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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來看世界呀

    得明白先後,達爾文先和表姐結婚,然後才有和進化論。在達爾文時代,進化論都還沒有成形,更激進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優生學又從哪裡蹦出來?汙衊進化論臉都不要了。

    優生學是在達爾文之後,由達爾文的表弟表弟弗朗西斯·高爾頓發展起來的,認為應當避免“不適”人群的過量繁殖以及“適應”人群的不足繁殖。這裡的不適人群包括殘疾、貧困等人口,從生物學原理上看,這類理論是對達爾文思想的誤解,因為後天的殘疾或者貧窮並不會遺傳,雖然達爾文表弟不建議這種觀點被政府強制實施,但是並沒能阻止後來歐洲興起的種族優越理論,也造成了後來一些人種滅絕計劃。

    達爾文在自己的《物種起源》中並沒有論述此類觀點,達爾文重視的是生物個體在環境影響下的性狀研究,是透過貝格爾號全球旅行,在加拉帕戈斯群島等地的生物觀察得出的結論,他發現即便是同一個物種的不同種群,由於不同環境的影響,外部性狀也有一定的差別,他只是論述環境對生物的影響而已。

    達爾文對於人類的意義在於他開啟了一輪思想熱潮,人們開始懷疑上帝造人的理論,形成了激烈的社會辯論,信奉達爾文學說的人和排斥的人互相從化石等事物中尋找證據,企圖駁倒對方,隨著孟德爾遺傳規律發現以及後來的DNA雙螺旋結構的發現,進化論站穩了腳跟,現在即便是教皇也無法否認進化論,而主流的生物學期刊中再也沒有了全盤否定進化論的觀點,只是由於對某種生物現象研究的加深,對現象發生的原因的探討卻存在差別,僅此而已。

    而在達爾文物種起源(1859年發表)這本鉅著誕生之前,他就已經和大一歲的表姐結婚了(1839年),中間隔了二十年,而在他產生進化論思想的時候也已經是1844年了,也是結婚後好幾年了。所謂的“達爾文為了踐行“優生學”,與近親結婚”只是達爾文考慮到後來的發展,思考了一下結婚和不結婚的區別,覺得還是結婚好一點,於是向表姐求婚了,他並沒有考慮到所謂的優生學,那時候進化論思想都還沒有產生。

    在那之前,達爾文的主要工作就是參加貝格爾號的全球考察,作為一個博物學家到處觀察生物、地質等是他們的主要工作,1839年~1843年編纂鉅著《貝格爾號航行期內的動物志》,1842~1846年撰寫三卷本著作《貝格爾號航行期內的地質學》。這期間進化論在哪?優生學又是怎麼來的?不知道某個問題沒什麼,不知道的最好辦法就是不回答,或者至少不偏聽偏信。

    達爾文的表姐對達爾文的事業很支援,達爾文撰寫進化相關的文章時,他表姐負責給他校閱,找出拼寫錯誤加上標點之類的,並且建議達爾文把一些激烈的語句改一下,要不然會激起更強烈的教會之類的抨擊。不過可惜的是達爾文生了10來個孩子,可能是由於近親的影響,有些孩子體弱多病,早年夭折,但這肯定不是達爾文字意,在人類沒弄清基因測存在和作用機理的時候,近親結婚是很普遍的現象,只不過近親也有更近和稍遠一些的,對後代的影響不盡相同,即便是達爾文也在那個時代也不能認識到基因的影響。

    達爾文一共生了10個孩子,3個不幸夭折,但是我們看一下他孩子的成就:長子,銀行家;次子,天文學家、數學家;三兒子,天文學家,擅長植物生理學;四兒子,皇家工程兵部隊軍人;五兒子,工程師、科學儀器的設計師;女兒,拉·巴洛,編印了達爾文的多部作品。雖然有人將他不幸夭折的結果孩子歸咎於近親結婚,但是達爾文家裡沒出啥弱智廢人。

  • 2 # 無能的力量mj

    近親不得結婚,其實是在新中國成立後才大力治理,哪怕在初期還有大量的私下婚姻,包括很多少數名族他們的婚姻觀非常傳統不與外族通婚,表親卻是第一選擇,那麼就可以看到很多隱形疾病的暴發,多指,角膜突出,血友病,雞胸,智力低下。這些還只是表像,如果做產前檢查,就可以發現染色體異常,雙x多x的很多基因問題,這一點要表揚一下滿族,滿漢全席到滿漢通婚,打破民族婚姻的枷鎖才能使人更好的發展下去

