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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城攝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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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通事故處理諮詢師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在這個問題的表述述當中,可能存在一點小的瑕疵。機動車沒有責任,電動車行人闖了紅燈,應該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為什麼要這樣說呢,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交通事故的責任是如何規定的。
交通事故責任的分類。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當中,交警部門會對當事人進行責任劃分的。目前在我們國內所執行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當中,對責任的劃分是無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主要責任、全部責任。
機動車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沒有責任的話,作為另一方的電動車行人是會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因為在責任劃分的時候是有相對性的。
否則的話,機動車沒有責任,電動車行人承擔主要責任,剩餘的那一部分的賠償怎麼辦?
我認為提問者的意思是,電動車行人闖紅燈應該承擔全部責任,機動車沒有責任。我來談一下個人的看法。
闖紅燈的電動車、行人承擔全部責任。在十字路口,作為行人或者電動車來說,應該是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的。但是目前在一些十字路口,行人闖紅燈和電動車闖紅燈的現象是時有發生的,給十字路口的安全帶來了非常大的安全隱患。
在責任認定的時候,我們一般會認定當事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但是在有一些案例當中,對於闖紅燈的電動車和行人,並沒有認定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只是承擔了事故的主要責任。
主要的問題出在哪一方面呢,我們是需要了解一下交通事故的責任是如何認定的。
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後,事故民警接到報警後會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事故民警在對事故現場進行認真的勘查之後,會及時地對當事人進行詢問,分析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
事故民警會根據發生事故時,當事人的過錯行為以及過錯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劃分交通事故的責任。
行人或者電動車,如果有闖紅燈的行為,在十字路口發生交通事故,理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但是如果機動車的駕駛人員,在十字路口也有過錯行為,電動車和行人將不會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確保安全義務。在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和劃分中,我們經常會談到一個概念,誰更應該注意安全?誰在交通事故中應該盡到的安全義務更大些呢?
比如說拐彎的機動車要讓直行的車輛先行。在這裡就充分體現拐彎的車輛駕駛員有更多的注意安全義務。
比如說追尾的交通事故當中,後車的駕駛人員有更多的注意安全的義務。
比如說前方車輛在變道的時候,要不影響後方車輛的正常行駛,前方的車輛應該有更多的注意安全的義務。
機動車駕駛人員有更多的安全義務。作為機動車的駕駛員都是受過駕校正規培訓的,而且也是參加過考試後取得駕駛證的。機動車在道路上通行的時候是在高速的運動,作為機動車的駕駛員有更多的義務要確保不發生交通事故。尤其應該確保在機動車駕駛的過程中不與行人或者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之後,行人。或者非機動車的駕駛人員所受到的傷害是非常大的,畢竟這是一次肉體與鋼鐵的碰撞。
行人在透過十字路口的時候闖紅燈是沒有確保安全,作為機動車的駕駛員,在透過十字路口的時候也應該有更多的安全義務,確保不發生交通事故。
我個人的傾向,機動車在十字路口一定要減速慢行,如果有加速的行為或者其他的過錯是要承擔責任的。
關於禮讓行人的問題。現在目前在我們很多的十字路口,人行橫道前都寫著禮讓行人的標誌。
有的當事人就提出來,人行橫道前方寫的是禮讓行人,雖然我闖了紅燈,但我還是行人。在交通事故中應該不承擔責任。這種做法和說法對不對呢?目前的爭議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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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0885179444
不管任何人只要闖紅燈就應該全責,包括行人、騎電動車、汽車等等,不能說是行人或者電動車闖紅燈就沒事,應該和汽車駕駛人一樣承擔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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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飛哥285001801
早該這樣的,現在的人騎電動車,慢車道那麼寬不走,走到快車道上面,你按喇叭提示一下,他們反而還罵你,這樣處罰最好,看看那些人還在路中間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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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Jiahengjiaheng
很合理!我們過去在處理交通事故方面,一貫是無論機動車是否有責任,都要由機動車承擔一定的責任,理由是:“要同情弱者”!
