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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於總經理

    筆者解答:

    ①政治改革:中央集權,明沒中書省,巡檢司,錦衣衛,詔獄和廷杖。

    ②清除權臣,明太祖性格多疑對有功之臣猜忌,恐其居功王法,圖謀不軌。

    ④分封藩王

    ⑤頒佈大明令

    ⑥軍事管理,設五軍都督府和衛所治。

    ⑦外交措施,旁邊小國列為;不徵諸蠻 :

    ⑨經濟和戶籍管理,實行屯田制。

    ⑩教育和文化政策,科學和國子監

    11,宗教管理著有(申明佛教榜冊

  • 2 # 我是你的藍盆友

    國初的話,首先有一個穩固的濠州舊人基本盤,是所謂淮西集團(當然實際構成沒那麼簡單)。簡單來說,不外乎這幾項。軍權,人事、財政、情報、共同利益前提就是要有一塊自己的地盤。流竄數省沒有根基的很多流寇頭子都能做到在沒兵敗身死前不被手底下人幹掉,甚至死了還有殘部打他們旗號的。當然被手底下幹掉的也多。

    老朱這種有自己基本盤的在沒被打敗前,這點手段還是有的。具體就是用上面的幾點展開,玩制衡。比如用人事行政手段分化軍權,用財政後勤卡住軍隊脖子,用軍隊保證財政收入,保證行政安排。統兵權在五軍都督府,調兵權在兵部,軍隊的最高編制是衛,也就是5600人,5000人就敢造反?

  • 3 # 噓就當我沒來過

    朱元璋在史上對臣民的控制有很多爭議

    第一他殺功臣太多、野史有《炮轟清鳳樓》之說、我認為明朝的結束、清王朝對朱元璋含有黑的成分、他殺功臣是多、但仔細品味朱元璋的誅殺是值得稱頌的、他殺的全是貪官、而且大部分都是跟他打天下的淮西子弟、甚至女婿也沒放過、試想一個連身邊親人都不會赦免死罪的人、是值得學習和弘楊的…

    第二:精簡機構、取消中央內閣丞相、直接撐管六部、這個是朱元璋的最大進步、幾千年來中央機構大都雍腫、只有朱的精簡做得最徹底、不象各朝君主光說不作、清至現在、大家都清楚、中央有多少個部?口中喊減少、暗中增加人數最後還是等於零.

    第三:朱元璋出身貧民、很體貼老百姓、野史都說他是殺人狂、我認為權貴們是忽悠老百姓的、他殺的是貪官、而且殺得徹底、他殺過一個老百姓嗎?但他的誅殺嚴重破壞了士族的利益、呵呵、權貴們能說他的"好"字嗎?我們老百姓說他"好"有用嗎?

    所以、朱對臣的控制在封建帝制中做得最好、因為他和我們老百姓有共同的敵人、就是"貪官"!

    對民的控制就不用講了、只要當君主的能徹底根除貪官、就是百姓心中的聖君、也就是百姓最大的福星和救星…

    我這種看法也許很多人心裡不爽、冇辦法、我就是個實話實說的人、敢於直言就是我的個性!官話、套話、假話我天生不會…

  • 4 # 29951065

    皇權不下縣,底層統治一直就沒變過,老百姓可不管皇帝是誰,能活著就行,吏治方面,他弄了三回,就像其他朝代開國一樣,聽不聽話的一樣都殺,狠人一枚

  • 5 # 皇威天成

    朱元璋是靠“殺”來控制臣民的。

    對有大權的朝臣殺,怕他們影響到自己的地位,出現造反的情況;對貪官汙吏殺,畢竟朱元璋也是農民出身,一路走過來相當不容易,對平民百姓還是有些同情的;對幫助過敵人不幫助自己的人也殺。

    朱元璋雖然殺伐果斷,殺的有些瘋狂,但並不是嗜好殺戮,而是有理有據或是有可疑之處才會殺。

    朱元璋成立自己的情報組織,設立錦衣衛、都察院、巡檢司來暗中監視臣民,並對臣民進行突然檢查,有可疑之處就抓捕,審問,甚至處死。

    朱元璋將權利全部分割化處理,廢除丞相制,相權歸於君權,加強君主專制;地方權力分割為行政、司法、軍事三部管轄,地位平等,相互制約;軍權分割為統兵權和調兵權,相互制約等等。

