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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友誼萬歲103704036

    只要遺囑文字表述清楚,沒有塗改痕跡,本人簽字並按上指模,代書寫有代寫人簽名,另外立遺囑人叫人代寫時是否精神正常,神志清晰一併納入文中,有條件請公證人也簽名。此遺囑是具備法律效果的。

  • 2 # 天天說法

    遺囑是否有效與有沒有經過公證沒有關係,只不過經過公證的遺囑的優先順序較高,就算是以後再立別的遺囑(未經公證)也應以公證遺囑優先。並且由於公證處有完善的立遺囑流程可以保障遺囑的有效性,對於遺囑如何立遺囑、需要寫明哪些內容、需要注意哪些有更加清晰的認知,但是如果財產沒有特別複雜,只是一些常規的財產,繼承人之間的關係也沒有特別複雜,完全沒有必要進行公證。

    但是,有效的遺囑卻不能直接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即使辦理了公證的遺囑也不能直接辦理過戶手續。遺囑或己公證遺囑,並不是直接能執行的生效文書,它只能反映死者分配遺產的意願。要使遺囑成為執行文書,就需要進行公證或訴訟,取得繼承公證書或判決書,這樣才能辦理房產繼承手續。簡單他說,要經過公證部門或法院確認收取費用後才能辦理手續。

    老人立遺囑可能有兩種情況,一身體健康二病入膏肓。兩種情況非常不一樣。首先,身體健康的。此時與常人無異,自己書寫,遺產有多少,分配的方式和繼承人如何繼承,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都寫清楚,不要寫家長裡短的廢話。落款寫姓名手印和日期。收好就好。按說這樣就有效,但沒分著的子女很可能不認,所以這時候再公證一下效力更高。

    其次,病入膏肓的。就如同我那個諮詢。老太太病的沒勁寫字了。這時候,代書遺囑就出現了。這種遺囑的要件是:兩個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其中一個見證人記錄老人口述的遺產分配方式。寫完後通讀一遍給老人聽,詢問是否是她的真實意思,得到肯定答覆後,讓老人簽字按手印。寫上當天的日期。兩個見證人也都在旁邊簽名手印日期。這就是一份有效的遺囑了。

    遺囑分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以及公證遺囑。前三種遺囑要成立,得經過嚴格的程式,比須有兩個人在場見證。公證遺囑是效力最高的一種遺囑,其他三種遺囑只有達成自身成立所需條件,即有法律效力,而不用去公證。建議最好去做公證遺囑。

  • 3 # 一紙家書

    遺囑是否有法律效力,與是否經過公證沒有關係

    公證遺囑只是遺囑的合法形式之一,只不過公證遺囑從專業性、嚴謹性上,給人的感覺,可能比其他形式遺囑更“可靠”一些。

    在《繼承法》中規定,公證遺囑屬於效力最高的遺囑,當多種遺囑形式存在的情況下,如果有公證遺囑,將以最後一份公證遺囑為準。但是按照最新頒佈的《民法典》,取消了公證遺囑最高效力一說,即“以最後一份合法有效遺囑為準”。

    那麼,驗證遺囑是否有效,應當滿足哪些條件?以下分三個方面說明一下:

    必須滿足訂立遺囑的前提條件。

    訂立遺囑需要具備前提條件:

    1.訂立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訂立人必須是思維正常、意識清晰的成年人。

    2.訂立人的財產必須是個人合法財產。寫入遺囑中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的合法財產。常犯的錯誤是,很多老人訂立遺囑的時候,把不屬於自己的財產也寫入遺囑、做了分配。

    例如:把屬於夫妻倆的房產,全部給到指定的繼承人。

    這種情況很普遍,涉及到的問題就是:把不完全屬於自己的財產(房子還有老伴兒的一半)也分配出去了。

    3.必須是訂立人本人的真實意願。任何受到脅迫、誘導的遺囑,均無效。

    遺囑形式必須合法,內容表示必須清晰、準確。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合法遺囑形式有六種:自書、代書、列印、公證、錄音錄影、口頭。每一種形式的遺囑都有必備的硬性條件要求。

    1.在形式方面,常犯的錯誤包括:

    夫妻共立遺囑。例如,寫了一份遺囑,夫妻倆簽上名。見證人不符合要求。針對代書、列印、錄音錄影、口頭遺囑都必須要有見證人,並且見證人必須符合兩個及以上、無利害關係、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等三個條件。

    2.在內容方面,常犯的錯誤包括:

    用詞產生歧義。例如:我把我的房子給我的兒子。那麼,“給”到底代表什麼意思?給的是產權還是居住權?不要抱怨咬文嚼字,一旦發生爭議的時候,這種模糊的表述方式會導致大麻煩。資訊表達不準確。例如:我把我住的房子給我兒子。住的哪套房?萬一要是期間還在別人家住過怎麼辦?落款不完整。例如:簽名的時候,忘記寫日子了,只寫到“年月”。日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沒有寫明具體日期,很容易質疑:萬一寫完之後沒幾天老人病倒怎麼辦?誰知道是不是老人在健康的時候寫的?必須有充分的遺囑訂立證據。

