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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宗法是以血緣關係為基礎,標榜尊崇祖先,維繫親情,在宗族內部區分尊卑長幼,並規定繼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員享有不同的權力和義務的法則。宗法制度是新中國成立前社會構成的重要方式。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率精銳之師以摧枯拉朽之勢攻戰商都朝歌,商紂王自殺,長達600年的商朝宣告結束。周朝初期,周武王釆納其弟周公殫精竭慮制定的分封制和宗法制。為了加強內部的控制,周公在大興分封的同時,又採取宗法制,透過加強血緣等級關係,來加固周王朝內部的凝聚力。宗法制就是在同一宗族內部,以嫡長子為大宗,其餘諸子為小宗,大宗和小宗之間是等級從屬關係,這樣層層下推,一再分宗,形成了一系列大宗和小宗。
宗法制度下,國王(皇帝)是唯一的絕對的大宗,在各地的諸侯國內,諸侯為大宗,他們再次分封的子弟為小宗,每個小宗都有自己的宗子作為宗族長。小宗又統於高一級的大宗,大宗和小宗之間,既是血緣宗法上的嫡庶大小關係,又是政治上的君臣關係。族權與王權緊密結合,由此建立起有序穩定的宗法體系,將王(皇)室和庶民緊緊的凝結在一起。分封和宗法制度相輔相成,成為了一種非常有效的國家控制體系,使中國終於建立起一個幾千年不衰的擁有廣袤領土的強大國家。
宗法制度進入到唐五代時期,宗族長們打破《禮記. 王制》規定,只有帝王諸侯、大夫才能自設宗廟(宗祠)祭祖,開始民間興建宗祠,存放祖先的靈位、拜謁祭祖;從事執行族規家法、議事宴飲活動等。福建省莆田市剌桐金紫方氏祠堂,便是建於唐末。安徽省蒙城縣莊子祠堂,明萬曆九年(1581年)重建時,在原莊子祠堂舊址尋得蘇軾(1037年~1101年)為其撰寫的《莊子祠堂記》殘碑,足可證明莊子祠堂始建於公元1100年前。宋代大儒家朱熹(1130年~1200年),提倡建立家族宗祠,每個家族建立一個奉祀高、曾、祖、禰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龕。福建省莆田市涵江黃巷村黃氏宗祠,就建於北宗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
中國首次大規模營造宗祠,則在明清兩代。明神宗萬曆年(1573年~1619年),禮部尚書夏言奏準百姓興建家廟、祠堂或大宗祠,拉開民間大規模宗祠建設的序幕。在傳統農業社會中,宗祠、族譜、祭田逐漸構成維持家族宗法制度的三大支柱。
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國城鄉各個家族。以江西省為例,清乾隆29年(1764年),全省同一族姓建造的大宗祠89處,各地一族獨建的小宗祠8994處,省內78州縣幾乎所有村鎮都有宗祠。民國時期,還發展到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海外國家建分祠。祠堂已是族權與神權交織的宗法制度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當於天子;管理全族事務的宗族長,相當於丞相;宗正、宗直相當於禮部尚書與刑部尚書。宗祠體現了宗法制家國一體的特徵,是中國宗法制度的物化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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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百里木樨
宗法制起源
古代的宗法制最早萌芽於原始社會,在父系氏族社會中,父家長擁有極大的權力,掌握著對各家族成員絕對的支配權。
隨著父系氏族社會的不斷髮展,出現了世襲制,世襲制與宗法制相互影響,緊密相關,成為封建君主和大門大戶穩固權利的重要利器。
宗祠的產生宗法制滲透進古今社會的方方面面,它不僅是統治人民的工具,更是唯一血緣親情的關鍵。
由宗法制下產生的供奉先祖的祠堂,也叫宗祠。古時對宗法制極為看中,宗祠是整個宗族最神聖和權威的地方,一般外人是不可以進的,而且如果本宗族的人犯了大錯死後是無法被請進祠堂受後代供奉的。
宗祠的發展宗祠作為一個祭祀場所,最早產生於周代,那時只有天子才能建造宗廟,後來到了宋代,朱熹提出倡導建立家族祠堂的建議,直到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國各個家族成為族權與神權交織的中心。
為了供後世瞭解本族的歷史,還產生了與宗祠相輔相成的家族族譜,使得這種宗法制度與宗祠文化得以流傳下來。
回覆列表
古代社會宗親血緣關係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人類以宗親血緣關係聚集為一個集體,來對抗外敵或相互之間進行救助,宗親內部擁有嚴格的禮儀制度維持宗親團體的日常秩序,又由於自漢朝以後,古代社會尊崇儒家思想,在這種文化下,古代社會慢慢催生了宗祠文化,宗祠的出現增強了家族成員的凝聚力,族人可以獲得更深切的家族歸屬感。
上古時期,出於等級制度約束,宗廟被認為是權利、地位的象徵,僅有最高首領方可設立宗廟,其他人等一概不得逾越這一規定。
商周時期,社會統治階級採取分封制治理社會,為了加強對各諸侯的控制,君王對分封的諸侯王採取宗法控制,透過血緣關係來增加內部各諸侯勢力的凝聚力,周代透過層層的宗法關係來維持王朝的運轉,這一時期宗祠在各貴族家族得到普及,諸侯階級被允許設立家廟。
到了唐代,宗親制度進一步發展,不僅帝王、將相可以設立宗祠,普通百姓也可以設宗廟,民間開始興建宗祠來存放祖先牌位,不過這一時期,宗祠並未在百姓間得到普及。
如、福建省莆田市剌桐金紫方氏祠堂,便是建於唐末。
宗祠制度發展至宋朝中葉,開始被士大夫階級所重視,儒家思想得到空前發展,士大夫階層提出“依據古法,規範祭祀”的主張,其中典型人物非朱熹莫屬,他倡議每個家族都應該建立家族宗祠,並制定《家禮》以規範宗祠制度。
按照朱熹佈局,宗祠應該擺設高祖以下所有先賢的牌位,祠堂位於正寢左方,並構建一個奉祀高、曾、祖、禰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龕,這種祠堂格局得到各家族的認同,祠堂格局基本固定。
由於朱熹自身的文學影響力,宗祠制度也得到宋代帝王的認同,宗祠制度在這一時期得到廣泛推廣,士大夫家族基本上都建立起宗祠。
如、福建黃巷村黃氏宗祠,就建設於這一時期。
元明清三朝依然尊崇儒家思想,自然宗祠制度也得到繼承,明清兩代宗祠制度發展迅速,尤其大學士夏言奏請允許民間設定祠堂後,普通的百姓家族獲得了建立家廟的資格,民間開始大規模建設祠堂。
清代時期,祠堂已在全國所有家族中普及,乾隆二十九年,僅江西一地便建有家族祠堂8994所。
此外,祠堂擁有了一套完整的祠堂文化,還興起了公祠和枝祠。
宗祠文化族員之間精神傳遞的載體,增強了族員之間的凝聚力,祠堂文化也成為中華民族的文化瑰寶,是中華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