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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黃碧媛hbf99999

    我去過北京,上海,杭州,泰國,福建,越南;除了吃之外,我啥都沒買,去杭州西湖玩,我是從上海坐高鐵去的,到了杭州西湖,然後在武林廣場那邊找了一間特價房99元住一晚:走斷橋都走了三個小時,然後上雷峰塔,又逛了嶽王廟,西湖那一片地方差不多玩了,兩天時間連高鐵,住宿,玩,大概花600元;

    去北京玩,逛故宮,爬長城,雍和宮、景山,鼓樓,十三陵,這些我都玩了,當時是住青年旅館,每天是60元:我一個人到處走玩,玩了五天,連吃喝玩樂加機票花了4000元:

    去泰國玩,就在曼谷玩,跟朋友合住酒店,每天200元;包早餐的;玩五天,來回機票1500,在香港坐飛機;五天連機票在內也差不多花5000元:

    越南也是差不多,連機票在內,包含吃喝玩也差不多5000元;我去旅遊,我就喜歡看風景和美食,至於東西就看心情,可能是運氣吧,我買的東西不旦便宜,而且還是真貨;這點我朋友都佩服我;我出去玩不像別人那樣,看上就買,我要看這東西適不適合自己用,手信方面首先是吃,然後就是當地特色;我去泰國玩的時候,買的東西都是當地特色,是手皁洗臉皁,一袋才100泰鑄,我買了五袋,自己用也送給朋友用,她們用了都說好用;我買用的東西基本是看眼緣,所以到現在沒走眼過:

  • 2 # 酷妹兒圈

    謝邀!

    旅遊就是旅遊,不以購物為目的的旅遊,就不應該衝動的消費。當然購物遊除外。

    在旅遊過程中,受導遊或者商家的忽悠,購買了一堆東西,事後就後悔的事,酷妹兒也沒少幹。去年在大理買玉鐲子、貔貅等,到現在想起來還是會罵自己鬼迷心竅。

    其實,在旅遊中買一點紀念品,也是人之常情。買點特產送給親朋,感覺心裡很踏實。

    不管是給自己還是給親戚朋友帶點兒其他地方的特產,也是旅遊的一個意義。問題的關鍵是,作為紀念品的東西,價值沒必要太高。

    千里送鵝毛,禮輕情意重。是個心意就好。手信、或者伴手禮,在於其象徵意義,而不是價格高低。

    在旅遊過程中,什麼都不買,理智的消費觀念,非常值得學習。而購買一點當地特產作為紀念,也是旅遊的意義之一。

  • 3 # 精誠所至5898

    到新疆旅遊,被導遊帶到玉器店,逛了兩小時,消費額不佳,一路上導遊陰沉著臉,數落不停,司機也跟著幫腔。第二天又進購物店,掏錢的遊客稍微多了點。我花一千多元買了一個白玉戒指(不是羊脂玉),回來時在烏魯木齊機場裡看見有一模一樣的戒指買,才400元,那麼,如果在外面的商店裡買,可能就只要兩百元左右了!冤不冤? 到了喀納斯,根本沒來得及好好欣賞美景,沒登上觀魚臺,吃過午飯,聽圖瓦人唱唱歌,導遊就匆匆帶我們離開了喀納斯,在喀納斯總共只待了半天,美麗的三灣只是在車上匆匆一瞥。建議去新疆的人千萬別跟進購物點的旅行團,因為新疆太大,景象之間的路程太長,導遊要擠出時間帶你們購物,你們在景點待的時間實在有限。人多的話,最好到新疆自己包部車子,才能玩的盡興。

  • 4 # 竹林十柒

    旅遊不買東西說明不了什麼,我旅遊就不再喜歡買什麼。

    旅遊是去自己陌生嚮往的地方看不一樣的風景,去了解哪裡的歷史文化,去體驗哪裡的民俗風情,去感受不一樣的建築與地理環境。

    旅遊不一定非得買東西增加旅途的負擔,尤其是很多東西買回去不一定需要。

    記得第一次去海南,看見一同去的人都買,購買慾作祟,踴躍買了椰子粉與苦丁茶,還有進口芒果,以及許多送人的禮品。禮品送人以後,他們喜不喜歡,不得而知!芒果勉強吃了,椰子粉半年以後扔了,一包都沒有衝喝過。苦丁茶一根也沒有泡過,可憐四罐一份的套餐耶!

