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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貓先生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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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廓朗酒總經銷
既然能成為自己的前任,說明在相處的時候,肯定有過自己喜歡他的地方,或者是愛過,仍至乎深愛過,那麼肯定也為你留下過美好時刻的。如果有他送過你的貴重禮物,可以挑一件自己最喜歡的作為收藏,其他的可以做二手賣掉或送人,不值的東西可以直接仍掉。照片之類的也丟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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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卿溪文化
留著吧,買賣不成仁義在。感情不存在了,但你的時間也回不去了。老了記憶力不好的時候或許能提醒你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或許哭或許笑,總是你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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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香階畔
這個,,我有點手無舉措的樣子,,,,這個前任是女朋友還好,要是妻子就有點麻煩,,特別是全家福類的照片。。。婚紗照我都不知道怎麼處理好,燒了?就這麼扔了?都不妥。。。收拾起來?現任看到了會瘋。。。求大神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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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蔣翱舟
一般都是還給她
很多人都是這樣的
我沒有女朋友
突然莫名難受
扎心了
老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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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平平淡淡愛笑
最美好單純懵懂的初戀是最難忘的。那時還在初中,那時的戀愛不像現在這麼物質。當時就是覺得看到一個人每天都很開心,他和你說句話都感覺心跳加速哈哈。在我生日那天突然有個女孩遞給我一個音樂盒和一個風鈴,一封信,說是別人給我的。半夢半醒開啟看到竟然是我最喜歡的人給我的。那種心情別提多開心。你喜歡的人也喜歡你。後天我就回了一封信,一來二去寫了十多封吧。每次放學的路到一半的時候就分開。但上學的路到中間也可能碰到,那時候只要遠遠看著都挺開心。漸漸到了初三,突然感覺我們不是一起的了,他成績很好,我成績一般。我覺得不能因為這影響了學習,結果把他的信全撕了!漸漸的感覺我們的距離遠了,可能是他也覺得我們應該以學習為重吧。再後來他如願考上了二中,我考的挺差。這以後就斷了聯絡,漸漸的變成一種回憶。不過,幾年以後再見面,他已經有了女朋友。不過,我心裡已經放下。所以我覺得前任的東西就是前任的就讓他過去吧!不必留著做紀念和回憶。這可能會給你現任的男朋友女朋友造成困擾。過去的記憶就留在自己回憶裡吧!時間會沖淡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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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ww專屬
總有一些人,是用來成長的!回憶,或悲傷,或幸福!己經分手幾年了,可有時還是會想起!
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曾經的如膠似漆。隨著時間一點點沖淡。什麼都沒有留,只留了幾張照片,封存在電腦裡,一個很秘密的地方,誰也不會看到!只是不會輕易的去看!其它的留在心裡吧?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處理方式,或珍藏於心,或強迫忘記,只是記得,曾經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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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向生活
埋在我們分手的地方了。還有籤的誓言書,一把火燒了。有些事情是一輩子都不能忘的。畢竟是今生最愛的人。
願她一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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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暖心語苑
在戀愛,婚姻中,並不是所有的情侶都能夠走進婚姻的殿堂,從而出現了前任。那麼和前任分手後哪些關於前任的一切,或者禮物,又或者照片等等,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第一種:封存起來儲存。
