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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體育最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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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相信美好從善如流
需要綜合孫楊與361、孫楊與國家隊、國家隊與贊助商之間的合同合約來看。這些,都是受合同法保護的,合同當事人要遵守的。當然,合同有先後,有排他條款,有優先權。他們各方的律師會替他們審查把關,所以,什麼場合穿什麼服裝。各方都是心知肚明的。
那麼,安詳上述合同合約,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孫楊在亞運會領獎應該穿什麼?
上述合同合約的具體內容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從孫楊第一次、第二次領獎著裝行為來看,是應該穿安踏的,而且孫楊也是知道應該穿安踏的。如果可以穿361,孫楊大可不必要躲閃遮掩,光明正大穿就可以。安踏正是正當權益受到違法侵害,所以才會發聲。
若應該穿361而沒穿。我想361也會跳出來發聲的。
故意違反合同法,是不對的。一塊亞運會金牌,遠不如對法律的尊重尊嚴重要。我們呼籲守法,呼籲公平,憎恨特權,為何要同意孫楊不遵守合同法,享受特權呢?那麼他比賽期間是不是也可以做酒駕超速、毆打辱罵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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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榛果潮流
作為一個品牌代理商來說,我的觀點是:“國大於商”
首先:運動健兒在賽場上比賽,為的是國家榮譽,代表的是國家利益。國家不強大起來,你的商業能發展好?
其次:在賽場上,他們拼盡了全力,就因為一個舉動受到贊助商的的批判,大家所謂的沒有契約精神,那麼請問:當他登上領獎臺時,披上中國國旗,奏起國歌的時候,你是不是也在為此歡呼,我們國家又獲取了一枚金牌。那個時候的你還會說孫楊,把國旗放下,別遮擋贊助商商標?
最後:沒有運動員在賽場上的拼搏,獲得獎牌,你贊助商哪來的曝光率?
所以,我認為孫楊在亞運會上穿哪個贊助商的衣服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代表了我們中國,為國爭光了,為我們國人帶來了榮譽。希望大家不要在以什麼“契約精神”來綁架他,是對是錯,國家會做出解釋 ,謠言止於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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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沒油貓餅
不想回答穿誰服裝的問題。
就敢問問,安踏你敢向李寧學學嗎,直接降低贊助金費。
孫楊損害的是很多沒有鉅額贊助費的年輕一代游泳運動員。
沒錢拿什麼培養運動員,難道靠著愛國精神喝著西北風就能出成績!!!
就好像老闆不給你發薪資,員工還說我愛公司我免費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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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魔動
我再回答一次這個問題,就是安踏究竟這次捐助了國家隊多少錢,對比克雷湯普森的合同,評論下來,一個國家隊可以對比幾個克雷湯普森,如果很少,這不是侮辱國家隊嗎?難道堂堂中國國家隊的隊員,是一個nba三當家的零頭?這不是請了個幾百個姚明,給了個郭艾倫的贊助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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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5431718709053
孫楊沒穿安踏領獎服不對!!但不穿安踏領獎服就是損害了國家利益嗎???安踏一個企業的利益就代表著國家利益嗎???安踏雖然開始佔理但公關團隊實在2B!!孫楊這是心理素質好,如果不好,安踏這麼做是不是會影響比賽成績???如果安踏不串出來呼喊!我想很多人都不會注意到孫楊第一次領獎穿那套黃色運動服是什麼牌子!!!這次安踏妥妥的替361狠狠打了頓廣告!!!!孫楊在國家隊十年,為國家贏得那麼多個冠軍那些噴子都沒看到!!!關注的都是八卦!!!如果每個運動員都穿安踏的領獎服,可都得不到獎牌!!!穿安踏的領獎服還領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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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陳樟燦
贊助商不是隨便定的,贊助商也可以說代表的是國家形象,也需拿出資金給國家體育機構,培養,訓練運動員的。每個運動員離開國家隊,什麼都不是,到那裡去拿金牌,金牌有運動員本人的努力,更有強大國家的支援!所以我認為,在參加任何級別的比賽,得了最多的金牌,首先要把國家放在第一位,穿國家規定的服裝出場領獎,負責就古負了國家對他的培養和教育,除了體育,其餘都不蒜合格做事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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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堅果旅行