    朱元璋將自己的子子孫孫(有好多個)分別封藩王到各地統轄,並擁護中央權力,也就是擁護自己,若是哪個不聽話,先禮後兵,同時各藩王之間也會相互制約。

    朱元璋依靠法律制約約束大夥,頒佈大明律發,大肆宣傳律法,讓人們牢記於心,免得因為無知法律而丟失性命。律法大概內容是,造反的人,主犯從犯,和你有家庭關係和社會關係的人,年滿16歲一律處死,貪汙的人,貪汙的少去荒漠從軍,貪汙的多就去死吧。

    朱元璋同時還將個人與農業結合,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內容和活動範圍,工作不能隨便換,活動範圍沒有通行證不能隨便超過一定範圍。同時還將政治與宗教結合,依靠 宗教思想達到政治目的,爭取人心。還設立學校,重點教育人。

  • 6 # 老黃曆史觀

    朱元璋推行了一系列的中央集權政策,鞏固政權,強化皇權。具體措施有以下:

    對臣:

    廢除丞相制,設定六部;設都察院執掌糾察檢舉大權;廢除大都督府,分化為五軍都督府;將地方權力一分為三等。這無疑是將所有軍政大權集中於皇帝一人手中,朱元璋成為了這個體系中最高的管理者。另外,設立廠衛、屠戮功臣、嚴打貪腐等,為官者幾乎人人自危,但客觀上對臣工的控制力極其強悍。

    對民:

    設立史上最嚴格的戶籍制度。規定全國所有的人都包括在戶籍冊中,戶籍冊包含人的基本資訊,如家庭人口、姓名、職業、年齡和財產。這一措施充滿了肅殺氣氛,將中國的戶籍制度帶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總體:

    頒佈《大明律》,嚴刑苛法。我們只看帝王最忌諱的一條規定:“謀反”、“謀大逆”者,不管主犯還是從犯,一律凌遲,祖父,父、子、孫、兄、弟以及同居的人,只要是年滿十六歲的都要處決。嚴苛高壓之至,可見一斑。

  • 7 # 影娛閒談

    朱元璋是依靠自己的感覺控制臣民的。首先朱元璋是農民出身,沒有那麼多的思想。可以說順著他。就生。逆著他,就亡。可以這樣來理解。朱元璋心中有一套自己的管理辦法。雖然看起來很不合實際。可是在大明確實受到很多百姓的擁戴。可見朱元璋是獲得了民心。所以說朱元璋是一個粗中有細的人。

    朱元璋依靠自己的殺伐果斷給自己的大明殺出了一條道路。雖然很是悲壯。可是哪個權利中心的人不是這樣的。失去和得到的都是成正比的。所以朱元璋是一個好皇帝。但他不是一個好人。只能這樣說了。

  • 8 # 曹阿蠻侃歷史

    一、透過重刑治吏來治民。明王朝建立初期,由於連年戰爭的破壞,社會經濟凋敝,農民反抗封建統治的活動此起彼伏,而受兩宋及元朝吏治失之過寬的影響,明初官僚隊伍紀律鬆弛,貪贓枉法行為不斷髮生,在統治集團內部又有不同派系的爭權奪利、皇權與相權的鬥爭。朱元璋視之為 “亂世”,宣稱:“吾治亂世,刑不得不重”,認定只有用“重典”才能“懲創奸頑”,鞏固中央集權的統治,強調“重典治吏”,透過治吏達到治民的目的,“亂國”的局面就可扭轉。在內容上明《大浩》中規定了《大明律》所沒有的許多嚴酷的刑罰,如族誅、凌遲、梟首、挑筋去指、斷手、剁指、剝皮、閹割等等,死刑的處罰手段比唐宋更加殘酷,即使同一種犯罪,《大浩》的量刑也遠較《大明律》重,明《大浩》以刑殺為威,以朱元璋個人臆斷為量刑標準,動輒以殺結案,在量刑時,不分輕重、首從、過失與故意,罪者同罰,且多用重刑,廣泛株連,一味濫殺、濫型,充分體現了“刑用重典”的處罰原則;《大浩》明確將貪官汙吏作為打擊物件,有將近70%的內容是有關官吏犯法,20%是關於豪強犯法的,,《大浩》規定凡是官吏偽造御璽文書、交結近待、貪贓枉法、科斂害民、瀆職作弊、稅收不時、逃吏更名、違禮犯分者均屬死罪,處以凌遲、梟令、斬並籍沒全家的刑罰。

