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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職場有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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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是大雅呀
在工作中,發現自己的期待與現實有差距,這是在職場中很常見的事情。其實工作勞資雙方呢,有時候就像是談戀愛的男女,需要在磨合中,找到平衡點。
在談戀愛之前,一般都有個曖昧期,在曖昧期期間,雙發或者單方面發現不合適,都會止步,杜絕有下一步的發展,這就是試用期,所以您在試用期是隨時可以離職的,這對您沒有任何影響。
度過了曖昧期,也就是正式確認男女關係了。正式成為男女朋友有很多“規矩”是不能僭越的,因為要為自己的另一半負責。這就是工作中籤訂正式合同,轉正之後了,有勞動合同的約束,很多事情不能任性的做了,必須跟著合同走,不能隨便辭職或者辭退。
然後就是結婚,結婚是長久的確認關係,有法律效益的,就像工作中籤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也就是隻要您願意,可以在這個單位幹到退休
作為應屆畢業生,在職場只是剛剛開始,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真實想法,決定自己工作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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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陽光話職場
1、試用期可以隨時離職嗎?試用期的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天書面向公司提出,非試用期員工辭職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如果公司存在法定過錯,員工可以隨時提出辭職。在這裡要注意,勞動者在這些規定的時間可以自由辭職,企業不得干涉,同時也沒有任何批准或不批准的權利,限制員工辭職是違法的。但是勞動者要記住是書面提出辭職,並且做好離職交接工作。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應屆畢業生第一份工作的重要性。第一份工作是人生中職業生涯的起點,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你未來的職業發展空間。通常第一份工作是職業的切入點,是你從知識向技能轉化、由專業向行業轉化的關鍵階段。我們都知道應屆畢業生就業時,企業重點會看你專業對不對口,有沒有相關的實踐經驗。而當你工作以後再跳槽的時候,企業重點看的不再是你學的是什麼專業,而是看你在上一家公司做的是什麼工作、行業是不是對口。先就業後擇業這句話不知欺騙了多少應屆畢業生,因為你到時候就沒的選擇了,如果換行業或者換崗位,你又得從零開始,到時候你會發現自己連應屆畢業生都比不上。所以應屆畢業生一定要重視你的第一份工作。3、應聘崗位與實際工作內容不相符,能否構成招聘欺騙?勞動者應聘的崗位與實際工作內容不相符,這裡違反了《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的第14條第一款:提供虛假招聘資訊,釋出虛假招聘廣告。因此是違法的。勞動者在上崗後應及時瞭解崗位的職責,確定工作的內容。如果工作內容不符合,可以直接提出辭職。《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提供虛假招聘資訊,釋出虛假招聘廣告;
(二)扣押被錄用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
(三)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四)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以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員;
(五)招用無合法身份證件的人員;
(六)以招用人員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
4、入職手續的材料是否應該要回?勞動者在入職辦理手續時提交的材料,在離職後有權利要求收回,並可要求刪除電子材料和資訊。以防止企業洩露勞動者的個人資訊。記得我的一個朋友之前的那家工作單位,在他離職多年後,依然使用他的個人材料去進行照標活動,我朋友得知此事後,收集了證據,起訴了該公司,並獲得了賠償。透過這個例子來看,作為勞動者,在離職後一定要將個人材料收回。 -
4 # 菜菜菜的生活
首先,可以肯定給你一個答案:試用期是可以離職的,前提是要提前3天通知。按照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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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他山之石11851496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試用期提前三天,正式員工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可以離職,而不是隨時。一般來說,在試用期提出離職,你尊重別人,別人也不會為難你,會讓你提前走,不會說一定要提前三天,除非你們之間有太大的矛盾。不管是公司還是個人,一定要守法,做到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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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意匠學院
當你下一個公司在招用你的時候有可能會電話聯絡你上一個公司,瞭解你的工作情況。可能你可以隱瞞這個工作經歷,但如果你上一個公司已經為你繳納社保,那招聘你的公司就可以查到你的工作經歷。
另外,如果現在的公司在試用期內已經為你繳納五險一金的,該由你承擔的個人繳納部分是需要你支付的。
所以說不到必要的時候不要輕易違約離職,不過,企業這時留你,其實意義也不大。你心思早就飛了。如果是我的企業,我不會留你。還是儘量理解企業的想法,儘量做到能友好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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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職業會計師
你好。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離職。不過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不支付勞動報酬、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或者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新錄用勞動者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用人單位違反上述規定約定試用期的無效。
當然現實生活中很多小企業不會按照套路出牌的,具體情況要具體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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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古怪人而已
