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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山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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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絲鹿製衣
我們家這邊可是有講究的,3年之內女 不能出嫁,男孩兒不能結婚。也有違背傳統的。會被人指罵。說不孝順。
個人認為孝不孝順不在這裡。只要老人活著的時候盡到孝心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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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草原4503
在過去不管是父母哪個去世,兒女都要為父母守孝三年,短的也得過百天,最短七七四十九天。在這其間夫妻是不能同房的。現在的人可能就沒那麼多講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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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元月2006
母親去世,嫁出去的女兒等母親49天后,方可同居,,這是農村的講究,對母親的孝敬。我想這個講究應該延續,不應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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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Zhimingdaoren
母親去世,個人認為最好過了立春辦喜事就沒有大問題,每個地方都有不同的風俗;另題主說嫁出去的女兒何時跟愛人同居,問題歧義:嫁出去的女兒不跟愛人住一起,跟誰住;同居主要是說沒有夫妻婚姻關係,未婚先睡一起或男女同居一套房但是不同房間(城市共租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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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陌塵灬丷
現在可能已經沒有這個講究了,根據心情來決定。
在古代,各地也都不同,最長為三年守孝,中間有一百天的,叫百日守孝,短的則是七七四十九天。
據說,在守孝期同房,對家庭婚姻不利,如懷孕了,對子女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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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湘水餘脈
此事沒有法律和政策規定,但是中華民族有盡忠盡孝的傳統,因此民間對守孝有一些規定,一些少數民族還有相應的族規。
對漢民族而言,多數地方遵循孝期一百天內不宜婚嫁和不宜進行其他喜慶活動的習俗。有些地方還規定守孝一年期間內不得穿著鮮豔,不得張貼喜慶對聯,有的地方還有齋戒的規定。
守孝在中國有漫長的歷史,百善孝為先是儒家文化的重要內容,體現在君臣觀,父子觀,男女觀基礎上的三綱五常,是封建禮制的核心,也是約束民眾的行為規範。
漢代興起了丁憂制度,東漢至唐宋年間尤為甚行,一直沿襲到清代。丁憂制度規定,凡朝庭官員如果父母亡故者,都要辭官守孝27個月,守孝期間必須守候在父母墳前,不得洗澡,理髮;不能飲酒食葷;不能與妻子同房,也不能從事任何社會事務。直至丁憂期滿方可起復。
丁憂有嚴格的制度,違反者輕則革職,重則牢獄之災。即使是武將,也要帶職丁憂百日,方可重返軍營,文官若有重要公幹,也需皇帝下旨,才能奪情盡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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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賢惠151688966
應該有個講究吧!對於失去的親人是有一七、二七……一直到七七四九天的悼念期。這可能對於男士有點難度。那您也得過完三七就是二十一天。悲傷的人不可能有心情歡愉。也不是用逝去的人折磨活人。只是對逝去親人的一種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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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非凡猛羊
母親去世,心裡是多麼的悲痛,這一走,就是永別了,天地同悲,日月同衰……,這個時候女兒出嫁多不合適阿,在悲痛的心情中都沒平靜下來,作為男方家,理應理解女方的痛苦,想辦法怎樣去安慰女方才是,更不應該要求與女方同居,中華民族是禮儀之邦,孝是百善之首,喪事期間進行同居,簡直是禽獸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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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飛鳥品人生
沒有講究,看你心情。你想什麼時候和愛人同居,就取決你們的情調和心情了。如果你還沉浸在母親去世的悲痛中,那就等悲痛過後。
雖然我不知道題主年紀幾何,但既然提成了這個問題,肯定是想早些與愛人同居的。想就去做吧,不用太糾結。人老病死是很正常的,只要能夠安享晚年對於老人來說就是最好的了,不用太過悲痛。而對於子女來說,父母在世的時候好好孝順,好好對待父母就行,不要等到去世了再惺惺作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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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可能已經沒有這個講究了,根據心情來決定。
在古代,各地也都不同,最長為三年守孝,中間有一百天的,叫百日守孝,短的則是七七四十九天。
據說,在守孝期同房,對家庭婚姻不利,如懷孕了,對子女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