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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白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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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老先僧
不談道德,不談道德,不談道德,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人類這種動物,不論男女,真正按照自由意志的話,能心甘情願相濡以沫,白頭到老的人並不多。
集體主義裡,為了避免人類某些與生俱來的自由意志對當下社會所產生的破壞力,比如,亂交、嗜殺、自私、暴力,貪婪、侵略。人類社會發明瞭對應的法律、道德加以約束。這些約束,隨著時代變遷慢慢開始細化、轉化。
比如:君主專制時期,社會為了避免“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這種反階級傾向滋生。道德上,君為臣綱那種三綱五常的禮教起了重要作用。法律上,造反會被扒皮抽筋,滿門抄斬。到了民國,民主思想蓬勃,中央集權站不住了,社會動盪,統治者開始試著變法求發展,打算把獨裁變為立憲制,之後統治者反悔,變法失敗。新建立的民國政府搞起了民主政治。就如三綱五常維持君主專制社會的穩定一樣,民主制度的選舉權、遊行權等也是在維持民主社會的穩定。也就是民主社會人權的角色某些時候相當於君主時代三綱五常的角色。
以前講過一個社會同一性的觀點。就是說,如果一個國家的根本制度發生改變,這種制度想要長期穩定發展,必須從上到下,從大到小,發生與之配合的變化。君主專制變為民主國家,皇上消失了,宗族那種說一不二的族長便得消失,家庭裡,父權主義也得消失。男女不平等的兩性關係也得消失。假如這些小圈子不消失,那麼何來民主社會?
民國所發生的知識分子“離婚潮”便是很鮮明的例子。
以前的封建時代,男女之間的婚配一直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並且擁有法律效應。後代沒有自由戀愛的權利,也沒有自由離婚的權利。當民主社會替代了舊社會,與舊社會配合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就沒有了市場。因為,民主社會的男女關係是自由戀愛促成的。個人是個人,父母是父母,兩者的影響力僅限於血緣關係而已。男女雙方有了合理合法跟舊制度說不的權利。
而離婚的高發區,鎖定在知識分子群體。其原因不外乎接受民主先進思想的那些人也主要鎖定在知識分子群體。他們革國家的命,也革自己的命。比如:魯迅和朱安。(任何一次社會的大變革,其社會的根本改變者永遠是知識分子群體。劉邦如果沒有張良、韓信,劉邦只能是劉老四。)而離婚方常常是男性的原因,也不外乎民國作為中國民主社會的開始,它的上下同一性還未開始大範圍改變。仍有相當多的封建殘餘,男女嚴重不平等,女性沒有受教育權利,所以知識分子男性居多。再說了,徐志摩的前妻陸小曼、瞿秋白的妻子楊之華、徐悲鴻的前妻蔣碧薇,這些女人都是至少有過一段婚史的離婚女性。當然自由戀愛基礎上的知識分子之間的離婚,跟舊制度沒有多少關係。
歷史上與民國離婚潮類似的情況,還有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過渡後,社會對於女性貞操觀的轉變。母系氏族時,根本沒那回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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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諸葛洞明
