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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初一淺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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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想文韜韜
哈哈,看起來,這個並不對你的物件讓你各付4塊5吧,如果不是物件,那就是民政局這樣規定的?不過我覺得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規定,感覺他們做事還是很有意思的。
1、結婚是兩個人的事,能走到領證這一步,說明雙方都已經準備白頭到老了,那麼以後就要彼此照顧,就像外國結婚儀式上說的那樣:
牧師:"你願意娶這個女人嗎?愛她、忠誠於她,無論她貧困、患病或者殘疾,直至死亡。Doyou(你願意嗎)?" 新郎:"Ido(我願意)!" 牧師:"你願意嫁給這個男人嗎?愛他、忠誠於他,無論他貧困、患病或者殘疾,直至死亡。Doyou(你願意嗎)?" 新娘:"Ido(我願意)!"
那麼到了現在,他們有這麼一個規定,我覺得是一種儀式感,讓你們從現在就開始彼此承擔一半責任,意味著,從現在起,你們就要一起為整個家庭來負責了,所以我覺得很不錯呀。
2、每人為什麼是4.5元呢,而不是其它多少錢?你有沒有想過?別隻想著各付4.5就心裡不爽,其實我覺得他們也是有意義的,兩個4.5加在一起不就是9嘛,意味著你們以後長長久久,天長地久,多好的兆頭,你還有什麼理由生氣呢?
3、如果你覺得,應該他全部來出,我不知道你是出於什麼想法,覺得男人都應該全部承擔,那麼在我看來,你如果分的這麼細的話,就覺得你不是一個很有承擔的人,感覺男人的是你的,你的還是你的。
總結:
所以綜上所述,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創意,說明他們很用心的在做這個事情,新人們也不要太有想法,有時候先別爭著生氣,問清楚,說不定就會很開心,而不是自己想,然後在那裡生氣,領證,多麼開心的一天,要天天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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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婷姑娘
好,我是小婷,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對於結婚時4.5各付這個問題其實也沒有什麼!在兩人都願意的情況下,其實個人認為是一定程度上的負責!他能證明你們各自為新生小家庭付出了,在這個經濟獨立的年代什麼都要努力,告訴我們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婚後的生活是兩人共同努力去經營,而不是一個人單打獨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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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平省
本人覺得挺合理的,兩個陌生人從談戀愛在到選擇結婚,婚姻是責任是照顧友愛對方,去民政局拿結婚證就一個本本9快錢,要雙方各自給4塊5共同承擔9快錢的結婚證錢,就已經告訴大家婚姻是兩個人組合的共同體,一條平衡線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兩個人要在婚姻中統一戰線,不要迷失自己,去做一些領婚姻失去平衡的事情,一旦有一方做了,婚姻就會慢慢傾斜挎塌直到婚姻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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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夜雨瞞人去潤花
全憑個人意願。
我估計,再扣的人也不會在乎結婚時的9塊錢,既然雙方提出一人掏四塊五,那肯定是有緣由的。具體有以下幾種可能:
一、追求“公平”以及自我心理安慰。結婚本就是個很神聖的事情,現在大家都追求“公平”,其實更多的都是形式主義。平常情侶之間亦或者男女相親的時候,有多少女人或者男人能做到所有開銷AA制呢?所以有這種想法且付諸實踐的十有八九是為了所謂的以後不落對方口實吧!好在以後為誰也不欠誰而自我標榜。
二、結婚只是迫於形勢,從開始就為離婚做準備。如果從剛開始就斤斤計較,算的一清二楚的話,更多的應該是為了誰也不欠誰。如果婚前以及婚後,雙方都保持著這種凡事AA制的話,那更就八九不離十都沒想著過一輩子了!
