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李敬章

    如案情重大重產生的具有群體性詐騙案群體性惡勢為患聯案群體性形成了有組織有計劃有非法傳播徒徑或群體性進行長時間對公民對國家妖言惑眾功擊公民人權,人格,名譽對這類犯罪體從犯罪時間及動機開始足可重判嚴懲…

  • 2 # 秋風1444294

    在證據不確實充分,必須要口供的情況下,不認罪的結局比立即認罪坦白的結局要很多!但一般司法機關都鼓勵坦白,可以節約司法資源,也增加了政府勞動生產力,坦白對經濟發展作用很大

  • 3 # 線上看法

    犯罪嫌疑人不認罪,會加重刑罰嗎?

    拒不認罪不會加重刑罰,坦白交代,可以從寬處理。

    第一,罪刑法定。刑法的基本原則是罪刑相適應以及罪刑法定原則,所謂罪行相適應,是指犯罪行為和所適用的刑罰應相當,輕罪判輕刑,重罪判重刑;罪行法定原則是指實施的行為是不是構成犯罪,應該判處何種刑罰量刑幅度是什麼樣的,都需要有法律規定。而犯罪嫌疑人做完之後是否認罪,行為已經完成,應處的刑罰已經基本確定,拒不認罪,法律沒有從重處罰的規定,所以對拒不認罪的分險也能促政處罰,沒有法律依據。第二,坦白可以從輕減輕處罰,雖然刑法中對拒不認罪,沒有從重處罰的規定,但為了便於查獲案件,提高辦效率,鼓勵犯罪嫌疑人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也便於改造,法律規定了坦白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比如某種犯罪行為根據犯罪情節性質等應當判處法定刑為三年有期徒刑,對於拒不認罪者,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有坦白情節的,考慮去重輕減輕處罰情節可以判處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綜上所述,雖然拒不認罪,沒有從重處罰,但坦白交代可以從輕減輕處罰。站在坦白從寬的角度考慮,那麼對拒不認罪,也就是相對應量刑較重,一旦涉嫌犯罪,坦白從寬才是唯一的出路!

  • 4 # 高山水iL

    對犯罪事實證據確鑿充分的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的必須從重處罰!

    對 沒有犯罪事實或者證據不足的,不明顯的,不足以受到刑罰處罰的人拒不認罪也要從重處罰嗎?

  • 5 # 王萬東法律諮詢服務

    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會加重刑罰嗎?不會!坦白從寬現在還適用,抗拒從嚴已經不適合法定原則。“抗拒從嚴”這種思想意識,也是造成冤假錯案的因素之一。現在實行的“認罪認罰從寬處理”政策,與拒不認罪沒有關係,犯罪嫌疑人,承認有罪和拒不認罪,這只是口供材料。口供材料承認有罪,不代表就是事實上的有罪,拒不認罪也不能證明事實上的無罪,有罪和無罪是用事實證明,才有法律效力。犯罪嫌疑人認罪,是減輕處罰的條件,但是拒不認罪沒有法律規定就可以加重處罰。對於觸犯刑法的行為,法律規定的非常明確,刑法沒有規定的犯罪行為,任何人任何權利,不得對被告人定罪。這就充分保證了公民的人格權和生命權等權利!(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 6 # 要雞毛暱稱o

    會的,我認識兩個人,敲詐勒索案同案,兩人都是從犯,參與情節相同,利益分配相同,一個認罪一個不認,沒認罪的被多判了半年

  • 7 # 一點法律

    一般是不會的,理由如下:

    第一,嫌疑人拒不認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辯解或沉默。根據刑事訴訟法律法規,犯罪嫌疑人有拒絕自證其罪的權利。但是刑事訴訟懲罰犯罪的依據是事實和法律。如果有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沒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能定罪。

    第二,有可能某些司法工作人員證據在不充分的情況下,透過其他不正常的渠道去誘逼當事人自己認罪。甚至給犯罪嫌疑人造成一種如果不認罪就會被重判的假象,其實不認罪就重判這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一般是不會的。

    第三,《刑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中國法律對於非犯罪情節從重處罰只有法定從重處罰,不存在酌定從重處罰。根據《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的說明,酌定情節可以分為從寬情節和從嚴情節,並不存在從重情節。

  • 8 # 攀談生活

    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是犯罪嫌疑人的態度,其並不能額外增加司法機關的司法資源的浪費。拒不認罪也是人之常情,是不可期待的,從法律規定來看,沒有加重處罰的依據。

