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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小黑格子

    和前任分手了。是否應該告訴他?

    1.看你們有沒有機會複合,當時是什麼原因分的手?如果是他犯了不可原諒的錯,那為了孩子,你是否能原諒他?如果是你犯了錯,求求他是否可以看在孩子的面上原諒你?

    2.如果可以複合,那當然是要生下來的,打掉孩子對女人身體傷害很大的,而且可能導致以後很難懷孕。

    3.如果,就算懷孕了,你們也無法複合,而你確實有太喜歡孩子,不想傷害無辜的孩子,而且生下來後,你有這個能力養,不怕人家說閒話,不怕以後結婚物件不好找的話,那你可以考慮生下來。

    4.如果實在不行,可以找個不介意你有孩子的男人和他結婚,然後把孩子生下來,不過,不介意這個事的男人少之又少,而且也要風險,比較不是他親生的,以後吵架什麼的,就怕他會重提舊事,或者對孩子不好啊等等。所以,這個也有風險。

    5.如果實在沒有辦法了,那唯一的辦法,就是找個好點的醫院,把它做掉。以後,開始自己的新生活。

    最後祝福你好運!加油!

  • 2 # 京漂追夢人

    你這就是攤上了民間諺語當中的一句經典話語,大姑娘生孩子心中沒數。

    我在想,你這手分的也太快了吧,女人懷孕透過妊娠反應或者是沒來例假就能得知,這個期限是不需要太長的時間的,沒想到這麼快就分手了。

    既然分手了,那也沒什麼話好說了,我感覺你也別告訴他了,告訴了能如何,還不得做掉,再說這種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因為你將來還得另找人家,萬一你前任知道了,他的嘴沒有把門的,到處給你宣揚你懷了他的孩子,那可真是光屁股推磨,轉著圈丟人。

    我曾經寫過多篇文章呼籲女孩子不能婚前同居,這樣的人還真是太多了,只圖一時痛快,不顧將來後果如何。

    像你的這種情況已經不是處女,以後如果碰到有處女情結的男人,你是別想了,就算結了婚也不會幸福。只有找一個不在乎你歷史的人嫁了,才是行得通的路子。

    董青島供稿。

  • 3 # 清風徐來的摩羯

    當然要告訴了他了,孩子是兩個人的,他也有知情權和決定權。就算是最後都決定不把孩子生下來,也需要他陪你去醫院打掉,陪在你身邊照顧你,這是他的責任。如果你們之前分手確實是因為不合適也沒有感情了,也不能因為孩子又複合,那樣是對自己和孩子都不負責任。

  • 4 # 孤狼情殤

    和前任分手後發現懷孕了,要不要告訴他,畢竟他有知情權?首先這個問題得分幾方面看,當初你們分手的原因,是你的錯?還是他的錯?如果你還想和他破鏡重圓,那必然需要告訴他,如果不想複合也可以告訴他,也可以不告訴他。一、你們分手的原因?

    1、他的原因。

    -1-如果是他出軌了,背叛了你,而分手的。那你就要慎重的考慮一下,男人出軌,有過一次,就有可能會有很多次。

    -2-如果是因為他臨時沒有錢,而分的手。只要他有能力有情商,是潛力股,還是可以考慮給他機會,給他機會也就是給自己機會。

    -3-如果是因為他有不良的愛好,導致分手的。你能諒解他,又很愛他,可以考慮複合。

    -4-還是因為他情商低,脾氣不好,導致你和他分手,只要是你們真心相愛,沒有什麼原則性問題,可以考慮複合的。

    -5-如果他有暴力傾向,那就算了,畢竟是過一輩子,總不能提心吊膽的過日子吧!

    2、你的原因。

    -1-你誤會他了,如果是因為你誤會他了,可以跟他談談,誤會解開就好了,畢竟你懷孕了。

    -2-你不愛他了,這個就只能分手,俗話說:愛一個人,沒有任何理由。不愛一個人,有千萬個理由。

    -3-你喜歡上了別人,如果是喜歡上了別人,那就跟他分手。

    二、你不想複合。

    你不想複合。還想讓他知道,你懷了他的孩子。

    1、你想讓他知道,無非就是想讓他給你一些補償,畢竟孩子是他的,雖然現在你們分手了,但是,他有義務出錢把孩子做掉。

    2、你想讓他知道,就是想刺激他。就算是有孩子了,我和你分手也是成定局了,我也不會回頭了。

    三、你想複合。

    你想把懷孕的事告訴前任,我覺得你還是愛他的。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就告訴他知道,就像你說的那樣,畢竟他有知情權。你們也正好可以破鏡重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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