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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7 晚 9 點 30 左右,崑山順帆路震川路口發生寶馬車追尾電動車,車主下車群毆電動車主。爭執期間寶馬司機拿出砍刀砍人,打鬥過程中刀掉落,被電動車主反殺。車上帶刀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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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落魄軍魂20170401

    只在駕駛臺上放置三本書:《弟子規》,《太上感應篇》,《佛說十善業道經》。

    妖怪都能被感化,何況是人呢……

    做事兒一定要三思而後行,時刻在心中牢記這樣做後果,就不會做出足以讓自己後悔終生的事情了!

  • 2 # zf712

    從影片看,所持刀具長度已經屬於管制刀具範圍內,個人是不允許持有管制刀具的,所以無論在車裡,還是在哪裡都不應該持有。個人在車除了必備應急工具什麼都不放,不喜歡車裡亂七八糟

  • 3 # 知足常樂53562871

    我車上帶煙,帶水,哈哈哈!從不帶違法的管制的東西,什麼刀啊槍什麼的!但是我要遇到這種裝逼人也會奮力搶奪對方的兇器,奮力還擊,如果對方威及到我人身安威的時候,我更會奮力把對方擊斃!更會為民除害,還社會太平

  • 4 # 史國成

    悲劇!悲劇,悲哀一一

    死的不屈,該一一

    狂野,狂暴,下場一一在車放置刀具,為防身的,留著殺自已用,大有報應了,該,該!

    本身動機就不純,預料會有一天出事,自已不按交通法規行車,違反治安管理辦法條例,行兇鬧事,去砍無顧的行人,對交通安全及不負責任,還行兇傷,結果,不由自算,老有眼傷了自已。

    這裡講到車裡,放置刀具,是不對的,錯誤的,違法的。國家對私芷槍支,彈藥,刀具有規定,和管理辦法!不準在車上沒置管制裝置的。如果處於防身,以防不測,可以車上放置的東西有。

    一,辣椒水,不易然的噴霧劑。

    二,橡皮筋,布繩。

    三,充氣橡膠捧。

    四,塑膠棍棒。

    五,麵粉。

    六,滅火器。

    七,孩子玩具,大的水搶。

    自有應得,任各自評說!

  • 5 # 小家說教

    換做我絕不提正當防衛,而是說他把刀掉在了地上,我幫他撿起來,這事他說讓我還他,因為我被打了,當時情緒有點激動追上去就想把刀丟給他,結果他沒接住,而那時他正好要轉身接,就那麼寸,刀刃落在了他的背上,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 6 # 看字老序列

    昨天看了那個寶馬司機事件的影片和好幾篇內容,具體情況其實影片裡是看不出究竟的,只是寶馬司機的那個大砍刀確實很顯眼,當然,他自帶工具被殺,確實也和我之前另一個問答裡說的“打贏賠錢,打輸住院”結論基本一致,後來看了有些內容顯示這個寶馬司機還是“特殊職業”,所以也就見怪不怪了。

    話說回來,我車上沒有裝備武器,就帶點滅火器,玻璃水啥的:

    一、管制刀具,除非是深入荒山野嶺,防範野獸,日常在城市裡帶著就是給自己找麻煩,遇到事兒你說拿來防身吧,可能還會被別人搶去當了武器,就算不被搶吧,你砍傷了人,不可能輕易了事,也許像是在美國那種地方,我會考慮帶把槍,好歹人家自衛殺人可以被判無罪,但國內不行,國情不一樣啊;

    二、車上的滅火器,在關鍵時候也是武器。平日裡不做虧心事,也沒一夜暴富,開的車不惹眼不招賊,所以基本不用擔心會遇到太大的衝突。當然,偶爾會有路怒症的發作,但是即便路怒,大不了罵幾句就算了,畢竟動手太貴呀!

