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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在以往的舊社會可能有讓死刑犯行刑前喝酒的或者大家看電視劇裡面有這些鏡頭,不能說沒有,但是很多都是杜撰的,可能是說人都怕死,酒精可以麻痺自己,讓其不那麼緊張,在昏昏沉沉的情況下了斷,沒有那麼的痛苦,舊社會的事情很難說,但是現在的死刑犯很少是有酒喝的!

    一般情況下,死刑犯在看守所被帶出來後,管教會買碗盒飯或者管教食堂中午吃剩下的,給死刑犯吃,然後拿2包幾塊錢的煙,一般死刑犯很少有能吃的下飯的,至於抽菸的話,你可以猛抽,抽夠為止,很少說什麼死刑犯想吃什麼就給他弄什麼的,那些都是上電視的鏡頭,這種情況很少,畢竟真到那個時候,你還真吃不下飯。

    吃了抽了,然後法警就拿麻繩把你全身都綁了,拎著丟在警車上,拉走上路。

    至於酒的話是沒有的

    第一 怕出事,萬一人家喝酒喝死了?雖然早晚是死,但是不符合程式是要受處分的,而且犯人家屬也不會答應

    第二 犯人吃了,抽了,酒也喝了,丟到警車上,一個顛簸,萬一暈車吐警車一車,那也非常麻煩

    第三 酒也是要錢的,能簡單就簡單,沒那個必要就儘量簡化,能讓他吃飽了抽好了上路已經夠可以的了,給酒喝畫蛇添足

    第四 不老實的死刑犯,一個鎮定劑打過去就真老實了,喝酒沒有必要。

  • 2 # 大聲叫我董先生

    董先生個人觀點:

    一,又是一個沒有經歷過的問題,網友問,為什麼死刑犯被行刑前都讓喝酒?事實上個人感覺,這一般都是影視作品塑造的結果。

    二,猜測一下,古代人迷信,或者冤假錯案多,劊子手行刑前的最後一頓飯弄點酒喝也是正常的。酒可以解怨氣,去晦氣。但是不是每個人都能喝上。文學作品裡的酒倒是每個人都可以喝。

    三,現在的監獄管理肯定很公平,行刑前的最後一頓飯可能伙食也會改變,如果你提出來少喝一點酒,估計也能滿足。只是現在的罪犯都是人民的敵人,人渣多,估計也顧不上喝酒。

    四,人性化的管理還是要有的,人道一些總是好的。

    五,無論有沒有酒,這種酒你就不要喝了,我不要期待了。好好做人,切莫違法,更不能做死刑犯,記住,天網恢恢,切莫切莫。

  • 3 # 漁家樂5

    沒有暍酒一說,我七十年代我執行了幾個,行刑前十天宣告犯人,這十天內生活要好些,有的吃不下飯個列不吃飯的,用開口器硬灌流質食物,還有:打營養針,要擁煙給弄內包:永紅牌煙,為防在監非正常死:那就成了大事故,要追責的。

  • 4 # 使用者皇妃

    古代死刑犯行刑,選在人較多的地方,其原因是為了讓人看見罪犯的下場,以到達震懾法律的效果。在砍頭之前,都會有一頓砍頭飯,這是不假的,而且一般是十分豐盛的一餐。僅僅後來官府將這砍頭飯的錢給簡化了,由於臨刑的監犯一般吃不下飯,以至於後來就是一碗米飯、一片肉加上一碗酒。 面臨死亡的監犯,卻連這最終一口飯也咽不下去。在端這碗飯的時分,是需要將筷子插在飯上的,就像是給死去的人吃飯一樣。意思也就是監犯在臨死前吃過這一碗飯了,所以小孩子吃飯時候把筷子豎起來,是必定會被大人打的,由於這樣的飯是給臨死的人預備的。而那一塊肉,也是有講究的,他們一般會將肉烤一下,讓監犯聞一聞,這樣,就算是吃飯了。 監犯一般都會喝酒,而且會喝得比較多,原因是砍頭的時候可以削減痛苦。其次,在將死刑犯押出去的時分,也是有考究,不是像電視劇裡那樣描寫地隨意走個門就行了。衙門在古時有六扇門,大門兩個一般是為上級官員來時開的,左青龍,右白虎。 行刑的時候,也不是用力的往下砍,而是一種十分奇怪的行刑方法,那就是將刀背貼著自己的小臂,反手拿刀,然後將監犯的脖子穩住,摸準骨頭縫,隨後就完結一揮的動作,整個行刑才算完結。

