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明理析法小組

    聚眾鬧事有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侵入住宅罪。因為導致骨折,花費醫療費,因此不但要追究刑事責任,還要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刑事附帶民事。

  • 2 # 北京陳志剛律師

    需要看鬧事和骨折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如果存在因果關係,是否構成傷殘及傷殘等級,是否構成正當防衛等多重因素。建議事發後第一時間報警。治療期間,建議儲存好有關費用支出憑證及其他有關證據材料,以便追償。

  • 3 # 草民一個凡人一生

    首先這種事情我自己認為不能分主次,對於那些與此事不相干的人一起鬧事更可恨,更該大的責任。既然是鬧事就應服刑事責任,屬於刑事案件才好。

  • 4 # 九日共由

    如題內容屬實的話,對方責任是十分嚴重的。這不僅僅是陪不陪的民事責任問題了。聚眾到別人家裡去鬧事本身就是非法行為,又有致人骨折的後果。受到刑事處罰是必然的、民事賠償責任也是跑不掉的。至於會受到什麼樣的刑事(治安)處罰還需要相關部門查清全部事實後,根據違法情節和損害後果作出。在本案中,首先需要相關部門對受害人(老母手骨折)的傷情進行鑑定。如果達到輕傷以上級別,鬧事者必將受到刑事處罰。如果是輕微傷,由於有聚眾、私闖民宅的情節,鬧事者則可能受到刑事處罰,至少會受到治安處罰。如果達不到輕微傷,鬧事者一般也會受到治安處罰的。

  • 5 # 繆選平

    這個要看起因和過程。如果起因是你們錯誤,並且是你們先動手,他們是正當防衛,那要看有沒有防衛過當,總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 6 # 蹉跎177117786

    這個真的要交給公安與司法才能定奪呀,不是專業人員無法只憑一時之氣妄下斷語的。現在社會都講法,相信自有天道,不義之舉,不義之人會受到懲處的。

  • 7 # 丅FK

    聚眾鬧事就能致老母親手骨折?這事除了蹊蹺還有點使人看不懂。

    首先肯定,未經主人同意,擅自闖入人家鬧事,已經觸碰法律。鬧事有君子動嘴不動手的,還有流氓動嘴又動手的,一般來講,不動手的鬧事,你老母親手骨不能骨折,如果是鬧事者動手行兇,問題可是相當嚴重的,鬧事方已經觸犯刑律,一般輕傷害需要坐牢3年以下。

    現在你需要證明的是,你母親手骨折是因為鬧事方推搡擊打造成的還是自己不小心倒地摔傷,法治社會,證據很重要,沒有證據一切都要免談,省得弄一個誣陷罪,那你可要攤上大事兒了。

  • 8 # 影中月

    遇到這樣的事,先報警,第一時間讓警察來處理,留下報警記錄,留下相關證據。當場發生的事情需要詳細還原各個當事人做了什麼,你母親的手骨折是因為被人推倒在地造成的,還是混亂中不小心自己摔倒造成的,這對案件的性質都有影響的。

    聚眾鬧事如果已經達到了尋釁滋事罪的構成標準,那麼對方就涉嫌尋釁滋事罪,如果是尋釁滋事過程中把人打傷,那麼就是刑法上的牽連犯,你的母親可以去做一個傷殘鑑定,如果是構成輕傷及以上,那麼對方就構成故意傷害罪了,涉事方很可能會被認定為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兩個罪名。

    當然,還是要還原事情的始末,對方聚眾鬧事的程度,當時的具體情況,嚴格按照罪刑法定原則,依法處理。

    需要提示的一點是,構成刑事犯罪的人,同時給受害人造成了損失的(比如醫藥費),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既要承擔刑事責任,也要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如果對方的行為情節較輕,沒有達到構成犯罪的標準,那麼至少他的行為也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那麼,有警察處理,可以對其進行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給你母親造成傷害的,也可以要求賠償。

  • 9 # 王萬東法律諮詢服務

    聚眾上我家鬧事致老母手骨折,主事者應該負民事責任,還是刑事責任?

    舉重上你家鬧事,這要看到什麼程度,假如情形嚴重,就觸犯刑法涉嫌“尋釁滋事罪”和“私闖民宅罪”。你說的致你母親手指骨折,沒有達到輕傷程度,屬於輕微傷,不是刑事責任。對此你可以報警對其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私闖民宅罪提出舉報,對你母親造成的手指骨折,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對其治安處罰,要求賠償。(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 10 # 朱代鑫律師

    你好。

    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不是隻能爾二選一的。

    聚眾鬧事涉嫌尋釁滋事罪,如果出現了毆打行為致使你母親骨折,經傷情鑑定應該構成輕傷以上,那麼就涉嫌故意傷害罪。

    上述兩個罪名,公安機關都能夠對其進行刑事立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時,對於受害者的你們,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如果前期賠償了,你們可以出具諒解書。

    如果沒有賠償,到了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你們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 11 # 北京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按照題目所稱,聚眾鬧事致人身傷害,無論是否承擔刑事責任,通常都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題目描述,題目給定資訊比較簡單,不知題主是否已經報警?報警後公安機關是否已經進行了傷情鑑定?鑑定結果如何?因何鬧事?怎樣導致的骨折,當時的細節怎樣?為了判斷對方是否承擔刑事責任、承擔什麼刑事責任,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細節。

    題主雖然用了“聚眾”二字,但是在刑法中“聚眾”有特定含義,涉及具體的犯罪構成。泛泛而言,雖然對方可能人數眾多,但事發於題主家中,並未涉及公共場所,排除聚眾鬥毆罪;事件因何而起、造成的骨折傷情如何,決定了對方是否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如果需要法律諮詢,可以隨時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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