民國時由於思想解放,封建制度瓦解,新文化的衝擊,讓很多受過西方教育的年輕人追求自由戀愛,個性自由。從而很多人離婚,更多的是將原配“涼著”而去追求心儀的女子。比較魯迅,孫中山,蔣介石,郭沫若等人。
魯迅是新文化運動的主要人物之一,他之所以娶朱安是被母親所逼,實屬無奈,他一生沒碰過朱安一次,曾勸朱安讀書識字或另嫁他人。他看似很開明,可是卻很殘酷,他寫《祥林嫂》裡有“祥林嫂改嫁賀老六,賀老六死後,她再回到小鎮,大家依然叫她祥林嫂”,柳媽說“你死後,去地獄,兩個男人爭你,閻王爺會用據把你據開兩段,一人一段”。他知道朱安是傳統的女人,知道婚姻對於一個傳統女人意味著什麼。可是,他改變不了朱安,也不肯向封建禮教低偷完,最後只苦了朱安,為他受活寡,孤苦一生。
《白鹿原》上的鹿兆鵬也是這樣對冷秋月,冷先生說,你給她留個孩子,她就能活下去。而很多政治家就是這樣做,孫中山和蔣介石就是,原配在家帶孩子,他們追求自己的愛情,這樣的“新式家庭”互不干擾,也相安無事。我覺得這樣的家庭在現在看來很尷尬,在當時或許是最好的存在。
也有“懼內”的,想休妻再娶或是離婚,無奈原配太強勢,自己“太慫”,比如胡適和江冬秀,胡適想跟江冬秀離婚,江冬秀太強勢,以死相逼,而胡適又太仁慈,所以只能將就著過日子,有人說,胡適因為沒有賢內助,所以沒能很好地教育兒子,以至於他們是碌碌無為之輩;而胡適又因為很多書只寫了一半而沒完成,被人戲稱“半部先生”,黃侃更笑胡適是“文字監”,因為“只有上面,沒有下面”。
徐志摩因為愛上了林徽因而逼張幼儀離婚,張幼儀可不是一般的女子,她或許是“棄婦”裡最成功,活得最精彩的。她離婚後很積極地生活,活出了自己,成為了女強人。年輕時我也喜歡林徽因,現在我最佩服的女人是張幼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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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均哥觀天下
民國時期由於思想不解放,封建社會瓦解,新文化的衝擊,讓很多人離婚,更多的是將原配“涼著”而去追求心儀的女子。如魯迅,蔣介石,郭沫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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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歷史奇女子
明代詩人曹學佺曾說過這樣一句話:仗義每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由於民國的幾位著名文人,如魯迅、沈從文、徐志摩、李叔同等,都有拋棄髮妻、另尋新歡的行為,更加深了人們“自古文人多薄情”的觀念。
究其原因,我認為有以下幾點:
首先,多元文化的衝擊。民國時期,傳統的中國文化與歐美的自由文化相互交融、碰撞。一方面受西方教育長大的人,追求平等、自由,關注自己的內心世界,另一方面受傳統文化薰陶的人,信奉舊俗和順從,在意別人的看法。
這樣兩類人誰也不能理解誰的世界,但因為祖輩、父輩的關係,又無法完全割裂。
就像,魯迅、胡適之類理解不了朱安、江冬秀們的生活,但還是遵從母命,娶了她們。
但結了婚,兩人生活由於始終不在一個頻道上,又痛苦不已。
魯迅在《隨感錄四十》中曾說:"在女性一方面,本來也沒有罪,現在是做了舊習慣的犧牲。我們既然自覺著人類的道德……又不能責備異性,也只好陪著做一世的犧牲,完結了四千年的舊賬。”
他們的婚姻,是那個時代的悲劇。
其次,女性自我意識的缺失。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一直倡導的是一夫多妻制,所以在傳統的女性認識中,丈夫可以左擁右抱,但妻子必須從一而終。
在這種意識下,女人自覺把自己視為男性的附屬物,在丈夫跟前,始終覺得低人一等。
魯迅的太太——朱安的思想也是如此,自她嫁入周家,就沒得到過丈夫的恩愛和禮遇,但她還是甘之如飴、任勞任怨地伺候家婆,魯迅要帶家人北上,問她的意見,她說:生是周家人,死是周家鬼,即使無夫妻之實,但還有這夫妻之名!