  • 5 # 順其自然逍遙遊

    其實 人生也就是大夢一場

    不悟 跟喝醉了差不多 波波度一生

    心本明性本見 本覺本有 不覺本無 將頭迎白刃 猶如斬春風~

  • 6 # 史海鉤沉者小王

    古代“憫囚”制度的一種體現。2014年,臺灣的大學生鄭捷在列車上,91秒內砍死4人、砍傷22人,兩年後被判處死刑,在執行前,監獄給他準備了便當、高粱酒、香菸,礦泉水。不過鄭捷並沒有喝酒、抽菸,只吃了點便當。

    傳聞,臺灣省的死刑犯,有的監獄會準備一杯高粱酒,算作臨時前最後一餐的一部分,如果是真的,這種行刑前讓喝酒和準備一頓伙食較好的餐飯屬於同一種性質,是古代“憫囚”制度的一種體現。

    血濺馬場町

    1950年6月,潛伏在臺灣的中共地下黨員劉晉鈺(圖左),任臺灣電力公司總經理,從事地下情報工作,因為叛徒的出賣被抓捕。後被處以槍決,同行的還有臺電職員嚴惠先(圖右)。

    兩人臨刑前,要求飲烈酒,行刑的國民黨方答應了要求。此外網上,還流傳另一種說法,是國民黨強行給兩人灌酒,但目的沒說。

    小王認為,應該是劉、嚴兩人主動要求的。從當時讓寫遺書和喝酒的畫面外,並不像灌酒的動作和表情,主動喝酒比較合理。並允許寫遺書,說明給予了最後的優待,如果強行灌酒,這目的和作用又有什麼?完全說不通。

    其他人並沒有灌酒的情形,只有一種可能,其他人沒有主動要求飲酒,只有這兩人提出了要求,然後行刑人員答應了要求。

    古代的“憫囚”制

    這種滿足死刑犯最後要求的,都屬於古代“憫囚”制的體現。另外還有“縱囚歸家”和“聽妻入獄”。

    “縱囚歸獄”是允許被罪犯暫時回家,要求聽他們在約定的期限內返回。

    比如唐太宗李世民,對於處決囚犯一事上比較慎重,對於那些死囚又心生憐憫,於是放他們都回家,看望自己的父母妻子,限定明年秋天之前返回監獄執行死刑。

    這裡的秋季問斬,屬於董仲舒的天人感應說,“天有四時,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時,通類也”,是指有慶賞刑罰與春夏秋冬應該相對應。因為秋對應五行中的“金”,秋季時期萬物凋零,與萬物生長的春夏相反,所以秋後問斬順應天意。

    等到第二年秋天,李世民釋放的三百九十個囚犯,都按照期限返回、聽候處決,沒一個逃亡隱匿的。太宗見這些囚犯依期就死,終不忍殺,全部赦免了。這是李世民打造德政的做法,目的是體現法律中也能包含天理人情。

    “聽妻入獄”是允許已婚且無子的死囚妻子進入監獄,同宿以便留下後代。

    這是漢朝形成的制度,東漢安丘有個男子叫毋丘長,在與母親同去集市過程中,遇到一個醉漢侮辱他的母親,毋丘長將醉漢殺死後逃亡,後被抓捕判處死刑。

    主管案件的官員吳佑,知道毋丘長殺死辱母者雖然符合情理,但是不合法律,於是詢問毋丘長有無家小,知道有妻無子後。發出公文逮捕毋丘長的妻子,目的是換一種方式,讓毋丘長的妻子能夠懷孕留下後代。

    不久,他妻子懷孕,毋丘長在行刑前上吊身亡,他的妻子也獲得釋放。這裡官員讓死囚妻子入獄,就是在情和法之間尋找平衡點,憐憫囚犯的遭遇,對人性和人情的尊重。

    所以,死前讓死囚喝酒也應該是同樣的道理,出自憐憫的角度滿足最後的需求。不過不同的地方情況不同,古代有的地方不讓喝酒,吃的東西也不盡相同,全看地方官員的心裡標準了。

  • 7 # 夾饃爾的遊戲

    犯人臨刑前讓喝酒?一般這麼想的大眾可能出於兩種情況:

    1·認為是給犯人壯膽,防止犯人情緒激動給行刑帶來麻煩。

    這種情況基本不可能。為了防止犯人屎尿齊出,綁褲腿兒倒是常有(我有一個小學同學以前做過陪綁,坐卡車遊街的時候就嚇尿了)可是喝酒的話,大機率越喝越鬧騰,行刑機構讓他們喝酒不是給自己添亂嘛……

    2.認為是人道主義,所謂的臨死讓犯人吃頓好的,安心上路。

    這一點說得過去,但頂多就是頭一晚飯吃頓大餐,而不是臨刑,古代不知道能不能喝酒,現代基本沒戲,現如今斷頭飯想吃頓麥當勞肯德基什麼的管教都能給你買去,但喝酒的話,監方沒有誰願意拿自己官兒衣開玩笑。臨刑頭一天不但犯人高度緊張,看守也一樣。在犯人生命最後時刻讓他乾一碗說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這種場景大部分只能出現在影視劇裡…

  • 8 # 漢史趣聞

    犯人行刑前都讓喝酒嗎?

