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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代孕屢禁不止,既然有這樣的需求,是不是代孕應該被合法化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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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denghuabory

    繁衍是人類天性!

    愛卻不生、在當下法制的一夫一妻下:代孕應當合法化!且成本遠低於離婚分家的費用,試想:家庭是一國一社會的基本單元,“有家才有國嗎!”

  • 2 # 地球知識局

    在世界上的大國裡,美國部分州允許有償代孕,俄羅斯、印度和南非允許有償代孕。

    英國,瑞典,澳洲和除魁北克的加拿大隻允許無償代孕。

    然後問題來了,為什麼這些國家和地區代孕合法,放在另一些地方就不合法呢?

    在代孕這個問題上,根本問題就是,在自願情況下,你的身體是否可以買賣,用以盈利?這個問題和類似器官買賣(包括性器官)的活動其實是異曲同工的。部分人希望通過出賣自己的身體來懷孕藉此盈利。這並不違背現代法律精神中關於自由意志和獲得更佳財產水平的定義。只要是經濟上合理的,管理層面上就要儘量放寬路線,給這種生意一條生路。這是符合西方國家現代的治國理念的。

    而中國的問題則要複雜一些。這是一個相對保守的國度,我們有著儒家理念中“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說法,出賣自己的身體器官,在道德上是說不過去的。在一個先驗的角度上,我們就不應該允許代孕合法化。

    在法律精神的角度上,中國的法治關懷也不能允許代孕的合法化。在中國的法律觀念裡,人類和人類的身體,無論如何不能作為商品被買賣。即使在經濟層面上走得通,政策層面的引導也是不被允許的。我們的建國精神不能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

    如果一旦合法化了,商業運營代孕,則會產生更為深重的剝削——肉體和金錢上都是。比如印度的代孕媽媽們只能得到代孕費用的25%左右,甚至更少。她們代孕一次,只能賺大概6500美元,剩下75%以上的錢,被診所、醫生、中間人一層層抽成分走。這樣來看,想要靠代孕賺錢的人還是少做夢為妙。這就像舊時候開妓院賺錢的多是老鴇而非妓女。如果開了直接剝削身體的口子,總會有人想拿你的身體賺錢。

  • 3 # 鐵琴書生

    近日來,鄭爽海外代孕一事引起軒然大波,堪稱2021第一大瓜,風頭瞬間就蓋過了特朗普,汪峰的熱搜又被擠掉了。而且徐鼕鼕甚至發微博力挺鄭爽海外代孕,這是什麼騷操作?我們不去猜測,現在書生就跟大家聊聊代孕這件事。

    代孕是一種輔助生殖技術,有兩種實施辦法。

    一是人工授精代孕:孩子和代孕母親有血緣關係;

    二是試管嬰兒代孕:孩子和代孕母親無血緣關係。

    鄭爽和張恆的孩子看情況應該就是第二種情況,他倆是精子和卵子的提供者,代孕母親只是提供了一個子宮而已,十月懷胎生下孩子,拿錢走人,就這麼簡單。

    現在其實有很多子宮有問題不能生育的夫妻,但是又想要孩子,也會選擇這個方法,但目前中國還未開放代孕合法化。近期看到網上有聲音呼籲代孕合法化,這簡直就是胡鬧!

    首先,這種事一旦合法化,女性的尊嚴和地位就會遭到踐踏,畢竟任何一個成年女性只要有一個健康的子宮,都可以做代孕。有些女孩很可能為了錢主動去這樣的事,但她們不知道的是,為了保證胚胎植入成功率,代孕者需要不斷打針吃藥促進排卵,而這種促排卵方法可能會誘發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徵,嚴重甚至會威脅生命。對代孕媽媽的身體健康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另外,代孕合法化還會催生一系列地下黑色產業鏈,女性的子宮就會成為生孩子的工具,富人不想忍受分娩之苦,沒問題啊,找個人代孕不就好了,到時候孩子生下來還好,代孕媽媽拿錢走人,如果懷孕過程中有什麼差錯,還得代孕媽媽自己承擔,身體健康也得不到保障。

    其次,代孕出生的孩子權益難以得到保障。如果代孕進行到一半,代孕者突然反悔不要孩子;但在生理上和法律上代孕媽媽已經不適合“墮胎”了,那麼孩子怎麼辦?(ZS這件事不就是如此嗎)

    這些孩子只能被代孕媽媽養大,對代孕媽媽和孩子都是一個負擔,更慘的被棄養,送入社會福利機構,從小缺少父愛和母愛,這樣的孩子對社會也是一種負擔,從人道主義的觀點來看,這是極不人道的。

    綜上所述,代孕合法化一旦開啟“潘多拉魔盒”,就會一發不可收拾,很容易催生更多社會問題,所以,在中國這樣的倫理社會大國,放開代孕合法化是不可能的,那些呼籲合法化的網友們也清醒清醒,慶幸我們生在社會主義中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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