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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村一山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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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奮鬥幸福515
什麼時候才會再開始分土地?沒有土地的農民還能領到土地經營承包權嗎?這問題問得不是很靠譜,觀念需要改變。如果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人問起什麼時候分房子,我還能拿到福利房子的鑰匙嗎?我們一定說這人是來自火星的吧。之所以這樣打比方沒有別的意思,過去的已經過去,怎麼能夠重來呢?
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開始於80年代,按人口以家庭為單位把集體土地分到農戶,因為剛剛開始承包,各方面想得比較周到,村集體預留了部分機動土地,隨著人口的增減適時進行調整,但也出現一些問題,人口增量較多的村莊,新增人口分得的土地會比原有人口分得的土地少些,引起增人口戶的不滿。
到了98年,第二輪土地承包開始,這次期限是30年,大體都是到2027年,也是根據現有人口以家庭為單位把土地分下去,有了上次的教訓,十幾年都不好操作機動地,更不要說是30年了,所以就沒有預留下機動地,從98年到現在,不管是哪家人口增減,承包的土地都沒有調整,除了那些因建設被徵地農戶,其他農戶的土地數量沒有發生變化。
根據現行政策,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也就是到2057年,並且規定了“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穩定政策,不會因為農民進城購房落戶而收回土地承包權。
土地承包初期,農民迅速的解決了溫飽問題,隨著時代的發展,產業化的不斷更新,農民漸漸的富起來,他們緊跟農業產業的步伐,頭腦靈活、捨得投入,逐漸用自己的承包土地賺錢養家,假如哪天打亂重新土地,他們將去向何方,誰來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當然,產生重新分地的想法也可以理解,畢竟有很多人口少的卻種著多個人的土地;一些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戶已經全家落戶城裡,卻把土地流轉出去賺錢,況且他們還不缺錢。那些土地被徵用的和淨增人口的農戶這種想法最多。
到了2057年以後,如果你真的想要分到土地,按現行政策還是有這種可能的,但也僅僅是如果,以後的事誰會說的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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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胡說三農
按照最新政策規定,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到期(2027年)後,再延長30年的土地承包期(2057年)。按照這個規定,你要想獲得重新分配的土地,需要等到2057年以後。不過,2057年以後的政策會怎樣,今天是無法預知的。
姑且說2057年以後可以重新調整土地,2019年出生的孩子也需要等到38歲以後才能得到土地。如果某個人今年已經30歲的話,他要想獲得土地承包權也需要到68歲以後。從這個角度上講,有相當一部分人已經與土地承包權無緣了。
並且,依據專家的預測,在2057年以後也不一定會調整土地,也就是說,現有的土地承包權還有可能延續、延續、再延續。從目前的土地確權情況中,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所以說,現在沒有土地的大部分人幾乎是在有生之年都不可能再分到土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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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從善如劉L
這一輪土地確權已經結束了,沒有土地的農民,在這一輪土地承包期內就領不到土地了,希望只能是寄託在下一輪土地重新分配的時候了,所以,沒有分到土地的農民朋友們,只能是出去打工,或者在農村自己創業了!
土地分配的原則,是不添不減的原則,就是在這輪土地承包期內,你分到了土地,你就可以一直承包到下一輪土地承包期的,你沒分到土地,你在這一輪的土地承包期就不會再分到土地的,你只能等到下一輪才會分到土地的!
這一輪土地承包期到2027年結束,如果這樣的話,到了2027年的時候,如果你是農村戶口的,你就一定能在你戶口所在的農村分到土地的,這一點是沒有疑問的,而且根據土地承包分配的精神,在2027年以後,土地承包期是要延長30年的,也就是說,2027年以後的30年,土地承包的辦法還是繼續會存在的!
所以,在這一輪沒有分到土地的農民朋友們,或者是在這一輪土地承包期後出生的農村的孩子們,在2027年的時候,只要你們的戶口還在農村的話,你們都是可以分到土地的,就怕到了那個時候,你們都進了城,都變成了城市戶口,那樣你們實際上已經在城市生活了,你們也脫離了農村,土地也只能分給還在農村的那些農民朋友了!