    可以負責任的說,沒有這樣的規定。

    說一下我瞭解的某一個時間段真實的情況吧,因為有親戚在監獄裡當過差。那個時候還是九十年代,他就說過關於對待監獄裡犯人的事情。

    當然了也有談到死刑犯。

    一般來說死刑犯被執行死刑前,都是有一頓“殺頭飯”的,也就是說犯人最後一頓飯了,若是想要吃什麼,儘量的滿足他。

    注意是儘量滿足他,不是一定要滿足他。

    到底會不會滿足他?

    其實這個是要根據犯人犯的法的嚴重性來區別的。

    若是一個殺人狂魔,縱火、吸毒、強姦,做了讓人神共憤的事情,導致其他人死亡的,這樣的犯人,能夠給他吃一個雞腿就不錯了,就是滿足他最基本的要求,就不要說滿足他所有的要求了。

    若是其它的性質不太嚴重的,就儘可能的滿足他。即便是他想要吃一個披薩,一個燒雞等等只要是家常菜,都是可以給他提供的。

    說一個具體的例子,九十年代的時候,有一個女人的老公,在一個學校燒鍋爐,一般都是女人替老公燒。

    但是,有一次她燒完後夜裡就回家去了,因為走的匆忙,忘了給火爐降壓了。第二天學生來打水,鍋爐爆炸了,導致了嚴重的後果一死兩重傷。

    最後被判了死刑!

    這個女人臨死前就是要獅子頭吃的。而且這個女人也說自己犯了這樣的錯誤,死不足惜,就是給人家帶來傷害。

    所以,她每天都是以淚洗面。這就是所謂的過失殺人了,這種情況下就會盡量滿足他們的願望的。

    想要吃什麼,就給他們提供什麼了。

    事實上在被執行死刑前,犯人大部分男的都是會要煙吸的,這個也是可以滿足他們的。但是,真的到了這一頓飯的時候,很多人都是吃不下飯去的

    再好吃的東西,都是味同嚼蠟了。

    所以說犯人到了最後一頓飯的時候,基本上都是沒有心情吃這個飯的了,就不用說喝酒了。當然了不排除,有的地方酒也是可以滿足他們的。

    有的犯人執行死刑前,站都站不起來,遺書也是賴得給家人寫的,這個時候的他們,大腦都是一片空白了,根本沒有心情想吃什麼喝什麼。

    以上說的這是最近的一些事情。

    我們再向前說一些,就說封建社會的時候吧。

    按照史料來看,犯人被執行死刑前,可能真的是可以提供酒的。

    寫《明朝那些事兒》的當年明月,他就說明朝的犯人,在臨死前都是會讓他們做一個飽死鬼的,不會讓他們餓著肚子見閻王。

    也就是說他們提出來的,基本上都是可以滿足他們的。

    透過影視劇我們瞭解的,也是可以給死刑犯提供酒的。至於真實的情況,就不是太好說了。

  • 9 # 眉山故事多

    現在執行死刑的時候,會不會讓犯人喝酒?以前為什麼犯人行刑都讓喝酒?作為曾經的執行人員,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吧。

    首先來講,現在執行死刑的時候,一般情況下是禁止讓死刑犯飲酒的。原因有三個:首先來講,現在執行死刑都是採用的注射執行方法。如果允許死刑犯飲酒的話,誰也不能夠保證,血液裡面的酒精會和直行藥水發生怎麼樣的反應。如果增加犯人的痛苦或者影響執行的正常進行,那這責任誰也擔當不起。

    其次來講,一般死刑犯最後的時間都是待在看守所裡面,看守所的規章制度就有了,明確規定禁止裡面的關押人員飲酒。所以說,從規章制度的角度來講,死刑犯也不能飲酒。

    最後一個因素就是,如果死刑犯飲酒之後,產生嘔吐現象或者說耍起酒瘋,會造成執行場面的混亂,影響最後執行程式的進行。所以現在執行死刑的時候,都不會允許死刑犯喝酒。

    而且,現在所謂的死刑犯最後一餐,標準也並不高,可能和外面大家中午吃的盒飯標準差不多,有些甚至就是看守所職工食堂裡面打的幾份菜。當然,這個標準相對於平時關押人員所吃的標準,還是會好上一大截。但是都到了這個時候了,誰還吃得下多少呢?大部分人吃上幾口,可能就沒有心情以及胃口繼續吃下去了。

