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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還沒有結婚,但是,我聽過的太多了太多了,導致現在,我也就成為了一個矛盾體 首先,我個人認為,僅代表我個人的看法,我覺得,婚姻中不應該有任何隱瞞,一丁點也不能,雖然,有些人會說,都是善意的,說出來會吵架,但是為什麼明知道會吵架的事兒,為什麼非得去做呢,我確實是個比較較真的人,我是真的受不了明知道會發生不愉快的事兒,然後還非得去做,讓這個不愉快發生,有人還會說,會有好多不可預測的因素,但是,事在人為 或許我這種性格,這樣的人,以後在婚姻中,會更加的累,但是我真的希望,兩個人都是坦白的,沒有一點點的隱瞞,一點點的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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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一頭怪牛

    謝邀!你的想法是正確的!你的心是幼稚的!你的較真也是性格所決定的!隱瞞不同於隱私!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進一步說隱瞞包括的面積很廣,什麼事情應該隱瞞,什麼事情不應該隱瞞?另一方怎麼做才是隱瞞或者是不隱瞞?假如是我,你給下一個定義?都包括了什麼內容?所以,只要不是刻意的情隱瞞、錢隱瞞就很不錯了!你想要的不隱瞞是什麼?

  • 2 # 蘭朵情感顧問

    首先,你對婚姻慎重認真的態度,是對的,而且,也非常浪漫。愛情是美好的,一對情侶經過戀愛,走入婚姻。舉案齊眉,有人問你粥可溫,有人與你立黃昏。

    婚姻中,不僅有溫情,也有鍋碗瓢盆協奏曲。

    家長理短,親戚裡道,雞毛蒜皮,很多事情,需要夫妻共同解決。夫妻一體,風雨同舟,婚姻這艘船是否能順利、平穩航行,需要雙方共同努力,合作是最好的方式,怎樣合作?合作是不是就沒有愛情的浪漫了?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陪你一起慢慢變老。夫妻之間,最浪漫的事,就是合作駕駛婚姻的船,楊帆遠航,到達幸福的彼岸。

    航行,並非一帆風順,艱難險阻在所難免,怎樣聰明智慧的化解矛盾?婚姻中,夫妻雙方應該有適當的隱瞞麼?

    隱瞞一定會有,但,也不能因此悲觀失望,恐懼婚姻。隱瞞,關鍵,是適當。什麼是適當呢?

    人,是不斷成長的,婚姻也是不斷成長的。一切有利於夫妻感情的共同的方向、共同的目標、共同的愛好、共同的進步、共同的成長,都會讓婚姻這艘船,越行越平穩。

    關心、愛護、理解、支援,會讓倆個人關係越來越親密。越來越親密的關係,也會讓溝通更無障礙,無障礙的溝通,隱瞞的事越來越少。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共同的努力,是共同的進步。

  • 3 # 無窮大大小姐

    你說的情況是雙方已經在一起了,然後隱瞞著對方去做對方不喜歡的事。但是有很多事情並不是那麼簡單。有些事若是先發生,你後來遇到了你老公呢?什麼事該說,什麼事不該說其實是要看情況而定的。所謂的坦白是相對的。

    我覺得夫妻之間大是大非,必須得讓對方知道的事,不能隱瞞的。比如身體疾病,包括生育問題,你事先知道問題,就該坦白,對方有選擇權!

    有些過去的事,不說對你們的生活沒有影響的,說了反而讓人不舒服,那就不要說了。打個露骨的比方,你老公告訴你,在你之前談過幾個女朋友,這你肯定能接受吧?甚至因為你的好奇,他會告訴你以前的故事,怎麼開始為何結束,可是他肯定會省略很多在他心裡覺得刻骨銘心的事,不能讓你知道,否則你會難過,總不見得他還要告訴你他和以前女朋友第一次親吻甚至做愛的細節吧?惡不噁心?你難不難過?那還不如不說!

    ——坦白是相對的,有些事情必須不可以隱瞞,有些事必須隱瞞,簡單地舉了兩個例子,希望你能懂!

  • 4 # Aanl213

    要看情況而定,婚姻中很多事情要瞞,比如婆媳之間的矛盾等

    如果有人問我,婚姻中最重要的是什麼,那我一定會告訴你,是真誠。

    真誠是婚姻的基礎,沒有任何一段婚姻的幸福,可以脫離這兩個字。那麼問題就來了,真誠就是毫無保留的把自己的事情全部告知愛人嗎?

