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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時空147

    明星當然有權利拒絕“被同人”

    哈利波特和寵物精靈的同人作者就被羅琳和遊戲公司告了

    被法院罰得幾乎傾家蕩產。

    J家的同人以前也被45所發現警告過,也罰過錢。

    所以現在日本的J家飯寫同人都加密碼,而且還要警告絕對不要被當事人和事務所發現。無論是否商業用途都一樣,自娛自樂不賣錢的也必須隱藏起來。

  • 2 # 扭軲轆李娛記

    我覺得你對一個人的看法是固化的,如果你去同化某人也不需要別人的同意,這是你的思想,無論對方拒絕或者不拒絕都不會改變你的看法。

    所以對於明星是否有權利拒絕被同化這件事情,他當然有權利拒絕,但是隻是他自己拒絕,並不能說明別人就一定不會同化他。

    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的權利,不同的圈子都有不同的文化,互相尊重才能長遠發展,在不侵犯太傷人權利的情況下,每個人都有權利做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而作為明星有自己的公眾形象,不在公眾場所或者公眾平臺惡意汙化他人也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線。我雖然也喜歡看耽美文,但是很反感代入式同人文,他們都只是文中的虛擬人文,把虛擬人物具話還是要取得別人的同意。不然打著別人的熱度去宣傳自己的興趣,不尊重別人也是不被法律所保護的吧

  • 3 # 封椅青年

    我覺得是有權利的,畢竟有些“同人”會損害明星自身的形象。

    但是在法律法規方面,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在這方面維權的明星並沒有。

    這東西也不好說,人家寫同人用了跟明星一樣的名字,完全可以不承認是同人。

  • 4 # 鹹魚黨

    從法律角度來說同人小說不會涉及侵權,同人小說是對作者以及作者作品的肯定,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二條,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註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從本人的角度來看的話是可以,畢竟藝人也是人,人前的成就,就知道人後遭受的壓力付出。對其同人是對其尊重,或者單純的蹭熱度,蹭熱度你就好好蹭沒必要對其詆譭,這樣你舒服了,別人就不幹了。所以尊重他人也是尊重自己。

  • 5 # adiee

    以小說魔道祖師為例,可以被同人,如果同人文營利應該徵得原作者同意。所以我覺得寫魏無羨和藍忘機同人沒啥大問題。

    但是,寫肖戰和王一博同人,法律意義上應該徵得明星同意,雖然作為公眾人物,很少有明星舉報甚至起訴,但是如果情節很過分,侵犯了明星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一告一個準。

  • 6 # 衣衣213721630

    明星的同人作品,小說以及影片都非常多,國內的晉江,老福特,B站上。作品多看的人也多。以前也沒誰鬧出這麼大風波,為什麼會被舉報?!是因為被舉報的這篇小說同人,用的是真人明星姓名,寫的是一個所謂的社會弱勢群體,站街的性別認同障礙者,與一個男高中生的愛情,還配了真人明星臉的性轉插畫。是寫手寫在老福特和AO3上,但是放到微博平臺,並且由幾十萬的大V轉發引流的一個作品。是不是黃文我沒看過不予置評,但是被舉報後寫手第一時間刪文可以看出她自己的態度。同人同人,所謂的創作自由總應該有個道德底線,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吧。粉絲拒絕的同人是什麼該清楚了吧,網路也不是法外之地。

  • 7 # 網際網路大道至簡

    我看有人說同人小黃文是否違規,有個界定的好辦法,讓寫手用你的名字你的照片寫,或者他自己的名字照片寫,再不夠用他爹媽和孩子的照片名字寫,寫完了如果你點贊他爹媽欣賞他孩子喜歡他親戚朋友覺得他光宗耀祖,那小黃文扛著大旗能不能倒逼飯圈承認你合法不重要,起碼我們媽媽圈就忍了

