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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瀚大黎眾連環畫

    孔子說:“聽訴訟審理案子,我也和別人一樣,目的在於使訴訟不再發生。”使隱瞞真實情況的人不敢花言巧語,使人心畏服,這就叫做抓住了根本。

  • 2 # 明貞

    這是一種治國理想,人類社會將漸漸向這目標前進,徹底消滅迷惑和罪惡,使社會正義而和諧,是對大同社會的追求。

    莊子對孔子思想進行了批判,不是說莊子不希望社會大同,而是老莊吃透了人類在有我狀態下,實現不了大同。只能使偽善腐敗橫行,《盜蹠》篇莊子借盜蹠之口對孔子進行了無情打擊,也打到了點子上。中國數千年的家天下腐敗專制統治儒學被利用,驗證了莊子的批判也是孔子始料所不及,不過中華傳統倫理之家國情懷還是傳承了下來,孔子功不可沒。

    這也是中國唯一古傳統文化未斷代對世界最卓越的貢獻,人類如果有終極永恆歸宿的話,那就是完整和諧永恆的家和愛情。

  • 3 # 國學子才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註解1、必也:這是轉接語,意思是如果一定要如何(有所不同或做得更好)。

    2、無訟:教化大行,則人人守法重禮,訴訟案件自然消失。

    譯文:

    孔子說:“審判訴訟案件,我與別人差不多。如果一定要有所不同,我希望使訴訟案件完全消失。”

    個人理解:法官和律師是非常重要的角色。首先要養浩然正氣。其次還要教化大眾,有止訟的能力。儘量朝無訟的目標前進。

  • 4 # 長風浩蕩

    訟,公言,就是相關方無法找到公性的共同情理,無法通情達理,無力無能自行化解矛盾,就需要尋求公正第三方基於公正立場憑公而斷。

    需要第三方介入,說明相關方沒有達成共同的情理認知,沒有就“合情合理、兩全其美”達成共識,這本質上是相關方的對情理事理的認知理解能力的缺失,這顯然是教化不及所致。

    普遍意義上基層民眾的通情達理,才是基層自治能力、自組織性的關鍵。

  • 5 # 請問填寫什麼龍飛鳳舞

    意思是我審判案件和別人沒有什麼不同,但是我的目標在於使人們不爭訟。

    “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出自孔子《論語 顏淵》。

    無訟現象是在古代中國很有影響的法律訴訟觀念,甚至時至今日它還在廣大的鄉村社會普遍存在著。簡言之,就是說,人們在發生糾紛時不主張利用訴訟法律來解決問題,而是利用傳統的倫理道德等觀念來調節協調。

    中國古代社會儒家思想處於絕對支配地位,“貴和持中、貴和尚中”的文化理念成為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特徵。據歷史考證,孔子作為儒家思想的創始人,他是“無訟”論的奠定人和倡導者。同時,他曾經宣佈其執政目標:“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另外儒家典籍記載,堯舜之世,便是一個無訟的世界,而舜本人就是一個息訟止爭的高手。同時,清人曾說:“兩爭者,必至之勢也,聖人者其然,幫不責人之爭,而但訟其曲直。”可見,古代中國人對訴訟之冷漠,他們認為訴訟是道德敗壞的結果或表現。

    儒家在正面宣揚無訟的益處和美好的情景的同時,製造了為訟以害的反面輿論。例如:“訟,終兇”、“訟不可妄興”、“訟不可長”。因而,訴訟是不吉利的應適可而止,健訟者必兇。中國古人由於崇尚無訟理念,讚揚無訟社會,力求無訟而和諧的美好世界,但必然帶來的是厭訟、賤訟,以至於訟師一類的職業,在古代中國沒有生存的土壤,為國人所鄙視。

  • 6 # 滇海無涯

    孔老二處春秋時期,民間亦少不了訴訟之案,聽訟,是作為官判民糾之意,吾猶人也,即謂他介入當事人的角色,事實求是,必也,是謂該怎辦就怎辦。使無訟乎?即說這麼做能否讓民間懂得官府之明瞭,懲罰分明,再沒糾紛發生

  • 7 # 聚光慧看

    問題的標點點錯了。

    應該是:"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語出巜論語》的《顏淵》篇。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我在公正、正確地審理人民的訴訟案件方面,和其他公正的官員相比,也沒有什麼特別的高明之處。重要的是,我們必須致力於,儘量使人民沒有冤屈,沒有紛爭,這樣才能降低訴訟的數量,減少訴訟的事件,最終做到人民安居樂業,沒有訴訟。這才是我政治的理論和治理國家的理想?

