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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成武暢通

    秦朝是一個法治社會,統治者秦始皇遵從法家,以法治國,出臺了一系列苛刻的律法,史稱《秦律》,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最完善、最明確的成文法律,就是秦朝的律法。

    對各種社會上出現的犯罪行為進行公平、公正的評判,對罪犯所犯的罪行進行規範的定量,同時秦朝的律法也是規定最嚴格的律法。

    秦律法不僅對普通犯罪做出了具體的刑罰規定,還延續了戰國時期的死刑,秦律法中的死刑也分為好幾種等級,比如最殘酷的誅九族,將罪犯相關的直系、非直系親屬全部誅殺。

    車裂,將人活活撕裂,手段非常殘忍。還有棄市,梟首,腰斬、水刑等等,殘酷的刑罰,這些量刑都是根據所犯下罪行的輕重來決定執行哪一種刑罰。

    在各種刑罰中都是很有講究的,在時間上各朝代都遵循”秋後問斬”, 講究在萬物凋零的季節,也就是罪犯在立秋過後才能問斬,但是秦朝只要犯了刑法一年四季隨時都可以問斬。

    斬頭也不僅僅將罪犯的頭顱砍下,同樣是有很多的講究,根據犯罪不同而量刑,逮捕到罪犯後,針對犯下的罪行進行供訴,法定的審判官根據情況定罪,再處以不同的死刑。

    將犯人戴上頸械、腳械、手械,關入囚車,進行遊街示眾,行刑時間一到,劊子手會先確認死刑犯的身份,在執刑長官的命令,劊子手就將罪犯的頭顱砍下後,將頭顱吊到城牆上,罪犯的身首各置一處,這就是梟首。

    對於無意誤殺人的罪犯,這採取棄市的刑罰,將犯人帶到鬧市區或者菜市場口,當眾砍下頭顱,在掩埋屍體。還有腰斬,犯人在行刑臺上從腰部被斬下,場面血腥手段及其殘忍。

    但是為了犯人執刑不掙扎,要求劊子手要一刀落地,無論是腰斬還是砍頭,都要快,這些不以折磨犯人為目的的行刑,都要儘量減少犯人的痛苦。秦律中對死刑是一種普遍的刑罰,秦二世時期,徭役遲到者就將處以死刑,最後成為暴秦滅亡的導火索。

    因此合格劊子手需要練就一刀砍下人頭的膽量,一般劊子手是從犯人頸椎骨的第一節和第二家之間的骨縫砍下,這樣不用費多大的力氣就能將整塊頭顱砍下。

    如果沒有砍準,讓一個世界級的大力士來操刀也只能勉強砍下,劊子手不僅有國人的膽量,操刀的準確度也不能有任何跑偏,但是歷史上還沒有操刀失誤過的劊子手。

  • 2 # 撫琴觀史

    秦政的嚴苛,主要是秦孝公支援下的商鞅變法。商鞅變法是中國歷史上最極端的實現高度中央集權式的變法,後世此類變法無出其右者。泰國為什麼要追求這種毫無人性的普法?

    戰國後期,各國的軍備競爭已經進入白熱化,什麼仁義治國、以法治國都是白給,誰軍事最強,手膀子最粗,誰就將最終得天下。

    所以秦孝公挺商鞅變法的目的只有一個:形成一個權利高度集中的好戰國家。在這種背景下,商鞅的上位是歷史使然。

    商鞅變法主要體現在哪些地方?

    1、改革戶籍制度,強制要求成年男子分家,推行小家庭制。

    其目的是要製造更多為國家承擔兵役和徭役的壯丁,更方便國家統一管理人口。這種制度我們在不少科幻電影裡看到過,比如《分歧者》。這種制度不僅與儒家提倡大家族禮法的宗法制相違背,而且今天看來是嚴重不符合人性的。(到曹魏的時候,朝廷便廢除了這種“異子之科”,規定如果父親不允許的話,兒子便不能分家單過。)

