這方面入手。

    但是中介公司經常引來非議和惡評,也不是沒有原因的。中介行業亂象叢生,不乏唯利是圖,缺乏職業道德的無良中介。但是也不得不說,想要扭轉這種局面,是要付出很大成本的,靠中介本身是遠遠不夠的。中介能做的是透過自己的專業,匹配各種供需關係,以便讓客戶夠買到最合適的產品,但追根溯源,產品好不好最重要是從提高商品質量開始。

    雖然《安家》中的“賣房子就是賣幸福”的故事讓人很溫暖,但在現實中還是過於理想化。即便是物業和房產商,都很難解決客戶所有的需求和問題,更不要說沒有話語權的中介了。所以要提升口碑,需要各個利益相關方的共同努力。同時也需要商業環境的規範和社會的理解認同。

    但想讓自己成為有價值感的中介,除了努力讓自己變得專業以外,還有更基本卻更難做到的一點是,做一個真誠且有同理心的中間方,而不僅僅是被利益驅使,去說言不由衷的話,去賺讓良心有愧的錢。

    要做到這一點其實難上加難,因為中介是中間方,生存空間逼仄,努力的空間也有限。面對現實,雖說很難有淨土,他們也還是要生活下去,但對於有瑕疵的產品還是要慎重選擇,對於不能賣的產品就絕對不要去賣。

    在深圳租房子的時候也找過房屋中介,很顯然他們能幫我找到價效比更高的房子。還記得那個炎熱的下午,一個比我還小一歲的姑娘很熱情地陪我跑到天黑,看了不下十幾處房子。她並不油嘴滑舌,也不急功近利,不會催促我趕快做決定。那天晚上我還沒下定決心,不好意思地想請她吃飯,但她用一種職業且理所當然的態度拒絕了。

    雖然我心有芥蒂,但我知道她很賣力,也很真誠。後來朋友都說我的房間漂亮,只是房東有點坑,會在我的收電費里加收利潤,但我不怪那個中介女孩子,即便是我親自去找,也不見得有運氣能遇到一個好房東,我不能責怪她無法承諾的問題。

    第二次見面籤合同的時候,她生病了,聲音沙啞。因為我執意要跟房東見面才肯籤合同,所以她又陪我到很晚很晚。後來我偶爾會想起那個女孩子,那晚她說她可能會換個工作,後來那個工作手機換了主人。我想我完全理解她沒有說出的話。

    中介有他們無能為力的地方,有許多自己辦不到的事。中介的工作本質就是牽線搭橋,為了實現這個目的,資訊的溝通上會存在一定的期望落差。當你深入一個行業內部,就會發現很多外行人所不知道的水深水淺。她可以努力做到不撒謊,但做不到告訴你全部的真相。

    這就是現實的無奈之處,理想主義和完美主義都做不了中介,但可以透過專業和道德讓自己儘量體面、不卑不亢。

  • 3 # 有為律師

    個人沒有這種經歷,但是可以說一個最近遇到的一個諮詢。

    去年,考慮家裡孩子上學等因素,我的朋友A君想把自己現在住的房子賣了,重新換一個改善型住房。於是,A君就把這套房子掛在某中介機構,在與中介機構簽訂中介合同時候,A君明確表明自己想換房子、希望時間快一點(但沒有寫到合同裡)。在合同簽訂後,中介機構的業務員小C就把這個房屋推薦給有買房意向的某D,某D也看中了這套房子。隨後,A君、小C、D就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在合同簽訂時,A君再次聲明瞭賣房的目的是置換,希望時間快一點。

    前面的經歷看起來非常順,什麼都情況都沒有發生吧。A君怎麼也沒有想到的情況發生了!!!當A君要求小C、D開始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小C和D透過微信告知:D在另外個城市還有套房子,要等到這套房子賣了後才能夠湊夠首付、辦理貸款,而且還要等個幾個月才行。A君肯定不能夠接受這種條件,合同中明確約定了D提供了所有的真實情況,再等下去A君將承擔房價上漲的風險。於是,A君就開始找中介、D談判,要求及時履行合同。

    大家肯定已經猜到談判結果了,對方以另外的房子沒有處理為由拒絕履行合同。這還不是最終結果,最終結果是當D處理完另外城市房子後反過來向A傳送律師函,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A拿到律師函後別提有多憋屈了,按照目前的二手房交易市場,雖然賣方不一定能夠當大爺,但至少也是地位平等的。中介和D明顯沒有告知實情甚至是隱瞞了真實情況,致使A產生了錯誤的判斷。試想一下,如果A知曉D的情況,A還會考慮把房屋賣給D嗎?D的理由本身也不能夠站得住腳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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