    讓那些處於國家治理地位的行政官員們,透過清正廉明的政治體制,提前預防老百姓產生冤屈的可能性,使老百姓生活在一個公平公正的環境裡,從源頭上掐斷產生訴訟的原因,天下就沒有什麼訴訟了。

    這就是所謂的:聽訟者,治其未,塞其流也。正其本,清其源也。使民無訟也。

    舉個例子,說:子路用很簡單的幾句話就可以判斷審明冤獄,卻不能以禮教治國理國,所以也就不能使百姓不向官府訴訟了。

    所以孔子又說:聖人不以聽訟為難,而以使民無訟為貴。

  • 8 # 微道助您創造終生價值

    孔子說“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出自《論語·顏淵》,其意思是:孔子說:“審理訴訟案件,我跟別人是一樣的。一定要讓人們不發生訴訟案件!”

    對於這句話,我的理解是:①孔子的目的是無訟,這樣社會就和諧。②即使已經成訟,也要經過調解、協商,得到和解。

     

     

    嚴正宣告:

  • 9 # 不能只當看客999

    孔子這句話的意思,是審理案件,我與別人差不多;透過審理案件,一定要使以後不再有案件紛爭,不再發生新的訴訟案件。筆者理解“吾猶人”是孔子謙虛和客氣。重點是後面的“必使無訟”,這是他與眾不同的地方,也是他的追求!這是審理案件的最高境界!就是要公平公正地審理案件,讓違法犯罪者得到應有的、相應的懲罰,取得懲前毖後的效果;同時必須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保護沒有違法犯罪的人不受法律的追究,杜絕冤假錯案的產生。這裡重點的“必”,就是必須、一定。以一個案件為例,在審理案件初始就要必須、一定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公公正正,不能有偏向,不能有袒護。否則,如果一審就搞不清,甚至搞錯,必然會有多次的訴訟,這樣,就不是孔子講的“無訟”。透過一個一個案件的公正公平審理判決,可以起到好的懲戒教育作用,減少犯罪,促進社會和諧!其思想不僅在當時是積極的,而且對我們現在的司法理念、司法實踐活動都是具有重大意義的!

