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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阡塵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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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瀅瀅夜雨
以前上學時,老師講到了愛情是什麼?老師說,愛情是一種感覺。那時不懂,現在懂了,也非常認可老師的理論。筆者認為愛情本質上是成年雌雄生物的繁衍本能的高階化,也就是說潛意識裡一種性的吸引,也就是說的那種感覺。當一個人離開愛情,是因為沒有感覺了,或者新的感覺很強烈,遠遠超出舊的感覺。
倫理道德只不過是人們為了改變這一客觀規律而製造的一種人為規範,但是卻沒辦法從根本上改變愛情是一種本能的客觀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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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靈情語
不是。
聽過一句話“喜歡是放肆,但愛是剋制”。
年少輕狂時我們會很喜歡一個人,那時候不用做選擇,不用考慮其他的事情,能不顧一切得和他在一起。
然而成年人的我們更懂得愛情的意義,卻沒了以前奮不顧身的勇氣,在愛面前我們會權衡,會選擇。
會權衡誰愛得更多權衡誰愛得更多不是因為現實,不是因為不愛。如果在一段愛裡,只有一個人在付出,只有自己在愛,那這段感情就失去意義了。有的時候太愛一個人就會變得患得患失,敏感,害怕自己愛得多了就成了理所當然,愛得少了又擔心稍縱即逝,最後開始計較對方愛自己幾分。
如果發現對方不以為然,即使自己愛得太滿也會選擇放手。就好像舒淇在《勝者為王》裡說得:我就是死要面子,自尊心特別中,只要我發現對方沒有那麼喜歡我了,我就會給這份感情判個死刑。”
或許及時止損是一個成年人在愛情裡的理智選擇。
愛也需要一份擔當成年人的愛情不相信有情飲水飽,而是需要一份擔當,這份愛能否在現實生活中有足夠的底氣。
男孩子最怕在一無所有的時候遇到想守護一生的人,女孩子為了愛情跟著一個一無所有的人吃苦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
之前聽過一個朋友的故事:剛畢業的時候前途迷茫,一無所有和女朋友在上海打拼,租一個十幾平的小房子。
那時候和女朋友在一起沒辦法讓女朋友像其他女孩一樣得到想要的儀式感,不是因為自己摳門,是那時候在大城市生存下來都覺得不容易了。
男孩子總是沉浸在自尊和愧疚中,是現實的不堪讓自己忽略了兩個人之間的愛情,時間久了兩個人都感覺累了,最後相愛的兩個人都各自走散。
現實生活中不乏愛情經不起現實的考驗,不是因為不愛,只是在愛情和現實面前沒了奮不顧身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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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蘇蘇心理
先離開的人不一定是不愛了,也許是太愛了,因為自己給不到對方最好的幫助,甚至可能成為對方的累贅,而選擇離開。
先離開的人也有可能是愛對方,卻得不到對方同等的愛,在關係中感覺卑微,低到塵土裡,久而久之,愛的能量消耗殆盡,無奈的離開,只為可以慢慢的療愈自己,也祝福愛的人幸福!