  • 3 # 鍾銘聊科學

    如果你對科學比較感興趣,你就會知道優生學並不是達爾文提出的,而是達爾文的表弟弗蘭西斯.高爾頓受達爾文自然選擇論的啟發,得出的結論。

    我們知道,達爾文的自然選擇論是基於三個前提:

    生物會將自己的性狀遺傳給孩子。並不是所有的生物後代都能夠幸運的存活。只有能夠適應環境的後代才能夠存活,而不適應環境的個體將會被淘汰。

    因此,達爾文得出了生物的進化規律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受該理論影響,高爾頓認為人類想要進化,需要有目的的改善人的勝利特徵以及精神層次,因此他認為可以藉由選擇父母的方式,來提升人類的最佳化

    實際上,雖然是達爾文提出的進化論,但沒有證據表明達爾文是“優生學”派,事實上,達爾文在1859提出的進化論,而他早在1839就和自己的妻子愛瑪·韋奇伍德結婚了,因此達爾文並不是為了實踐優生學和妻子結婚。

    達爾文一共生育了10個孩子,死亡了三個,大女兒10歲時死於肺結核,二女兒瑪麗只活了3興起,小兒子查爾斯2歲時死於猩紅熱。其餘幾個孩子長大後都很健康,並沒有弱智和殘疾。

    優生學

    其實優生學並不是近親結婚,即使是達爾文的表弟弗蘭西斯.高爾頓所提倡的也不是近親結婚,而是:促進優秀的個體結婚,生下更優質的後代;透過控制或者阻止較為劣勢的人生育後代,以便讓國家人口素質上升。

    之所以高爾頓會提出這個觀點,是因為當時達爾文雖然提出了進化論,但人們不知道遺傳是怎麼發生的。其實當時已經有人知道答案了,被稱為遺傳學之父的孟德爾和高爾頓同齡,他透過豌豆實驗已經證明了:性狀是由基因控制的,同一個性狀是由兩個不同的基因控制的,而基因又分為表現型和基因型。

    也知道了父母在遺傳給後代時,會隨機將自己的基因遺傳給下一代,然而當時孟德爾的理論並沒有引起人們的重視。

    所以,當時的人類並不知道孩子遺傳的是父母的基因,以為孩子遺傳的是父母雙方的平均值,他們認為只要父母優秀,大機率能生出同樣優秀的後代;而父母不優秀的生出的孩子也不優秀,應該對這樣的人實行絕育,或者強制流產。美國1927年就鬧出了一起巴克訴貝爾案,正是因為他們對弱智實行強制絕育(實際上巴克並不是弱智,而是被人汙衊為弱智後就可以被強制絕育)。

    美華人諾伊斯在紐約北部建立了奧奈達公社,奧奈達公社推行混婚制,成員想要生育需要經過優生委員會許可,諾伊斯相信只要合適的安排配偶,就可以使後代更加健康聰明。後來他們失敗了。

    他們失敗的原因是,他們不知道的是有些性狀是不會遺傳的,比如:後天學習得來的技能就不會遺傳給下一代,總不能說父親會開飛機,生出的兒子就一定會開飛機;父母當法官,生出的孩子就一定會當法官,這其實忽略了父母對孩子的後天影響。

    其實,優生學的提出是符合人類生育出較為優秀的後代的初衷,只不過他們不知道選擇的不應該是父母,而應該是基因。目前我們結婚時會做婚檢,婚檢的目的就是提前查出兩人有沒有攜帶遺傳疾病,是否有遺傳給下一代的風險,如果有風險,那麼醫生會建議兩人在懷孕時要慎重,而不是強制流產。

    優生學曾經在歷史中犯過不少錯,尤其是種族主義,有些種族主義者認為自己的民族更優秀,另一種民族比較劣等,從而產生歧視,甚至屠殺。

    皇室近親結婚

    真正的優生學並不提倡近親結婚,但在各國皇室,他們為了保證自身血緣的純正性,一般會近親結婚,尤其是歐洲的王室。

    在王室之中流傳著一種遺傳疾病:皇家血友病,該病之所以被稱之為“皇家”,就是因為在多個王室都發現了這種病,而究其原因正是因為皇室之間的近親結婚。

    其實,皇室之間並不一定是真的想要保證血緣的純正性,而是皇室之間通婚有助於加強政治聯絡,因此才會導致皇室近親結婚嚴重。

    總結

    真正的優生學從來都不提倡近親結婚,再者達爾文是在結婚20年之後才提出的進化論,因此達爾文近親結婚並不是為了驗證優生學。達爾文字人並沒有提出優生學,也沒有提倡優生學,優生學和達爾文一點關係也沒有。

    真正的優生學應該是:適齡生育,婚前婚檢,優生優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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