    三、看影片,那個寶馬司機恐怕車上還不止一把砍刀,他繞到後備箱去也好像不光是躲,天知道他在司機位藏了砍刀,後備箱會不會藏把火槍之類的,但是在舉國治安嚴打,全球治安水平排在前幾位的國內,裝備這麼多武器,不知道他日常是不是超級暴脾氣或者是仇家太多。那個騎車的白衣男什麼武器沒帶,結果反而成了殺人者,所以很多時候結果難料,但成年人做事要考慮後果,這是基本條件!

  • 7 # 善良女孩會幸福

    平時囂張跋扈習慣了 喝了點尿酒後駕駛老老實實的回家就好了 非得惹點事才舒坦 這下好 喝的刀都拿不穩了 掉地上了 偏偏遇到個路人甲 應了那句話 老實人翻臉你連下跪的機會都沒有。

  • 8 # 斌1674487

    車上帶刀肯定是違規了,拿刀行兇就是嚴重違法了。這個人死的不冤,平時應該橫慣了,以為這樣別人都會怕他。這次先打人,打完人不解氣還要去拿刀砍,沒想到這次踢到鐵板了,死在自已的刀下。

  • 9 # 使用者5795690404995

    帶啥人也很關鍵啊,這裡面的男伴除了起到了挑事的效果啥也沒做,要不是同車那男的興許就沒這事了,那女伴都把人帶車勸旁邊了都準備回車了;結果那男的站在車門前好好的又跑回去跟電瓶哥指手畫腳的搞得好像看起來鬧矛盾一樣,後面紋身男才跑出來一上來就推推搡搡漲氣勢,後來發現人家老實不還手就開始拳打,然後腳踢,可能喝了酒,覺得電瓶哥還敢躲還敢防,這就是不尊重他這位社會大哥了,沒面子!後面拿刀乃至出現後來一系列事情。話說你一個多少混出個名堂的混子也算熬出來了,沒事出來唱唱K,健健身,吃個火鍋跳個舞,開著寶馬跟妹子出來走走運動運動生活多滋潤啊,何必動不動就和別人動手呢?你說說這何必呢~何必呢~~該!!!

  • 10 # 678他爸爸

    我車上面什麼也沒有放置,在機動車方面,我們都屬於強者。其實反觀整個事件,最應該感謝的是!龍哥!的那些朋友們。配圖真的很精彩。紋身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以為你是帶刀侍衛嗎?持強凌弱最終會遭受報應,看你這麼清澈熟練,這種事情你應該也不是第一次幹了。

    其實事發後,第一時間應該搜查寶馬男的車輛,看看還有什麼違禁品。其實這種情況在今天不斷的上演,正常吃虧的是我們平頭老百姓,第一次出現強者死亡,才引起這麼大的社會關注。死者完全就是個黑社會,估計在當地也是黑白通吃。防衛者在當時心裡也絕對是害怕的,死者說以後會報復他,當然肯定也是死者威脅他,這是絕對的。事發時,絕對沒有考慮把他砍死,就是單純的奪刀自衛。

  • 11 # 啊楚78860419

    實不相瞞。我車裡也放了個甩棍。主要是現在路怒症太多。放個東西防身。有老婆孩子賭不起了。如果真的有天不幸遇到傻逼了,那也只能是你死我活了。總之一句話。我不會主動惹你。但你也別想欺負我!

  • 12 # 13505349607

    我認為1.寶馬男車上放著管制刀具,按照社會治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肯定是違法行為。其目的就是攻擊他人所用。沒成想這次是‘偷雞不成蝕把米’,讓騎車男反擊致死。騎車男對錯暫且不說。寶馬男這不是自食其果嗎?

    2.我開車多年了,從來沒有想車上放自衛工具。轎車是交通工具,只有拉人最重要最合法。

    建議:駕駛員同志們,要學法、守法、做合格公民。為社會和諧做貢獻。

  • 13 # 多情的眷念

    寶馬男醉酒駕車.已經觸發交通法規.在頭腦已經不清醒的時候持管制刀具.又一次違反交通安全法規.對無辜的白衣男進行砍殺.一個無辜的老實人被一個極度危險的犯罪分子……持續威脅砍殺.白衣男為了保命沒有選擇逃離而是勇敢的在黑勢力面前抗衡!終於成功制服犯罪分子……我門不但不應該判他有罪.更應該表彰他為中國剷除了一個毒瘤。這裡不是日本.沒有山口組織.一切黑社會勢力在中國的土地上都是絕對行不通的……不要認為老實人好欺負……不要以為自己紋身了就無敵了記住一點你全身紋了身都不會給你加一丁點的BUFF也不會給你帶來護甲收益.不要去威脅他人生命……不然換來的就是這樣的下場!白衣男必須授予英雄稱號!

