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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騎帽不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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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idenDD
販買同罪,加強基層派出所工作力度,發現多餘人口立馬上報,一經核實重獎10萬,買家負責。如買家無可執行財產,孩子家屬出。獎勵給基層經手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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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光合作用的動物
嚴厲打擊買方才能遏制市場,只要買人口,一旦查證輕則十年重則無期,警方解救時襲警的當場擊斃,看看誰還敢買孩子和婦女,沒有了買方人販子自然就消失了,只打擊人販子治標不治本。打擊販毒也是一個道理,吸毒的判刑或者死刑,吸毒的人少了販毒的自然消失,一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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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麗3895
偷騙搶小孩的判死,因為這個比販毒還毒。買小孩的,是為了送回的,有獎。提供重大線索的,有獎。抓住人販的有獎。買小孩不送回的,抓到後一律判型。人販子害的是未成年人,這未成年人以後指不定是哪條道上的好兄弟,這人販子真是左手打白道的臉右手打黑道的臉,黑白道都容不得人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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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起名大師東方木
要想徹底剷除拐賣人口的犯罪,應該規定以下法律:
一,對買人口者,一律處十年以上徒刑,並當地警方,普查本地區內是誰買了人,並及時上報,批捕嚴治
二,對販賣,拐賣人口者,一律判無期,並不得減,終身監禁
三,從現在開始,全國範圍內,徹底普查,已買人囗者,尤其對偏遠農村,更要徹底檢查,並立即糾正,該抓抓,該判判。像掃黑除惡一樣,懲治拐賣人口者和買人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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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從頭繼續來
殺雞儆猴,人販子拐賣的時候,沒想過他的舉動有可能讓好幾個家庭破碎,法律必須把他判死刑,一條命換幾個家庭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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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迷你世界宇帝
是我個人愚拙想法:特別是殘酷把孩子弄殘、折磨的這些,屬嚴重性性的,直接判以死刑,陪上全財產和拉黑子孫後代至少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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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天龍神82384078
傻瓜,大爺給你教,抓住人販子一律槍斃只有這樣才能徹底消滅人販子,什麼的拘留判刑都是放屁的沒用的只有一個字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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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畫帥1
毛主席用了幾年掃盲,辦夜校,勞動之於學文化。現代社會人販子以成社會大害,說沒法除根太可笑了吧!只要對刑事犯罪做為主流來個全民打擊三年後決無人販子,舉報,抓捕,重判!人民可以做到!政府獎勵制,人販子斷根不難!一個字對壞人要“狠”。狠抓,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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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譚老二545
大家好,中國這麼發達的國家,發展和諧社會,怎麼能讓那些沒有人性的人販子去偷去搶孩子,把許多家庭搞的家破人亡,一生一世都在憂傷中度過,所以說必須把買賣人口的人通通判死刑,一律割殺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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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希望144367758
要徹底打擊人販子就得買賣雙方同罪,一律處極邢,不論販買人口多少,哪怕是一次,也得凌遲處死,5只有這樣才能鎮攝人販子,沒有買就沒有賣,所以買賣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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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佛山無影神馬
為什麼每次小孩子找到了 又不嚴懲買小孩的人? 還是買小孩的人一律判重刑十年以上
看誰還敢買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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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浮生如大白