    從司法實踐來看,並沒有出現因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或潛逃而加重處罰的。案發後,犯罪嫌疑人逃跑了十年、二十年,即使最後被抓了,也只會按照犯罪嫌疑人犯罪時的犯罪情節來量刑處罰,該從重的從重,該加重的加重,該減輕的減輕,該從輕的從輕,逃跑與從重處罰無關。

    因為能否破案、抓捕住犯罪嫌疑人是公安機關的事情,你不能因辦案人員的能力而牽怒到犯罪嫌疑人。你更不可能期望犯罪嫌疑人束手就擒,否則沒有必要出現所謂辦案能手等優秀稱號了。

    坦白會從輕處罰這是政策,法律有規定,特別是認罪認罰制度的確立。不僅給予了犯罪嫌疑人悔過自新機會,也節約了大量的司法資源,從絕大部分刑事判決來看,因為只要犯罪嫌疑人認罪交代罪行,一般就符合規定的認罪態度良好,根據規定會得到從輕處罰。

    所以,我們經常看到判決書上都會寫“某某歸案後能如實交代罪行,認罪態度良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綜合來說,拒不認罪屬於認罪態度差,得不到從輕處罰,相應地會減少刑期,也不會加重或從重處罰,相應地增加刑期。因此,從某些角度來說,也不屬於加重處罰了。更別說拒不認罪加重處罰是沒有法律依據。

  • 9 # 益之道

    應該說犯罪分子拒不認罪根本就不是免除處罰的條件。

    如果司法機關已經掌握了確鑿證據,公訴機關足以提起公訴,法院也可以據此作出有罪判決,那拒不認罪只能是從重處罰,而不會免除處罰。所以這時候犯罪分子不能有僥倖心理。當然,一個人犯了罪,總是想逃脫打擊,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主動認罪的。這也是偵查機關與犯罪分子鬥智鬥勇之處。

    如果確實是證據不足,或者有關健證據無法蒐集到。而犯罪分子又拒不認罪,或者雖然認罪,但沒有其他口供,司法機關也不能僅憑口供而定罪。《刑事訴訟法》規定了“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的原則。此時,就可能作為無罪處理,而不是免除處罰。要知道免除處罰仍是有罪處罰。

    所有這些都不是免除處罰的條件。只有犯罪情節較輕,又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不需要判處刑罰條件的行為,才可以判處免除處罰。比如防衛過當、緊急避險、犯罪中止、從犯、犯罪預備、投案自首等等。

  • 10 # 王少爺

    這個要看怎麼去理解,如果是按照法律的話,拒不認罪沒有道理會從重處罰。

    就比如你犯了事逃跑了十年,後面被抓了,也只是會按照你的犯罪情節來進行審判,而是否逃跑與是否從重處罰無關,因為抓捕嫌犯是公安機關的事情,你不能因為因為公安機關的能力問題而牽連嫌疑人。

    當然,如果據實坦白會從輕處罰。其實我們一般絕大部分刑事判決都已經從輕處罰了,因為只要你認罪交代罪行,一般就符合規定的認罪態度良好,根據規定可以從輕處罰。

    所以,我們經常看到判決書上都會寫“某某歸案後能如實交代罪行,認罪態度良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綜合,如果你拒不認罪,屬於認罪態度差,也就不能從輕處罰,既然不能從輕處罰那你刑期增加,從某些角度來說,也屬於加重處罰了。

    所以,拒不認罪從某些方面也算加重了刑罰。當然,哪方面理解都是正確的。

    當然,一般這個對刑期影響的也並不大,主要看你的罪行決定,畢竟罪刑法定嘛!

  • 11 # 愛之育之

    以罪行為主進行量刑。

    然後根據相關的情節。

    是從輕,還是從惡處罰。

    拒不認罪,屬於從重處罰的情節。

    故,依法認罪,也是必須的。

    #凌遠長著#

  • 12 # 石頭聊案件

    一般在案件到了檢察院以後會讓當事人籤認罪認罰,說簽了以後基準刑能減到最高30%,那麼嫌疑人拒不認罪會不會加重其刑罰呢?

