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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溫州餓了麼騎手

    史記》(卷六十六)記載,“五年而楚平王卒”,即楚平王死於公元前516年。楚平王死後,立他與秦女所生的兒子熊軫為王,即史上所說的“楚昭王”。當時吳國趁楚國喪時機,前去攻打,但未能成功。

    公元前511年,伍子胥找到了復仇的機會。當時楚國攻打蔡國,蔡昭公知道伍子胥在吳國,就向吳求救。吳王同意支援,派出伍子胥、孫武一起助攻。結果在吳、蔡多方力量的圍攻下,楚昭王敗逃他國。

    伍子胥掘楚平王墓就是發生在這次事件後。

    打下楚國都城後,伍子胥聽說楚平王已死,氣得捶胸大哭。有人勸他仇人已死,應該高興才對,為什麼反而痛哭?伍子胥說,“我哭平王死得太早,恨不能親梟其首,以雪父兄之仇。”據說,他為此向吳王請求,允許他掘平王墓,斬首鞭屍以復仇,吳王答應了他的請求。照這麼一說,伍子胥的盜墓行為是合法的,因為經過吳王批准備了嘛。

    伍子胥掘楚平王墓至少有如下三種版本。

    一、《史記》版:司馬遷寫伍子胥盜墓的經過,可謂惜墨如金,僅有19個字——

    “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然後已。”

    這句話的意思是,伍子胥找了半天楚昭王卻沒有找到,於是就挖掘楚平王的墳墓,將其屍體從棺材中拖出來,用鞭子狠狠地擊打了300下,這才住手。此即“鞭屍三百”典故的來由。此時,楚平王已死了五年,伍子胥離楚出逃過了10年。

    二、 《越絕書》版:稀見史書《越絕書》中也記載了伍子胥掘墓鞭屍體的事情,《吳越書·吳內傳第四》(卷第三):

    “子胥將卒六千人,操鞭笞平王之墳,曰:‘昔者吾先君無罪,而子殺之,今此以報子也!’”

    這段文字比司馬遷寫得要形象一些,伍子胥邊鞭屍還邊說“鞭屍宣言”:“從前我父無罪你殺了他,現在我就這樣來向你報仇!”

    三:《吳越春秋》版:面對楚平王的屍體,洩忿心切的伍子胥沒有在楚平王活著的時候完成報仇計劃,終於在他死後實現了“教訓”目的。《吳越春秋》記載:

    “吳王入郢,止留。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左右踐腹,右手抉其目,誚之曰:‘誰使汝用讒諛之口,殺我父兄,豈不冤哉’。”

    這段文字頗為形象:伍子胥在朝楚平王的屍體抽了三百大鞭後,還左腳踩住其肚子,右手捏著他的眼睛,指責他為什麼聽信讒言,把他的父親、哥哥冤殺了。

    十六國時後燕君主慕容儁鞭後趙皇帝石季龍的一幕,與此極為相似:慕容儁惡夢之後命令手下去盜墓,把石季龍的大棺材用利斧劈開,拖出石季龍的屍體。慕容儁踩著石季龍的屍體辱罵道,“你這個死胡人,也敢讓出來嚇我天子!”

    慕容儁的行為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伍子胥的影響。

  • 2 # 香茗史館

    隨著《盜墓筆記》、《鬼吹燈》等盜墓小說的暢銷,“盜墓”這個行業一度為人所熱議。那麼盜墓這個職業到底起源於什麼朝代呢?根據現代考古發現,有意識破壞墓葬的現象甚至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時代。而根據現有的記載,盜墓活動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時期,當時有人盜掘了商湯墓穴,距今已經長達三千六百多年。

    盜墓職業的出現其實與墓葬的發展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雖然出現破壞墓葬的現象較早,但卻很少有人以盜墓為職業。直到春秋時期,隨著“禮樂崩壞”,厚葬之風逐漸興起,在利益的驅使下,才開始出現以盜墓為工作的職業的職業盜墓者。

