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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若荷

    這個人的言行充分反映了香港大學的教育結果,他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從腦子裡骨頭裡就帶著港獨的思維方式,這是必然的,但他的問題是,回內地開公司賺華人的錢,卻想著為港獨撐腰,像這樣的人必須要封殺,而且要列入黑名單,甚至我們還需立法對這類人釆取法律行動。我認為封殺是必須的。

  • 2 # 木美土裡精品水果

    首先,每一個成年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買單,有因必有果。作為中國公民,愛國是每個人必須遵守的道德底線,是底線就沒有人可以例外,不容置喙。

    最後,作為公眾人物,一個擁有大量粉絲的媒體人,對社會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更應該有相對高階的個人要求和公眾意識,應該要為大眾起到模範帶頭的表率作用,傳達正向價值觀。邱晨本人是有很多閃光點的,她有周密邏輯,強大知識儲備和率真的性格,這是不能被忽視的,這也為她帶去源源不斷的資源與財富,但先人後事,不管多優秀,她的言論和行為與一名合格的公眾人物大相徑庭,愛國是我們每一個人從小就應該培養並深深認同和遵守的事,底層知識有偏差,高階再高,也是“歪的”。我們不能割裂開,所以我覺得應該封殺。

  • 3 # 搭理的

    該。在含沙射影的字裡行間玩弄著文字遊戲,這是把人民群眾當傻子嗎?看不出來你的意思嗎?你的文字是要針對和諷刺誰呢?傷害的卻是人民群眾的民族團結情感和國家大義。就算再有才華也不能用來挑戰民族情感的底線,才華橫溢也許可以讓你贏得了辯論賽上的所有對手,卻永遠也贏不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悠悠眾口,維護民族團結,匹夫有責。說過的話,做過的事,任你巧舌如簧百般辯解,欲蓋彌彰,總歸是狡辯不了,因為民族團結是民心所向,再怎麼洗脫狡辯也只不過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 4 # 歡歡樂樂10000

    她已經實錘gd,還有什麼該不該封殺的?就必須封殺呀,這有什麼該不該的?都是成年人,不曉得對自己的話負責嗎?尤其還是這種大是大非的問題。

  • 5 # 皮媽要減肥

    不知道邱晨是誰特意去查了一下,作為一個有一定知名度的人所做的事和所說的話都會影響到部分人讓他們作出錯誤的判斷!一個沒有國家情懷的人做出了擾亂國家統一的事應當封殺!

  • 6 # 一念花開一念花落169870627

    我個人認為該封殺,她作為一個公眾藝人,她的行為不單純影響她自己一個人,很多還沒有判斷力的孩子或者她的粉絲會跟風,給國家帶來負擔,她竟然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就應該做一個好的表率,起到積極的作用。竟然是一個反社會反民族反國家的敗類,思想不端正,行為不端正的人,有關單位跟政府就應該對她進行處罰處置,竟然不是華人可以趕出中國,滾回美國去。你不喜歡中國,中國也不歡迎你,你算個毛,這種人就是敗壞名族風氣,以為自己高高在上一樣,沒有民族氣性的人能有多大出息,你也不就是一個邊緣人,風吹兩邊倒,連根都不知道在哪的人,連畜生都不如。

  • 7 # 想名字麻煩哇

    因為自己的佔中言論,《奇葩說》辯手邱晨被人民日報評論官博點名,一開始她還想狡辯,指責有人造謠“冤枉”她,結果被網友挖了個底兒朝天,找出了若干實錘,而且還遠不止是佔中言論,她還幫助佔中的媒體設計佔中海報。 和所有被揭穿的藝人一樣,邱晨第一時間發表了致歉宣告,但這個宣告毫無誠意可言,除了裝一下無辜之外,還把鍋往外甩,搞出一副楚楚可憐的樣子。其實,我們明眼人都能看得出來,這個所謂的道歉,不過是表面上做出個態度而已,她並沒有從根本上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她的道歉只是出於對國內市場的考慮而已,因為她透過《奇葩說》成名,大小還算個明星,還需要透過名氣來賺錢。 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須要有基本的原則立場,這是常識,理解和執行起來並不複雜。如果邱晨真的如她所說“始終熱愛祖國”“希望祖國強大”,就不會做出這種缺乏常識的行為。所以,對於邱晨來講,沒有什麼原諒不原諒,這是嚴肅的原則問題,容不得任何遊移,中國的娛樂市場必須向其說“不”。作為公眾人物,又該給年輕人傳遞什麼價值?不要以為巧舌如簧,就能改變事實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只是為了面子而結婚,會不會是對自己的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