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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金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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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佳尚美
方案一
創業一定要有一個人是
主導45%,(運營、財務、庫存)低工資
幹活的25%,(採購、其他雜事)高工資
投錢的30%,沒工資,只有分潤。
方案二
主導35%,工作平均分,工資一樣
幹活的35%,工作平均分,工資一樣
投錢的30%,沒工資,只有分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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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種地磨面擀麵條
先不要考慮咋分錢,首先要考慮賠錢了咋辦?逆向推導很重要。方案一:如果你倆有技術的想加上技術入股,那你們就不能領工資了,你倆每人投5萬,即每人佔總投資25萬的20%,技術股可佔總投資25萬的25%,這25%由你們兩個有技術的人商定每人分多少,這樣算下來,純投資的那哥們佔股35%,帶技術的兩人合佔65%,然後簽訂正式協議。有虧損時,各自對自己所佔股份承擔責任。
方案二:各自按出資額享受權利和承擔責任,只要參與日常經營的人就領工資,根據工種不同,工資多少參考當地行業工種平均工資。要簽訂正式協議。
合夥經營,一定要把能想到的全部明確體現到協議裡,不然以後會很麻煩。
還有一定不要認為純投錢的那哥們坐享其成,任何一項生意都有風險,人家願意拿出真金白銀陪你們玩,人家在承擔風險的同時(理論上講,出錢多的,在替出錢少的承擔了一定的風險,仔細體會),當然有享受回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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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浮塵旅客
把股份分成2半,其中50%按投資比例分,就是30:10:10。另外50%平均分,16.6:16.7:16.7也可以16:17:17。這樣就成了46:27:27。工資按當地正常水平發,獎金看盈利程度制定。最好提前制定,比如盈利超過多少就拿百分多少出來當獎金,如盈利10萬,只拿5000意思下,盈利超過10萬的部分拿10%獎勵,盈利超過20萬的部分拿20%獎勵,以此類推,最多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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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野釣旅行者
最簡單的就是幹活的按員工算,每個月發工資,每個人有多少錢該佔多少股份拿多少分紅不變,自己人在那守著肯定好,可以合情合理比正常工資高一些就行,按經理工資出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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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曉巷是我的夢go
最好別給他們發薪水,,發了薪水你433也不公平不划算!建議沒有薪水,然後334分紅,然後你也一起幫忙幹活!如果你不幹活那就3.5-3.5-3,你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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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頭腦爆炸
時間久了
投錢的會認為自己是老闆,
幹活的人覺得投錢的人啥都沒做,
兩波人互相看不順眼了,
這樣矛盾就出來了,
幹活的開始藏心眼,投錢的開始查賬,一但窗戶紙捅破了,人心就都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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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我叫餘俊宏
我目前的實際情況分享給你吧,廚房幹活的拿正常工資,實際入股給每人10% 多了他們給不了,因為開店有風險。 剩餘的都我一個人的,必然全身心投入店鋪運營,經常的開支小賬基本不報銷。更多的是培養廚師的經營意識和理念,這個很關鍵的。如果意識不同就會出現意見分歧,在此作為大股一定要打消他們的念頭,那就是虧本算我的,賺錢了再來報銷費用!這期間的信任也特別關鍵,有了汗水了運氣,我很慶幸現在經營一年了,本錢已經全部回來了。至此僅供你們參考吧,作為老闆,一定要明白有舍才有得,敢於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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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油膩味舌—底戰
看來你們沒有財務的觀念,估計遲早出意見,還是別幹了!
