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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有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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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塵埃讀歷史
公元2 20年(魏黃初元年)初, 曹魏吏部尚書陳群創定九品中正制並頒行。
九品中正制是一種選官制度, 具體做法是: 選擇有鑑識人才能力的官員任各州郡的中 正官,由中正官來負責考察本州郡士人的德行與才能, 寫成評語, 稱“狀”。再依據士人出 生的門第高下, 定出上上、 上中、 上下, 中上、中中、中下, 下上、 下中、 下下等九等品級。吏 部根據狀與品來選官, 史稱這一做法為九品官人法。
這一選官法是漢末興起的世家大族 利益在政治領域內的反映, 同時, 這樣做又反過來強化了門閥政治, 形成“公門有公, 卿門 有卿”的世代相傳等級森嚴的門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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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野叟觀書
九品中正制是曹丕禪漢之前,還是當魏王的時候聽了陳群的建議實行的政策。將天下各大家族按照一定的標準分為九個品級,按漢代一直施行的察舉制,規定了什麼樣的家族的年輕人能被推薦為什麼樣的官。
九品中正制,法定了門閥家族的出仕之路。大家族的孩子生下來就註定有官當,而寒門子弟出頭更難了。出現大家族不受窮,寒門當不了大官。
九品中正制,主要關鍵在“中正”,中正是各郡負責向朝廷推薦人才的人,一般由郡太守自己擔當。大家都只會推薦自己的親戚朋友和晚輩,導致社會分級越來越劇烈,也出現了超強豪族,如弘農楊氏、太原王氏等等。
九品中正制到隋朝開始施行科舉制的時候慢慢湮滅,在武則天時代徹底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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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黎明之前133352744
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是魏晉南北朝時期重要的選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採納吏部尚書陳群的意見,於黃初元年(220年)命其制定的制度。此制至西晉漸趨完備,南北朝時又有所變化。從曹魏始至隋唐科舉的確立,這期間約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九品中正制上承兩漢察舉制,下啟隋唐之科舉,在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上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國封建社會三大選官制度之一,實際是兩漢察舉制度的一種延續和發展,或者說是察舉制的另一種表現形式。九品中正制大體是指由各州郡分別推選大中正一人,所推舉大中正必為在中央任職官員且德名俱高者。大中正再產生小中正。中正就是品評人才的官職名稱。大、小中正產生後,由中央分發一種人才調查表,在該表中將人才分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將各地流亡人士無論是否出仕皆登記其上,表內詳記年藉各項,分別品第,並加評語。小中正襄助大中正稽核後將表呈交吏部,吏部依此進行官吏的升遷與罷黜。此項制度使得當時的官吏選拔有了一客觀標準,此標準其實依然是採取地方群眾輿論和公共意見,保留了漢代鄉舉裡選的遺意。九品中正制的實行一方面解決了選拔官吏無標準的問題,使當時一時間吏治澄清。另一方面緩解了中央政府與世家大族的緊張關係,促成魏晉實現全國的統一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兩漢時期的察舉制,到了東漢末年,已為門閥士族所操縱和利用,他們左右了當時的鄉閭輿論,使察舉滋生了種種腐敗的現象,與要求參與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識分子產生了尖銳的矛盾,在如何選官的問題上鬥爭激烈。曹操死後,曹丕在採納陳群的創議後,於是九品中正製成了魏晉南北朝時期主要的選官制度。但當時察舉尚未完全廢除。九品中正制就是在這種背景形勢下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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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信你670
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官吏選拔制度。220年,曹丕用吏部尚書陳群建議,立九品官人之法。它的主要內容是,在各州郡選擇賢有識見、有名望,善識別人才的官員任“中正”,查訪評定州郡人士,將他們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作為吏部授官的依據。曹芳時,司馬懿當國,於各州加置大中正,遂有大、小中正之別。但是這種制度執行到後來就演變成只從名門望族中選拔官吏,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隋朝時這種制度被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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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史感
九品中正制,盛行於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重要選官制度,又稱九品官人法。
九品中正制是如何由來的?
東漢末期之後,一些以門閥士族階級為代表大地主貴族,仗著自己優越的經濟條件和政治地位仗勢欺人,從地方到中央都被操控選拔人才。同時,一些要求參與政治的小地主階級和知識分子(也被稱為庶民)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並且強烈要求改變這種“不公平待遇”。這樣一來,大地主階級和庶民就有了衝突,而這種衝突使得雙方在選官制度上,展開了激烈的鬥爭。“九品中正制”在此時也應運而生。
曹丕稱帝之後,得到吏部尚書“陳群”的舉薦,就制定了“九品中正制”來拉攏人才。
什麼是九品中正制?