    二、廢除宰相制度,建立內閣制,加強中央集權,消除了相權與君權的矛盾,皇帝獨攬大權,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而內閣大學士就整個明朝歷史來看,始終處於“輔臣”地位,與昔日宰相的顯赫地位不可相比。廢除丞相的同時,明太祖改革了地方行政管理體制,廢除了原來權力過於集中的行中書省,設主管民政和財政的承宣佈司、主管司法的提刑按察司和主管軍政的都指揮司,“三司”彼此地位平等,互不統屬,又相互牽制,更便於中央對地方進行控制、操作。 職官的選任的基本途徑科舉考試內容變化為八股取士,對格式、形式都作了嚴格規定,脫離社會現實,禁錮人們思想,使科舉制度完全服務於皇帝,加強了思想專制統治的需要。同時每隔幾年還對職官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決定升留降職。

    三、加強監察機構的職能,強化“重典治吏”。明朝廢除了沿襲1000多年的御史臺建立起按地域分工的都察院,專門負責維持封建國家機關以及官吏綱紀,“糾劾百官,辨明冤枉,提督各道,為天子耳目風憲之司”。擴大了機構的設定與權力的行使。在中央一級,都察院直接向皇帝負責,不受其它部門的干預。在地方上,設定提刑按察使司,對地方各級官吏進行全面的監督,還設定十三道監察御史,作為中央行政監督機構的派出單位,主管轄區內的監察工作。為強化行政監督,防止地方官吏擅權違法,明朝特別設定御史巡按制度,由皇帝欽派大臣巡查地方,糾舉百官,可以“大事奏裁,小事立斷”,為加強司法審判,重大疑難案件實行三法司共同會審。御史官卑而權高,且直接對皇帝負責。明朝還在中央六部設立給事中,作為皇帝派往六部實施監督的代表。透過種種監察機構、制度的確立,限制大臣權利,加強集權統治,鞏固皇權。

  • 9 # 北斗趣史

    說到朱元璋,那我不得不說他是一個富有傳奇色彩的人物,說是白手起家一點都不誇張。在中國歷史上,秦末陳勝首先喊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戰鬥口號,激勵著歷代英雄豪傑逐鹿中原。但是成功者寥寥無幾,雖有布藝劉邦為帝的先例,但像朱元璋那樣年幼時家破人亡顛沛流離的苦境卻無先例。

    在起義的時候朱元璋的名聲還是很好地,善於安撫民心的他很快就集結了幾十萬的軍隊,手下還有劉伯溫、徐達、郭英等人輔佐。朱元璋是一個十分善於安撫民心的人,除此之外朱元璋還是一個軍事能力十分卓越的人,對百姓好又能打仗,所以說他得臣民也十分信服和追隨他。這也是他控制臣民的手段之一。

    為了築明王朝世代永繼,朱元璋空前加強了中央集權,洪武九年(1376) 透過廷杖大臣,廢除行中書省,,提刑按察使,設定市政使思,都指揮使司分管地方民刑兵之權;洪武十三年(1380) 在中央取消中書宰相制度,分相權於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設錦衣衛等特務機構控制臣民,設督察院監察百官。朱元璋還大興文字獄和製造大規模株連的冤案為子孫削棘。朱元璋認為太子柔弱難以駕馭桀整不馴的功臣,他要在死前為子孫剷除障礙。這也使得朱元璋把一切的權力都牢牢的握在手中,這是他控制自己臣民變得非常簡單。

    朱元璋在晚年還頒佈《皇明組訓》條例,要求子孫及臣工遵守“祖宗之法”,規定後代有改祖宗制者殺無赦。朱元璋把閉關也列位組訓,顯然是消極守成的“祖訓",給明王朝政治帶來深遠的影響。

    他深知,取天下要在馬背上,守天下要在馬下。狡兔死,走狗烹。天下一統,用不著武臣,朱元璋為了子孫的安全就要他們開刀。用文臣治天下,朱元璋仍不放心,所以從中央到地方大力加強皇權,把中央集權制度發展到了頂峰,成為歷史上權力最大的君主,朱元璋興大獄。

    臣民的生死大權牢牢被朱元璋掌握著,試想誰不怕死,所以臣民還是乖乖地在朱元璋控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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