三、一時興起,沒多的想法。現在年輕人的腦洞都很大,做很多事都是一時興起,不會有太多想法。本質和初心也沒有都是好的,更多的可能是因為突然想到了而已。所以碰到這種頭腦簡單的傻姑娘(小夥),就別多想,好好過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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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潘小白
你好,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想請教一下大家對於領結婚證各付4塊5有什麼看法?我覺得可以是公本費吧!你出4塊5我也出4塊5加起就是九,可能是希望我們結果後能長長久久,永不分離,兩個人都是喜歡才在一起的,所以希望所有領結婚證的人能永遠在一起,白頭偕老,永遠恩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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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原新農人
兩個走到結婚這一步已不在乎這4塊5毛錢了吧,房子彩禮都出的起,幹嗎要糾結這點線。如果是包辦的就各出各的錢,如果是自由戀愛男方趕緊掏吧,小心回家捱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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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太陽驕子
第一,當兩個人走到民政局去領結婚證時就證明他們要成為真正的夫妻,要共同生活在一起,在以後的生活要生兒育女,相互依靠,彼此互尊互愛,肩負起相應的責任。
第二,各付四塊五代表著公平,並且兩個四塊五加在一起是九,代表著兩個人在以後的生活中共同努力才可以生活的幸福美滿才可以做到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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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天棠兒
說實話,現實中我沒見過計較這點錢的事兒。現實中基本都是男的主動把錢出了(因為男的比較好面子一些)。其實無論男女,如果對方非要跟你1:1出這麼點錢,我都建議你們乾脆直接一點,別結了。理由如下:
一、結婚不是兩個人一起搭個伴那麼簡單,倆人結婚後財產就是共同的了,你們要共同面對人生的風風雨雨,共同養育孩子,幫助對方贍養他的父母。即便是一般朋友,一起吃個飯都未必次次aa,大多是我請你一頓,你請我一頓,中間誰請的飯花的錢多點、誰請的花錢少點,都是沒人會計較的事。然而這個人連4.5元都要分的這麼清,這是不是說明,你在他心裡連個一般朋友都不如?感情基礎這麼差,還要結婚,這簡直是對婚姻的褻瀆。
領證時候計較4.5元錢的人,我不知道你們平時是怎麼相處的。這已經不叫感情質量不好,而是根本就沒有感情質量。你們出門喝個水是不是都要各付各的?你們誰要是走路崴了腳,另一個是扶這個人一下是不是都要收費?你們是有多厭惡對方,還逼自己跟對方繼續糾纏,連4.5元這點子破事兒都要計較?
二、這麼做事的人,其實根本就不想跟對方結婚,因為什麼原因勉強來領證,於是就故意這麼噁心對方,想激怒對方,這樣就可以把這事搞黃了。
不管你們之間是因為什麼,事兒到這程度,你們都不適合進入婚姻了。安心地各回各家別打交道得了。
我以前聽說過一對約定婚後aa的夫妻,女的懷孕期間男的從來不管,孕檢費生孩子費用女方全出,男的說“你生孩子關我屁事,又不是我懷孕,憑啥要我出錢”。養孩子時候,這男的從不出錢,理由是“你養自己的孩子憑啥管我要錢?那不是你的孩子嗎?”你希望自己將來如此嗎?不論男女,你希望將來自己老了病了,配偶拒絕簽字手術,或者直接要求放棄治療?你希望自己父母病了,對方連幫你送老人去醫院都不願意,你結婚了就跟自己一個人過日子沒啥兩樣?朋友尚且願意對你搭把手,這樣的配偶要來何用?就為了生病了讓他簽字對你放棄治療,然後繼承你的財產嗎?
退一萬步說,如果對方不是討厭你故意這麼做,而是本身就是個斤斤計較的彆扭性子,但是彆扭到幾塊錢都要折騰事情的人,以後你們也啥都別幹了,就成天為雞毛蒜皮的事情吵翻天得了。有意思麼?
人為什麼需要婚姻?是為了生活更美好,更幸福,為了一起承擔風雨,為了做什麼身後都有人堅挺地支援自己。不是為了閒得沒事整個空殼子套住自己的。
希望你能想清楚,慎重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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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無名小草134387980
意義存在別一半,
證件為結緊相聯。
生活本未夠精彩,
盡有添笑悟者歡。
大事小情都有讓,
唯有結婚不胡來。
悟者有道理中道,
取其有意非瞎鬧。
如真小氣怎領證,
一路走來樂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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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翊澈藍胖子
首先是因為浪漫:“哪個少女不懷春;哪個少年不鍾情”,這是婚前小男女對愛情充滿了期待,渴望一段美好的愛情。畢竟寓意比較好:四塊五加上四塊五等於九,寓意天長地久!
其次也是因為和婚前告別,畢竟領了證之後,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現在各付4.5元,是婚前最後一次個人財產支配。對過去進行一次告別,對未來充滿了展望!結婚同時證明你們兩個彼此一起了,兩個人在一起就要想著怎樣讓生活更精彩,生命才不枉費這一生,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啊!
再次也能是因為婚前恐懼症,擔心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害怕成為家庭主婦失去自由,等等一些問題,總想給男/女伴在婚前找各種么蛾子,這可能也是對未來的一些恐懼,總之:男/女伴一定要包容,忍受,最主要是要關愛,有一種魔力叫做“溝通”,兩個人在一起要有1+1>2的效果,給彼此空間,尊重彼此,共同進步!共同變得更加強大,一路前行成長,共同鼓勵讓彼此成為更好的自己呀,溝通多了,關愛自然而然的就多了起來,對婚後的生活也多了一些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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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件大事花個幾塊錢又算得了什麼,以前我們結婚時都會給辦證的工作人員一些喜糖和喜煙不比這個貴多了!換種思路說,結婚這件遲早要後悔的事也只不過是花了幾塊錢就合法化了,想想太便宜了,如果它價值幾百幾千幾萬甚至更多,也許很多人真的會幸運的放棄結婚這個念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