孫楊應該穿安踏的領獎服,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這是最簡單的道理。
361是中國游泳隊的贊助商,也是孫楊個人的贊助商,孫楊有義務維護贊助商的權益,這都沒錯。
但是,錯就錯在,安踏是這次亞運會領獎服的贊助商,是和整個中國代表團簽訂的協議。無論是孫楊也好,國家游泳隊也罷,都是中國代表團的一部分,都應該履行義務並維護贊助商的利益。
很多人說安踏借題發揮,綁架了國家名譽,說的也沒錯。安踏畢竟是一家商業公司,對利益的追求是它的天性。這次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和安踏脫不了關係,安踏也參與了事件的炒作,無形中打了一次免費的廣告。
但是這個免費廣告的效果,可能適得其反,因為廣告本身引起了很多人的反感。維護自身權益沒錯,但捆綁國家榮譽,這背後的目的人盡皆知,不是為了名就是為了利。
所以,簡單的總結,孫楊做錯在先,應該服從集體利益,應該履行契約精神,這是最根本的道理,而且孫楊後來也沒有知錯就改。而安踏的借題發揮和大炒大作,也確實沒有風度,商業問題就按照規則解決,拼命炒作只能暴露出難看的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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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湯哥5082
安踏也是沒勁,人家都不願意穿你們的衣服,還死不要臉地到處講別人不穿他們的衣服,就象老婆被別人用了,還到處張揚自己戴了綠帽子一樣,怕世人不知。不可以私下解決嗎?非要到處叫喊,真沒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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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靜觀其變OK
不是穿哪個贊助商衣服的事,而是服不服從組織紀律,制度的問題了。
1:孫楊是代表國家去參加的亞運會,身為一個運動員,就必須服從組織的一切規定。
2:運動員出場,領獎服裝是組織和國家提前選擇好,並確定的,就和其他規章制度一樣,運動員個人不可以擅自更改(有意見可提前提出)
3:在全世矚目的場合,擅自更換領獎服裝,肯定是為自己的私利。
4:為了自己的利益,違反組織紀律和統一著裝規定,把國家的顏面和尊嚴放到了何處?
6:他到底是為國增光,還是摸黑國家,炫耀自己,他自己最清楚。
7:歷朝歷代功過都是有區分的,因為有功的人容易自高自大,翻看歷史有多少蓋世英雄因自高自大,身首異處。
8:任何組織,團體都有紀律,制度,沒規矩不成方圓。試問如果每個運動員都為商家代言,穿各自服裝,會是什麼結果?
9:孫楊一事起因是衣服,但性質決不是衣服那麼簡單,舉一反三,引起的負面影響不可小視。
10:希望愛孫楊的人,崇拜孫楊的人客觀的看待此事,功過要區別看待,好多取得一些成績的人,是讓粉絲和起鬨的人捧壞的,在眾人的追捧和崇拜下,失去了自我,迷失了方向,自高自大,最終走向歧途,害了他自己。
11:游泳是他的職業,有好成績說明他敬業,就和工人做工,軍人打仗一樣,沒必要過分炒作,崇拜,他偉大不偉大他自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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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飛鳴鏑192432744
你平時穿什麼都行,但頒獎儀式必須統一穿規定的服裝。孫楊這也是在耍大牌,感覺自己金牌拿的多,沒人管得了他,什麼規定合同契約對他來說都是一張廢紙,他可以為所欲為,從他對待這件事的言行上就可以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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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劉淑煊
孫楊的服裝領獎問題,還是出在體總,孫楊參賽是國家帶隊出去的,這些問題參賽前都應該做好工作,如果國家隊規定了,孫楊不聽,公然違抗,那另當別論!為什麼要把孫楊整下去為快的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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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DuDuDuBa
游泳隊籤贊助商是代表整個國家游泳隊籤的,孫楊作為隊員應該屬於這個協議受約束範圍內。就像你們公司簽了合同你作為公司一員也必須履行合同,如果有異議,可以透過合法途徑表達,但沒結果之前必須遵守合同一樣。孫楊可以有異議,他大可退出國家隊代表個人參賽,也不要用國家隊的任何資源包括訓練場地、教練、隊醫、康復、營養膳食、衣、食、住、行、養老、工資等等全套保障,自然他就可以願意穿什麼就穿什麼,可是,孫楊有那個氣魄嗎?又想著佔用隊裡的利益,又不想為隊裡付出,沒契約精神沒品行就是說的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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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潤友
其實,回答這個問題簡單得不能再簡單了,就兩句話:
第一句話:如果孫楊是以個人的名義去參加任何比賽和活動,他穿什麼服裝都是他個人的事,別人無任何理由和權利干涉。但是,退後一步講,如果孫楊不是靠國家代表團這個平臺才出名的,這個世界上又有誰能知道孫楊是何許人也!