    2、實行連坐和告奸制度。

    鄰居、什伍之間的互助友好關係變成了監督、檢舉和揭發,要是以違法、違規事件有所隱瞞,連帶的幾家人都會受到酷刑。這樣鄰里之間的相互信任就被徹底摧毀,百姓只能選擇依靠政府,中央也由此實現高度的統治。

    3、透過獎勵軍功鍛造戰無不勝的強悍軍隊。

    殺掉敵人可以獲得榮譽和爵位,一切的社會待遇和生活享受,包括佔有土地和房屋大小、衣著等級、役使奴僕的多寡等,都只根據所處爵位來確定。社會上的富商和大地主再怎麼有淺,也不能越過爵位制度享受高等級的待遇。據記載,秦國人上戰場,就像虎狼一般,不僅不怕死,還四處搶人頭,以回去後可論功行賞,這樣的毫無人性的秦國軍隊,就像《魔獸世界》裡的嗜血獸族,讓別國軍隊聞風喪膽。

    可以說,商鞅變法在當時是非常成功的,但是由於變法內容太不人道,商鞅也被後世所不恥。後世歷朝變法,都沒有玩得那麼絕的。

    商鞅的結局

    商鞅的變法事業是成功的,但其個人的結局卻是悲慘的。秦孝公去世後,秦惠文王即位。因為商鞅變法嚴重損害了貴族們的利益,他立刻被人告發“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見他未帶憑證不敢留宿,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被挖掉鼻子的,便以商鞅自己制定的法律告發到官府。商鞅最後的結局大家都知道了。

    而秦國,用這種極端的變法迅速統一六國,又曇花一現快速滅亡,主要還是因為一下子從管理一個小國到管理統一後的中國,法律、政策都無法做出相應的調整帶來的後果。

    結論

    秦國的苛政在當時是成功的,也成功的把秦國推向霸主的地位。

    沒有一個制度是可以適應所有時代的,唯有求變才是生存之道。成就了生前事,功過是非就由後人去說吧!

  • 3 # 千斤義

    秦法,是特定時期的產物。就好比中國改革開放前,尤其是建國初的情形。那個時期,階級矛盾和國際上的冷戰對抗是時代特色,而國內的政治與法治也相應受影響。

    如果秦朝不是過早滅亡,後期的秦法也會相應順著時代發展而改革。

    可以毫不誇張的說,在中華文明裡,百家爭鳴的思想中,只有法家對與時俱進有客觀的認知,在商鞅變法時,商鞅就提出:“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

    對於順應時勢而作變革,是法家之所以在戰國後期勝出其他學說的最明顯優點。

    所以,如果秦不驟亡,後世的大秦必將輕徭薄賦。且更注重生產和製造技術的研發。

    在秦法裡,對於農業生產中的草灰都是有嚴格的使用規定。

    法律非常鉅細,即使百姓偷人些許榆樹葉,都可以以法制裁決。

    秦法在大多數人眼中都認為其殘暴無人性,可是,除了秦國,其他六國所用的法律也是大同小異。

    那個時代,老百姓尤其是底層,他們能有多高文化水平?他們能有多大的思想覺悟?他們能有多優秀的素質?

    如果百姓都是知書達理,秦法也用不著嚴苛。法既制裁人,也教育人。

    還有一點很重要,關於秦法嚴苛的問題。商鞅變法是一種為了配合秦國謀求天下霸業的改革,本身就是為秦王服務的,根本就不是和平時期的徹底改革,而是戰時改革。

    戰時而嚴,特事特辦。

    大秦統一天下後,為了保證社會穩定和壓制反秦勢力,國內的政治環境必然也是緊張的而非寬鬆的,法治不可能立馬就變得對人寬容。從扶蘇的政治觀念上就能看出來,如果扶蘇執政,天下必然煥然一新,秦法也會隨之改革。

    然而,秦國在法治探索的道路上,顯然沒有做到充分研究,始皇帝貪慕權力,對於繼承人問題並沒有做到穩妥安排,最終被二世取得了帝位,秦國自此開始走向滅亡,中華文明裡唯一一次本土的法治文明,也走向熄滅。