    在看守所有很多零口供的重刑犯,這些重刑犯也深知說不說都是一個結果,所以他們索性讓公安自己去找證據,在公安那裡基本沒有什麼筆錄,那麼這種零口供的很顯然就是拒不認罪,是不是會加重其刑罰呢?其實一般都不會加重,但是沒減輕就相當於加重了,下面我來講一下那些情節會減輕其刑罰。

    1、有坦白和自首情節

    2、有認罪認罰情節

    3、有立功表現情節

    讓些情節能在基準刑減10%—30%,那如果沒有拒不認罪就是該判多久是多久,如果態度和情節特別惡劣有可能還會重判!

  • 13 # 浙江周樹人先生

    對於檢察院起訴的罪名,嫌疑人拒不認罪,可分三種情況。

    1、要確定自己確實沒犯此罪或沒參與犯罪,對於公安階段調查的證據或線索要提出有力的證據,並且有證人證據證明自己。

    2、如果自己確實犯罪或參與犯罪,拒不認罪只會加重判刑。

    3、如果自己對犯罪的行為認識不清楚,不確定自己的行為到底屬不屬於此罪名。要多諮詢下律師或援助律師,以及在法庭上提出自己的疑惑,如果法官明確告知了確實屬於此罪名的犯罪,那就要當庭認罪。此種行為,法官一般會理解,還是會給與減輕處罰。如果當時的法官比較較真,那就會免去坦白這個從輕情節,不過也不會判重,最多兩三個月,

  • 14 # 走過路過自然飄過

    “拒不認罪”的情況很多,案情不同,處理結果也會不同。

    首先,“拒不認罪”重點領域主要是涉毒案件,因為毒品交易屬於重罪,作案人員都有很強的反偵察能力,一般都很難獲得實物證據,必須要前後口供一致,犯罪嫌疑人就是知道這一點,所以採取“拒不認罪”的方式,試圖逃脫法律制裁。這類案件“拒不認罪”基本都會重判,如果是特大案件基本沒有“緩”的可能性,直接極刑。

    其次,在合夥作案中,“拒不認罪”的情況也比較普遍,這主要是因為各個犯罪嫌疑人都不願意承擔主要責任,互相推諉,從而出現的“拒不認罪”。這種案子領域比較多,如搶劫、搶奪、貪腐窩案等都存在這種情況,他們原本是同鄉、同事、同學、朋友、親屬關係,互相比較瞭解,合夥作案之後,為了減輕自身罪責,將重要責任推給他人,就有了“拒不認罪”,這種情況下,主犯肯定是要重判的。

    再次,要承認確實存在一些冤假錯案,而且冤假錯案古今中外都存在,畢竟誰都不是神仙,都難免犯錯。這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堅持“拒不認罪”,重判或是輕判,就要看法官個人業務能力了。我曾經看過很多冤假錯案,有些案子,當事法官確實存在過失;有些案子,當事法官其實已經做到了輕判,而且下筆極為謹慎,明明可以直接“極刑”,硬是無理由弄個無期。

    最後,我要強調一下,“拒不認罪”有可能獲得輕判,也有可能獲得重判,具體案件要具體分析,但是總體來看,證據確鑿,“拒不認罪”的案子,一般情況下都要重判的。

  • 15 # 豫法先鋒

    中國《刑法》、《刑法訴訟法》沒有不認罪而加重刑罰的規定,但有與之對應的認罪而從輕或從寬處罰的規定。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罰。

    中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如實供述、認罪認罰是法律規定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的從輕處罰情節。反過來說,如果有證據證明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即使其不如實交代,一樣可以定罪量刑,其就不能獲得法律規定的從輕量刑,實際就相當於對其從重處罰了。

    這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一分為二,本來如實供述可以從輕的,因為沒有如實供述,所以就未予從輕,本質上就是考慮了犯罪分子拒不認罪的態度,相對而言變相從重處罰了。

    題目所說的是加重處罰,其與從重處罰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性質完全不同。

    中國《刑法》第62條規定,犯罪分子具有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中國《刑法》第63條規定,犯罪分子具有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加重處罰是與減輕處罰相對應的,屬於在法定刑以上判處刑罰,法律沒有規定拒不認罪可以加重處罰,但不認罪肯定不會獲得法律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16 # 龍哥哥說法

    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是否加重刑法,實際上各地執行的標準不一,但肯定沒有法律規定,說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需要加重刑罰,只是在法律實務或者司法實踐中,各地執行的標準不一而已。

    從某種程度講,查清犯罪事實,讓犯罪嫌疑人認罪伏法,是司法機關的重要職責,這和民事上的誰主張誰舉證不同,公訴案件都需要司法機關來查清犯罪事實,負有舉證或者指控犯罪的責任。

    因為,任何人不能期待犯罪嫌疑人認罪,就是司法機關要隨時做好犯罪嫌疑人不認罪或者翻供的準備,這就需要我們進行充分的調查取證,確保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根據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將會被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這就是鼓勵嫌疑人配合司法機關,把案件事實交待清楚。基於這一點考慮,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是有明確規定的,但拒不認罪不能加重處罰,只是司法實踐中弱小從輕或者從寬幅度而已!