所以沒有分到土地的農民朋友們,你們的戶口還是農村的,那麼你們就只能在2027年可以分到屬於你的土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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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沙塵暴5478
問:什麼時候會再開始分土地,沒有土地的農民還能領到土地經營承包全嗎?不能,沒有土地的農民將永遠得不到土地了。
第二輪家庭聯產承包制將在2028年12月31日結束。這期間,政府對每家每戶進行的土地確權已結束。土地確權,就告訴農民土地將保持“長期不變”政策。同時,也為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及”土地三權分置”打基礎。
土地確權,標明著第三輪土地承包是在第二輪土地承包的基礎上延續。(第三輪土地承包從2028年——2058年)土地將進一步確定權力的歸屬,也可以說是給土地上了身份證。也告訴你沒有得到土地確權的農民將永遠不會得到土地。
現在農村很多土地由於城市擴張,設立開發區、小城鎮建設等等因素,大片土地已經沒有了。變成了大片樓房。土地承包到期,農民那有土地可分呢。
再者,現在土地建大棚,養殖建築,土地改變用途等現象非常普遍。如果土地打亂從分,難度可想而知。是做不到的。
更重要的是,目前,由於各種因素造成土地大量開發,很多農民已經把自己的承包土地賣了,土地變成了現錢。如果土地到期從新分配,那就要分保持完好的,沒有變賣的土地擁有者。那是對沒有賣地的農民最大的不公平。也是決對實現不了的。
因此,土地承包到期後,土地不會從新分配。沒有土地的農民將永遠得不到土地。
以上均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也想分享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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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什麼時候才會再開始分土地?沒有土地的農民還能領到土地經營承包權嗎?
經過2018年的土地確權以及土地承包期延續30年的政策,很多未分到耕地的農民朋友都想知道什麼時候能再次進行土地的承包和分配。但是我想說的是在二輪土地承包到期之後很難進行土地的再分配和承包的。
沒記錯的話是2017年的十九大會議吧,確定二輪土地承包期順延30年,維持土地承包關係長久不變。二輪土地承包是1997年,30年承包期就是到2027年,在順延30年後就是2057年了。如果您想在承包土地的話可能需要在38年之後了。不知道您那時候的身體狀態和戶口情況會怎麼樣?那時候您還有承包土地的想法嗎?
經過2018年的確權,對村民承包土地進行“三權分置”。確權確定的是村民的承包權和經營權。而且確權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也有承包期的標註,在二輪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後只需要更換證件在延續30年之後就可以了。這也就是說,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現在經過土地確權的人還會繼續承包30年。而國內的耕地是有限的,耕地紅線也從18億畝縮減到15.5億畝,這也就意味著有可能確權後剩下的耕地可能都不夠新增人口分配的了。
因此,農村新增人口不在分配土地不僅僅是政策的原因,和國內耕地數量的減少也是有關係的。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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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阿洪168
土地分配是國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按需分配給農戶的一項長期政策,有一定承包期限,政策一但確立,在承包期內,對新生小孩入戶、結婚新進人口,嫁出減少人口、老人去逝銷戶,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增加,不減少,保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長期穩定。19大中央政府工作報告確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延期30年,2018年並對農戶土地進行確權登記,併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證書上明確記載,承包期限從2014年到2043年50年不變。
那麼在這幾十年承包期內,由於社會發展變化,家庭人口變化,會造成土地承包經營權享有上的諸多不公平,很多農民關心什麼時候才能重新分配出地?沒土地的農民能分到土地承包經營權嗎?
首先,在土地承包期內,即2043年前,不管你有沒有土地,國家都不會重新分配土地,到目前為止,距土地承包期到期還有25年時間,25年後會不會重新分配,那要看國家對土地政策有沒有重新分配調整的必要。
其次,土地重新分配即土地改革,改革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經常變動政策不利於國家總體經濟建設穩定發展,土地政策在短期內不會重新分配,對於沒有土地的農民怎麼辦?