  • 4 # 老大73708

    秦朝的立法以商鞅變法為標杆,到秦始皇時巳非常完善,巜史記》記載多為嚴酷,因此秦律多為後人詬病。1975年雲夢竹簡1155枚,補充了《史記》的不足,糾正了不少誤讀,還秦時法律法規的真相。巜秦律十八種》、巜秦律雜抄》等已說明秦朝法律相當完備了,從中央到地方的法律機構也基本齊備。問題主要出在執行上,走樣了,擴大了,並非初衷。據《史記》記載:商鞅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關,鄉邑大治”。可能贊得有點過頭,但至少說明新法深得人心,頗有效果。

    但為什麼秦始皇統治十幾年,轉到秦二世就滅國了呢?人們往住歸咎於秦律太苛刻。陳勝吳廣起義即拿此事動員群眾,”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路遇大雨,阻延時期,史料記載是死罪,雲夢竹簡記載卻不是,根本無礙。陳勝只是拿此來鼓動。其實秦未農民大起義的真正原因為十二個字:繁重徭役、沉重賦稅、殘酷刑罰。”天下苦秦久矣”!

    其實封建社會的法律就是皇帝說了算:王法。法自君出,君主獨斷。再好的法律到皇帝那裡,就是手中的玩偶,走樣的執行是常態。比如”謫戍”,本來在秦一直都是對犯罪犯錯的軍士的一種懲戒和刑罰,到秦二世時就變形走樣了,為了擴充兵源,增加邊防守備,謫戍範圍一擴再擴,先是贅婿、商人、罪臣,後就不管什麼人,農民市民百姓統統納入,諸役益劇,用強迫的方式謫發戍邊,終於激發戍邊隊伍首先起義。即從這支隊伍起義開始而星火燎原。

    封建社會的法家提倡以法治國,用法律約束民眾,為使民眾信法用法,商鞅樹杆重獎五十金以使民心擁法,以懲戒太子割掉其師傅鼻子以樹法之權威,其代價是身被車裂,下場悽慘。而秦始皇、秦二世隨心所欲,胡亂執法,橫徵暴斂,導致民變,國家走向滅亡。都是慘痛的教訓。

    對於秦朝法律、法治的研究,是一大學問,是史家的研究課題。我等初識者,只是摘其一點議論,詞不達意,偶有謬論在所難免,僅供參考,盼有學問者出面指正。

  • 5 # 進取875

    一個王朝的覆滅是自己造成的。三個人在一起就怕造反說明這樣的王朝自私天下無可及的,也說明了自己的王朝沒自信,國以民為天,國則昌盛。就像放養的羊才肥壯。關閉門的王朝必然倒臺。秦朝五六十年就倒臺了。

  • 6 # 上和光下同塵

    壓民,欺民,刮民,騙民,愚民,害民,以供一極權之牛逼。

    然後呢?天下苦秦久矣,全民必反,擁護大漢,滅掉酷民之秦,秦在位僅十四年,自作孽不可活,亡矣…………!!!

  • 7 # 晉A閒雲野鶴

    你是誰?竟敢丟擲這個話題來?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多人聚集!不準妄議!莫談國是從古到今幾千年了,有什麼奇怪?

    三五成群,唱歌跳舞,二人下棋,圍一大群人,飯店聚餐,紅白宴席能不聚眾?公共活動,民間娛樂,婚娶嫁女,出殯亡人哪個又能不聚眾?

    2019.12.14.即興作答!

  • 8 # 愛伮

    太史公曰:

    秦皇,

    懼黎民之集結,

    恐百姓之思覺,

    焚書坑儒,

    三人交結而定罪,

    結果何如?

    為劉項一舉滅矣。

    劉項從來不讀書,

    坑灰未冷山東亂,

    劉季者,一小流氓也,

    項羽者,一沒落落貴族也,

    微不足道之徒,

    而振臂一呼,應者雲集,人馬浩蕩,一舉而滅秦。

    憐嬴姓之皇,自始至末,三皇皆死於非命,共止十有八年,

    何也?

    威權用極,神經過敏,恐懼太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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