  • 17 # 律師王飛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來自於《刑訴法》15條,而“抗拒從嚴”並沒有在法律上的落腳點,否加重刑罰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拒不認罪”相對於“認罪認罰”,刑期確實是加重的。

    但是並不能得出認罪就一定好這個結論,首先認罪認罰確實會帶來10%-30%的量刑優惠,但是如果量刑基準偏高的話,即便打了八折可能還是偏高的,這點透過案例資料來分析。

    根據某審判資料分析結果,認罪認罰案件的二審改判率為20.73%,而普通案件二審的改判率則為11.68%,可以說認罪案件二審改判率翻了一倍,超過五分之一的機率,在刑事二審中已經是非常高的比例了,這絕對不是很多人說的“二審沒有希望”,該爭取的還是要爭取。

    普通案件二審情況

    具體來講,根據某分析資料,二審改判案例中有37.9%是由實刑改判緩刑,即很多改判案件在二審中認為可以緩刑的,一審中即便認罪了,還是判了實刑,這是做不坐牢的根本性差異。(緩刑期內不犯事,即可免於坐牢)

    筆者認為,造成上述現象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根據“兩高”工作報告,試點法院認罪認罰結案的比例為45%,接近一半的案件都是認罪結案的,規模相當之大。

    2.近八成的認罪案件採用速裁、簡易程式,而速裁和簡易程式則會容易造成辯護不充分,因為被告人已經認罪,程式流於形式的問題。

    3.認罪認罰具結書中,是否緩刑,有時並不明文說明,很多人認為三年以下、無前科的硬性條件達到了,可以緩刑,結果一審實刑,當然要上訴。

    總的來說,認罪是一把雙刃劍,可能帶來名義比例上的減刑,但是同時也有隱患,具體到“給到多少年可以認罪,超過了就要在庭審上拼一把”,這類問題其實是一個可以“討價還價”的過程,不認罪也是一種手段,它可以對刑事程式做到相當程度的影響,比如:

    1.不認罪普通程式審理,審限長,庭審過程嚴格,工作量大。

    2.不認罪意味著有爭議,比如一旦批捕案件判了拘役(輕刑),對檢方而言是一種判斷失誤。(檢方工作就是要降低“捕後判輕刑”的比例,案件在初期就要分流,重罪批捕,輕罪取保)

    具體到個案中,是否認罪是一個複雜的系統性問題,需要辯護律師和當事人及家屬充分溝通,互相理解和信任。

  • 18 # 天涯小哥96

    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不會加重刑罰,但是配合調查,如實坦白自己的犯罪經過,在量刑時可以從輕減輕處罰。坦白從寬在現在的法律上還是存在的,但是抗拒從嚴僅僅存在於過去的封建社會,新中國成立後就撤銷了,因為人人都有保護自己的心理趨勢,犯了罪,隱瞞或者拒絕交代,是人類的自保天性,司法機關會尊重這種天賦的人權。不過不要低估辦案民警的能力,經過一系列的打壓,犯罪事實的鐵證,嫌疑人終將被攻破心理防線,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

  • 19 # 王建國業餘演員

    為什麼叫犯罪嫌疑人,就是沒有百分之百正明犯罪了,如果確實有百分之百證據和證人,不認罪可能要加重處罰。

    但有很多犯罪嫌疑人確實沒有犯罪,你讓人家怎麼認罪,到最後不光不加大處罰,可能還無罪釋放呢。

    近幾年有很多冤假錯案就是不認罪才平反的!

  • 20 # 王震說法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不是法律用語,而是宣傳口號。法律並沒有規定不認罪認罰可以加重處罰,只是規定了認罪認罰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所以相比認罪認罰的從輕或減輕處罰,即使你是正常判處也是加重的。認定犯罪不是隻看犯罪嫌疑人口供,即使是零口供,如果有其他證據證明犯罪事實,也可以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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