    當然在古代的話,秉承著“死生為大事”的仁愛思想,死刑犯的最後一餐標準還是比較高的。唐朝時候的標準就是一個大豬肘子加上大餅管夠,當然,酒也是允許喝上幾碗的。到了宋朝時候,就直接折換成錢,不同地區標準不同,但是普遍都有五貫錢左右。要知道,一塊錢就是1000文,相當於5000文,也就是相當於,當時一個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兩個月的開支。這個標準就算受到苛扣,打上一定的折扣,好酒好肉好菜,那也是能夠供應的。但是,還是那句老話,生命都快要結束了,誰又還會有心情大魚大肉的享受呢?

    所以,大家一定要牢記,遵紀守法才是最終的出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違法犯罪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 10 # 別小默

    俗稱斷頭酒,喝了酒,壯了膽好上路,其實也是一種麻痺;還有就是對即將死去的人的一點兒悲憫,人之將死,給一點福利,喝點酒安安神,敬天,敬地,敬生命。

    我爺爺親眼見過以前刑場斬首的場景,他對我們說,劊子手其實平日裡是和氣善良的人,做了這個職業,也是為混口飯吃,他們多半是無法成家,私底下也是孤苦之人。

    爺爺很好奇他殺了人是什麼心理,就跟他聊,他說,自己與被殺者無冤無仇,其實每次殺人,感受都是不一樣的,都有新的震撼,永遠也不會習慣,因為,殺人的動作雖是一樣的,但被殺的卻是不同的人,都是無冤無仇,萍水相逢,然後陰陽永別。

    爺爺說他印象最深的是一個大個子土匪,穿了馬褂,留了時下里流行的大背頭,器宇軒昂,威武雄壯,然而,此時,他卻是要被殺的囚犯,殺他的劊子手,個子黑矮,一臉麻子,像地獄裡鑽出來的索命鬼。他們一前一後來到刑場,一路還說話呢,大個子說,兄弟一會兒利索點,為兄感激不盡。劊子手點點頭,說放心。劊子手端碗取一碗酒來,灌與大個子,自己飲了一口酒,噴了刀。大個子跪好,劊子手向左走一步,好像要臨時辦個事,忽然轉身,手起刀落,人頭落下。人群發出驚愕的叫聲,大個子以為要等會兒呢,沒想到刀飛下來,臉上還帶著疑惑和迷惘,腦袋就被砍了下來,人們看到他的眼睛翻啊,翻啊,直到看到天,才不動了。

    這樣的事,驚悚嚇人,不喝酒怎麼能完成?

    而酒,敬與天地,敬與生命,也算最後的儀式,最值得敬畏的,永遠是法律,無論古代和現代,違法必究,是神聖的法則。

  • 11 # 世界漁樂資訊

    為什麼死刑犯臨刑前要給他喝斷頭酒?斷頭酒的碗又有哪些講究?為什麼還要給斷頭飯準備一塊生肉?下面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吧。

    首先來講,給死刑犯喝上一碗斷頭酒,可以說是華人一直來貫徹的仁的思想,也是對死刑犯最後的仁慈。首先,在酒精的麻痺之下,可以讓死刑犯減少對死亡的恐懼。其次,古代本來就有以酒送別的習俗。死刑犯臨刑前給他喝下一碗斷頭酒,也寓意著,他和過去的罪惡告別,希望和他再見,他來世依然做一個清清白白的人。

    喝斷頭酒的碗,也比較特別,一般來講會有一個專門的小缺口,這也是有講究的。首先,就是暗示死刑犯這頓飯是斷頭飯,吃了這頓沒有下頓:碗有缺口,活不長久。其次來講,給死刑犯喝完酒之後,這個碗會摔碎。用一個缺口的碗,也避免了浪費。

    給死刑犯準備一塊生肉,是源於古代的一個傳說。說的是人死以後,到達地府以後會路過一個野狗嶺。遇見生前有罪惡的人,這群野狗就會上前將那個人撕成碎片。準備一根打狗棒或者準備一塊生肉,就能夠將野狗驅趕開,平平安安的度過野狗嶺。當然,這些都是無稽之談,沒有絲毫的科學依據,只是一個流傳下來的傳說而已。

    最後想要說上一句,在任何時候任何時代,違法犯罪都會付出沉重的代價,所以大家一定要老老實實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千萬不要挑戰法律的尊嚴和底線。

  • 12 # 觀自在圓覺

    酒壯慫人膽,可能是讓犯人舒緩一下緊張情緒,安然赴死!也是送行酒,祝願犯人黃泉路上一行好走,忘卻紅塵多磨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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