魯迅死後,他留下的遺囑裡沒有關於朱安的一個字,朱安還是認為:周先生對我並不壞,她至死不肯說丈夫的一句壞話。
她這一生,都活在魯迅的背影裡,從未在意過自己的喜怒哀樂。
與她相比,江冬秀則可愛、灑脫許多。
自我意識的缺失,讓朱安越來越卑微;自我意識的覺醒,也讓江冬秀敢於以死相逼、保衛自己的婚姻。
第三,思想上的懶惰。對朱安而言,婚前,她有6年的時間可以用來學習,以縮小和丈夫的思想差距,婚後,她又有17年的時間,可以彌補和丈夫的距離,但她都錯過了。
她只顧做好女紅、鑽研廚藝、打理家務,但這些都不是魯迅看重的。
他要的是一位能彼此交流的妻子,而不是一位埋頭苦幹的老媽子。
朱安或許覺得學習太苦,不願學、不肯學,這種懶惰害了她一生。
朱安身上,有著那個時代大多數女人的共性。
當然,除了以上這些,還有部分男人身上“喜新厭舊”、“不負責任”的劣根性,在這一點上,不論古今、無關身份,沒有例外。
所謂婚姻,終究還是一場門當戶對的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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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東方白542
婚姻不如己願,多為父母包辦。
追求思想解放,嚮往愛情浪漫。
愛美人皆有之,自身具備條件。
自由婚戀方興,社會進步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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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題目,我就想起了胡適在1918年一次演講中說過的一句話:“近來的留學生吸了一點文明空氣,回國後第一件事便是離婚。”說明在當時,在所謂的高階人群中,離婚不是個別現象。說到民國時期的文人離婚現象,繞不過去的就是徐志摩了,因為離婚,他在當時文人圈裡可是出了大名。徐志摩(1897―1931),浙江海寧人,新月派著名詩人。他的第一個老婆張幼儀是舊式女子,但溫柔賢惠。徐志摩在英國留學期間認識了另一個女人林徽因後,徐志摩與張幼儀離婚了。張幼儀這個女子非常不簡單,她平靜地與徐志摩分手,各奔東西。
但徐志摩與林徽因的戀情最終也無功而返,不甘寂寞的徐志摩最後又與陸小曼結婚,他們倆這段婚姻卻是阻力重重,紛紛揚揚,成為當時的一大新聞。浪漫詩人徐志摩在35年的短暫生命中,為追求女人寫下了無數的詩歌與情書,這些優美的文字至今仍讓人讀後潸然淚下。在民國時期,象徐志摩這樣紛紛解除舊婚姻,另尋佳偶的文人很多,如大名鼎鼎的魯迅、郭沫若也是離過婚的。
郭沫若的原配妻子也是包辦婚姻。在結婚前,郭沫若的母親給他寫信,告訴他將要和他結婚的女子也是飽讀詩書的。郭沫若當時很期待,便趕了回去結婚。 郭沫若的原配妻子叫張瓊華,是一個受過傳統禮教的女子,同時還纏過了腳,當郭沫若掀開蓋頭之後看見張瓊華長得很醜,非常失望。後來郭沫若忍受不了,在新婚後的第五天,就匆匆離開了。 從這以後,他就很少回四川老家,可是,接受過傳統教育的張瓊華,卻根本就沒動過離婚的心思,於是,她就在郭家守起了活寡,這一守,就是68年。張瓊華雖然被郭沫若拋棄了,但是她還對郭沫若很尊敬,並且她還非常珍惜和郭沫若的婚姻,結婚時的物件,她經常都是擦得發亮,可婚姻的悲劇,卻無法挽回了。 郭沫若見到張瓊華幾十年的辛苦,回去對她還是很尊敬的,並且還給她鞠過躬。
民國為什麼會發生這種現象呢?1840年鴉片戰爭後,由於西方列強入侵,中國社會的性質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而且中國的社會結構發生了突變。在中西方文化和近代社會變革諸因素的互動作用下,沿襲了幾千年之久的封建婚姻家庭觀念有了改變。封建社會自然談不上什麼婚姻自由,更提不上自由戀愛,包辦婚姻佔據主流,並形成了一種制度。中華民國雖然取代了清政府,但在這個較為特殊的時期,仍然是內憂外患不斷,列強虎視眈眈,軍閥混戰不斷。西方文化更加猛烈的衝擊著中國社會的傳統文化,使得中國人對於婚姻愛情的觀念發生了鉅變。曾風靡一時的文人,他們在婚姻的觀念和實踐上引領著社會風氣,呈現出五彩繽紛的斑斕色彩,重要表現之一就是離婚日益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