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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紙家書

    不存在必須不必須的問題,這個問題沒有絕對的答案。

    所以,加與不加,存在哪些風險、在實際操作中需要注意什麼,建議題主瞭解。

    以下從兩個方面做一個說明:

    婚前買房,登記雙方姓名的這種行為,意味著什麼

    題主提到“要結婚了”,就意味著房子應該是在兒子婚前全款購買。也就是說:男方父母婚前出資為孩子購買婚房,登記在xx名下。

    1.如果僅僅登記在兒子名下

    這種情況也簡單提及一下:不需要有什麼質疑,房產的產權完全屬於兒子個人。

    2.如果登記在了兒子及其女友兩人的名下

    這種情況,視作是“男方父母對於兒子及其女友雙方的贈與,是以女方跟兒子結婚為條件的”。

    換句話說,如果兒子結婚了,房子就視同是兒子跟兒媳的共同財產。如果涉及到婚姻變故,房產是要被夫妻雙方分割的。具體分割比例,就按照房產登記時標明的“共有情況”而定。

    這一點,是提醒題主需要注意的風險點。

    如果決定要登記雙方的名字,如何處理?

    風險就是把事情往最壞裡想,不發生最好。但是一旦發生,就要提前做好風控,把“損失”降到最低。

    首先需要提示的是:房子婚前登記雙方名字、兒子結婚了,父母想要將房子要回來的可能性,基本沒有。

    這裡給出的建議是:透過“借款”的方式給孩子買房。

    讓孩子與父母之間寫一個“借條”,說明是子女向父母借的錢用於購買的房產。這樣的話,房屋的產權人將要承擔債務。這既是保護好自己的子女,也是保護老人的一種手段——

    如果孩子們很孝順,子女的婚姻也穩定,這些“債”要不要都無所謂。

    如果兒女不孝順、或者發生婚變,作為父母來講,身份是“債權人”,是完全可以主張債務償還的。

    償還的額度,包括了本金+增值。兒子兒媳各自償還的比例,按照各自的房產份額商定。

  • 2 # 娛樂小姐姐lyly

    你一定是看了昨晚的《安家》了吧。

    說實話,我也在思考這個問題。

    嚴叔老兩口,辛辛苦苦賣了一輩子包子了,攢下了320萬,想要全款給兒子買房子,兒媳婦說她懷孕了(我怎麼感覺她沒有懷孕呢)要求加名字。

    其實我覺得,不應該加。我覺得,①他兒子不像一個有擔當的人,可能會是一個怕老婆、什麼事都聽媳婦話的男人。②他兒媳婦不像是一個好相處的人,以後可能離婚,或者不讓老兩口住。③錢是嚴叔嚴嬸一個包子一個包子賣出來的,320萬,每個包子1.5元,這需要賣多少包子呀,一輩子的包子。他們還想象以後和兒子一起住,我覺得一定會有問題。

    320萬的房子,老兩口拿160萬,剩下160萬小兩口還貸款,房子寫兩個孩子的名字。

    提前說好,房子孩子同意住就住,不同意他們就繼續租房子住,但是錢以後肯定是給他們孫子的。

    或者,320萬全款,房子只寫老兩口的名字。

  • 3 # 夢想裡的楠叔

    這些都是看雙方怎樣的想法,都是在談的,古人云“清官難斷家務事”,所以沒辦法給你準確建議,還是需要你們自己協商,不過如果年輕人真心相愛,最好還是尊重他們自己的想法,到前提把事情後果跟他們說清楚。

  • 4 # 話家常的衛姑涼

    首先,作為父母都想給孩子留下點東西,房子,車子,存款,目的是讓兒女過得好一點,真是良苦用心,可憐天下所有的父母。但是往往我們忽視了一樣東西,從小的時候培養他的獨立能力,關心家人,讓他們曉得不是所有的東西都可以不勞而獲,一份耕耘一份收穫,以至於長大後會覺得父母給的所有的東西都是理所應當。即便生活條件好,也不能太嬌慣孩子。都說要富養女窮養男,不是從物質上而是從小開始精神涵養,舉止言談中窮養富養。長大後房子,車子,存款他會靠自己的努力行動去實現的。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既然選擇成家,就要明白成家了自己已是成人,自己有能力建立家庭承擔責任才結婚的,而不是從父母那裡索取。即便是現在沒有房子車子,夫妻倆可以透過自己努力爭取,而不是依靠父母存活。更何況我們擁有健全的身體。

  • 5 # 木子說情事

    不用。因為這是男方的婚前財產,加不加女方的名字由男方而定,而不是必須的。當然,男方如為了讓女方放心,表示對女方的誠心也可以加女方的名字,這有利於增加雙方的互信,對穩固夫妻關係有幫助。

  • 6 # 九月中

    我是堅決支援加上的,反正我們是加了,兩個人相親相愛到結婚,共同組建一個家庭,就不要再分彼此了,如果因為一個名字導致婚後起矛盾,就得不償失了!

    法律上並沒有強制規定,可在人情上都該如此,分那麼清楚,難免會讓女方家心裡不舒服,既然要結婚,想一直生活下去,白頭偕老,還是加上的好!

    充分尊重兒女的意見,尊重他們的選擇,做一個開明的家長,會對小兩口的婚後美滿的生活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對自己來說,別去管那麼多,也別去想那麼多,加不加名字讓他們自己去說,婚後也不要過多的干涉兒女的生活,過好自己的生活,都會美滿幸福的!

  • 7 # 你個䮻䮻

    個人想法

    如果我是男孩,我會加上,因為我和我愛人的經歷讓我更加珍惜她,對於錢財這方面,我會盡量滿足我的愛人,房子的名字只寫她都可以。

  • 8 # 阿鼎AD

    買了房,如果房屋產權人是你寫的你兒子的名字,領取結婚證後也是他的婚前財產。加不加女方的名字是你兒子的事要加也得夫妻2人憑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到不動產權局辦理房產共有人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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