  • 8 # 鹿非常

    同人在日本都可以說是完全模糊的界定,同人有時候甚至能夠養活原作,所以很多官方對這件事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大家相安無事,至於真人同人,只能說在不ooc (就是人設崩壞)的情況下,是可以寫的,但是要把握一個度,惡意抹黑,醜化人物是肯定不可以的,是人都有拒絕的權利。

  • 9 # 飛飛

    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利,可以以侵犯姓名權起訴。這是每個人的權利,不只是明星,只不過明星自帶流量,同人文有蹭流量的嫌疑。雖然也許是真喜歡自己心中的cp,但寫出來自己看沒什麼問題,傳播就很不尊重人,你的興趣應當止步於他人權利的邊界。我很討厭用真人的姓名同人文,本能地厭惡。漫畫、故事的同人文同樣也沒看過。就算不談法律,人與人之間還是要相互尊重的。

  • 10 # 冰靈2019

    問題不是明星自己拒絕同人啊!是一些披著粉絲皮的黑子在黑啊!任何人都有權拒絕一切影響形象的文.圖.畫和影片!

  • 11 # 二道班一縱

    當然有權利拒絕了,如果你被寫進同人小說寫的還亂七八糟的你會願意嗎?網路立法的缺失讓那些噴子黑粉可以在網上肆無忌憚的攻擊他人。所以網路立法也迫在眉睫,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說的話而負責。

  • 12 # 千風尋

    當然有權利。但可能他們也無可奈何,身不由己,作為公眾人物,又是娛樂圈的,自己都要有強大的心臟,做好準備了,如果每件事都要維權,那忙不過來了,所以會選擇忽略吧。但忽略又不等於放棄權利!

  • 13 # 海宇JIAXI

    其實,相關的平臺、作者,他們自己應該都知道:既然在一個公開的場合釋出作品,就有在收穫名利的同時,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樣的法律案例比比皆是。感覺各方粉絲都多慮了,才會造成現在的局面。

  • 14 # 荷子

    當然有權利。明星也是人,普通人尚且不願意被同人,為什麼明星就可以被惡意同人。

    很多事不發生在自己身上都覺得無所謂,很多人錯誤認為,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活該被人扒,活該沒隱私。

  • 15 # Jessie32868

    我覺得那就是一個暗物質,自己也知道不能見光。那麼自然,它裡面就有東西對他人是有侵犯的,還不允許當事人反抗嗎?

  • 16 # g歲月靜好

    所有文化自由、創作自由、傳播自由都應該在國家法律和道德約束的框架內。為了搏眼球搏流量,用公眾的名字和作為黃文的主角難道就是所謂的創作自由?一直有人提ao3是雨果獎,但是就如重點學校裡不一定都是好學生、清晨空氣再清新也有蒼蠅一樣,平臺裡的創作就一定是好創作嗎?而且實際上裡面相當的作品都很黃暴。作為家長,我們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這樣不正常的、不健康的網路環境中成長,但事實確實很多孩子會偷偷去瀏覽,家長怎麼肯能一直盯著?所以支援國家淨網,支援國家掃黃打非!百年大計,教育為本,青少年值得更好的價值引導,謾罵和攻擊永遠不應該成為主流。 所謂的文化自由文化交流創作自由都不應該高於一個自然人的尊嚴,更何況不是什麼東西都叫文化!

  • 17 # 眉間雪206612348

    明星有權利拒絕 作者使用他的“真實姓名”創作“同人文”,因為這侵犯了藝人的“姓名權”。明星不反對同人文,也不反對用他們的故事創作“同人文”,但反對作者使用“真實姓名”。因為有的同人文“女化”、“生子”、“黃暴”,這是對藝人的侮辱,超出了法律允許的範疇。

  • 18 # 識文淨心

    有,明星畢竟也是人,是人就應該有權利,雖然他們表面光鮮亮麗,但是不知道背後比我們多付出了多少。

  • 19 # 羽化蝶2

    明星也是人,有同樣的權利!

  • 20 # 白起106_54043

    拒絕不可行,但可以事後走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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