“九品官人法”這一制度是透過品評,將人分為九等,分別是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透過推舉之後還要再進行進一步的考察然後再授予不同的官級。
九品中正制這一制度打破了士族中央對人才選拔的控制,將權利分散到各種地方,大大擴大了選才的範圍,為有才之士打開了進入政府官吏的渠道,使一些有才的知識分子不被埋沒。
“九品中正制”有著“唯才是舉”的精神,選舉人才時品德才能並重,在一定程度上加強開發了中央的人才。九品中正製為什麼衰弱?
隨著時間的推移,選拔人才的標準慢慢地發生了變化,官吏的選拔權被貴族世家所壟斷,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象。品德才能漸漸被忽略,越來越看中家世背景,甚至以家世來衡量選官標準,這一舉動無疑是將那些優秀的人才拒之門外,對苦讀寒窗的青年才俊進行仕途的打壓。
隨著門閥士族階級的壟斷,九品中正制越發的無足輕重,到最後形成事不關己的形式。到了隋代,門閥士族的衰弱,導致了九品中正制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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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沂藍書院趙月光
九品中正制,嚴格來說是九品官人法,是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重要的選官制度,與門閥政治相輔相成。九品官人法是數百年來世家大族興起與中央皇權衰落的一個妥協。
也可以說,九品官人法造就了一個半貴族制度。貴族的世襲制,主要是爵位的繼承,然後繼承人會根據能力擔任一定職務,但一般來說只有一個兒子繼承,其他兒子就沒有爵位了。九品官人法的門閥制,雖然沒有世襲的爵位,但一般來說兒子們可以降三品或四品來當官,然後再慢慢升到父親的官制。
九品官人法相對於世襲制的優點是:不只是一個兒子得到好處,而是所有的兒子都得到好處了。西周春秋時期是世襲制,漢朝是察舉徵辟制,魏晉南北朝是九品官人法,隋唐之後是科舉制。
一般認為曹操的兒子魏文帝曹丕時期,陳群提出了完整的九品中正制,在黃初元年(220年)推廣實施。
九品中正制,開始時任命郡中正,後來在上級的州也任命大中正。中正就是要求中允公正地品評人才的官。中正把本地區的人才分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寫上自己的幾句話當評語。作為吏部或其他部門任命官員的參照。
中正評定的品級,稱為鄉品或資品,並不是真實的官品。真正當官還是要經過各種當官的途徑任命。九品中正制開始是以品行和族望為依據,但逐漸蛻化,變成以門第為評判的主要依據,最終導致了門閥政治。
為什麼曹魏要實施九品中正制?1,東漢以來世族的興衰與遷徙漢朝的察舉徵辟的弊端是,只要你家族出一個二千石(郡守以上),就可以察舉人才給中央,徵辟手下的官吏。權力太大,很容易透過家族傳承、門生故吏形成一個龐大的世家,比如東南末年的袁紹。
東漢末年外戚與宦官的爭奪,再加上董卓的一槓子,皇權衰落。這時,世家大族的勢力膨脹起來。曹操就是這些北方世家大族的總代表,但雙方也有矛盾。
另外黃巾起義和後來的軍閥混戰,導致一部分世家大族衰落了,一部分新世家大族崛起了,一部分遷移了。
這時,人才的劇烈變遷,很多人都不知搬到哪裡了,導致政府無法得到鄉人私下的評語,所謂的察舉就落空了。所以曹魏就直接任命了中正官去評價人才。
2,曹魏篡權需要甄別人才曹魏要從漢朝篡權,需要甄別漢朝的哪些官員是要投靠曹魏的,哪些是死硬的頑固派。九品中正制就是曹丕劃分敵我的一個工具。
3,任命官員的權力收歸吏部,減少郡守徵辟的權力東漢末年,一個郡守就是一個軍閥,因為他的手下都是他徵辟的。
九品官人法,廢除了郡守的徵辟權,改為中正評價,吏部任命。
這種方法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穩固了皇權。
至少曹丕之後曹魏很少有郡守造反的,只不過造反者轉移到中央了,因為權力轉移到中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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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澹奕
九品中正制,就是將人分成“三六九等”,分成了九個等級,也是科舉制出現以前一種選拔人才的制度,主要流行於魏晉南北朝時代。
古代中國選拔人才主要有三種制度:漢朝的察舉制,這主要看人的品德;
後來最著名的科舉制,這主要看人的才能;
而現在要說的九品中正制,主要看人的出身。如果說品德與才能能夠後天努力,那出身真的是沒辦法。
天下各州郡分別設立大中正一人,還有小中正,而中正就是選拔人才的官吏。將人才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與下上九個等級。