    記得去雪鄉在哈爾濱中央大街買的所謂俄羅斯紅腸和大列巴,回來也沒有吃,心疼的不要不要。從那以後,就發誓出去再也不買東西了。

    當然喜歡當地特產,且非常對自己胃口的,可以有。記得去磁器口時,買了調味品打包郵寄回來。鎮遠的燻肉也沒有放過它,打包郵寄了好幾箱,送人後的反饋也相當不錯,可以說好評如潮!難得!

    其實旅行路上買不買東西,無需評價。買與不買各人喜好與需要不一樣。喜歡並需要就買,不需要,或者說不想買就不買。無需看他人臉色。我個人認為還是不買,或者說盡量少買。雖然說現在託運方便,可買東西后或多或少會給旅途帶來負累。

    旅遊還是盡情享受旅途風光吧!

  • 5 # 桓桓的外公

    去旅遊什麼都不買,恐怕是極個別的,伴手禮總會多少買一點吧?

    在俄羅斯超市中國遊客瘋狂搶購巧克力、奶粉和糖果等,有的品牌巧克力竟然一搶而空。在臺灣,食品賣的很好,成箱成箱地在打包。陝西蘋果、婺源貢菊、寮國香米……,都很值得買,買少了甚至會後悔。

    進購物店什麼都不買倒是有的。最近參團到菲律賓,團友以80後為主,進一個珠寶店和一個乳膠店,沒見有人買。這種情況十分罕見,多數情況或多或少有人會買。老年人最乖,普京代言的手錶一出手就是兩塊。

    導遊帶去的購物店,商品大多沒特色、價格高,甚至還有假貨、套路和陷阱,難怪銷售不旺。150元買個保溫杯,不保溫,鬱悶死!景德鎮買瓷器,竹炭店買日用品,即使價格虛高,畢竟不是貴重物品,具有實用性,還能接受。

    購物具有選擇性。除了土特產作為伴手禮,埃及買草編畫,法國買香水、包包等,往往是受人之託有備而來,不用導遊太多推薦。在瑞土買塊手錶,留個紀念確實很好,而且要當機立斷。觀賞阿爾卑斯山,有的行程從瑞士小鎮因特拉肯去,那裡有眾多的錶店可供選購,有的當時猶豫不決沒買,過後就後悔了。在瑞士買瑞士表,也更有紀念意義。

    襄中羞澀、錢包乾癟是不購物的主要原因。菲律賓5晚6日遊,一家三口團費、自費專案、自理餐等,全部花費要兩萬左右。有的養老金月入不足三千,是攢錢去旅遊的。遊客中畢竟有錢人是少數,去旅遊越多購物越少。

    遊客不買或不參加自費專案,導遊一般不會多說什麼,因為不能強制消費。說話難聽、臉色不好看的導遊也是有的,甚至會出現導遊中途下課。導遊往往沒有工資,為大家服務,遊客應支援導遊的工作,適當參加自費專案。其實,有的自費專案很值得參加。鳴沙山騎駱駝100元是自費專案,不用導遊動員,大家踴躍參加。盧克索坐馬車逛街轉一大圈,然後轉到尼羅河坐帆船,還有一杯鮮榨甘蔗汁,花費35刀,我覺得也很不錯。

    菲律賓旅遊,有幾個團友,進店不購物,導遊推薦的自費專案一個都不參加,自已在當地報團遊玩,卻享受著參團待遇,導遊也無奈。有的出團通知書說,脫團一天要罰款2千,但很難介定“脫團”和實行。

