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悠悠歲月271682776
-
2 # 吟雪楓情12
看到這個問題就想到了一箇中國傳統的婆媳關係問題,這個問題從古代就開始了,那時候男尊女卑,再加上儒家思想的教育,女人年輕時只有三從四德,忍氣吞聲,待到多年的媳婦熬成婆再施加到新的兒媳身上,代代迴圈。
關於這個問題我不想過多的用道德來指責你應該不應該,首先我想問,你老公哥幾個,有沒有兄弟姐妹,你公公還在不在?你婆婆身體狀況如何?她為什麼住在你家?是長期住還是短期住?是什麼原因造成你不想你婆婆在你家住的?是性格不好還是因為管的太多?不同問題希望你能分析,這是個非常棘手的事情,處理不好你的婚姻就成為問題。
婆媳關係難處自古就有,這也是男人受夾板氣的原因,這點兒我感受太深了,我母親和我住一起十幾年了,而且脾氣不太好,我必須兩邊壓住。我告訴媳婦,母親歲數大了必須同住這是必須的,這是基本原則,也是不能改變的。也告訴我媽,媳婦不容易,你要多體諒她。我媳婦知道婆婆只能在這兒住的事實,這方面是認頭的,雖然有時有些不高興。正是這樣的狀況下,我就要幹大量的家務活,她們可以有不高興的時候可我不行,她們誰不幹的活我都要搶著幹,這就是一個家庭的平衡。
我希望你能體諒你的老公,你想攆走你婆婆就是多委婉也是一樣的效果,老年人的心是脆弱和敏感的,你的態度她非常清楚。你要客觀的看待你婆婆在你家住的情況,如果必須住在你家你就認頭吧,不然你的婚姻都保不住,現在社會雖然不象古代孝為先,但養父母依然是做人的基本原則,不然他在社會將無立足之地。如果你婆婆只有自己一個人了,又只有一個兒子,你想讓她上哪兒去!
這種事情確實非常難處理,婆媳關係本來就非常難處,兩代人走在一起,而且都愛著一個男人,又是不同的愛,你和婆婆又沒有血緣,但正因為你們都愛著一個男人,為什麼就不能多為這個男人想想,達成一些共識和妥協,你提出這個問題來證明你和你婆婆已經不好相處了,我也知道你老公已經焦頭爛額了,你們應該坐下來好好談談了,先別一門心思攆你婆婆走。不退一步,你的家庭關係會非常難受的,影響工作,影響情緒,一天天無精打采。
希望你客觀的看待這個事情,誰也想自己小日子無拘無束,但老人如果不是沒辦法也不會和你們同住,希望你體諒老人,體諒老公吧!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委婉不委婉,放給你老公來處理吧!你在這個問題上自作主張或者亂處理,你的家庭幸福都無法保證!
-
3 # 小娟在內蒙
直說最好
不要委婉
婆婆和我們的朋友親人家人一樣,不要想的太多,直接告訴並且告訴原因,我相信通情達理的婆婆自然而然會明白的。
-
4 # 那個時候你真愛她嗎
為人處世難唸經有很多,家裡的經最難念,尤其是婆媳關係。你希望用委婉的方式來告知婆婆,說明你的婆婆不是很容易相處的人,不然你也不會有這麼多的顧忌。婆婆和媳婦本身是兩個對立面的角色,因為絕大多數的婆婆對兒子都有佔有慾,有時候絕對不會比媳婦對丈夫的佔有慾少。所以婆婆和媳婦就算能談得來那也不會跟媽媽和女兒一樣那麼自在。我認為最好不要直說,能採用的方法很多,你可以做個參考。
方法一:和你的丈夫商量,爭得他的同意,然後由他出面跟你的婆婆談。在談之前千萬不要讓你的丈夫透露是你的想法,不然比方面直接說還要糟糕,不然你的婆婆會以為你對她有什麼意見,所以才搬出去。這個方法是最好的,所有的母親都會心甘情願配合兒子的,但是有前提,就是你的丈夫夠仗義,全力配合你,不然也行不通。
方法二:如果你的丈夫沒主見也不願意出面,那這個時候只能你親自出馬了,既然是你家,那就找個藉口把自己的媽媽也請過來一起住(前提是你媽配合你),兩個媽住一個屋簷下,估計誰都不習慣誰的存在,總會有一方退出,既然你希望婆婆不跟你一起住,只能委屈你媽跟你一起多住一段時間了。
方法三:藉口工作調動另找住處。
不管是哪種方法,前提是你的婆婆要有地方住才行,如果老人沒有老伴或者沒有住處,你讓她住哪裡呢?人老了也需要有人在身邊有依靠才有安全感,畢竟他的兒子有贍養義務,所以還是得多方面考慮吧,有時候也不是所有都能按著自己的想法來處理事情,多跟你的丈夫協商,畢竟是生他養他的母親。
-
5 # 江江的時間
你可以先和老公說說。看你老公怎麼想的。如果你們想法一致,就讓老公去說。我覺得媳婦再委婉的說出來,都解決不了問題。
回覆列表
真覺得你不是一個嫻淑通情達理的女人,老人自小撫養兒子長大成人,其中的艱辛自不必說,並傾盡全力培養兒子上學、買房、結婚,到老了本想與兒女們一起亨受幾年天倫之樂,沒想到還遭閒棄,天理何在?
當然,與老人同住,難免有諸多不便,如老人好叨叨,常忘沖廁所等,但這些不是什麼讓人忍無可忍的大事,只要把心態擺正,拿婆婆當孃家親孃看待,老人叨叨的不好聽只當沒聽見或一笑了之,老孩小孩,不要和老人斤斤計較,記住:甭管你們多大歲數,在老人眼裡你們永遠是孩子,老人對孩子永遠沒二心!
人都有老的時候,老人留給兒女盡孝的時間不是很久,凡事大度寬容些,讓老人多亨幾年福,也等於積下了善德,給下一代也做出了榜樣,豈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