1、土地確權後,原沒有土地的農民可繼承父母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土地確權後,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在村集體範圍內有償流轉,即沒有土地的農民可以向有土地的農民租憑土地,購買土地。
3、當今社會,土地不是唯一生活出路,沒土地的農民可以透過自己勞動力,打工,創業,養家餬口,只要不懶,一定餓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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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勞動人民同志
一家8口人,老兩口,6個兒子。一家人共種8畝地。長年靠這8畝地生存。等10年後分家。這一家己成16口人,怎樣分呢?
老兩口說:“不管誰家人多人少,按人平均分地,每人半畝”大家聽後,誰都沒意見。
同村,另有一家人,也是8口人,老兩口,6個兒子,也有8畝地。也是長年在一塊過日子,但不同的是,兄弟6人沒有都依靠6畝地過日子,大兒子用自家的車跑生意發財了!二兒子上學做官了!三兒子做生意有錢了!就剩老四,老五,老六,老兩口,種著8畝地過日子。等10年後分家也成16口人,他家又是怎樣分家呢?
老兩口說:“老大,他哥仨共8口人,你們都有錢不分給您地了!老三,小哥仨,還有我們共8口人8畝地。每人1畝地,以後就長期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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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6777070190662
這可是全華人民期盼以久的事,沒土地怎麼生存,一方面老嶺化嚴重,一方面讓生,一方面生了沒土地不讓活,這都是大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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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手機使用者5822334915
我相信土地到期會重新分配。因為現在確權登記很明白,你是隻有代表使用權,土地永遠是國家的。現在出現很大情況,丟荒棄耕,糧食作物便宜,如果大家不願耕種了,勢必國家會出臺政策,甚至達到無償回收土地,並按現確權登記的畝數強制收回,佔用了的要收耕地佔用稅,買賣了的,重新分你戶就沒份 (到時你或許就是無地戶,風水輪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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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韓明和
這就是政策問題,我們來算算看女人二十多歲嫁到男方,剛好土地分配期已過,敖劇了現在國家政策還要延長三十年,請問在做這個政策的官員們,女方這生能否分到土地,還有她的子女呢?農民沒有土地算什麼農民呢?現在社會在發展土地經過開發,以前分到土地的某些人把土地賣掉了,分不到土地的人不是永遠分不到土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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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yxs0728
政策規定機動地不的超過百分之五可我村超過了百分之20大片土地出賣鄉政不菅縣裡不菅確權土地種的地和證根本不相投牛頭不對馬尾百姓一點辦法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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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輪土地承包是從1993年開始,到1999年基本完成,也就是說當家很多農戶承包的土地是在1993-1999年期間承包到戶的,而且承包的土地有承包期限。
以耕地為例,承包期是30年,如果農戶是在1993年承包的土地,承包期30年,到2023年到期,以此類推,最晚的是在2029年到期。
現在還沒有到2023年,農戶承包的土地還在承包期內,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土地,既然不得調整土地,就意味著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內也不會重新分土地。
從2023年開始,第二輪土地承包開始陸續到期,需要開始新一輪的土地延包,那麼新一輪土地延包開始時會重新分土地嗎?也不會。
因為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滿後,新一輪的土地延包是在第二輪土地承包的基礎上開展的,為了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在新一輪土地延包時,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而且承包期還是30年,在這30年內,發包方同樣不得調整土地。
所以說,至少從現在到2053年的這一段時間內,基本上沒有重新分土地的可能,這也就意味著在這一時間段內,有承包地的還繼續承包自己的土地,沒有承包地的還繼續沒有承包地。
當然也不是絕對說沒有承包地的農戶就沒有機會承包到土地,因為在實際有,有的農戶進城後會選擇放棄土地、有的選擇有償退出土地、有的人口死亡交還的土地等等,這些土地還是可以拿出來分配給沒有承包地的農戶,只不過是規模較小、機會較小而已。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並不需要去哪領取,它是村集體成員依法享有的合法權益,只要是村集體成員就自動享有,不需要額外申請或領取。
綜上所述,農村土地歸村集體所有,村集體內部成員享有承包經營的權力,但是由於土地的承包期較長,加之有承包期內不得調整土地的規定,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會重新分配土地,沒有土地的農戶在這段時間內,將會繼續保持沒有土地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