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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TKD田田田

    本身收取班費都不合法。

    教育局要求今後全市中小學統一不允許收取班費,無論是學校、老師還是家長委員會,收取班費都將被定性為違規行為。

    教育收費是一費制,中小學都是免費教育,不得擅立名目收取學生費用。之所以要禁止收取班費,是因為這類收費很難達到學生、家長完全自願,容易涉嫌違規。

    對於已經收取班費的學校,各區教育局會進行摸底,已收取的班費會退還給學生家長,教育部門也會就此專門發放相關通知。

  • 2 # 追劇s狂人

    不合法。律師表示學校作為教育機構,沒有行使罰款的權利。還有一方面有的學校為了方便管理班級,讓學校更優秀,就會採取辦法為了讓學生以後不再遲到,初衷是好的,但是方式不對。

  • 3 # 漣水河邊

    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學生作為未成年人,不具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他們的經濟是靠家人的支撐。學校這種處理方式是將學生的錯誤轉移到家長的身上,這只是管理上無能的體現。要懲罰不只是經濟上的懲戒。再者,學生的遲到總是事出有因的,不能—罰了之。其次,罰款幹了什麼事?可能只是—筆糊塗帳。

  • 4 # 王臣懷

    在發展、前進中探索出最有益的辦法是努力的方向,班級管理的合法性、合法性是一個方面,輿論的口誅筆伐是一個方面,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遲到”是靠單純的教育能杜絕呢,還是能靠單一的懲罰能解決呢,亦或是大家抨擊討伐一下就能解決呢?丟擲一個問題拉仇恨,遠不如提出一個有益的方案實際的多。

    “賞識教育”已經毀了幾代人了,該醒醒了。“強制教育”雖是教育的必須組成部分,但容易被社會“詬病。”我們這個社會本來就是形形色色的人組成的,怎麼能有統一成長模式?社會分工不同,本也就需要各個層次和職業的人。普及高等教育本來就犯了一個錯誤,導致普及了高學歷卻沒有高本事,好在去年教育部已經在“研究生”“本科生”中出臺了趨於更合理的考核、把關標準。只要能讓高學歷、高技能、高素質人才在社會上得到更多的尊重,社會風清氣正,教育中“遲到”“曠課”“師生矛盾”等等諸多的問題就會得到有效的解決。家長、學生都能深刻認識到學習知識的重要,配合學校教育,很多問題就弱化了。

    歸根結底,“遲到”還是一個社會問題,還是一個知識是否真正被尊重的問題。

  • 5 # 蘇豐人1

    對學校因學生遲到扣學生班費的做法,認為不妥!

    學生出現遲到現象,學校正確做法,應先查明遲到原因,弄清學生為什麼遲到?

    學生遲到大致有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兩種,其中客觀原因居多,如學生因病因事等,不以學生主觀願望為轉移,這叫因故遲到,當然,學生到校後,應主動向學校領導或老師說明遲到原因,爭取諒解!

    在學生遲到現象中,主動原因也有,但佔少數。如貪玩遲到,交友遲到,厭學遲到等等,都屬於主觀因素,學校老師在弄清情況後,應加強思想教育,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與家長配合,正面教育,學生是會改正錯誤的!

    不論學生主觀遲到,還是客觀遲到,都要以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守紀守規教育為主,不能施以體罰,更不可經濟處罰,動轍罰物罰款,扣除學生班費等,都會對學生造成負面影響,所以是不可取的!

    學生正是學習階段,可塑性強,學校應和家庭社會聯合,以正面教育為主,不能簡單處事!以上意見,謹供參考!謝謝!

  • 6 # L童年

    不合理!!!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怎能因為遲到而罰取費用,簡直過分!應該給與正確教育,營造美好環境。

    首先遲到扣班費是一條規定的話,必須要每個人都執行,那麼有條件的同學可以支付,家庭條件不太樂觀的呢,你可能會說那就別遲到啊,?這又是什麼邏輯呢?有錢的遲到,沒錢的早到?勢必引起攀比心理。

    創造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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