    請記住:僅僅訂立了遺囑,從效力保障上還不夠。

    舉個簡單的例子:

    老人去世了,遺囑開始生效。這時候,其他繼承人說了:這不是老人自己寫的。這時候,老人本人肯定已經不能作證了。那麼,就要找出老人當時訂立遺囑期間的筆跡樣本做對比。這個筆跡,就是訂立過程的證據。

    比較重要的證據包括:

    人證。雖然不同形式對於“見證人”有不同要求,但是,建議所有的遺囑形式,均納入見證人這一重要證據。視聽資料。最好將老人訂立遺囑全過程錄製下來,並且對音影片檔案原件儲存,不要做任何編輯。筆跡。如果涉及到老人書寫(不管是全文書寫還是簽名),要保留好當初訂立期間老人的筆跡,用作比對。電子證據。包括當初訂立期間的遺囑原件的掃描件、期間拍攝的照片等。這些都可以作為與遺囑原件的比對,防止遺囑被篡改。

    簡單總結一句話: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滿足訂立條件+內容形式合法+訂立過程證據齊全。

    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的情況下,無論如何也無法推翻遺囑的真實、有效性。

  • 4 # 秦春冃

    有,老年遺俗也有法律公徵,由天作證。小時候見了哪家雞不回家,或是有些受冤枉,他無能鬥人,他就大聲喊天。偷雞的人曉得自己也放雞,壓人過透的人,自覺也改變了些。

  • 5 # 尹宗堯律師

    遺囑,分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

    既然遺囑這麼多形式,為何要對遺囑進行公證呢?

    因為對遺囑進行公證,有如下好處:

    1、公證員是專業人士,會嚴格按照遺囑的法定形式,以及依照司法部關於公證遺囑的程式規定,協助被繼承人依法擬定遺囑,保證了遺囑的合法有效性。要知道,很多自書遺囑都被法院認定無效的。

    2、遺囑進行公證了,就會在公證處保留一份遺囑副本,這完美地解決了遺囑的保管問題。現實生活中,很多老人自書遺囑後,一般放到一個隱秘的地方,導致遺囑丟失。

    總計,公證遺囑作為一個證據,其證明力是很高的,法院一般會直接對公證遺囑予以採信。

    作為一份遺囑,其出現在應當出現的人面前,這很重要,只有這樣,財富才能按照被繼承人的意思表示進行傳承,這真的很重要!

    公證遺囑,是一種好的辦法。

  • 6 # 429方寸世界

    自書遺囑時老人精神健康,遺囑內容是處分老人個人所有財產,內容、本人簽名、書寫日期等一次連續書寫的,遺囑就是有效的,不需要公證。

    老人精神健康,找他人代書遺囑,代書人親筆書寫,有兩名與遺產繼承沒有利害關係見證人,遺囑也是有效的。

    老人精神健康,遇到危急時刻,錄音錄影立的遺囑也是有效的。

  • 7 # 法律和生活

    《譚談說》

    遺囑不是必須經過公證的。遺囑只要符合法律要件,都具有法律效力。

    中國繼承法明確規定,遺囑的形式有五種,即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而遺囑必須是遺囑人處分其財產的真實意思表示。

    所以,遺囑有效最基本的條件是,1.遺囑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遺囑人是否有權處分遺囑財產?

    3.遺囑是否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老年人立遺囑還要看其精神狀況,是否頭腦清晰,能夠自主表達自己的意思,是否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公民立遺囑涉及到公證,一般來說都會擔心公證費用的問題。

    但公證遺囑的優勢在於,公證遺囑具有最高效力,其他遺囑不能變更或者撤銷公證遺囑,而且公證處也會留存遺囑檔案,有效防止遺囑被篡改。

  • 8 # 葉律師

    有沒有公證跟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沒有關係。一般來說,遺囑主要符合以下條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1、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主要指立遺囑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一般是年滿18週歲且精神健康2、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這個是判斷遺囑法律效力的要件,至於所說的遺囑公證不公證的屬於對遺囑的分類,一般來說,遺囑主要有以下種類:

    1、公證遺囑

    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

    2、自書遺囑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的遺囑。3、代書遺囑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4、錄音遺囑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5、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 9 # 蘋果耗子

    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

    菜刀不磨就不是菜刀了嘛?就不能切菜了嘛?

    磨菜刀只是為了更好的切菜~

    與此類似,

    遺囑不經過公證就不是遺囑了嘛?就沒有法律效力了嘛?

    公證遺囑只是為了進一步強化法律效力~

    不過,提請各位看官注意,立遺囑需要遵循一定的規則,否則遺囑會無效,比如:口頭遺囑和錄音遺囑需要兩個人在場見證;自書遺囑需要立遺囑人親自書寫全文,不能列印;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立的遺囑才有效等等。

    綜上,老年人立的遺囑只要符合法定形式,無論是否公證,都是有效的。
  • 10 # 繁谷客

    首先明確一點,符合法律規定要件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公證不是必要的生效條件!上週六我接到一個諮詢,具體是:老人夫妻有房一套,資產若干。現老太太病重,老頭想把房子都給兒子,老太太就想立一份遺囑,讓兩個女兒也不至於太吃虧。如何立才能有效,在將來可以預見的析產糾紛中,將風險降到最低呢?