九品中正制,主要從人的出身、行狀與品級才定官吏的任職。所謂“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出身寒門的人即便品行、才能在好,也只能列入下品;出身高貴的,即便品行不佳也能入列上品。
九品中正制是察舉制的延續,將地方選拔人才的權力收回中央,有利於增強中央集權。然而晉朝以後,幾乎完全依賴於出身家世,所以官位被世襲門閥給壟斷,一個人一出生,就幾乎被決定了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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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青言論史
所謂的“九品中正制”,其實就是對人才的一種選拔方式。但是這一種選拔方式,卻是中國古代三種主要選拔方式裡,最奇怪、最沒有合理性的一種。
兩漢時期,人才的選拔主要透過察舉制,也就是地方官員從轄區裡挑選“孝廉”來做官。隋唐以後,則無論是大一統的王朝如隋唐明清,還是分裂的宋遼金,都採用科舉制來選拔官員。而從漢末到隋初,也就是魏晉南北朝這幾百年的時間裡頭,採用的選官制度都是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並不是憑空產生,而是孝廉制度的演化物。因為地方官所能推舉的人才,大部分都是地方上有頭有臉的家族裡頭的人物。到了漢末,更是達到了孝子和父親分居、廉吏貪贓枉法的地步。
在這種情況下,九品中正制應運而生。各州郡分別推選大中正一人,所推舉大中正必為在中央任職官員且德名俱高者。大中正再產生小中正。中正就是品評人才的官職名稱。大、小中正產生後,由中央分發一種人才調查表,在該表中將人才分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九品中正制的實行一方面解決了選拔官吏無標準的問題,使當時一時間吏治澄清。另一方面緩解了中央政府與世家大族的緊張關係。但是,這樣的做法使得士族完全壟斷了官場,這樣的壟斷使得魏晉在統一天下後不到三十年就迅速丟掉了半壁江山,只能偏安一隅,最後被胡漢混血的隋朝滅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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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老頑童374236889
魏晉南北朝時期,魏文帝曹丕採納了吏部尚書陳群制定的選官任人制度。
中國古代官職是所謂的世襲制,秦始皇中央集權,搞的是任命制,漢代之後是察舉制,魏晉南北朝又出現了所謂九品中正制。自隋唐才在全國推行科舉制。應該是社會在逐步的進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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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風雲名人志
看小辮兒說歷史,聽聽不一樣的故事。
九品中正制是三國時期曹丕制定的選官制度,三國歸晉以後,西晉沿用了這一制度,並且逐漸完善,此後的400多年都在不斷髮展不斷改變,直到隋朝建立了更為科學的科舉制度後,九品中正制才被正式廢除。
九品中正制從建立之初,就暴露了很多弊端,最明顯的結果是推動西晉時期門閥士族風氣迅速發展為門閥制度,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被名門望族壟斷,普通人無法透過賢能競選步入仕途為國家建功立業,,整個社會開始崇尚門第,所有人以出身名門或寒門作為高貴或貧賤的標準。
其實西晉時期九品中正制度暴露其弊端後,反對的人很多,但當時的政治大權已被稱為官員計程車族所控制和利用,尤其以司馬家族為代表,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被剝奪,所有反對的意見都被鎮壓。到了東晉以後,這種門閥制度早已經根深蒂固,名門高貴、寒門貧賤的社會觀念已經形成,人們早已習慣,也就基本沒人反對了。
九品中正制產生原因:由於秦朝以後建立了中央集權,選士制度稱為最重要的社會需要,為了確保官僚制度的各級機構正常有序地運轉,就必須從這些機構中選出一個有能力的人用來培養以便成為未來新的管理者,相應的選舉制度就應運而生。
東漢以後的“鄉舉裡選”和“鄉邑清議”察舉制度弊端越來越多,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弄虛作假越來越多,官吏們結黨營私風氣日漸嚴重,導致選舉上來的人才往往水分很大,無法有效利用,所以必須建立完整的選官制度。
每個朝代都有為國家做出巨大貢獻的治世能臣,尤其是在新王朝建立時的開國功臣,必須給予相應的獎勵,才能表達君主的感激之情,同時又能穩定人心,讓這些能人繼續為朝廷服務。但是這樣做很容易使功臣的勢力越來越大,以至於威脅君主政權。因此就需要從社會下層選拔一部分人才做官僚,用來制約那些勢力越來越大的功臣,從而鞏固皇權。
