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對於歌曲我是認真的

    其實這種現象很普通朋,現在有很多的歌曲都不允許翻唱,也不是不允許,只是看你翻唱的人是誰。

    這是一些媒體公司挖的一個陷阱,假如你把這首歌翻唱的特別好,那麼你就會有一定的收入,當你掙到很多錢的時候,經紀公司就會走法律程式控訴你,就好像是汪峰控訴旭日陽剛一樣

    其實這裡面設計到很多的版權問題,比如說某一個影片的背景音樂,或者是影片當中的字幕,還有一些就是一些明星的肖像,這些都涉及到版權的問題,媒體公司也不是不會起訴你,如果你一個月只掙一兩萬塊錢,經紀公司投訴你,也賠不了多少錢,總之就是一句話,豬要等到養肥再殺。

    如果你因為翻唱這些歌曲而成名,或者說因為這首歌曲有了很高的收入,通常情況下媒體公司就會起訴你,要求你賠款

    中國有句老話就是醜話說在前面,每一首歌曲最後已經很明確不允許翻唱,但是你沒有注意到,或者說根本就沒有想到因為這首歌會帶來的嚴重後果,這就是你的過錯

    這樣的話你就會要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這就是媒體公司給你挖的陷阱,如果你是小打小鬧,做自媒體一個月也掙不了多少錢,那麼應該是沒問題的,如果你掙了很多錢,那你一定要小心了,說不定什麼時候一直速壯就送到你的手裡

  • 2 # 呂梁孫哥

    首先明確幾個問題,播放器擁有者並不是歌曲擁有者。播放器擁有者為了推廣自己的產品就得有歌曲,歌曲都是跟原創歌手買的版權,都簽有協議。有些歌手不希望別人翻唱自己的歌曲,所以會寫進協議裡面,所以播放器擁有者就得遵照協議來做事,這並不是一個播放器擁有者能決定的。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歌曲本身歌詞有問題,或者歌名有問題,不符合社會價值觀,被禁止翻唱,我舉出幾首來供參考。

    1、《小三你好賤》

    2、《八連殺》

    3、《嫁衣》

    4、《搖頭玩》

  • 3 # 靜帥

    首先,要看歌唱者是否能夠唱準音不跑調,因為再美麗的音色如果是唱出跑調的歌曲來的話,聽了還是會很不舒服! 其次,就該是音色了(雖然它是與生俱來的!)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判斷某個人的音色好不好,但蘿蔔青菜各有所愛,自己覺得動聽的聲音就可以了; 接下來,看歌唱者的音域廣不廣,一個擅長唱歌的人一定會努力擴充套件自己的音域,那樣才能夠使音樂更具有表現力; 還看歌唱者是否能很好的處理好假聲,一般的通俗歌曲如果整首歌唱下來都是用假聲那肯定讓人聽了不舒服,所以就要看唱歌的人是不是能夠根據音樂意境的需要而正確處理好假聲,從而使音樂聽起來更具有情節感。 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唱出來的歌是不是有感情,歌唱者一定要正確理解歌曲所要表達的內容並融入自己的感情,不然就會像是機器的聲音拉。 另外就是唱歌的節奏跟的準不準了.第一,一定要先確立一個標準。比如一個歌手好看,唱歌跑調了都會有人鼓掌,說句話聲音都要覺得好聽死了。這類人是以相貌論短長的;

    第二點嘛,我覺得是個人喜好。嗓音沙啞的歌,有的人喜歡,有的人卻覺得欣賞不了,有人喜歡快歌,有人就喜歡抒情歌,有喜歡民族風的,也有喜歡搖滾的,這就是眾口難調的結果了~先聽他的音準,如果音不準,就唱不好,其次是聽音色,是指聲音的感覺特性,比如說一個人的音色好的話,他的聲音就不錯,然後是聽他唱歌有沒有感情,感情是一首歌最好的表達方式,再看他的咬字請不清楚,如果這些都做到了,那唱歌就算不錯的了

  • 4 # 眉山石頭

    現代社會,人們越來越重視智慧財產權,歌曲創作,背後是創作人辛苦的勞勁付出,尊重智慧財產權是社會進步的重要表現。當然,一首好歌如得不到廣泛的傳播,傳唱,養在深山不入世俗,其價值體現也會受到影響。

  • 5 # w的嚮往

    一首歌而矣,那麼小氣!郭蘭英的《我和我的祖國》不知多少人在翻唱。你那首破歌乾脆帶走算了,別人無權唱,最好也別讓大家聽。

  • 6 # 音享達人

    說到好多歌曲在播放器後面寫到禁唱,其實是為了保護音樂人的版權,每首歌的創作從作詞、作曲到演唱都花費了音樂人的心血,如此做法是為了鼓勵原創,也是為保護音樂人的合法權益,放到大面上講也是為了音樂作品高質量的創作,優良的傳承!試想一下,都在翻唱,誰還會勞心勞力的去創作!

    說兩件事大家都可能知道,一個是汪峰因為作品《春天裡》起訴旭日陽剛組合,另一個是刀郎因為《西海情歌》起訴降央卓瑪,不可否認,他們都唱的非常的好,演繹的很到位,但僅從保護音樂人的角度來說,這種做法無疑是對的!

  • 7 # 鋒之樂韻

    版權對於一首歌曲的保護至關重要,一首歌曲從寫詞賦曲到釋出,中間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這些都是音樂人用心血和精力換來的,自己的歌曲被其他人翻唱,作為翻唱者是坐享其成,那種不打招呼不備註原唱就肆意翻唱別人的歌曲是不被社會接受的,有些歌曲翻唱比原唱還火,比如岳雲鵬的《五環之歌》侵權蔣大為的《牡丹之歌》,旭日陽剛翻唱汪峰的《春天裡》等等,靠翻唱而謀取私利是要被世人唾罵的。

    如果翻唱請於原著溝通好,原創允許後是可以演唱的,比如王菲2010年在春晚演唱的《傳奇》,其原唱是原水木年華成員李健,在王菲沒唱之前,就已經向李健打招呼了,並經過李健的同意,後來這首歌曲爆紅,從而讓人們也更好的認識了音樂詩人李健,同時李健改變周董的《等你下課》也是經過周董的允許,因此,歌曲唱的人越多越好,但前提一定是尊重原著。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這段時間待在家的你還好嗎?