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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渝採風

    個人覺得,只要不是在大問題(出軌等很嚴重的問題)上離的婚沒必要就要當一輩子的仇人。

    我和我前妻從初中最後一年認識到結婚整整用了9年,中間要除去參軍兩年,最終於2006年結婚,婚後在08年有了兒子,再之後的2019年國慶節剛過就辦理的離婚,而且是她提出來的。我們從相識相知相愛相守到最後的離婚收場一起走過了至少22年,本來我就覺得人生也沒有幾個22年,而且我和她都是彼此的初戀,我們可以一起走完這一生。但是事不遂人願,從2018年開始,發生的一系列事情使我們的心越離越遠,最後成了我依然可以相信她,但是我卻不知道她是否還像以前一樣相信我們彼此。

    我們的離婚協議是我手寫後在民政局打印出來的,其中最後一條就是規定我們作為孩子的父母必須盡到的責任,我是這樣寫的:兒子XXX歸男方撫養,女方不需要付男方撫養費(自願給孩子買的東西由自己承擔),男方將位於XXXXXX的一套全款XX平米住宅過戶給女方,之後房屋產權及其它一切與該房屋有關的諸事都由女方承擔。在兒子未成年之前,男女雙方必須要承擔起作為孩子父母親教育及心理健康和守法懂法的一切責任,如果未盡到自己的教育責任,另一方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這一條實際上就是我對於我前妻的一個補償及對兒子教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約定,她看過同意後再在民政局打印出來簽字蓋手印。當然,這裡面其實也有一點私心,因為給她的那套房的隔壁也是我家的(我媽的名字),中間就隔了一面牆,本來是說買來當投資用的,不住,結果我和她最終走到這一步,她也快40的人了,我們也不是因為大問題而離的婚,所以我就當補償她對我們這個家的付出了。

    至於私心,我還是覺得雖然我們離婚了,但是在一起這麼多年,都成了彼此最熟悉的人了,沒必要完全斷了聯絡,做一個非常熟悉的好朋友總還是可以的,沒事聊聊天,互相請對方吃個飯什麼的總還可以吧,她也說了,等以後有空了可以一起出去旅遊,去那些我們之前想去但沒有去的地方。

    離婚到現在已經半年多了,我雖然不後悔同意離婚並簽字,但是我還是有一點覺得她有那麼一點後悔(或許就是我自作多情的想法),因為在和她聊天的時候多多少少都會有點感覺,但是我們已經回不去了,就像我以前和她聊天的時候說的一樣,我對你只有舊情在,沒有其它的了。

  • 2 # 梁哥148793673

    兩個有法律證明,有肌膚之親的男女分手了,應視為陌路人!儘管中間,還有個孩兒,也只是人父人母之情,與曾經為夫為妻的他(她),已不再有任何關係,撫養兒女是一種法律義務和道德責任!無須用什麼一日夫妻百日恩之類的傳統遺訓,進行自我綁架,或掩耳盜鈴,自我開脫!

    時下,許多離異男女,情變分手,理應各奔東西,形成陌路,但卻以曾經的舊情依在,尚有共同的"愛情"結晶一一孩子為由,以不做夫妻,可成朋友為由,不清不濁的糾纏在一起,講著古老的故事,唱著舊日的情歌,玩著情已斷性相連的齷齪遊戲,口口聲聲慣以一切都為了孩子,令人作嘔,掩面汗顏!

    曾經轟轟烈烈的愛情,到暴力或冷漠的斷腸分手,其中必有致命的固疾硬傷,不言而喻!小病不死人,大病無神醫!既已斷舍離,何必情依依!陽關道,獨木橋,請各自走好!豈不藍天白雲,小溪流水,樓臺亭閣,鳥語花香,悠哉遊哉!再入伊甸園,再拾橄欖枝,再尋那個她(他)!朋友,舊的帶刺的玫瑰,還是輕輕的放下吧!放不下的東西,永遠是心裡的重負,可知否!

  • 3 # 雨後彩虹炫

    離婚後有孩子,孩子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斷絕了血緣關係,二個人要像親人一樣,關注孩子的成長。像朋友一樣互相關注。

  • 4 # 黑土陌

    如果沒有孩子,我贊同成為陌生人,因為我從來不相信相愛過的兩個人,可以在分手後成為朋友。

    但是如果你們有了孩子,那千絲萬縷的關係,是沒辦法擺脫的。如果孩子給你,你能不讓孩子見對方嗎?

    如果孩子判給對方,你能做到一輩子不見孩子嗎?相信你也做不到,孩子是無辜的,大人沒有了感情,可以有自己的選擇,但是沒有權利不讓孩子看爸爸或者媽媽。

    我就算老公出軌離婚,但是我也不會在孩子的面前說她爸爸不好,她爸爸要看她隨便看,那是我們兩個人之間的事,跟孩子沒關係,我不能因為我們兩個人糟糕的關係,要一個孩子來承擔我們的後果。

    如果你跟TA不想再有任何交集,那你可以忽視TA,除了孩子的問題,你不會再跟對方有任何糾纏。

    事實上等你看開了,有了自己美好的生活,他不過跟大街上所有跟你擦身而過的人一樣了,陌生還是熟悉的又有什麼關係。

  • 5 # 隨想匯

    最好不要,雖說離婚後成為朋友的很少,但是為了孩子也要處好關係,至少不要讓孩傷心,能不讓她知道你們離婚了最好,等孩子大了再給她說!有的孩子因為父母離婚跟著媽媽,孩子都欺負她,這樣不利於孩子的成長,想想你們相愛的時候,想想自己的寶貝,儘量面上當朋友吧!在孩子面前還是要做好父母的本分!其實為了孩子,能復婚是最好的!