首先,買來的孩子也需要登記上戶口,派出所應該嚴查,程式正規,杜絕關係戶。
二,人販子也需要流動,所以各客運站多注意孩子狀態,嚴查有犯罪記錄人員。
三,政府建立尋找丟失孩子機構,幫助父母收集各方資訊。
四,頒佈更嚴格詳細的法律法規,嚴懲人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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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qzuser220425997
毛澤東時代走失的孩子交給派出所,派出所的民警就會送回家的,那時候每家都好幾個孩子,都在外邊玩,沒有丟孩子的。我是山東省的,現在光天化日之下搶孩子,真的不可思議。孩子都上中學了還得接送,真成了巨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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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分析6767822701487
公平正義的原理是同等的懲罰。
在拐賣人口的犯罪中的實施應將被拐賣主體視為受害者。如拐賣人口被殘忍的致殘,拿來以乞丐的身份盈利。對這種懲罰如果同樣複製是邪惡的。所以還是直接槍斃。
其實拐賣人口的犯罪一般以拐賣盈利為目的,不會全部將被拐賣者致死。但是有些手段比之致死更讓人髮指。簡單從同等懲罰的原則看似槍斃有矯枉過正的表象,但是從拐賣人口受害者不僅僅是被拐人口主體一面分析,受害者還包括被拐賣人口的家屬。所以同等懲罰應疊加。如果考慮到社會危害,槍斃就不僅不是矯枉過正,還帶有人道處罰,即息事寧人,又懲前毖後的效果。
必要的法律程式還是要走的。
在所有拐賣案件中,罪大惡極的有,情有可原的也會有,不能以突出個案的宣傳作為法理依據,以普遍性為依據才是法制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關鍵。這行為普遍支援嚴打,當然應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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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七月輝十三
如何徹底打擊拐賣兒童的犯罪團伙?相信這是整個社會都在關注並急於解決的問題,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個必須儘快解決的問題,現代的孩子外出玩耍時父母根本就沒有安全感可言,必須徹底打掉犯罪團伙!
我個人認為下面幾點可能會對人販子非常有效:
第一,嚴懲買家,在一個固定時間為起點,全面下達通知,凡購買兒童者,判終身勞改。
第二,對於人販子,情節嚴重直接死刑,普通人販子無重大立功表現,均判無期勞改、永不減刑。
第三,鼓勵內部舉報,對舉報人視為立功,讓人販子團伙內部產生矛盾及猜疑,也可以因此挽救更多被拐兒童。
第四,完善兒童領養制度,允許合法過繼,使人們不再因需子嗣傳宗接代出重金購買兒童。
第五,對於任何機構私自辦理出生證明、戶口、身份證明的人員,給予撤職入刑嚴懲,對於製造或使用虛假證明者給予嚴懲!
第六,完善所有兒童DNA存檔,對有所存疑兒童公費檢測對比,全力支援孩子回到親生父母身邊,不需對購買兒童的養父母承擔養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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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使用者51780581883
嚴懲之下,必有清明。
對販賣人口這一惡劣犯罪行為,它是導至社會不安定的毒瘤,對犯罪分子必須施以重刑,才能杜絕此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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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大興174066980
辦法還是有的,一發動群眾。二在全國範圍內大力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行動。三,出動大量警力各當地派出所到各村寨對落戶外來人員進行調查,對來歷不明者一定的搞清楚,四,對沿街乞討兒童身份和輩後操縱之間的關係搞清楚。我認為這樣做一定會有效的,這就要看政府的決心和力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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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陽光之人192515300
國家出臺一項獎勵辦法,拐賣婦女兒童的,沒收罪犯一切財產包括房產和銀行存款,將拍賣所有財產,所得的錢,獎給舉報人百分二十,判拐賣的罪犯凌遲處死,罪犯所得贓款,誰用過,誰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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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李德才21
抓住一個人販子就槍斃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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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要從嚴從重處罰人販子,有效打擊他們的囂張氣焰,嚴重犯罪的可以死刑,而且死刑的判罰可以佔販賣人口案件的50%。第二就是重賞舉報者,讓人販子找不到買家,讓買家不敢買,不敢收容,幫助與包庇。我們現行的法律治標不治本,人販子從偷到搶再到賣,有一定的溫床,如果政府拿出提供訊息可給予20到50萬的獎勵,或者重大案件100萬的獎勵,你試試,全民皆兵,他們生存的空間基本沒有了,還有人再販賣人口嗎?有些村在地區偏遠的地方或山區,村裡多了個人用不了兩天全村都知道,如果有舉報的,給予重獎,誰還敢買?所以說還是策略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