    雖然歷朝歷代對於盜墓行為多有打擊,例如明朝的《大明律》便明確規定,“凡發掘墳冢見棺槨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開棺槨見屍者,絞;發而未至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這在當時已經是極為嚴重的懲罰。然而,正如“亂世黃金,盛世古董”所言,在越來越熱的古董浪潮下,在巨大的誘惑面前,仍然有大量人員從事著“盜墓”這一無本買賣。

    自古至今盜墓之風屢禁不絕,其中不乏歷史名人,然而他們盜墓的目的卻各有不同,我認為主要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第一種是刻意毀壞。也就是為了某種目的,刻意毀壞他人陵墓,比如以破壞風水為目的,又如以復仇為目的,最典型的兩個例子便是項羽和伍子胥。項羽為報項氏一族之仇,西入關中滅秦之後,曾大規模破壞秦始皇陵,《史記·高祖本紀》和《漢書·高帝紀》中記載道,“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冢,私收其財物”,《漢書·楚元王傳》則記載道,“項籍燔其宮室營宇,往者鹹見發掘”。伍子胥則是由於父兄被楚平王所殺,在率領吳國軍隊大破楚軍,並攻佔楚國郢都之後,雖然楚平王已經去世,但他還是尋得楚平王之墓,開棺並鞭屍三百。

    △項羽曾破壞秦始皇陵

    第二種是籌集軍費。這類通常是亂世之軍閥,他們通常會命令軍隊大規模發掘墓葬,從而快速募集軍費,其中最典型的便是曹操,為了籌集軍餉,甚至設立了發丘中郎將和摸金校尉,專門從事盜墓工作,將墓中的陪葬品變賣為錢糧,陳琳的《為袁紹檄豫州》對此有明確記載,“(曹)操又特置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所過隳突,無骸不露”。故此,曹操也被盜墓賊視為祖師爺。又如近代著名的“東陵大盜”孫殿英,為了籌集軍費,其公然率領軍隊挖掘了慈禧的定東陵。

    △曹操曾設定發丘中郎將和摸金校尉

    第三種是發家致富。其實這才是傳統意義上的盜墓賊,這種盜墓者的目的非常簡單和純粹,他們就是為了獲得墓穴中的寶物,將其變現後獲取錢財。這些盜墓賊或者世代相傳,或者師徒相傳,評價長期以來總結的經驗,其中不乏技藝高超者。例如陝西鳳翔的秦公一號大墓,這座迄今為止發現的先秦時期規模最大的墓葬,也是盜洞最多的墓穴,竟然多達247個,其中更是有十幾個盜洞直接打到了槨室。

    以上三類盜墓者中,第一種和第二種歷史上多有記載,但相對來說數量較少,第三種其實規模最大,但由於相對較為隱秘,雖然歷史上也有零星記載,但那些基本都是被抓獲之後才得以被人所致,不為人所熟知者相對更多。

  • 3 # 江上孤舟

    最近這些年,盜墓題材開始流行於網路中,很多流行的小說都已經被改編成了電視劇或者電影,收視率也很高,得到了大家的喜歡。看得出來,這種題材帶有很多的神秘色彩,能引發人的好奇心,讓人不由自主的就被其吸引。都說,故事往往是來自於生活,盜墓這樣的事情,在我們生活裡也是常常有的。包括在如今這樣的好時代中,也還是有膽大妄為,被利益誘惑的人去盜墓。畢竟古時候的達官貴人們,在死後也要用大量的財寶來賠償,這些東西經過了歷史的沉澱,價值都不知道翻了多少倍。所以地底下的東西是很誘人的,不少人抵抗不了這樣的誘惑,就會成為盜墓賊。

    那麼盜墓究竟是從什麼朝代開始興起的呢?在歷史上從事這樣的人多嗎?

    根據記載來看,最早的盜墓事情是在西周時期出現的,有人去挖了商湯的墓穴。這樣看來,盜墓這樣的職業在3600多年前就已經存在了。不過,最初有人是會去盜墓,但還沒有將這件事情發展成為一種職業。那時候大家都只是希望從墓穴裡面拿出一兩樣東西改善生活,結果後來發現,幹這件事情利益很大,賺的很多。因此有人開始將其發展成了職業,甚至不斷的研究如何去盜墓?如何找到墓穴?如何破壞墓穴裡面的機關?