開餐館一是資金,而是技術!資金入股,技術當然也是股份!具體多少你們自己商量著來唄!最好前期協商好,形成合同,面的日後大家都不高興!另外幹活不幹活的,開工資就好啦!只要不涉及資金和技術這兩項的,其他都好說,幹活的可以請人,但是一個好廚師還是蠻關鍵的,所以要給技術股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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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連老哥
我覺得最好別合夥幹,或者一個朋友投錢,另兩個就負責幹活,每月開工資,賺到錢了老闆年底看著辦,賠錢老闆自己擔著,要是談分成,賺錢好說,賠錢事就更麻煩了,根本就分不清,朋友合夥早晚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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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oe12763047
第一步,按投入比率分配股份。
第二步,定一個年營業額目標或者利潤目標,比如第一年目標達到多少、第二年達到多少,那個單純投資者要無條件轉讓多少股份給予另外兩個經營者(股權激勵)。
如果總投資100萬,配資比是8:1:1(80萬,10萬,10萬),一年後公司價值達到200萬,那麼投資者給予經營者一人百分10的股權激勵,股權比變成6:2:2(120萬〈收益百分50能接受〉,40萬,40萬),如果價值達到500萬那麼(4:3:3)也能接受,有本事經營者把公司經營到一個億那麼我只要保留百分十都行。
上面是保證經營者的條例,再來就是保證投資者權益了,不能因為我股份縮水到時候被經營者踢出公司,所以可以實行ab股權制度(同股不同權),雖然我股份稀釋了但我還能保證我在公司的權利。我持有的是b類股票百分之10,拿百分之十的收益,但我要拿百分之60的表決權(ab股權比率6:1,就是一股b股拿6股a股的表決權)。
這樣既能保證投資者不會剛投資就股份價值貶值,又能保證經營者上進心,也不會說賺錢了以後利益不均而立馬鬧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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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口頭禪帶飛
投入資金15:5:5,所以股份比為60%:20%:20%,誰上班幹活誰領工資,工資按市價來計算。但這種股份分配我認為很不好,因為兩個20%一定會造成多做事的心裡不平衡。我認為兩個合夥人比較合適,如果硬要三個,60%:30%:10%的比例來做,投入資金分別為15萬:7.5萬: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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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張藝陽160826
1.按照投入比按月分紅50%,剩下的作為流動資金。
2.如果按年分紅,每個月按照2-3千給個零花錢,年底50%分紅,餘下的作為流動資金。
3.幹活的人,根據工種在當地的收入水平正常發工資,就當成正常“招工待遇”。不幹活的就沒這份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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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螞蟻街拍
在合夥人制度中有技術入股這一項,雖然沒有投錢但投入了技術。錢與技術同等重要,最好是透過協商解決股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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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紫藤
投錢的是大股東,幹活的是員工。也就是說,誰出錢公司就是誰的。幹活的只需要拿工資就可以。當然,也可以按照約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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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heart和美顏的距離
1.看飯店規模大小來細分。2.三個人合夥的飯店,是以什麼形式經營?(1)前臺,後廚加老闆。投資人參與經營的幹活的工資加提成。(2)投資人不參與經營的合夥人薪酬加分紅
個人的意見僅供參考
投資人的經營眼光決定未來,後廚的技術滿足顧客的胃,前廳的管理服務留住上帝的心。不管怎麼合夥三者都相互信任彼此尊重才能相輔相成。
最後祝老闆生意興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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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檀紙間
我給你提供一個比較完美的解決方案。在我持續經營一個快18年的小店經驗的基礎上,認為這是一個相對完美的小型企業“進可發展、退可好散”的方案。
1、確認技術的價值提問中提到了“主要依賴技術”,在股份制法定含義已經非常明確完備的基礎上,你們儘管是很小的“合夥企業”,但就理想的發展方向考慮,依然要把“技術作價”考慮進去為妥,也就是術語說的“技術入股”。這對以後的發展壯大,以及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能起到的作用巨大!
2、確認利潤分配比例技術入股作價,一定要經過三方一致同意無誤,之後,作價的金額增加到相應股東的身上,以此計算對應的分紅比例。
這樣做的目的是嚴格遵循股份制的“同股同酬”原則。如發展很好,以後獲得擴張機會的時候,對於新進資金有很好的說服力!——正規、科學、合法!
