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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畲妹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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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良姜
題主9月底被辭退解除了勞動關係,題主想知道因此自己還能要求補償年終獎嗎?
題主的情況給我原來有一位同事一樣,原來我所工作過的一家公司,有一位同事也是給題主這樣的情況,這位同事在當時我們公司10月份的時候就被其他單位給挖走了,按理說這樣的情況,年終獎能夠要到的可能性不大,主要看老闆如何處理。
按往年的年終獎發放記錄,其實公司都會有不少的年終獎,而是該同事是公司的業務骨幹,所以年終獎金固然不會少。為此當時我們還是挺為他不值的,畢竟離領年終獎也就兩三個月了。
後來在發年終獎的時候,因我從事人事管理工作,為此我清楚後面的情況。當時公司一樣的給這個同事計算了年終獎,而且是我辦理的相關手續並通知財務人員打的款。金額給往年相比要少些,但對於已經離職的人來講,已經很不錯了。
當時老闆為什麼要繼續給這位同事發年終獎呢?基於兩點目的:其一:這位同事工作績效確實很不錯,老闆尤為喜歡,最後因為對方給的工資太高,無法挽留。其二:老闆還是能夠給對方一個善意,希望以後大家還有業務合作機會。為此對於已經離職的員工,原則上就是主動放棄了當年的年終獎了。至於最後給與不給,就給老闆的想法和自己在職時所表現出來的工作價值有關了。
迴歸題主話題:
題主9月份就被辭退了,那麼我的觀點是公司自然不會再計算題主的年終獎,為此題主想要求補償年終獎的想法就顯得不現實。
我的理由如下。
01.年終獎是公司對員工當年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的再次肯定與獎勵,既然公司已經辭退了題主,那麼斷然不會再給題主補償年終獎的,因為你的能力公司已經給予了否定的判斷。
同時對於公司現有員工來講,這也是一種不公平的,既然員工已經被辭退,再透過年終獎來肯定,也是對現有員工工作能力的否定。
對於老闆來講,已經辭退的員工,老闆再花錢肯定,明顯與自己當初的初衷不符。
02.年終獎是獎金的範疇,會根據當年生產經營狀態來決定是否發年終獎,對於辭退員工,也表明當年公司業務不理想。
同時辭退與之相應的賠償,公司已有可能考慮到年終獎金部分。為此,公司不會再另外年終獎,題主就不要再提這樣的要求,就算提出,公司也會拒絕的。
綜上所述:題主9月份被辭退,因此公司是不會再發年終獎補償給題主的,因為年終獎畢竟存在很大因素,包括經營狀況與員工業績,而題主是被辭退的。如果題主是主動提出離職,或許還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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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七克臺火
早幹哈去了!你都有三個月沒有崗位,隨便找個藉口也給你免單了。
試試向仲裁委提出申請,訴求企業支付補償金,超勞工資加班費之類的,還有要求企業補交五險一金,民法規定民事糾紛有二年訴訟時效,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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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這個情況看公司吧,我有個朋友他們現在公司解散,賠償N,後面員工不同意,想要n+1,更多的是之前外派進來的工齡不算,現在他們說要準備和人事在談,反對人比較多,後面公司還是一樣算了外派的工齡和給發年終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