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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之雅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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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太平洋駱駝
既然邀我回答,我就說兩句。
我認為處分還是輕了。對這種嚴重違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師德的人,應該開除公職,永不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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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yyhnn
學術論文造假,在教育界比較常見。一線教師又要備課,又要上課,又要批改作業,還要提優補差,還要學習業務知識,提高充實自己,一天的時間基本上安排滿了,哪有多餘的時間認認真真的寫學術論文啊!而在重要教育刊物上發表論文,又是評教師高階職稱的必要條件,因此,論文選假也就成為必然。同貪官一樣,胡紅梅論文造假,如果不被揭露出來,她就可以繼續享受其帶來的好處,現在被揭露了出來,並且受到教育主管部門的處罰,只能自己釀成的苦果自己嘗,怨不得別人。人是逐名趨利的,只要發表論文能夠給自己帶來看得見的實實在在的利益,論文造假就不會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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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銀鈴巧笑兮綠頭鴨
盛名之下,其實難副;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推想成名之後,應該是逐漸的身不由己,誰不想人才出自自己麾下,藉此飛黃騰達?本地的教育界公職人員,本地的成千上萬的學生們都沒讀過王愛玲和大貓老師的書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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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言風言吾之
個人認為,不止她一人。教育市場很簡單,你要麼出名,要麼賺錢,如果太貪心,兩個都要,自然容易跌落。語文教育本來沒有很多玄妙,把字練好,把理說清,該背的背,該寫的寫。這是我曾經的語文班主任教我的,一個高階教師,一個給我們帶回家裡補課不收費用的好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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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生如夢LLH
目前,深圳某小學已對胡紅梅老師作出了處理:
2、撤銷其如意小學副校長職務調離教學崗位。
3、撤銷各種榮譽稱號。
4、當年教師考核為“不合格”。
很多人可能感覺這個處分有點輕了,應該開除公職,繩之以法。不過個人認為,目前的處罰也還算合理。
第一:相關出版社也有責任,那麼明顯的抄襲怎麼就過關了?
現在不是有查重的嗎?胡老師這個不用查嗎?還是開後門了?還正規的出版程式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出版的吧。
第二:就算抄襲,胡老師在推廣閱讀教學方面還是做了很多工作的。
她長期擔任語文教學工作,在班級部落格裡,師生一起寫了1600多篇博文,相互交流閱讀體驗和感想,成了一個小小的“讀書聊天室”。
她也算得上一個稱職的語文老師。
個人認為,還有幾個方面也應該予以處分:
1、編著的書獲得的巨大利益。
這些書在他們學校幾乎人手一本,這裡面肯定有巨大利益,這個賬怎麼算?
怎麼說也得退還或者沒收一部分吧。
2、只撤銷了部分榮譽,其他榮譽呢?
我們知道了她的榮譽太多太多了,那麼其他榮譽怎麼算?以後用這些榮譽她是否還能繼續換取榮譽?
3、學校領導也有責任吧,這麼大的事會沒有一個人知道,還是故意隱瞞?
總之,這個結果還算合理。再說也認罪了,道歉了,本著治病救人的精神我們也不應該一棍子打死吧?
況且教育上抄襲者何其多?誰敢被查?
胡紅梅抄襲王愛玲老師、大貓老師陳迅喆的作品,已經有了處理結果。你對這個結果滿意嗎?
覺得處罰重玲還是輕了?或者說處罰的剛好?
大家發表意見討論一下這個現象這個結果!
回覆列表
對於胡紅梅老師的處罰,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一,從著作權法角度,著作的抄襲行為,肯定是違法,這是無疑的。違法必究。法律的嚴肅性,法律的權威性,體現就是違法必究!
二,對於具體的處罰行為,是有教育主管部門做出的。他們應該是權重秩卑,瞭解詳情之後,慎重做出的。應當給與尊重!
三,處罰之後的反思,才是最重要的。第一,教師評優評職稱要不要論文的問題。要不要著作的問題,這個問題,長期為人們所詬病。有些地方已經改變此種做法,忠實教師的教育教學實績。第二,教師的事業宗旨到底是什麼?評優?出書?成名?如何讓教師迴歸教育本真,才是重要的問題。第三,名師背後的利益鏈條。如何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