    法條我就不羅列了。只要記住,公證遺囑是法定有效遺囑的其中一種,效力最高,但並不是唯一有效的。

    老人立遺囑可能有兩種情況,一身體健康二病入膏肓。兩種情況非常不一樣。

    首先,身體健康的。此時與常人無異,自己書寫,遺產有多少,分配的方式和繼承人如何繼承,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都寫清楚,不要寫家長裡短的廢話。落款寫姓名手印和日期。收好就好。按說這樣就有效,但沒分著的子女很可能不認,所以這時候再公證一下效力更高。

    其次,病入膏肓的。就如同我那個諮詢。老太太病的沒勁寫字了。這時候,代書遺囑就出現了。這種遺囑的要件是:兩個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其中一個見證人記錄老人口述的遺產分配方式。寫完後通讀一遍給老人聽,詢問是否是她的真實意思,得到肯定答覆後,讓老人簽字按手印。寫上當天的日期。兩個見證人也都在旁邊簽名手印日期。這就是一份有效的遺囑了。

    但代書遺囑要注意了!

    因為析產糾紛中,遺囑的問題至關重要,所以可能的漏洞都要提前堵上。

    首先,落款簽名一定要親筆籤。老人即便沒勁了,不會寫字,這個名還是必須自己寫,寫的多難看都不要緊,不然透過無數判例可以知道,法院是不會認可的代寫的落款簽名的。如果繼承人能提前留下老人早前的筆跡,那將來鑑定也不怕了。

    其次,手印也很重要。有些人以為簽名代簽,手印是真的就行。大錯特錯。等到發生爭議時,老人早已去世,如何比對手印的真偽?遺囑很可能真的就變假的了。怎麼辦,提前留下老人十個手指指印以備萬一。

    最後,為了更保險,把遺囑形成的全程錄下來,互相印證。不用去公證也不會無效的。

  • 11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遺囑的形式有很多種,只要符合法律規定,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公證遺囑——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公證遺囑的效力是最高的,有兩份以上公證遺囑,以後訂立的公證遺囑為準。

    自書遺囑——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並且內容合法,無瑕疵。

    代書遺囑——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見證人需要兩個以上。

    錄音遺囑——錄音形式,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口頭遺囑——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 12 # 東友律師團

    遺囑是否有效與有沒有經過公證沒有關係,只不過經過公證的遺囑的優先順序較高,就算是以後再立別的遺囑(未經公證)也應以公證遺囑優先。

    並且由於公證處有完善的立遺囑流程可以保障遺囑的有效性,對於遺囑如何立遺囑、需要寫明哪些內容、需要注意哪些有更加清晰的認知,但是如果財產沒有特別複雜,只是一些常規的財產,繼承人之間的關係也沒有特別複雜,完全沒有必要進行公證。

    但是在老人立遺囑時必須要保證以下幾點所立的遺囑才是有效的。

    1、立遺囑人須具有設立遺囑能力;

    2、遺囑只能處分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3、遺囑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5、遺囑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 13 # 陳武鵬律師

    說一個真人真事。

    前段時間我和朋友小聚,閒聊時他突然提起自己遇上的一件糟心事。據他所說,他們兄弟三人中就他一人願意孝敬父親,其他兩人從來都是不管不顧。於是,父親生前就立下遺囑,寫明死後全部遺產都歸我所有。他寫完後就一直想找個機會拿去公證,但還沒找到機會就撒手人寰了。

    當然,父親生前兩個兄弟從不上門,父親死後他們倒來的挺快,還沒寒暄就開門見山提起分遺產的事。朋友怒火中燒地拿出父親遺囑說,平時不來孝敬父親,遺產沒你們的份!誰知兩個兄弟看完遺囑後哈哈大笑起來,說這份遺囑都沒經過公證,誰知道是真是假,是無效遺囑。朋友以為,遺囑必須經過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兩個兄弟又那麼氣勢洶洶的樣子,就只得無可奈何地同意了。說到這裡,他長嘆一聲:“這是什麼世道啊,孝敬老人沒出一分力,分遺產倒分得開心。”

    作為律師,我當即提醒他,公證並非遺囑生效的必要條件,自書遺囑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就具有法律效力。聽我說完,他好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欣喜若狂地問我是不是真的。我說當然是真的,如果你委託我做代理律師,我保證幫你把遺產要回來。

    於是,我代理朋友提起繼承權回覆之訴,將他兩個兄弟告上法庭。最終法官認定老人遺囑合法有效,應當得到遵照執行,於是判決兩個兄弟把分走的財產全都吐回來。

    這個案件告訴我們,遺囑並非必須經過公證,只要註明日期並親筆簽名,在形式上就合法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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