    最近,有個團到俄羅斯旅遊,一價全含沒有自費專案,團費適中,涅瓦河遊船、葉卡捷琳娜宮、莫斯科地鐵等該去的都去了,這很好,避免了供需雙方的矛盾。有的購物團,與導遊商量少進店遊客付小費,也會達成共識。

    陝西不允許導遊帶遊客進購物店,並嚴格執行,購物店由景點導遊帶去,這與行程導遊帶去還是有所不同。陝西導遊的收入,主要來自推薦自費專案和代購當地土特產。

  • 6 # 李十八875

    我沒啥看法,因為我只看風景。

    每個人的做法不同,看法也不一樣,首先是去旅遊的,不是去購物的,到一個地方買點紀念品做為這次遊玩的紀念是個不錯的行為。但我不主張去買一些很貴重的東西,在旅遊區裡買東西,價格比旅遊區外要高好多的,好多人聽了導遊的忽悠買玉石,金銀首飾,花了很多錢,回來後才發覺是一些廉價的工藝品。

    要我看你出去旅遊,看看風景,了解當地的風俗文化,給親朋好友代點當地的特產,啥也不買的人我沒見過。

  • 7 # 旅遊大咖雲吞媽媽

    很多人看到這個問題,都會想到自己的旅遊經歷,買或不買紀念品的一套理論。出於我作為導遊和遊客的雙重身份,我卻覺得:身份不同的人,可能會有不同的答案。

    分享一下作為這2個不同身份時,我的看法:

    當我作為帶團導遊:喜歡就買、不喜歡就別買!

    提及導遊對團隊中不購物成員的反應,我想超過8成人都會覺得那肯定是黑臉。因為大家都知道,遊客在購物店中購物,導遊是能拿回扣的。如果遊客不購物,那這個帶團導遊就等於沒有收入了,當然也不會有好的臉色。

    可能,對於部分“買人頭”等黑操作的團隊導遊而言,的確如此,所以我們才能夠不時在媒體報道上看到很多關於導遊強迫遊客消費的新聞。但這並不能代表整個圈子!尤其是對於正規團隊的導遊人員來說,是:買不買隨你!因為我實在不想為了蠅頭小利,而天天對著你猜疑的臉。

    來剖析一下正規旅行社導遊的收入構成:底薪(包含代購醫保社保等)+出團補貼+團隊回扣。正規跟旅行社簽訂勞動合同的導遊,其實都是有領到旅行社的底薪和常規出團補貼的;如果沒有,那這個僱主是違反《勞動法》,可以去上告了。所以,那強迫遊客購物的一小撮,其實都是沒有跟正規旅行社簽訂勞動合同的群體,沒有底薪收入保障。

    由此可見,團隊回扣部分,其實可以視為薪酬中的獎金部分,相對更不穩定。團隊回扣又是一個複雜的構成,需要剝除旅行社挪移到補貼遊客團費的部分、旅行社抽成部分、其它司陪人員分成部分,才是你拿到手的部分。

    其中,購物提成是最少的!有很多特產店,可能整團遊客買了好幾十箱的椰子糖、椰子膏,但全陪導遊就拿幾十元加2包椰子糖。

    當然,每個工薪階層對待獎金的態度都是多多益善,我也不例外。你多買、我多拿、我樂意;但前提務必是你願意!

    尤其是新《旅遊法》出來以後,對於團隊購物更有非常明確的規定,也犯不著為了一次獲利而去踩這條紅線。

    因此,倘若我是帶團導遊,買或不買都是你的自由;不會特別黑臉不購物的遊客,也不會對購物大方的遊客獻媚。其實,旅遊中購物與否,那是個人的自由:喜歡就買,不喜歡就別買;你不買,也許是因為你不喜歡、也許是你經濟無法負擔……理由千萬個,不會因為這點而受到“歧視”。

    當我作為遊客:我買、我自由

    除了是導遊,同時我也是一個旅遊愛好者,經常自己出發在路上。當我用遊客身份出行時,其實我也是一個在旅遊中購物的愛好者,尤其是對於那些有當地特色的紀念品、明信片,以及在當地具有巨大購買優勢的貨品,我都會出手,有時候更會滿載而歸。

    作為一個把購物作為旅遊樂趣之一的遊客,我對那些旅遊時什麼都不買的人是完全無感的,根本沒有任何特別的想法!同樣如上所述,每個人購物與否都是該有的自由,何況我跟你只是地位平衡的遊客,你不買更加跟我沒有半毛錢關係。有時甚至還要感謝你不買,因此部分場所的貨確實非常緊張(如:首爾機場的酒),你不買、那是把機會留給我!

