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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金牛嶺小強哥

    捐款是自願的,不應該受到道德約束。

    以公益眾籌為核心的慈善機制的表現尤其讓人失望。公眾不禁要懷疑,如果沒有輿論的關注,剩餘的善款是不是就要石沉大海;倘若沒有監管部門的介入,是不是就此不了了之?

    迴應公眾的疑惑,其實把善款明細一曬便知,為何如此艱難?

    事件不透明,從發起人資格,到資金使用透明度,再到餘款處理,公益募捐的整個鏈條不為人知,即便是愛心捐贈者對善款的去向和用途也很難掌握,這就給藉機圈錢的黑心之人提供了可乘之機。一旦善款或挪用、或截留,肥的是不法之徒,傷的卻是捐贈者,最終受害的將是全社會。

    慈善是一項偉大的事業,不是一門生意!更不能是一本糊塗賬!Sunny是最好的防腐劑,公開是最好的說明書。

    慈善是人性光輝的高尚選擇,而回報這份高尚,既需要善款善用,更需要公開透明。只有更多的公開透明,才能更大程度的守護社會的公義。善款不應再是一筆糊塗賬,慈善不該“燈下黑”。把善款明細公之於眾,才能讓更多人的參與進來。

  • 2 # sun追求無我

    無論你處在什麼位置,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就好了。撿廢品的老爺爺,掃馬路的環衛工人,他們是有多餘的錢麼?他們是社會的強者麼?但是他們卻做到一方有難八方支援。

    至於潘石屹兒子說的,發口罩都發不明白一事,我覺得這不是不捐款的理由,也許存在這樣的事,但這只是一部分人的錯誤。國家一定會處理犯錯的人,完善捐贈執行。還有那麼多人冒著生命危險在前方戰鬥,我們就算是普通華人,也應該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

    你不作為,還發文掩蓋,這是沒有社會責任感的體現。我們做好自己,才能評價別人,就像有人掉進水裡需要拉一把的時候,自己不去救,很多去救人的你沒看到,你只看到了那個在岸上看衣服的人。還滿腹牢騷,有什麼意思。

    國家興亡,匹夫有責,我們每一箇中華兒女都應該儘自己一份力量。古語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 3 # 公司法江湖

    個人觀點:人才無國界,但是企業家是有國界的,捐款雖然僅僅是道德層面的要求,但是更能彰顯一個企業家的社會責任感。

    要知道:潘石屹在2008年汶川地震上的捐款也引起不小爭議,在當時已經是頂級富豪的潘石屹只拿出200萬捐款。可向美國捐款出手卻相當大方,2014年,潘石屹、張欣夫婦豪擲1500萬美元(約一億人民幣)給哈佛大學,是汶川地震潘石屹捐款的50倍;不僅如此潘石屹夫婦隨後又向耶魯大學捐贈了1000萬美元,潘石屹二人對美捐款熱情度十分高,有訊息稱二人對美捐總計高達6個億。

    而當時捐款的原因潘石屹認為:這是因為大學是全人類的大學,對於人才的培養不分國界。

    對比此次武漢疫情:潘石屹一封信,張欣一句話而言,形成了明顯的差距。儘管法律並不硬性要求企業家對突發疫情進行捐款,僅僅是道德上面的要求,但是要明白的一點就是企業以及企業家的個人財富來源於社會,得益於國家的發展,人才如果是無國界的,那麼企業家是否有國界?企業家的個人財富來源是否有國界?

    針對潘瑞的回覆,我認為:

    第一、所謂的“碰我錢”有點問題,社會公眾疑問的是潘石屹張欣夫婦的捐款情況,而非潘瑞個人的捐款情況,至少在法律層面來說,在潘石屹夫婦沒有駕鶴西遊前,這些錢並不是潘瑞個人的財富,所以不存在“碰我錢”的說法,除非潘瑞認為這些財產早晚有一天都是自己的,提前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第二、質疑捐款情況的並不是紅會,而是公眾。如果是紅會發出質疑,那麼這個答覆我認為無可厚非,紅會這麼多年,都沒能搞好自己的內部問題,潘瑞發出“舔著臉讓我捐”

    的說法無可厚非。但是這次質疑的主體是部分公眾的情況下,我想作為企業家,有著廣泛的人脈,資源的情況下,如果捐贈物資都沒有辦法保證到需要的人手中,那麼這個企業是怎麼發展到如今的規模的?

    第三、韓紅不收錢?如果我沒記錯是因為韓紅基金會的組織能力有限,所以主動停止了接受捐贈,而不是因為其他的問題,所以這個回答也有點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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