和前任分手後,有些人會把關於前任的一切封存起來,作為紀念,而這種人往往是重感情之人,儲存不是因為心存幻想,也不是為了留後路,而是把這些東西當成人生中的一次成長,一段青春的記憶。第二種:打包還給對方。
如果最後情侶之間沒有在一起,沒能走進婚姻的殿堂,那麼分手後對方送的禮物可以打包後還給對方,這是一種尊重,不要讓對方覺得你當初和她(他)在一起看中禮物。
第三種:全部毀掉。
分手,對很多戀人來說,不僅傷心,更是傷情,分手後就成了仇人,這或許就是人們常說,有多愛就有多恨吧。
而關於對方的一切分手後有些人就會迫不及待的銷燬。其實在感情的世界裡,我們每個人都是小學生,無法做到收放自如,既然不能在一起,就放過自己,成全他人,而對於前任,就多些祝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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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我是老碗哥
那個時候,連個膠捲相機都沒有。那些珍貴的照片,是借朋友的膠捲相機拍的。洗出來後一直儲存著,到今天都沒有丟,後來又用手機翻拍,全部存在優盤,私密空間等網路上。
我們談不上分手,只是一場非典鬧得,兩地相隔,從此勞燕分飛,各奔東西。後來整理房子時,各種物件,觸景生情的時候很多。保留了幾件,其他的都丟棄了。僅存的這幾件有條圍巾,是當年她織給我的,沒有完成,但是能帶,每年都帶著它過冬。一個是鑰匙吊墜,是個木刻的字,我名字的一個。好用就一直沒換過,那個小鏈條斷過兩次,都讓我修好了。唯有一件她私人的東西,那就是個很便宜的髮簪,地攤上精心挑選的,很好看,一直儲存著捨不得扔,那是我們當年學電影裡的開玩笑說,這就是定情信物,這是我買給她的,還沒等她為我買呢,非典就來了,就兩地分割了。快20年了,有音信,但再也沒有見過。現在,寧可懷念舊事,也不想見面了。心想,那些美好的時光歲月,才是最珍貴的回憶,見了!可能會破壞那種美的記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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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胡小乖
不知道別人是怎麼處理的,但是我的話,能還給他的就還給他,不能的話就丟掉,總之不會放起來,然後無意中看到徒增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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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醉得勁兒
清點一下,有紀念意義的通知她郵寄過去!其它東西問她要不要,要得郵寄過去,不要的就清理了。
前任妻子在我母親病重住院時(2018年初)千里迢迢來找我離婚(對我喊了十年離婚了),為了不影響自己照顧母親(我一個人陪護)趕緊同意她離了!孩子留給我來帶,她已經有男朋友了,祝福她幸福美滿吧!
下半生得活出男人的精彩,三大任務:1.減肥健身獲得健康長壽;2.賺一個億實現財富自由;3.找到一條心的媳婦兒幸福美滿伴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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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老頑童225135785
每個人的生活觀念不一樣,
依照自己的意願去處理!
如果是我會留下來封存。若干年後看看也是一段美好的回憶!
回覆列表
只要和我過去有關的東西我都會留著,不只是愛情,還有友情,甚至和陌生人的一個合影,街上送的免費禮物,只要那天,那個時間心情很好,或者很有意義,很重要,我都會留著,偶爾拿出來或者無意中看都,都會溫暖自己一下,有時候在現實中遇到寒冷的時候,只能靠記憶取暖了。偶爾翻看的時候還能想起當時的心情。
對於心情這東西,永遠不會有所謂的感同身受,也不要去期望這種感同身受。大家遇到的人不同,生長環境不一樣,面對同樣問題的時候,理解當然會有所差異。即使有人經歷過類似的東西,如果他們已經跨過這道坎兒,那麼大部分也許會用一種”過來人“的姿態去表示不理解你為什麼會這樣,或者幹嘛要這樣 即使他們也經歷過(我是說大部分,不是說全部) 如果聽你訴說的人,他們正在經歷,那麼訴說的結果或許只是彼此可憐同情對方而已,即便會有少部分人會理智的去給出指導性的意見,而這種東西其實指導只是一個很微弱的輔助而已,最終還是要靠自己走出來...需要耗費些時間,耗費些精力。
對於傾訴,我覺得除非面對一個很在乎你的人,否則,你講完,他聽完,再次遇到或者談到那些事情的時候,曾經傾聽者(也想昨天或者上週剛給他講過)表現出來的那種你似乎從沒給他講過的感覺有時候給人感覺還是有些讓人不好受的。
很多書上講,遇到問題說出來就好了,但是我覺得傾訴應該是一個在感性的訴說,另一個人幫忙儘可能的理性的傾聽並分析 然後給一些可行性的建議是最好的,否則,一次次的訴說,不過是一遍遍的複習那種不想面對的事情和心情,反而會更難受,也許這種不斷的重複也會有一種看似有益性的作用,那就是讓你慢慢的變的麻痺,不在對那件事,那個人有太多感觸...而我覺得這種麻痺是比失去更讓人受傷的東西,因為一旦麻痺了,還能不能或者說需要多久才能恢復到當初的那顆心的柔軟,恢復那種對愛敞開的胸懷,就很難說了...
而這些失去的東西,和錢沒有任何關係,因為它已經和當事人的主觀價值的判斷交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