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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快樂的老阿姨

    一對夫妻離婚,多年以後單獨遇見,會怎麼辦?物是人非,心如止水,也許會上前打招呼,算是一種禮節吧。不成夫妻朋友成朋友,是那種不相來往不去幹涉的朋友。這種方式,是最好的境界,彼此祝福對方。

    有的人離婚時打的雞飛狗跳,互視對方為階級敵人,矛盾已經不可協調。即使多年以後相見,還是會怒火攻心,進行一番言語攻擊。這種性情中人,敢愛敢恨,只是恨得有些過了。把自己埋藏在仇恨中不能自拔,這種方式實在是不可取的。

    也有的是因為一時衝動離婚了,彼此心裡還是有對方的。這種人單獨遇見,會互相傾訴一下多年前的錯誤決定,如果還是單身,說不定會重修舊好,這種結局也不失一種幸福,緣分還是有的。如果大家都成家了,互相祝福一下,為當年的錯誤道歉,也算放下了自己的包袱,從此別過。

    所以,別期望離婚後的單獨遇見,哪種都是在自己的心口動刀。好好珍惜婚姻內的她(他),一起並肩而行,共度一生。

    這次的新型冠狀病毒之戰,讓我們看到很多家庭痛失親人,還有什麼比得上全家團圓幸福的呢?

  • 2 # 桔都姑娘

    離婚後多年相遇,那就跟一個熟悉的老鄰居多年不聯絡,偶然碰見一樣,一笑而過!不用想太多,人生其實會有很多這種情況!一笑而過是最好的方法了!

  • 3 # 俠俠愛生活

    因人而異

    如果是我的話,多年後只會記得對方的好,不好的都會忘記,會去請他吃頓飯吧,但絕對不喝酒,然後他買單

  • 4 # 名揚小帥哥

    緣份未盡,打招呼一起聊聊,畢竟夫妻一場,吃個飯,瞭解對方生活咋樣,能幫助幫助一下,人生短短几年,別太任性。

  • 5 # 騎著駱駝找駱駝

    沒必要想那麼多,既然是離婚了那就是感情上沒有糾葛,那麼就是從生活上問候彼此,就這麼簡單,我感覺和標題相符。

  • 6 # 晨曦暖陽鄉村行

    肯定會五味雜陳,些許有些小尷尬,內心深處都認為對方是自己放不下的那個人,兜兜轉轉又回到原點吧!兩個人在一起,能懂得珍惜對方很重要。

  • 7 # 家港灣137053404

    我沒有離婚,不知道啥感覺,但是10多年後偶遇了初戀,那種感覺真的好微妙,有種說不上來的感覺,只是一個擁抱,,,,

  • 8 # 和風3131

    看情況吧。

    分開前鬧太兇,那就當陌生人錯肩而過。

    和平分手的,那就上前問個好,畢竟時過境遷個,曾與對方度過最美好的年華。

  • 9 # 秋歌190377509

    謝謝邀請!一對夫妻離婚後,多年以後相遇,我認為兩個人在一起談談,不管以前有多大的矛盾,必經過去了多年,隨著時間也淡忘了許多,年齡的增長,也成熟了許多,雙方都能檢查到自己的缺點後,假如兩個人都還是單身,想想是否還能在一起生活,若是雙方或單方各自已另有了家庭,那就互相祝福吧!成不了夫妻,可以做朋友嘛!

  • 10 # 殷仁3

    夫妻倆人離婚是很正常的,是有多種原因的,但離婚後並不是敵人,所以不管在什麼地方遇見應以禮相待,不失做人的原則。

  • 11 # 四小羽

    夫妻本是同林鳥,兩個人聚在一起,實屬緣分,真的到了離婚的地步,也希望將過去事慢慢淡化。

    對於多年後兩個人相遇,以個人觀點來看,希望兩個人分開及分開,儘量不要藕斷絲連,當然,有孩子互相探望的例外,但也侷限於規則之內。

    影視劇也好,小說也好,有時常說,分手了也可以做朋友之類的言論,我不太認同這一類的看法,兩個人當年在一起是有感情基礎的,即使分手了,也許某一件事的觸動,可能會迅速找到共同點,這個時候對於現在的另一半,是否公平呢?

    兩個人相遇了,禮節性的打個招呼可以,互不打擾也可以,點到為止就很好,也許會說太無情了之類的,但是喜歡各位仔細品品吧。

  • 12 # 陳豪俊律師

    律師觀點:很多人都有這樣的刻板印象,認為夫妻離婚後一定關係特別惡劣,彼此的關係像仇人一般!事實上,並非所有的夫妻離婚都是這樣的狀態,很多夫妻離婚只是因為彼此不適合,不適合做夫妻,但並不見得就會做仇人。關鍵還得看離婚的原因,離婚的原因決定了以後彼此如何相處及對待對方的態度。以下為分析:

    一、離婚時是因為某一方有嚴重的過錯(出軌、家暴等),由於一方給另一方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所以離婚對於被傷害的一方是一個解脫,離婚後肯定是希望遠離對方,也希望對方永遠的消失在自己的生活中。在這種心態下,多年後兩個人突然在某個地方相遇,被傷害的那方肯定會第一時間想躲開,最大的可能就是視而不見,或者假裝沒看見,避免尷尬。至於曾經給對方造成傷害的那一方,要取決於自己有沒有深刻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如果認識到了,我建議不妨攔住對方,真誠的給對方道個歉,為自己曾經犯下的錯,給對方造成的傷害做一個懺悔,相信對方會接受的。

    二、離婚雙方都沒有過錯,只是因為不合適,所以心平氣和的辦了離婚手續。有可能雙方彼此還有愛,還有對方,但是經過努力後,確實雙方不適合,雙方的離婚時對彼此的放手,是為了對方好,也是為了自己好。這種心態下,多年後兩個人突然在某個地方相遇,很有可能會彼此相視一笑。就像陳奕迅的那首《好久不見》的歌:“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在街角的咖啡店,我會帶著笑臉,揮手寒暄,和你坐著聊聊天,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看看你最近改變,不再去說從前,只是寒暄,對你說一句,只是說一句,好久不見。”

  • 13 # 品生活讀好書

    分了就分了吧,沒必要再有什麼。如果還想有什麼,又何必分手呢?我覺得要麼就不離,離了就不要再有什麼關係了,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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