    就是因為盜墓的風氣逐漸變得繁盛,這就讓很多人開始浮躁,放棄了自己的工作跑去盜墓。這樣就影響了社會穩定,所以到了明朝,出了確定的規定表示:抓到盜墓者,若只是挖墓沒有開棺的人,杖責並流放千里;開了棺材的,判處絞刑。這種刑法算是很嚴厲的了,一些惜命的人就此規規矩矩的沒有再去挖墓,這才抑制住了這樣風氣的增長。

    不過錢財總是能夠讓人壯膽,面對大量的金錢誘惑,還是有人能夠克服恐懼。因此到了現在,即使對盜墓賊的處罰很重,可還是有人敢冒著膽子去盜墓。畢竟墓穴裡面的東西只要拿出一件,就足夠一家人普普通通的過一輩子了。若是能多拿幾件,發家致富,那根本就不是夢。比起一些人辛苦一輩子來說,盜墓又輕鬆又賺得多,所以即使這個工作危險性大,還是會有人願意去冒險。不過現在很多墓穴已經被髮掘出來了,再加上各個地方的監控更到位了,所以現在的盜墓者們工作就不容易了。

  • 4 # 深雲

    盜墓從何時起源,現在還沒有確切的說法。

    不過,盜墓的情況應該很早就有了。

    發現最早有盜墓記載的古籍是秦國的《呂氏春秋》

    《呂氏春秋·安死》記載:

    “視名丘大墓葬之厚者,求舍便居,以徽桕之,日夜不休,必得所利,相與分之。”

    之後的一些古籍也記載有盜墓相關的內容。

    《漢書》記載項羽掘秦始皇陵:

    “驪山之作未成,而周章百萬大師至其下矣。項籍焚其宮室營宇,往者鹹見發掘,其後牧兒亡羊,羊入其鑿,牧者持火照球羊,失火燒其藏槨。自古至今,葬未有盛如始皇者也。數年之間,外被項籍之災,內離牧豎之禍,豈不哀哉。”

    《水經注·渭水》也有記載項羽掘秦始皇陵:

    “項羽入關發之,以三十萬人,三十日運作物不能竄,關東盜賊銷槨取銅,牧羊人尋羊燒之,火延九十日不滅。”

    不過,項羽是否盜掘過秦始皇陵還是有待考究的,因為放到現在完全發掘秦始皇陵也是一件比較困難的事情,更何況在古代,且在秦始皇陵周圍並沒有發現嚴重的損壞情況。

    《西京雜記》記載西漢廣川王劉去(變態的盜墓者):

    “好聚無賴少年遊獵,遊弋無度,國內冢藏,一皆發掘。爰猛說,大父為廣川王中尉,每諫王不聽,病免歸家,說王所發掘冢墓,不可勝數,其奇異者百數。”

    歷史上有不少人都幹過盜墓這活。

    按照集團形制,盜墓者分為“官盜”和“私盜”。

    “官盜”,顧名思義,就是統治者或官員組織進行的盜墓活動。

    中國古代一些著名的“官盜”:

    東漢末年的董卓、三國時的曹操、五代時的溫韜,近代的孫殿英等。

    他們大多處於風雲亂世、軍閥割據的時代,他們本身就是赫赫有名的大軍閥。

    私盜”又稱“民盜”,指的是個人或團伙的盜墓行為、多數是出於對隨葬品利益的追求。

    “私盜”一般集中出現在古墓密集的地區,如陝西、河南、山西等文物大省。

    盜墓在歷朝歷代都是違法的,但是“私盜”不像“官盜”有官方的保護衣,所以被抓到後會遭到很嚴重的刑罰。

    根據盜墓方法的分類,盜墓者分為“南派”與“北派”。

    “北派”是粗放型盜墓;“南派”是精細型盜墓。

    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看一下《盜墓筆記》《鬼吹燈》之類的小說。

    盜墓的主要原因是為了豐厚的陪葬品,也有一些是為了復仇和尋求刺激的。

    最簡單的防盜措施就是薄葬。

    許多的文物古蹟在這種行為中遭到破壞。無論在道德或是法理上,盜墓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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