    而對於我自己,或是人家側目我買那麼多的異樣眼光,我也是十分坦然的:我買、我自由!只要不是傷天害理、殺人放火的壞事,沒有影響別人,有何不可?

    但是,旅遊中購物,我也有自己的原則——或者說,我不會買得很初級。(自己臭美了一下)總體原則,是能在全國各地找到蹤跡的特產不買,自己經濟無法承受的不買,回去可能只是長草的物品、不多買。這也是我從早期出遊經驗中總結出來的。

    最早出遊,是上世紀90年代的事情,那時候知道的少,去到桂林看到各種甜品糕點、去到連雲港看到水晶……這些全都感覺是特產,瘋狂掃貨回去作為手信,那時候還挺有旅遊幸福感的。慢慢地,走的地方多了,你會發現芋頭糕、桂花糕……這些甜點,不是桂林的專利;水晶,也不只是連雲港才有。交通越發達,這些特產的蹤跡就走得越廣。因此,學乖了,慢慢摒棄了囤一大堆貨的劣性。

    倒是有一個旅遊消費習慣,我是至今沒有改變的:花很多錢在郵政上。幹啥?買明信片、寄明信片。在每個地方、最瘋狂的時候是每天,在當地買明信片給自己和家裡每位成員寄送。別以為這些是小錢,不值得在這裡說;還記得有一次自己跑到南非十幾天,每天給家裡每位成員都寄一張明信片,最後單單郵政消費就幾百元人民幣了。而且,這個“買買買、寫寫寫、寄寄寄”的消費習慣我還將繼續,給我的小孩寄,等到他長大以後看回這些歲月的記憶,應該會相當有紀念意義。

  • 8 # 文文675057

    出門旅遊,不買東西,才是成熟的表現。

    我兩夫妻第一次旅遊,在杭州買了假茶葉回來,送給朋友…第二次在麗江化六千塊買到翡翠手鐲,真假難辨,回來後剩下的只有嘆氣了。

    後來發誓出行任何東西都不買,可以吃,可以玩就是不帶回家。去年在貴州的一個古鎮,忍不住買了幾瓶辣醬,有牛肉的,有雞肉的,都是現場嘗試,加上老闆吆喝,一次買了十來瓶打算送親友,最簡便是可以快遞迴家。

    回家後發現,超市裡也有這品種,包裝嚴實,精美,價格差不多,有點後悔,發誓以後再也不隨便買東西了。

    今年在西寧一家古玩店裡看到藏飾,愛的很,有幾件很誇張的項鍊,說只有幾條了,清理價,要價八十,砍價三百拿下了五條,還送了一條斷裂了的。結果在瓦切的路邊店看到同款項鍊,一個十塊。

    又見一個紅色珠串的嘎烏盒,喜歡紅綠配的色彩,愛不釋手,可惜老闆要價太高,兩千一,看了兩遍,戴了兩次愛不釋手的放下來,最後意想不到的價格拿下,兩百塊。

    在路上所有的預算都抵不住現場的誘惑,有些東西喜歡就別問真假,去年在昆明,喜歡一頂刺繡帽子,要價兩百,試來試去的捨不得放下,我表妹就勸我,喜歡就拿上,免得以後買不到後悔,為了自己不後悔,砍了二十塊錢,180拿下,回來朋友們喜歡,就去網上搜,結果是20多塊錢淘回來,不過我感覺我的質地最好。

    旅遊的路上,喜歡的小飾品小玩意買買無妨,大件就不要出手了,比如翡翠,茶葉,真絲被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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