在這種處理事故的思想指導下,那些行人、非機動車更加有恃無恐地隨意闖紅燈,從而造成各種交通事故不但未能降低,反而是不斷地上升!
為此,我們的交管部門或司法部門要從根本上糾正這一錯誤做法,在處理各類交通事故的過程中,要公正裁決,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不能是非不分各打五十大板!更不能在機動車無責的情況下,強行判決機動車駕駛員也承擔部分責任!也要予以賠償!
我們只有這樣嚴格的區分和處理事故的責任,才能真正地引起各方面人員進一步加強和對交通法規的重視,才能減少各類事故的不斷地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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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拼搏156872616
這樣判是合理合法的,因為法律是直的,更何況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闖紅燈就是違法的,出了事,就是得承擔全部責任,否則法律就沒有約束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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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689春天的花兒
很公正的判決。縱觀現在電動車闖紅燈的普遍現象,政府有關部門是到了應該徹底治理的地步了。不然的話由電動車闖紅燈而引起的交通事故,還會頻發不斷。
為什麼汽車能遵守交通規則,而電動車卻闖紅燈普遍呢?原因就是電動車沒有駕駛牌照,沒有備錄在案。再加上交協警人員有限,缺乏監管。所以才造成電動車車主交通意識淡溥,僥倖心理嚴重,把闖紅燈當成了家常便飯。豈不知闖紅燈的後果,是不敢想象的。因為當你闖紅燈的那一刻,就把自己的生命和別人的生命置之度外了。
所以最終解決的手段還是要加大力度,從重從嚴的處置電動車搶道.加三.闖紅燈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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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認識你真榮幸
希望中國的交警應該就像這樣的交警學習,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死了就白死,而且還要承擔給對方車損的賠償!如果電動車手知道自己是弱者,為什麼還闖紅燈嗎!所以來說,以前口頭上說電動車是弱者,其實,真的電動車在路上比大車不知道強多少倍?而且,也不提倡,摩托車手喝醉了開車自己撞死?交警還幫死者家屬申請什麼基金的幾萬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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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手機使用者4249246442
現在的交警該認真時和稀,不該認真時到處抓車罰款,與廣大勞動人民為敵,確實不應該把好端端的服務型警種硬整成與人民為敵的暴力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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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託福喔喔
一直以來電動腳踏車闖紅燈造成的事故處理一直是電動腳踏車負全責,不要說電動腳踏車了,就是以前摩托車闖紅燈也是負全責,現在提這個問題根本就沒有意義,就像行人橫穿快車道被撞死一直是白死的是一回事。關鍵是政府交管部門一直對電動腳踏車駕駛員沒有進行交通規則的學習和考試,屬於管理空白,論責任應該交管部門負有一定責任是無可厚非的事實,現在想取締電動腳踏車更是一種不負責任的逃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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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小槳
今年三月份,明令指出電動車闖紅燈,車輛正常速度無須擔責。其實自己注意點,賠錢了又能怎麼樣,痛苦遭罪不難受呀那是撞傷,要撞死了賠錢又能怎麼樣,人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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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開啟車窗看景色
強化非機動車(包括電動車和行人)全責認定勢在必行,該法律的實施更有利於交通秩序的好轉,對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減少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和行人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傷亡事故會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全責認定”,就是告知那些心存僥倖心理,肆意違反交通法規的人們以後要按交通規則通行,否則,被認定為全責,後果是要自負的。機動車一方不會因為這些違法人員是所謂的“弱勢群體”再負10%的無過錯賠償責任。
當然,這樣的做法並不是給機動車通行開口子,該避讓一定要避讓,該禮讓一定要禮讓。“全責認定”將進一步明確了是誰的責任誰負,在道路安全上沒有“法外之人”,只有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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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人和車平等,法律面前不應該有弱勢群體,誰闖紅燈誰違法誰就該擔責任,遵守規則的沒有為違法者買單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