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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小思維家

    愛告狀既是幼兒期獨立處理問題能力未成熟的表現,也是孩子和他人溝通的方式之一。這個時期也是幼兒人際交往和處理問題的能力、方式形成的重要時期。

    原因1:表達能力變強

    4-6歲的小朋友的語言表達能力已經很強了, ta們的邏輯思維能力也發育得不錯,知道一定的前因後果了。所以ta們可以預見自己的行為將會帶來什麼影響或後果,也可以用語言來描述自己的觀察,表達自己的意志和想法。

    原因2:引起注意或讚揚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還有一個特性,試圖引起大人的注意或讚揚。

    原因3:試圖控制局面

    自己的利益受損,心中覺得不甘,想要表達內心的忿忿不平,或試圖控制局面。

    原因4:喜歡執行規則

    當自己的利益沒有受損,但是喜歡執行規則,喜歡“做警察”監督周圍的人。

    對待孩子的告狀行為,我們要認真對待,及時作出正確處理,並引導孩子自己去思考,解決問題,逐漸淡化孩子的“告狀意識”,以及依賴心理。

  • 2 # 肯定式教養

    如果我們連孩子告狀的行為動機都沒有搞明白,那我們提出的建議又怎麼有針對性?又怎麼能真正的解決問題?

    那麼為什麼幼兒園的孩子喜歡打報告呢?

    評論裡有很多人說打小報告是父母沒帶好頭,是父母錯誤行為的結果。事實上這種認知是完全錯誤的,孩子愛打小報告跟父母的教育沒有必然的聯絡。那些從來不相互攻擊、打小報告的父母孩子,也同樣會出現愛打小報告的行為。

    為什麼呢?

    如果我們仔細觀察下的話,愛打小報告的孩子一般是幼兒園和小學低年級的孩子。而隨著年齡的增長,孩子打小報告的行為會越來減少。甚至到了高年級,任何事都不會跟家長老師說。也就是說孩子的愛打小報告行為呈現一定的規律性。

    事實上,打小報告的行為和孩子們的道德認知發展規律有關。

    根據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的道德認知理論,兒童的道德認知發展經歷了3個階段:前道德階段、他律階段和自律階段。

    前道德階段(5歲下):“前道德”就是發生在“道德”之前,意思就是這個階段的是沒有道德概念的,孩子完全依靠本能行事。他律道德階段(5~10歲):他律是指兒童的道德判斷受他自身以外的價值標準所支配,兒童依靠他人來指導自己行為。自律道德階段(10歲後):自律就是自我控制,兒童把道德規則內化,形成了內在的自我價值標準,開始了自我約束。

    而幼兒園和小學低年級的孩子愛打小報告恰恰是"他律"階段,兒童道德認知下表現出來的一個特點。

    所謂的他律是指孩子本身不能透過自由的道德規則約束自己的行為,必須依靠外在的道德、規則來約束自己。

    因為孩子認知發展的緣故,孩子本身還沒有形成道德規則觀念,所以這時候他們就需要接受父母、老師傳授的各種規則。但是因為他們認知能力有限,他們不能熟練的掌握運用各種規則,因此他們只會死板的遵守。他們會認為父母、老師說的話就是真理,是絕對化的,神聖不可侵犯的。正是在這種認知下,他們會表現得嚴格遵守父母、老師的規定。

    舉個例子:

    比如當父母帶著一個處於他律道德階段的孩子過馬路,而老師又教了他們紅的不可以過馬路,這時候如果父母闖紅燈的話,孩子就會認為父母是不對的,會批評父母阻止父母。

    正是基於這階段孩子對道德規則的崇敬心理,孩子才會去打小報告。

    因為在他們看來, 道德規則是“高壓線”,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人人都必須遵守,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當別人違背時,他們就有必要維護規則的正確性。於是他們看到別的孩子違背規則,他們就會打小報告,缺乏變通性,只會刻板的遵守。

    那麼父母老師應該怎麼做

    首先,父母老師應該意識到愛打小報告是暫時的。

    既然孩子愛打小報告是孩子道德認知發展的結果,等後期孩子認知發展後,這種現象自然會減少。父母或者老師沒有必要特別強調打小報告不好,加重孩子的心理負擔。

    其次,如果孩子打的小報告確有其事,父母老師應該秉公處理。

    因為處理不當,或者沒有處理,孩子會懷疑道德規則的公正性,進而他們也會去嘗試觸犯規則,到時候就更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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