假如以後發展強大了,認為技術的“含金量”已經提高,此提高多出來的部分,可以重新協商,依據提高的原因對應分析,選擇是重新評估個人的“技術價值”還是歸屬集體,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依據從業經驗,這種“提高”有可能2方面都有,如“廚師名氣”(假如次餐飲的技術是廚師手藝的話)、“店名名氣”(品牌價值),如一致認同品牌價值提高,則無需重新核定,待日後轉讓時酌情納入便可。
3、權責分開,脫離工作人員與股份的直接關係簡單直白的表達就是“不做事的股東平時不拿錢”。
餐飲店的日常事務實行“誰參與誰拿報酬”的按勞分配製,薪資獎金標準建議參照“如果不是股東親自做請別人來做,多少薪資合適”這個標準。
這樣做的好處一目瞭然了吧?開始階段自己親自幹,如果生意好了,以後就用自己享受的薪資福利待遇,按同樣標準聘請他人,還愁不發展壯大?
這樣做的另一層好處還有:自己能騰出更多的精力去發現商機、拓展業務!
這樣做的還有一點可以保證的是:假如店鋪生意不好,以後玩不下去了,幹了事的得了工資。作為股份的資金損失了大家都是公平的。
如何,看了我的老江湖經驗之談是不是對你有幫助了?
要不要誇誇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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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正說財經
飯店是一個辛苦活,不論是進貨、廚房還是前面的服務,都是需要大量的人力去投入的。但飯店本身也是需要投資的,沒有投資什麼都做不了,哪怕再好的廚師,都是需要啟動資金的。
所以錢和人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建議您在確定股份比例、簽訂協議的過程中需要明確以下幾點:
股份比例不論是資金還是技術的投入,均可以算作資本的一種。您需要透過溝通、談判去為您的技術定價,確定技術投入在股份中的比例,而不僅僅是以資金的多少來決定股份比例。股權的比例,在日常公司的運作中非常重要,各種重大事項的表決需要全體股東表決同意持股比例太少,最後會慢慢失去在公司的話語權。
利潤分成投資是為了掙錢,確認利潤分成就非常重要了。由於飯店是一個辛苦活,每天都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我認為,利潤分成可以以股權比例去進行分配。但股東如果參與到飯店的日常經營,如後廚、飯店的管理、供應商的對接等,可以根據其負責的事務,去開具相應的工資,最後扣除各項支出的可分配淨利潤再根據股權比例去分配,這樣即可以照顧參與飯店經營的股東,又可以尊重資本投入。
合同不論您最後如何做決定,所有的事項一定要落實到合同上,口說無憑,在利益面前,再好的兄弟朋友都是靠不住的,為了避免大家日後可能會產生的糾紛,不如在一開始就把各自的職責、收益分配的方案落實到合同上,這樣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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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日出觀海
凡事都幹之前約定好
比如約定好前三年兩個人的工資是多少,然後平時不領或者少領,那麼差額折算成三個人的投資款,股份比例自然就出來了。
三年後繼續幹,那就保持這個股比正常領工資,如果幹不下去了大家分分家得了。總之,所有東西在合作前約定好就沒問題
大家好,我想問一下,就是我們是開餐飲店的!我們三個人合夥!然後我們是這樣的!一個投資者!二個技術人!就是說二個技術人相對投了比較少!一個投資者相對投了比較多一點!然後我們要怎樣分這個利益股份暱?主要依賴技術!出資大概是15:5:5,暫時是不打算吸收股東,我們出資比例是15萬:5萬:5萬,我們要怎麼分配股份呢?以後咋分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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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以仿照股份公司的辦法,假如甲投入現金50萬做為啟動資金,乙丙二人帶技術入股。可以將甲的50萬元做為總資本的60%,乙丙二人分別為20%,將來盈利,可按此比例分紅(只是舉例,具體可協商確定)。三人之間關係為合夥人,可寫個企業章程或協議明確這些關係。當然,如果參加企業的日常工作,包括管理工作,平時都應該另外有工資,工資標準由你們自己商定。其實我覺得這種關係最難的不是掙錢和分紅,而是萬一虧損了責任由誰承擔,如果乙丙二人只管掙錢和分紅,發生虧損則不承擔任何責任,那是否有些太不公平了?怎麼辦,我有個想法:就是平時二人工資只支付70%(只是假定),年底統一算,但如果年底虧損則不再支付其餘部分。這樣可能既提高他們平日工作的責任心,也使他們分擔了虧損的部分責任。以上都是我個人想法,只能給你們提供個思路,供參考,祝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