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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努力奮鬥的小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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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為愛而醉
首先為什麼相處十多年沒有手續,這是最關鍵的一點,你們的事實婚姻不受法律保護,雙方安全感和責任心都會差,人一輩子能有多少個十多年?既然孩子都有了,相信你們一開始肯定是有感情的,不管後期是因為什麼原因感情淡漠了,如果可以好好溝通和相互包容,在感情基礎沒有完全破裂的情況下把該有的法律手續辦下來,給孩子一個合法身份,組成一個受法律保護的家庭。如果關係已經破裂,無法再繼續,雙方最好協議分開,給負責撫養孩子的那一方經濟補償也是應該的,這關於道德和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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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慢1拍
一紙婚書對你們來說應該是沒感情重要的,如果這五萬塊錢是你們雙方對感情的付出以及對小孩即將成為單親家庭的後果所做的決定的話,那我覺得你們這十幾年的感情太廉價了。現代婚姻感情破裂我覺得無非就是那種陳腔濫調的,好比“我都忍了十幾年了,我忍不下去了”或者“我跟他或她性格根本就不和”但是否有考慮過讓你們的小孩完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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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牧子洲
相處十多年沒有手續有共同小孩這個問題,相對來說現在的人法律意識高,這種狀況比較少,但以前我們爺爺輩的就很多了!我還親自看到過!
而你們吵架就要5萬這個情況,也不是沒有!主要情況是看你們兩人還過與不過,對方是氣話還是認真的!
首先,你們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主要就是人身與財產方面不受保護,如果強制性要5萬,你實在是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可以用孩子打擦邊球!你們的孩子是共同的,都有撫養權,誰也跟誰要不了錢!
其次,死不認賬,要5萬好,把你主觀意識去借的借條拿來,如果你不是主觀意識借的,就不用管,隨意怎麼鬧,情侶之間以客觀意識接納的或者共同開支的,都無法要回去,給的是自願的!畢竟都是為這個家付出的!
最後,希望你們都只是氣話,吵架超不過了,於是耍賴施壓,達到吵贏的目的!這樣就需要你們冷靜後好好談談了!
所以,不管哪種情況,你不要硬抗這個問題,抗贏了破裂感情,抗輸了人被壓一頭,你還會受到變本加厲的要求!這時候,不用管,你耍渾我耍賴,出去親戚朋友那裡散散心,別主動回頭,讓對方鬧兩天,冷靜後會有失落感,會來找你的,這時候才心平氣和的跟對方談,不然以後吵架還會用這個破藉口來傷害你!
ps: 按理來說,你應該還是不惑之年了吧?這麼多年的生活你就沒有學會狠心一點麼?看你問的話語,善良,好強,無奈!別隻掉眼淚,要堅強學會保護自己,對方都不要臉了你還在乎什麼面子,你自責,善良只能把自己憋住!當然作為我們外人,無權干涉,只能提點意見僅供參考,婚姻不易,感情不易,願你們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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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從來沒有過笑容9708
相處十多年,手續沒有,他要敲詐勒索,要我五萬,錢我不給,看他要不要孩子了?如為不要孩子,我要,看他事情有沒有轉變呢?看他可不可憐自己的孩子?心疼不心疼?心疼我們都在一起生活,如果有這個可能,在我們去把結婚證手續辦了。他要孩子,我肯定要經常去看孩子了,如果他不讓去看孩子的話,可以到醫院去搞一個司法鑑定,鑑定我們孩子是父子關係,或者是母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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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四姐說事兒
第一,要給你普普法,中國自1994年2月1日起事實婚姻就不受法律保護了,法律只認定你們非法同居。所以,想繼續過下去就抓緊辦理結婚手續。第二,因為吵架給你要五萬塊錢。拿上錢就分手嗎?還是對自己沒有名分的跟著你過這十多年的補償?已經有孩子了,處理你倆的關係一定要慎重!如果分手,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受和婚生子女一樣的權利,父母對非婚生子女都應盡扶養義務。分手之前一定要把孩子安排妥當。如果是後者,建議你抓緊辦結婚手續,她是沒安全感了。第三,沒有結婚證你們孩子咋上的戶口啊?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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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夢想思月
首先看你們的吵架的程度,是否影響了雙方的感情,畢竟在一起10多年了雖沒有領證,但有一定感情基礎存在的,不能因為隨便吵一架就沒有了感情可言,除非一方有不可饒恕的過錯。
至於要五萬塊錢的事我幫你分析一下,你可以從中體會該怎麼去做?
