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民企中層一名,彙報物件為公司副總,是老闆的家人。此為背景。
公司有個網路系統建設專案19年底招的標,合同已按進度執行過程中,但由於疫情期間快遞發票延後,首付款尚未支付。副總某天晚上突然告知我,先不支付首付款,從合同額裡面摳出來xx萬元,挪作他用。至於這xx萬元,讓供應商削減掉合同約定的部分功能來實現;讓我跟技術商量一下,跟供應商談判。
跟技術交流完意見和建議之後,當晚22:00約副總語音會議,彙報我們的觀點:1.技術描述了技術方面的風險,畢竟供應商已經把系統原型做出來了;2.我作為專案負責人提出了合同條款裡關於變更及違約的條款……結果一提合同條款,副總瞬間爆炸,說我“思維方式有問題腦子不清楚邏輯混亂,現在只是讓我拿方案還沒到打官司的地步”,然後就掛掉語音並且退群。而至於還沒說出來的第3點,則是我們針對前2點現狀給出的應對建議。
以上是最近一次典型事件的客觀描述,而高度類似的事件不是第一次發生。矛盾的是,前一天副總還在跟公司全員宣講企業價值觀,包含了誠實正直、尊重他人、言行一致、對事不對人等內容。
對比,各位看官意見作何評論?請!
回覆列表
-
1 # 青峰學堂
-
2 # 木子yu跑工地
你好,這個要看你個人的原則問題了。
你也說了公司的副總是你直屬領導,還是老闆
的親屬,既然老闆,能叫他的親屬來當公司的
副總,就可以看出來,屬於直屬親戚,或者非
常非常信任他,能力佔其次了。
既然你們擬訂的合同,副總說更改那就更吧。
但是更改的前提是,要有他的簽字或者有第三
人在現場,把你的觀點立場說清楚,如果後期
出現有損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要有副總承擔,
先小人後君子,因為合同簽訂以後再更改內
容,可能後續會有官司要打,我把我要盡的義
務和職責已經說明了,但是胳膊擰不過大腿,
我只能服從領導安排。說白了現在都是拿錢幹
活,做好自己,問心無愧就行,只要把公司的
利益至上,盡職盡責就行了,這樣我也對得起
我的那份薪酬,因為做決定的都是公司的高
層。如果感覺公司的理念和我做人的信念有衝
突,很不爽,那就辭職另尋他路。
要適應,因為這符合認知規律,
怎麼做取決於認識程度,認識深入了,當然要調整工作方法和方案,你的上級是一個要求完美的人,但會影響一定程度上的效率,最好把你瞭解的情況在接受任務時更全面地彙報給他,以便他做出更接近正確的部署,不要只匆忙完成他交代的事情,有利於實現任務目的的建議及時向他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