  • 10 # 每日讀書A

    原文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第一部分古代行政司法一體,縣官就是法官。你做法官,訴訟的兩方各執一詞,你要怎麼知道誰說的是真話,誰說的是假話呢?這就需要專業的經驗和技術。孔子說,在這些經驗和技術方面,我也跟別人差不多,也不比別人強,我希望做到的,是讓天下無訟。就是沒有訴訟,老百姓都不打官司了。這句話是《論語》裡的,曾子引用這句話,解釋說:“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聖人能使那沒有實情的人不敢盡其虛誕之詞,是因為聖人的聖德在上,大能畏服民之心志,使之化詐偽而誠實,自然就沒有顛倒曲直,以虛辭相爭的,所以這訴訟還沒等判決,它自己就沒了。這就是知本。第二部分我們現在沒有孔子聽訟的案例故事,但王陽明有這麼一個標本式的案例:鄉里有父子二人打官司,請王陽明裁斷。先生的侍從意欲阻止,王陽明卻讓他們進來說說。話還沒說完,父子二人就抱頭痛哭而去。弟子柴鳴治看見了,問:“老師您跟他們說了什麼呀?怎麼這麼快就讓他們感化悔悟了?”王陽明說:“我說舜是世間大不孝之子,瞽瞍是世間大慈之父。”柴鳴治驚了,老師怎麼說反話?舜的父親瞽瞍,和舜的後媽、後媽的兒子象串通一氣,幾次要殺死舜,舜都機智地躲掉了,並且一如既往地孝敬父母,愛護弟弟。老師怎麼反而說舜是大不孝,瞽瞍是大慈呢?王陽明說:“舜總是覺得自己是大不孝,所以能孝。瞽瞍常自以為是大慈,所以不能慈。瞽瞍記得這孩子是一把屎一把尿養大的,以前多可愛,現在怎麼總是惹我不高興?他不知道是自己的心已經被後妻改變了。這就是越自以為慈愛,越不能慈愛。而舜呢,自認為是大不孝之人。他心裡想,小時候父親多愛我啊,現在居然發展到要殺我,那一定是我大不孝,惹惱了父親。我的弟弟也想殺我,我這個哥哥是怎麼當的呢?怎麼沒教好弟弟呢?這又是一大不孝了。繼母也想殺我,那也是因為我沒能孝敬她,討得她的歡心。總之一切都是自己的不孝。舜越覺得自己不孝,越是努力去孝,最終感化了一家人。“等到瞽瞍高興的時候,他不過是恢復了自己慈愛的本體。所以後世稱舜是古往今來第一大孝子,瞽瞍也成了慈愛的父親。”我們看王陽明這個“必也使無訟乎”的真實案例,是不是比曾子解讀得更深刻,更生動,更知本?曾子說的那個還不是本,也沒有知行合一,只是憑自己的理解想象去解讀,而實際情況不一定是那樣。因為小人的特點,就是無所顧忌,不知敬畏,說他看見聖人就不敢撒謊了,那可不一定。所以要知本,這本不是畏,不是畏服大人,而是致良知,觸動他自己的良知、自己的本。王陽明所言,就是明明德以新民,讓這一對父子得以自新了,這就是本。第三部分在這個本之上,還有一個天下之大本,就是教化全天下,人人都相親相愛,這才是真正的天下無訟。《論語》有記載:顏淵、季路侍。子曰:“盍各言爾志?”子路曰:“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顏淵曰:“願無伐善,無施勞。”子路曰:“願聞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顏淵、子路侍立在老師旁邊。孔子說:你們何不談談自己的志向?子路先說:“我願意把我的車馬和皮衣,都和我的朋友共享,用壞了,我也沒有遺憾。”顏淵說:“我希望不要張揚我做了什麼好事,也不要誇大我有多少功勞和辛苦。”伐,是矜誇;施,是誇大。顏淵說完了。子路問老師:“請問老師的志向呢?”孔子說:“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我的志向啊,希望天下老人都得到安養,朋友之間都能相互信任,孩子都得到關懷!我想,孔子說的要讓天下無訟,意思應該就在這兒了。再補充學習一下,孔子怎麼說到聽訟這件事的呢?《論語》裡的上下文是這樣的:子曰:“片言可以折獄者,其由也與?”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由,是仲由,就是子路。片言,又叫單辭,就是隻有單方面的言辭。古代審案的程式,原告說了,被告還要說,這叫“兩造”。周禮有具體規定,先取兩券,把原告、被告的陳述分別寫在上面,開庭之後,“再用一個書契”,將判決寫在上面,這就是前券後契,“兩券兩契”,少了一個,就不合程式,這個判決就不合法,不能生效。券和契,都是最嚴肅、分量最重的東西。審案畢,原告被告各會拿到一片竹片或者木片,上面有自己的陳述,也有法官的判決。折獄之法,前券後契,必得兩具,券不兩具,謂之單辭,單辭不治,不能下判決。契不兩具,叫不能舉契,也不能判決。那子路是怎麼判案的呢?他不守程式。“片言可以折獄者,其由也與?”原告說完,他只拿到一片,被告的陳述他根本不聽,就直接判決了,因為他太“智慧”了,不用往下聽就都明白了。孔子說:“能這麼幹的,恐怕只有子路吧?我沒他那本事,我審案也跟一般人一樣,要按程式小心仔細地來。不過,我追求的是,怎麼讓大家不打官司。”以上是傳文的第四章,講本末。物有本末,事有始終,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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