這點很明確的。
試用期是可以隨時離職的。試用期是你和公司相互深入考察的過渡期,不算是公司正式工。《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員工試用期內,提前三天告知公司,就可以離職。正式員工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公司,才能離職。
當然,如果公司很人性化,也可以不用提前告知,直接當天就可以走人。但出於禮貌,最好還是告知公司,也好讓公司安排人員接手,你正好也有幾天冷靜期。
離職手續問題。公司讓員工入職前,都會讓你提交身份證,畢業證,有時還有健康證等證件。一是核實材料真假,二是方便籤訂合同,繳納社保。
如果你真走,一般公司不會為難你,或是威脅你:用你的身份證去幹啥。。原件肯定會退還你,只會留影印件,影印件很難幹啥不利於你的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公司不得以任何藉口扣留員工身份證件。
面試與入職崗位不同這可能在多數公司都這樣。兩個原因吧:一個是真實崗位很一般,不吸引人,所以換個名稱招聘。另一個是作為公司管培生進入公司,需要先熟悉基層工作性質。
具體哪種,你自己分析就好。
下次再面試時,就得多打聽,打聽公司前景,行業前景,尤其招聘專員,如果他覺得你行,可能會多說一點公司情景,當然他說的話得辯證的去聽。
總之呢,只要堅信自己,理想的工作還是能找到的。 -
9 # 桂梧小韋
可以離職的,但是要根據單位的規章制度,一般可以隨時離職,但有部分單位要求提前三天,這樣給單位有個人員儲備或人員調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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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卡卡的Vlog
確定可以隨時提離職的,但是是否要離職要搞清楚以下兩點:
1.你的工作內容確實跟應聘崗位不一致而且以後不會調整,那果斷一些提離職,去尋找適合自己的,剛畢業選擇的工作可能會影響你整個職業生涯,所以不要浪費時間在自己不想從事的崗位上。不要膽怯,勇敢提出來。
2.如果工作內容與應聘崗位不匹配只是暫時的,是讓你熟悉工作環境,有利於以後的工作開展,那沒有必要提啊,剛畢業沒有工作經驗,這是很正常的,這種情況沒必要離職。
以上,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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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冰川子愛
不管是試用期還是正式員工都可以隨時提出離職,只不過提前的時間不一樣。
試用期員工一般要求提前7天提出書面離職申請,正式員工一般要求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切記一定是書面申請,要留好證據避免公司以你未提出書面申請而拒絕你的離職。可以以紙質檔案交給公司,同時以郵件的形式發給直屬領導和上級領導。並且做好截圖留存。
我們說的試用期提前7天是一般公司的規定,具體具體幾天可以走,可以和公司協商,如果手頭上沒有特別重要的事情需要交接,或者有合適的人員和自己交接手上的工作,那麼當天走也是可以的。歸根結底是要和公司協商好,避免造成後續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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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a張小貝
當然可以,試用期就是用人單位和個人互相試用和磨合的時期。
在這個時期內,個人如果不滿意或者其它原因有權力離職找新工作。提出離職三天後,就可以離開用人單位。即使用人單位不同意,只要到了三天,就可以離開。
試用期內,可以多觀察和了解一下公司運營情況,工作安排,公司文化和員工狀態。這個階段存在非常有必要,可以避免用人單位和個人許多麻煩之處。
在試用期內,覺得自己和用人單位不適合,就可以提出離職尋找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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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年藝
不可以,就像用人單位不可以隨時辭退你一樣。即使法律沒有規定,也不可以如此任性和隨意,這體現了一個人的職業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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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朝朝好影片
新員工在入職後往往要經歷一段試用期(有些廠可能沒有試用期這一規),在試用期裡是員工考慮是否繼續長期紮根該廠,和廠方對該員工各方面是否滿意的觀察階段,要是員工覺得在試用期裡面自己工作的不開心或不順心,或承受不了勞動強度,或對薪資不滿意的時候,就想要解除勞動合同。那麼,試用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前3天申請辭職,辦理工作交接後,第三天即可離開公司。公司不批准的,可及時反映到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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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幫兄愛唱歌
在試用期內,只要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下面和你分享我的個人觀點,供你參考。
第一,試用期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無論試用期的約定有多長,只要是在試用期內,從理論上來說,是可以隨時離職的,但是前提條件是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因為我們約定試用期的目的,就是增加彼此的瞭解,勞動者對用人單位可以有更多的時間來了解單位情況,用人單位也可以透過試用期來考察勞動者各方面的情況,只要雙方在試用期中認為彼此不合適的,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對於用人單位來講,在試用期內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試用期的約定期限。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對於試用期的約定,是根據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來決定的。一般勞動合同簽訂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能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是勞動合同不滿三個月的,不能約定試用期,同一個人在同一單位工作,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第三,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有補償的情形。勞動者在用人單位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只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相關規定,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補償。一是帶用人單位工作,三十天內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是在試用期內沒有按時發放工資的;三是在試用期內沒有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四是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法規,勞動條件極其惡劣的。由於處於試用期,工作時間不長,一般應該是半個月左右的本人標準工資。