    我想答案一定是否定的。

    會在這個問題上有糾結的人,是因為在心裡把隱瞞和欺騙劃上了等號,也就是說,隱瞞並不是欺騙。

    隱瞞是一方選擇性的用積極態度掩蓋事實真相,或者以消極態度不告知對方事實發展的起因和結果的行為。所以,隱瞞並不是一個貶義詞,它屬於一箇中性詞。

    但欺騙不同,欺騙是帶有“利己”色彩的,我們通常會用到欺騙這個詞,大多是在一方刻意混淆事實,為了使自身得到某些“利益”,使另一方上當或受到傷害。

    比如說,一個已婚的人和另一個未婚的人談戀愛,未婚的人會預設對方同樣未婚,而已婚的人在一開始並未告知對方自己婚姻的事實,這才是欺騙。

    01:婚前各自的“情史”

    這一點,是存在爭議的,很多人認為既然以後要在一起生活了,那麼就應該告知對方自己的情感歷程,談過幾個物件,有無同居情況的發生,甚至事無鉅細的描述給對方聽。

    他們美其名曰:坦誠。

    其實就是情商低的表現。如果沒有什麼特殊的事情發生,僅僅只是一些情感經歷,其實完全沒必要告知對方,這種坦誠除了感動自己以外,於對方來說只能是另個一種形式的傷害。

    我有一個朋友就是這樣,結婚的當晚,和他妻子坐在一起,他坦白了婚前的四段戀情,大學裡的、工作單位的、朋友介紹的、偶遇的,然後把對她們的感覺還說了一遍,最後還要自我感覺良好的來個結尾:“以後我們就是夫妻了,我覺得這些事情不該瞞你,婚姻最重要的就是坦誠,這樣大家才能一直保持互相信任。”

    這話倒是說的冠冕堂皇,事實上,也無形之中給了他妻子莫大的精神壓力,她會忍不住以當下的婚姻去衡量丈夫前幾段感情,落差和區別自然也就出現了。

    所以,他的做法,屬於無形之間給自己埋了一個雷,給未來的婚姻生活埋了一個雷。

    可想而知,以後發生矛盾時,如果男方指責女方,那麼女方的迴應是什麼樣。

    不要太高估自己的“魅力”,更不要高估對方的承受能力。

    02:婚後雙方父母對各自的評價

    有這樣一句話:好男人兩頭瞞,“壞”男人兩頭傳。

    這句話用在女生身上其實也是十分適用的。

    在如今的日新月異的社會發展下,別說20多年的時間間隔,就連5年的年齡差距有時候也是一個無法逾越的代溝。

    父母觀念的形成,大多是在改革開放的初期,我們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這個社會的看法,乃至價值觀,人生觀,消費觀念都是完全不同的。

    再好的公婆與岳父母,也總是有對我們不一樣的看法,有質疑、有不理解,從而產生抱怨或是指責,這是很正常的事情。

    一旦將父母對伴侶的不滿和指責坦白,不僅會影響伴侶與父母的相處和親密度,甚至也會影響到自身的家庭和婚姻。

    因為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自我認同”的觀念,一旦這種自我認同受到了挑釁和指責,會條件反射的回擊和不滿,但因為是父母,又不能不管不顧的去頂撞,這時就要面臨兩種選擇,一是壓抑著,憋在心裡,待到一天實在忍無可忍的時候突然爆發;二是將這種不滿的情緒發洩在伴侶身上,抨擊伴侶及其父母。

    很明顯,這兩種選擇,對於婚姻和家庭的傷害都是無法忽視的,既然如此,何不在事情發生的一開始選擇隱瞞呢?如果真的覺得伴侶的一些行為和言語不太好,可以私下和對方進行具體的溝通,畢竟我們的意願是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矛盾不是嗎,

  • 5 # 靜雨206956013

    夫妻之間千萬不要隱瞞任何事情,如果哪一方隱瞞了婚姻欺騙對方,都是以後的導火線,我的親身經歷,在我結婚後,老頭總是瞞著我給他姐姐家錢財,一給就是十八年,老頭給他姐家錢多的時候都是讓我去借別人錢幫助他姐姐家,他告訴我工作時違章了不但不開工資還罰了幾千塊錢,我都信以為真,後來終於暴露了,從我知道了以後我們倆幾乎天天吵架動手打架,我不在乎給他姐多少錢,我生氣的是他沒拿我當媳婦對待,拿我沒當回事,自從我知道那天起我們家裡至今沒安寧過一刻,我和老頭見面就打就罵,我也不去找他姐要錢,因為我不在乎錢,我在乎的是辦事欺人,你幫助你姐姐是理所當然,你不該隱瞞我。你掙的錢你高興給誰我沒理由阻止。但是你必須得讓我知道我們家裡錢的去路哪裡去了。回答完畢!

  • 6 # 流浪樂者

    不應該,隱瞞就會慢慢的有了裂縫,感情還是好好溝通,只要都愛著對方,我相信什麼事情都能過去,只有向幸福出發,才能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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