  • 6 # 寶媽分享育兒知識

    兩個人離婚以後有孩子,是否要成為陌生人,這個取決於兩個人的關係處理的如何呀

    站在孩子的角度,爸爸媽媽成為陌生人,肯定是非常不利於孩子的成長的,這個世界上的人,其實沒有人可以替代親生的爸媽,每個孩子的內心都是非常渴望得到自己爸爸媽媽的,一個孩子如果能夠很好地感受到他的爸爸和媽媽是很愛她的,他會生活的很開心啊,有安全感啊!性格方面也會很好

    離婚以後,孩子總會判給其中的一方,但是其實對於孩子來說,他們的爸爸媽媽都是唯一的,所以沒有擁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其實也應該儘可能的多去考慮一下孩子,你應該多去看看孩子,多去關心孩子,可能有的人會覺得孩子判給了對方,自己就不應該再去操心孩子的事情,可是就是忽視了孩子的感受,孩子的成長了

    婚姻是夫妻兩個人的事情,離婚了呢,兩個人就不在一起生活了,可是對於孩子來說,即使爸爸媽媽離婚了,他們仍然是他的爸爸和媽媽,所以,孩子們仍然希望他的爸爸媽媽是愛他的,可以多陪他玩,多去關心她,所以,離婚以後,作為爸爸媽媽都應該仍然繼續的去關心孩子

    不能夠得到爸爸或者媽媽的關愛,將會是這個孩子一生的缺憾,帶給孩子的成長很多負面的影響,主要就是情感,還有性格方面的影響,這恰恰是物質所無法彌補的,也是其他人所無法替代的感情

    所以,離婚了,做不做朋友是看兩個人的相處情況,但是雙方需要繼續去關心這個孩子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不管婚姻關係是否存續,但是隻要我們真心的去關心孩子,孩子也會給爸爸媽媽非常好的情感的回饋,孩子的情感回饋會讓大人覺得很開心,很輕鬆,對於成年人的生活也是一種非常好的調劑,當然,其中也會有很多辛苦了,養育孩子就像我們的工作一樣,都要付出很多的智慧,還有精力時間,才能夠培育好一個孩子,才能有融洽的親子關係

  • 7 # 坤錦008

    "一日夫妻百日恩",即適應於婚姻延續期,也適應於婚姻離散期。既然離婚了,無論有無孩子,都應互為感恩。

    性格不合,無原則性"分手"。應感恩在茫茫人海中曾經的相識、相知、相愛、相戀;感恩彼此曾經的付出和相伴。

    移情別戀型"分手"。雖屬違原則者被眾人"唾棄"的一種,但受傷害一方也應感謝這"逆境"中的經歷,因為,這種經歷讓你更加堅強面對生活。同時,你也應該明白,上帝對你關閉一扇窗戶時,就會給你開啟一扇門。

    償若有了孩子時,你們更應彼此感恩,如果說,沒有孩子的分手,是陌生中的"朋友",那麼,有孩子的分手,就是陌生中的"好友"。

  • 8 # 隨緣浪子596000315

    離婚了為啥還要相互打擾!還要來看小孩!給不了他一個家,其他物質經濟都是沒用的!他不缺那些!缺的是爸媽對他的愛,一個家!就如國家一樣,國都沒有了還有家嗎?都說母愛父愛是偉大的!可現在的社會只令人心寒!男人女人一旦離了都是輸家!應為對孩子你是承擔不起的!

  • 9 # 平凡的世界jw

    既然有了孩子還決定離婚了,肯定是有不得不離婚的理由

    只能說盡量把關係不鬧僵吧,離婚以後兩個家庭就應該是徹底的沒關係了,不管爸爸媽媽住在一起或者不住在一起,都要與孩子有聯絡

    如果在一個城市那就應該讓孩子感受到來自父母的愛,必要的時候如果雙方都沒有再婚,為了孩子也可以假裝做朋友,畢竟你們還有一個共同愛著的人,所有的話題就是這一個就好了

    如果有一方不願意對孩子負責任,那就彆強求,幫助孩子在身邊尋找一個男性或者女性的榜樣,讓孩子的生活充滿希望和動力,儘量造就一個積極努力的環境給孩子

    孩子是我們生命的延續,不管離婚與否,都可以善待他們的,只是我們自己要堅強要努力,加油!

  • 10 # 農村老範哥

    我覺得該,既然有了孩子離了婚,那麼真沒必要再聯絡了,聯絡一次給孩子傷害一次,既然決定離了就一次斷個清楚,別藕斷絲連的,真沒必要,別管雙方誰帶孩子,都要好好的把孩子養大,別想別的,如果有一點辦法,誰也不回離,既然離就離個徹底,說什麼為了孩子兩個大人沒辦法不聯絡,說這話都是流氓,根本就沒按好心。單親的孩子教育好了照樣跟正常人一樣,就怕你不用心。

  • 11 # 淡淡70後

    離婚了也永遠改變不了一個是孩子父親,一個是孩子母親的身份,既然離婚了,就扮演好自己作為父親母親的角色,至於兩個成年人,只要不是什麼深仇大恨,就當一個普通朋友相處吧,至少曾經也相愛一起生活過,對孩子負起該負的責任

  • 12 # 太平洋不變

    離婚可以是熟人啊,總比陌生人要近吧!孩子在、以後一起參與孩子的大事免不了要一起參加和操辦的啊!比如還是考學、結婚?生子!哪個都得需要一起參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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