這世界上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種不同的對關係的處理模式,每個人來自不同的原生家庭,成長的環境不同,所受的教育不同,經歷不同,體驗不同,待人接物也不盡相同,所以,在愛情裡,愛與不愛,也不能完全用離開對方的先後去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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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曦路229
在真情得不到回饋,在付出反而被忽略,在妥協依然不知悔改的時候,那就狠狠心,拋下一切,離開吧。
為了那個人,多少個夜晚你無法入眠。在別人酣睡入夢的時候,你卻一次又一次地在房間裡哭泣。回憶是甜蜜的,讓你沉迷,讓你不捨。然而你又沒法接受現在的她對你的無視,想要溝通,她卻冷漠以對。已經忍耐了很長的時間,每天都是煎熬,都是折磨,最後不得已只能選擇離開。離開的時候看似冷漠,實際上卻覺得心在痛,在滴血。
那個人,你曾經因為她而勇往直前,無所畏懼,現在卻因為她而心灰意冷,一無所有;你曾經因為她而快樂,現在卻因為她而流淚;為了那個人,你寧可放棄一切,甚至丟失自我。但她對你只有冷漠,即使就在觸手可及的地方,她對你也只是選擇了無視。
如果有一天,你選擇了放手,那一定是因為你太累了,畢竟沒有迴應的感情,誰也堅持不了多久。喜歡佔七分自尊佔這三分,你之所以放棄她,是因為你要臉,要留給自己最後一絲體面,也成全她。
你的離開,需要你下定了多大的決心。夢碎,心碎,整個人都被掏空,如行屍走肉一般,沒有了靈魂。只想離開,走得遠遠的,躲到一個沒有人認識的角落。不然能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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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胖曦
愛情永遠充滿想想。如果想想的目的是為了安慰,那麼認清現實才真的可以放下執著。
愛情,是兩個人在各自人生的軌跡中產生了交集。很多人都讀過路遙的成名作《人生》。
改革開放前期,主人公高加林,是個從貧苦農民家庭走出來的知識分子。
他在村裡的民辦小學當老師,因為職位被村支書的兒子頂替,只能回去種地當農民。
在人生的最低谷,他一直暗戀自己的“村花”——巧珍,並與之相戀。
高加林拋棄了巧珍,接受了亞萍的求愛,準備跟她到了大城市發展。可惜天不遂人願,高加林被撤職,被退回村裡繼續做農民。他只能和亞萍分手,返回農村後想要追回巧珍,可巧珍卻已經嫁做人婦了。
很多影評說這部小說講的是一個負心漢始亂終棄,終得果報的故事。如果對本書的解讀僅限於此,未免流於膚淺。路遙在開篇引用了這樣一句話:“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但緊要處常常只有幾步,特別是當人年輕的時候。”他講的是愛情與人生的關係。
人的一生中,充滿了岔路和拐點。每個人都有一條自己的軌跡。兩個人因為命運的交錯相遇相愛。想要繼續走下去,如果之後沒有足夠的能力讓兩條軌跡繼續重合,遲早還是會分叉。 每段愛情的分分合合,可能不是因為愛情不在了,而是因為我們的人生改變了。
在不同的階段,我們適合不同的人,想要不同的愛情。如果讓一段感情可以穿越在整個人生中,需要克服太多現實的因素。
所以,在一起是相愛,不能在一起是兩個人的軌跡發生了偏離。愛與不愛或許都只是表面的現象。愛與不愛都有理由。
放下想象,從現實出發愛情裡先離開的人一定是不愛了嗎?最適合回答這個問題的,應該就是那個先離開的人。
有可能他的回答是“是的”。
面對這樣的回答,無論你願不願意相信,還是相信吧。
有可能他的回答是“不是”。
既然愛著還要選擇離開,這也只能說明讓他選擇離開的理由比他愛你更重要。而且,TA越是表示他還愛著你,越表明那個讓他離開你的理由重要的程度更深。
還有可能,他根本就沒有給你回答。
無論你沒問,還是他沒答,都不重要。想象無意義。現實中的狀態就是離開了。不管愛不愛,肯定不夠愛。至少愛的程度還不夠讓你們繼續相愛下去。
對於分手,最好的態度莫過於放手。未來可能各奔前程,也說不定山水相逢。無論如何,現在這一頁都要翻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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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我的理解為,愛情裡,最好的,最幸福的莫過於你愛的人也正好也真心的愛著你!如果是刻骨銘心的愛情,即使先離開的人也不一定是不愛,有時候,愛而不得的愛情為了不互相折磨會選擇離開,愛的太辛苦,太累也會先離開,一方真心真意,一方薄情寡義,也會先離開,如果互相真心愛著,對對方沒有任何目的,沒有任何非分的要求,只為在紅塵中溫暖彼此的心靈,肯定不會選擇離開。但在婚姻家庭中先離開的人絕對是不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