綜上所述,在試用期內,只要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工作環境、工作氛圍不適合本人長期堅持,只要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隨時離開,如果是因為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的而離開的,還可以要求給予經濟補償。 -
16 # 使用者52342792750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在試用期的,那麼可以提前3天申請辭職,辦理工作交接後,第三天即可離開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麼及時反映到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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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彬哥影視影片
你好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是不可以隨時離職的,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二、勞動者可以透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透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三、相關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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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社保小達人
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是可以隨時離職的,在試用期內離職只需要提前三天口頭提出自己要離職的打算就可以了,那麼比起轉正以後,需要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相對來說試用期的離職更方便一些。並且試用期內很多企業單位不繳納社保,所以說這個時候你跟企業單位之間的關係相對來說變得簡單許多。
你只需要結清你在試用期內的工作日所獲得的工資待遇就可以了,比如說你在這家企業單位工作了不到一個月,大概是20多天,但是這20多天按照你試用期內的工資按日結算,大概能夠獲得多少錢,這一點是需要你考慮的,除此以外,基本上沒有什麼可以考慮的關係,因為相對來說試用期內的與公司的關係也是比較簡單。
所以說離職的過程也是比較簡單的,因為本身有些企業單位在試用期內都沒有建立勞動合同,那麼即便建立了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相對確實是比較簡單的,所以說只要是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那麼都是完全沒有任何問題的。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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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文案書窩
試用期內是否可以隨時離職的,需要結合你的實際情況判定,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一定條件是可以隨時離職的。勞動者在試用期離職的理由或情形包括以下三種:
一、與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離職
中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雖然處於試用期,但是雙方畢竟簽訂了勞動合同,需要遵守。因此,如果你和單位已經協商一致,可以立即解除合同,達到你隨時離職的目的。
二、前提三天解除合同離職
中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你入職單位後發現,這裡不是你想要或從事的工作,你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書面告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馬上批覆最好,這樣你就可以立即走人了(當然如果有工作交接,還是需要交接一下),如果不批覆,三天期限到了之後你就可以走人了,不受其他條件制約。
三、隨時解除合同離職
按照中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如果你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給你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你的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你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你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你合法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另外,如果你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你勞動的,或者你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你的人身安全的,你是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單位,這是單位存在過錯在先,你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可以立即解除合同離職,這種情況下,建議是單位當時存在這種情形下提出離職,因為如果是事後提出,舉證可能存在困難。
綜合上述幾種離職方式,在試用期內並不是隨時可以離職,需要符合一定條件。我覺得在試用期離職,最好、也是最穩妥的方式首選第二種,即提前三天解除合同後離職。
回覆列表
首先,可以肯定給你一個答案:試用期是可以離職的,前提是要提前3天通知。按照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期次,你說的入崗培訓還沒開始,如果在面試的時候有說到培訓,那就必須要有入崗培訓,然後是試用期,這種入崗培訓一般是1天-3天時間;如果沒說入崗培訓,那入職的第一天就算是試用期了,所以你想離職,要提前問清楚。
然後,接受不了面試崗位和實際崗位的工作內容差距,這種有可能是企業在違規操作,你需要確認具體崗位職責,如果確實是面試的倉管員,安排的是搬運工,你是可以拒絕的,讓人目前很多企業都是這樣操作的,倉管員需要搬東西,也是情理之中,得看實際的工作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