一 首先宣告的是你所謂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因為你們10年來都沒有辦理結婚證,根據你的訴求:相處10年而且還共同有了孩子,只能證明是非法同居而已,更不能以事實婚姻論述。因為《婚姻法》早在1994年2月1日以後就不承認事實婚姻這一項了。但刑法中的重婚罪又特別指出:雙方在沒有辦證的情況下,以夫妻的名義同居在一起生活,而其中一方卻又和另外的異性辦理結婚證或非法同居就構成了重婚罪。由此說明:法律為了保護弱者還是留一點事實婚姻的存在。
二 雙方冷靜沉思。
雙方吵架後不要意氣用事,更不要衝動,而是雙方冷靜處理問題。先弄明白吵架的原因,相互換位思考:到底吵架是為了什麼?感情還有沒有?還能不能在在一起生活?孩子今後怎麼辦?如果吵架原因都是些家庭生活無關緊要事,不妨雙方為了家庭,為了孩子各退讓一步,握手言和!如果感情確實不存在了,那雙方更是冷靜對待分手的問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同居時期的共同財產如何分配?都要一一分清和平分手。
三 五萬塊錢的背後。
我不明白對方要五萬塊錢的用意是什麼?可能是所謂的青春損失費,還是孩子的撫養費?還是財產分割費?如果對方以青春損失費向你要五萬塊錢是沒有任何依據的,因為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法律不承認你們婚姻。你們雙方只是自願的同居在一起,是沒有任何補償對方的。如果是以孩子的撫養費向你要五萬塊錢,這筆錢你是肯定要出的,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孩子負責。如果你接受不了那麼多錢可以雙方相互協商,協商無果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要是這五萬塊錢是一次性結清的話確確實實不多,做為男人應該爽快拿出錢來。但雙方必須簽訂《孩子撫養費》協議,同時雙方還要簽訂《分居協議》必要時雙方去公證處公證!要是以財產分割費向你要五萬塊錢的話。你要根據你們同居後(不包括同居前的財產)兩人建立的財產而詳細核算是否對方該擁有五萬塊?
你要明白你們的感情到底還有沒有?如果確實沒有感情了,做為男人你要快刀斬亂麻趕緊拿五萬塊錢給她讓她簽字化押就OK了。
最後!再次強調:畢竟10年的同居生活沒有婚姻也有愛情可談,而且還有了孩子。不要因一時衝動,而讓孩子失去了家的溫暖!如果感情、愛情還存在的話,做為男人無論對錯要主動向對方示好,和自己心愛的女人低頭認輸不是丟人現眼的事,反而是愛的向徵,最後兩人千萬千萬不要忘了去辦理結婚證,給婚姻一個愛的保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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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喜歡愛我的人
相處十多年沒手續有共同小孩,現吵架要5萬元,我該怎麼辦?
對你這樣的事情,說明你們家的收入小金庫不在你媳婦的手裡。
下面我來分析一下你看是不是這種情況:你們相處十多年在一起生活,沒有辦理結婚手續,可是你們有了共同的孩子,現在你們吵架了,可是女人帶孩子不能正常的去工作,所以她要和你要五萬塊錢做底壓,其碼在她的心裡有安全感。因為你們是無證婚姻。就是你們兩個人離婚,這也是你們隨便的事情,因為和你共同生活了十多年的女人,她也怕你把她空手趕出去,分文得不到,因為你們沒有證,所以女人她也怕政府部門不給管,不給女人和孩子做主。再弄一個非法同居。無證駕駛。豈不是更慘。
其實現在國家對男方女方同居多年,沒有辦理結婚證的情況下,並且對女方和孩子又有了新的保護法,對家庭財產和孩子的撫養都有合理的解釋和規定。
話說回來,你們結婚這麼多年了,為什麼不辦理結婚手續,你們的孩子不上戶口嗎?孩子大了他也該上學讀書了,這是需要辦理孩子的戶口的。下面接著說說你們夫妻之間的事情,如果是你們吵架分開的話,女方撫養孩子,那你就得給她你們兩個人的家產的一半,另外再加上孩子撫養費。至於錢多少那得根據事情的實際情況而定。如果是你們兩個人不分開的話,你和你的媳婦還是趕緊去補辦結婚證書,然後就去辦理戶口登記孩子也在內。這樣對你們全家人的生活,婚姻各方面都是有好處的。希望你和你的媳婦多多的勾通,互相尊重對方,有什麼事情你們夫妻商量好了,再去做,你們兩個人也有共同自己的孩子,為了孩子你們也要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環境,讓孩子在成長上和學習上都有個良好的習慣,這樣你們全家人才有安全感,才有幸福美滿的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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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沒有結婚。卻有了孩子。那是因為什麼不結婚呢?是其中一人有婚姻嗎?他現在想要5萬塊錢。是想要跟你分手嗎?還是要這5萬塊錢是給孩子的撫養費。 這個問題有點難以回答呀。
如果你們有愛情。雙方也沒有別的婚姻。最好還是要好好過日子。共同好好照顧好孩子。試著站在對方的角度來思考問題。多多的愛他。你會覺得婚姻似蜜甜,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