  • 14 # 滬漂王大毛

    寶馬男是絕對不應該在車上放置刀具的,在發生衝之後,他在第一時間不是想著如何溝通解決,而是徑直走向自己的車,從車上取下了刀具。這麼隨手的就從車上取下來,傻子都能想得到他平時都幹了些什麼,只是這個惡人沒有想到,當自己把刀具從車上拿下來的那一刻也就暗示著自己的死亡。

    這樣的人肯定就是平時作惡做習慣了,要不然也不會在此喪命。不管是誰遇到這件事,我覺得最後都會和電動車男子一樣發怒,因為我們並不知道紋身男接下來會放出什麼大招,如果是去報復電動車男的家人呢?如果是直接開車去撞電動車男呢?這些我們都無法得知,在那種情況下電動車男做出的反應也在情理之中。

    普通人的車上一般也就是擺點生活用品,肯定不會像紋身男一樣隨手攜帶刀具的,因為我們只想安安分分的過日子,拿著刀具要麼就可能傷害別人有,要麼就可能被別人傷害,最後的結果都不利己,所以還是不要帶危險物品上車。

  • 15 # 龍船調的故鄉1

    刀具都是禁止隨身攜帶的,這點大家都清楚,紋身男明明違法還持刀砍人罪加一等,電瓶車主也身負重傷,且對方砍人在先,雖然後面砍死了紋身男,正當防衛也說得過去,只是防衛過當,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16 # 勝超養殖專業合作社

    這個影片看了幾遍,搶道是他,先動手打人是他,先拿刀砍人是他,最後倒在地上是他,崑山是文明城市,生活在崑山就應該提昌文明,在國外紋身叫藝術,在國內紋身叫大哥,在文明的城市裡莫要裝逼,世上永遠不缺教育者,

  • 17 # 無所謂4955765

    車上有防身武器是必備的,但帶刀就有點過激了,國家規定管制刀具是不可以攜帶的。我感覺最有用的防身武器就是辣椒水噴霧。使用了也不會造成太大的傷害,避免不必要得損失,也就是個治安案件,對雙方都有利。

  • 18 # 汐226108468

    被違法份子手持刀具威脅人身安全卻不能反擊麼?

    1、違規變道。2、打傷他人。3、攜帶管制刀具。

    難道遵守法律的人不能保護自己生命安全麼?當時的情況不制服他難道等著被打死?當時那種緊急情況難道還要別人去把握什麼叫過當不過當?命懸一線之時都是本能反應還去考慮一下計算一下麼?

  • 19 # 新蘇老者

    我覺得其他都是瞎扯,直接了當

    電瓶車主辨詞擬:

    1、我被刀砍中x刀,生命嚴重受到威脅;2、刀掉,我想搶走刀,停止被侵害;

    3、我揀刀時仍被對方攻擊,處於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狀態;4、我持刀反擊,合理自衛;

    5、我見對方向車跑,我懼怕再拿出刀或槍來威脅我的生命,繼續維護自身安全。

    應定為正當防衛,且符合國家三年打黑除惡的政策

  • 20 # 高高工作中

    我們家又不是土匪,不過我媳婦經常開車,我給她買的防狼噴劑,辣椒味道的,一噴就喪失反抗,兩噴短暫失明,三噴會窒息。沒噴過人,有一次有個流浪的大藏獒近身,噴完就剩下原地打滾,挺好使的,哦,那個狗後來死了,噴了4下。不是我們兇殘,噴了兩下還要咬,就又噴了兩下,唉,阿彌陀佛。來世變只大金毛,不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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