第二句話:如果孫楊是以中國代表團的一名普通運動員參加任何比賽和活動,他就應該而且必須穿中國代表團統一規定的服裝,這不僅是一名普通運動員遵章守規的觀念和意識問題,更是一個國家代表團整體形象和利益的問題。那頭大那頭小“涇渭分明”,無需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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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李蘇溧
此事不用多說,正確的說法是:安踏公司和國家體委協議,贊助亞運會中國體育代表團領獎服人手一套,獲獎運動員領獎時必須穿著這套服裝領獎。孫揚耍大牌,為了一己之利連續多次直接或間接違規,甚至不惜用莊嚴的國旗耍心機。孫揚的所做所為已嚴重造成國家形象的損害。中央臺體育頻道在介紹金牌運動員時,所有運動員都有穿領獎服領獎的畫面,而孫揚只有出水的畫面,幾次違規領獎的畫面己除去。從這點細節來看,孫揚一事一定會嚴肅處理和懲罰,給關注此事的國人一個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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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王義濤
這次亞運會領獎服是安踏贊助的,所以在中國獲獎運動員上臺領獎應穿安踏服裝。而孫楊是361代言人,361贊助中國游泳隊,孫楊及中國游泳隊比賽時應穿361,孫楊領獎不穿安踏,違規應處理。但安踏給孫楊扣大帽子,打棍子是不對的,應該找體育局,由體育局處罰孫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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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Ja不假
首先要看孫楊是國家隊的正式隊員,還是以外國籍作為“外援”參賽的,如果屬於外援,那麼官方在聘請合同沒有明確的情況下不得干涉孫楊的個人選擇。如果孫楊屬於國家隊的正式隊員,無條件服從組織決定,如果仍要堅持自作主張,那也應該事先跟官方談妥,甚至可以以不同意就不參賽為要挾條件。絕對不能在正式官方場合為所欲為,成績好只是一方面,中國體育代表團又不是唯有你一個人能參賽。國家不能放縱這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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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沉默螢火蟲
1、這個問題應該由體育總局和中國代表團來回答,他們應該發聲,給出官方答案。
2、運動員必須遵守中國代表團的規定要求,不可任性。
3、明星運動員是公眾人物,更應發揮示範帶頭作用。
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護短,應該按制度評判處理。
5、公眾事件應該快速反應,及時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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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大程214264884
如果孫楊穿安踏,361就會和孫打官司。如果孫楊穿361,安踏會和國家隊打官司。如果孫楊不聽國家隊的,他的後半生就有點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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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北京好老頭
不是他應該,是團體應該。特立獨行在此應該行不通,但是就行得通。所謂天無二理,就給你們出倆看看!
攜功以震主,震你又如何?
亞運會剛開始,孫楊沒有懸念地成為了最大明星,但令人沒有想到的是,除了因為比賽成績,還因為領獎服。8月19日,孫楊獲得200米自由泳金牌實現全滿貫,賽後頒獎時看到五星紅旗突然掉下要求重新升旗,孫楊這一舉動在網上大獲好評。但同時,孫楊身穿的衣服卻讓中國代表團領獎服贊助商安踏不滿——孫楊並沒有穿安踏的領獎服,而是穿了個人代言的361°上臺領獎。
回覆列表
但凡懂一些體育,瞭解體育賽事基本運作的朋友,都應該知道孫楊的舉動是徹頭徹尾違規的,毫無契約精神,損害了贊助商的權益。
的確,孫楊是361度簽約下的運動員,整隻游泳隊的裝備也都是361度簽約的,但很明顯,頒獎服的贊助361度並沒有掏錢,安踏花了大價錢買下頒獎服的權益,不是讓孫楊想穿就穿想不穿就不穿的,合同裡寫的是非常清楚的。
拿NBA舉例子,哈登籤的是阿迪達斯,庫裡籤的是安德瑪,但NBA是跟耐克合作的,所有的頒獎服,隊服都是耐克,你見過哈登不穿耐克的球衣嗎?一年一度的戒指頒獎儀式,你見過庫裡穿安德瑪嗎?
假如你看到這裡還要跟我扯孫楊的個人贊助是361,所以不算違背契約的話,我請你再看看這張圖,當年08年閱兵式,劉翔簽約耐克穿的是安踏,就連李寧自己穿的都是安踏,原因無他,人家掏錢了合同在那擺著呢,你孫楊再大牌,能有劉翔,李寧大牌嗎?憑什麼你就非要搞特殊?
孫楊私自更換頒獎服,是非常沒有契約精神,不遵守規則的典範,這一點不能因為他是一個頂級的運動員,是一個為國爭過光的運動員就為他搞特殊,但凡一個腦子正常的人,都應該理解箇中曲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