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分為這幾種情況

    婚前一方全款購房,房產證登記一方姓名,則這套房產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婚前一方付首付貸款購房,雙方共同還貸,則這套房產分為兩部分,首付部分為一方婚前個人財產,貸款以及增值部分屬於雙方共同財產。

    婚前一方全款購房,房產證登記雙方姓名,則屬於雙方共有財產,雙方按照房產證登記的份額按份持有。

    婚前雙方全款購房登記雙方名下,則屬於雙方共有財產,雙方按照房產證登記的份額按份持有。

  • 2 # 奧特有點慢

    婚前買的房子,自己的名字,首付60%,貸款一小部分,自己裝修好,後認識女朋友結婚共同還貸。後來把房子賣掉了拿那些錢又買了一套大的,共同的名字。請問這房子如何分割?

  • 3 # 北京英淇律師事務所

    一方在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屋,婚後取得房產證,這屬於典型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權登記行為應當理解為對購房人婚前購房行為的公示和確認。如果購房人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共有)名下,可以視為贈與,則轉化為共同財產。

    一方在婚前貸款房屋,婚後共同還貸,如果房產證登記在購房人名下,產權原則上應當判給購房人,但是應給對方補償。補償原則:婚後所支付房款以及增值部分應當平均分割。

    如果房產證登記在雙方名下,則按夫妻共有財產處理,平均分割的同時,適當考慮購房人婚前出資部分的利益。

    婚後購房人以個人收入還貸,同樣視為共同還貸。但是,婚後購房人以婚前個人存款還貸的,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婚前全款以雙方名義購房,如果婚前雙方共同出資並全款購買房屋,屬於雙方婚前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共同財產,一般按照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割。雙方對共同出資的數額負有舉證責任。

    婚前貸款以雙方名義購房,如果婚前雙方共同出資按揭貸款購房,婚後共同還貸,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分割。至於婚前出資差異,一般認為法院可不予考慮;婚前付款比重較大,同時存在出資差異,則應適當考慮出資較多一方的利益。

  • 4 # 西安王單律師

    如果是婚前全款購買,登記在購買人名下,算是購買人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算是贈予。如果是按揭購買,婚後還房貸以及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5 # 使用者5247749349565

    如果是婚前全款買房,百分百不算婚後共同財產。 如果婚前首付,婚後共同還貸款,就一部分是共同財產了。打算離婚的話,協商不了,聯絡律師。

  • 6 # 穗悅2

    這個需要區別對待。第一種情況,一方婚前全款買房,這個不能算共同財產。第二種情況,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後共同還月供,增值部分屬於共同財產。

  • 7 # 苗苗54162974

    現在的婚姻法是,誰出錢就是誰的,但是結婚後如果一起還貸款的話,這一部分錢共有。

    如果是婚前一起買的,要保留好票據,需要證明你出錢了,要不也是房本名字是誰就是誰的。

  • 8 # ^O^瑞^O^

    我來系統回答一下,首先,要看現在的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如果是你們夫妻的名字,那麼這個就是夫妻共有。如果只有你個人的名字,並且是你在婚前以自己的財產獨立支付的,或者婚後即使需承擔房貸,也是你獨立償還的,這就屬於你的個人財產。如果你婚前付的首付,婚後由你們夫妻共同償還的,且是以你的名字登記,你需要支付對方一定的費用!然後房子房子歸你。

  • 9 # 荒野中的巴克

    一是如果房子是在結婚以前買的,並且所有房款你都在結婚之前付清了,房產證寫的是你的名字,那麼毫無疑問,房子屬於個人婚前財產,對方在離婚時是無權分割的。

    二是房子是結婚之前買的,但是隻是付了首付,婚後你們共同還房貸。那麼這個就比較特殊了,房子不屬於共同財產,但是所付的房貸屬於共同財產。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如果這種情況下離婚,對方不可以要求分割房產,但是可以要求返還其所負擔的房貸,並且就其房貸部分房子的增值部分進行分割。通俗的理解為其房貸投資產生的利潤。

    三是房子雖然婚前買的,但是在結婚前辦理房產證時,房產證登記的是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這種情況下,可以視為附帶條件的贈與,即女方同你結婚,男方贈與一半的產權,這種情況下離婚時,視為共同財產,離婚時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 10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結婚後,並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不能分得一半。

  • 11 # 崔一笑

    婚前買的房子,即便是自己的名字,也是分幾種情況的,法律只針對的簡單明瞭的事情而言,法院最終判決才是結果!!

    第一個,假如婚前全款買的房子,不管這筆錢是父母出的還是孩子自己出的,只要房產證是自己的,那麼離婚後就和配偶無關,判定為婚前個人財產!!

    第二個,假如自己出錢付首付,自己的名字,但是婚後一起還的貸款,因為在婚姻存續期間的貸款,是佔比房屋產權的,離婚分割時,一般最多可以分到貸款總額所佔據比例的一半!

    第三個,如果你可以證明,比如配偶無收入能力,全部由你自己支撐婚後開支消費,那麼提供證明人證等,可以判決不分產權!!

  • 12 # 夏目有人贊

    一般不屬於。因為據婚姻法的規定,下列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如果婚後想將婚前財產變夫妻共同財產呢,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13 # 地產觀察員

    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於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麼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現實中,許多父母為子女買房子耗盡畢生的積蓄,這一規定也是對婚姻中雙方及其父母財產的保護。

    一方在結婚前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子。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於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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