為了規範社會道德,統治者需要制定一個標準讓所有人看齊,告訴他們,想要當官稱為人上人,培養下一代就要向標準看齊,其實就是明確了教育的目標和任務。
九品中正制度的內容:政府選拔人才所依據的個人資料分為家世、狀、品。
家世,是選舉人才很重要的參考點,魏晉時期出現了很多記錄家族和家世的“檔案資料”,當然由於缺乏管理,這些資料有官方的,也有民間的。換句話說就是,誰想當官,先查你的祖宗三代。東晉孫盛所著的《晉陽秋》 是記錄兩晉歷史的書籍,其中提到:
“陳群為吏部尚書,制九格登用,皆由於中正。考之簿世,然後授任”。充分說明曹魏時代,家世就已經成為人才選拔的重要因素了。
狀:是官員對入選者給出的評語,包括對其道德和才能兩方面的詳細印象。《後漢書·宦者·呂強傳》中寫到:
“靈帝時強上疏曰:舊典選舉,委任三府,三府有選,參議僚屬,諮其行狀,度其行能。”就是對“狀”的記錄。
品,就是綜合入選者的家世和官員對其的評價,最後打分、評級。具體的等級由下往上分為:下下、下中、下下、中下、中中、中上、上下、上中、上上九個等級。西晉文學家孫楚所著《孫楚集》中寫到:
“九品漢代本無,班固著《漢書》,序先往代賢智,以九品條,此蓋論鬼錄次第耳,而陳群依之以品生人,”可見“九品分法”在漢代已經出現,九品中正制度只是沿用了這一方法。
總結:九品中正制度雖說是曹丕為了鞏固曹魏皇權而制定,但縱觀歷史的發展趨勢,也是選官制度進化的必然產物。制度本身有很多的弊端,名門士族很快包攬並控制了所有的中正官職,但卻極大地促進了家庭教育和私學的發展。小辮兒說歷史,堅持原創,歡迎關注,本文為悟空問答首發,圖片均來自網路,如有侵權,請聯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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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老馬識途看中國
在中國封建社會發展程序中,有三大選官制度,分別為《兩漢察舉制》、《九品中正制》、《隋唐科舉制》。九品中正制承上啟下,在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上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此制從曹魏開始到隋唐科舉的確立,這期間約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曹丕在東宮當太子的時候,就對陳群深為敬重,待他像朋友一樣。等到曹丕做了魏王,就提拔陳群為尚書,推行了陳群制定的《九品中正制》。
中正就是品評人才的官職名稱,通俗化講就是:每個郡由各郡長官推舉一位德高望重的“大中正”,再由“大中正”選定“小中正”。小中正依據九等人才劃分等級,簽上評語,交由大中正稽核,然後交至吏部,用於官場選官、升官、罷免等。
制度有優勢,也有劣勢。選官制推行後,確保了中央對選舉的直接控制,解決了當時選拔官吏無標準的問題,也形成了中央官場豪門大族的勢力越來越大,地方士族勢力越來越弱,直接導致魏國的統治實權逐步被豪門大族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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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央政府的官員選拔制度,用於代替始於漢武帝時期的察舉制。雛形產生於曹操掌權時期,東漢延康元年曹魏建立前夕,由吏部尚書陳群正式提出。該制度在隋文帝時期由科舉制度取代。《三國志·魏志·陳群傳》:“文帝在東宮,深敬器焉,(中略)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為尚書。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
九品中正制是要改進漢末察舉之頹風,漢末人口流徙,戶籍紊亂,鄉論不能行,於是以出身該地的賢能京官,評論當地之人士優劣,以代鄉論;強化中央集權,九品中正制,在初期的確替曹魏選出不少人才集中到中央。又能一定地調和地方勢力。但地方無才,混淆考課銓敘與選舉。到西晉中期,尤於司馬氏乃一世家大族,所以實際中正官都從世家大族中選定,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八王之亂後,這種不公平現象曾經受到一定遏止,但到東晉後,尤於門閥制影響又再度浮現,促成孫恩之亂。從南朝開始,面對寒人庶族逐漸越過九品中正治制的障礙,進入或混入士族行列,原本世家大族為防止庶族進一步假冒士族,便編寫譜牒,譜牒學成為一門學問。
中正制多重家世,少看賢愚,整個魏晉南北朝時期都以此制選官,遇到戰亂還能選出優秀人才;和平過久則造成社會風氣浮靡,世族弟子終日清談,不問國事。世族為維持門第血統,婚姻必擇門當戶對。到了隋代,隨著門閥制度的衰落和科舉制度實現,此制終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