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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路邊野花也要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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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贏隱於市
你喜歡的是否也喜歡你?這十多年來你向對方表達過嗎?如果你們相互喜歡而不能在一起,這隻能怪命運捉弄人,或者你們都不夠勇敢,如果你只是自己喜歡別人,又沒有向對方表白,那是自己性格懦弱,你需要衝破自己內心障礙,如果是對方拒絕了你,那你早就該放下了,對方根本不屬於你,你放不下就是在浪費自己的青春!如果你已經有了自己的家庭,心裡卻放不下別人,你想過枕邊的人沒有?只有父母靈魂和肉體的完美合一才能孕育出完美的結晶,繼承父母最強大的基因!如果身在曹營心在漢,到時候你一定可以從孩子身上的不足看到自己當初種下的種子的樣子!。。。多思考,該不該放下,自己斟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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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海寄餘生ycy
都十年了她(他)早都放下你了,你還這麼執著幹嘛?
誰都會有一段難忘的回憶,在閒暇時間會想起,那隻不過是對過去美好感覺的的回憶,不必太放在心上。
現在應該各自都有了家庭,都會為自己的小家奮鬥,堅守自己現在的感情。你放不下是用情太深,但是對方已經放下了,所以你就不要自尋煩惱了,把只有的一顆心放在現在可以安放的人上。
以前的情,以前的愛,就當作一份美好的回憶,放下心中的過去,才能更好珍惜現在的美好。
錯過了那一次風景,不等於就錯過了一季,其實週而復始的四季都會有美好的風景,就看這個看風景人的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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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緣夢港灣馬哥
那想辦法跟他她聯絡,找到他她好好談一下現在他她生活怎樣,如果你現在還單身或離異,而他她也還單身或離異,那就正好問問他她是否也喜歡你,如果有一方結婚了,那就問問他她對你有什麼看法,得到答案後,一搬都能放下,對喜歡的他她不能放下,就是一直幻想對方也是喜歡自己才一直放不下,如果得到答案後通常都能放下,如果雙方都一直念念不忘對方,那衡量一下是否是合適在一起,如果大家都有家庭,互相交流交談過後還是斷了這種思念吧,畢竟都是成年人,理智行事對雙方家庭都是好的。但我相信無論如何,十多年一直懷念對方放不下,只因之前美好的影子一直保持停留在你的心中,但隨著十多年的變化,再見面時,當初的那個影子一定會盪漾無存,心也就能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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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班日常VLOG
喜歡歸喜歡,可能他現在變了,已經不是以前的那個她他了,或許你只喜歡他的從前而已。,我覺得已經不可能回到從前了,所以把目前的日子過好就行,有的人合適放在心裡,有的人合適徹底忘記,沒忘記的,就放在心裡最深處,有個念想,,但是不能影響現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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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魚蝦貝殼
喜歡了十多年還放不下,很簡單,這麼辦:
1、勇敢去表白,看看結果如何。
人生很短,能有幾個十多年?既然很喜歡,就大膽的去追求。
能在一起呢,最好。不能在一起呢,表白過了,也就沒有遺憾了。
2、徹底放下。
這麼長久喜歡一個人是一種執念。執念是一種負擔。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放下吧,有時人生需要卸掉負擔,輕鬆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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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炫麗潮流
心傷之痛,痛徹心扉,既然不能在一起,就為她【他】點燃一根祝福的蠟燭,祝她【他】餘生幸福快樂。讓時間去為你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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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有一個實際案例,有一對五零後,自己談的戀愛,那個時候父母都是包辦婚姻,小夥家比較窮,女方父母不願意,他們決定私奔,逃到附近一個火車站,由於火車晚點,女方父母趕到把女兒帶走,小夥氣得大病一場,最後雙方各自成家,30年後,雙方老伴相繼離世,他們兩個又相繼走到一塊,遭到雙方子女反對,兩個又決定進行一次私奔,不巧的是,還是那個車站火車晚點,雙方子女趕到,又拆散一段姻緣,老頭氣火攻心,當場昏死過去,過來一段時間的休養身體漸漸恢復,一紙訴狀,把鐵路局告上了法院,火車晚點我三十年的理由,要求賠償老伴,法院覺得,雖然老頭賠償不合理,又對他們兩個的愛情,表示理解,法院給雙方子女做工作,最後徵我子女同意,二老皆大歡喜,喜結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